侵犯财产罪及财务知识分析概述gjpa.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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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十五章第二十五章侵侵 犯犯 财财 产产 罪罪第一节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侵犯财产罪概述n第二节第二节 侵犯财产罪分述侵犯财产罪分述第一节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侵犯财产罪概述 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类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侵犯的对象对象是公私财物。公共财产公共财产公共财产公共财产公民私人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所有的财产对象范围对象范围财物不包括财物不包括人的身体本身,但包括从人的身体上可分离的部分,如血液、假牙。(1 1)地下埋藏物、隐藏物、遗忘)地下埋藏物、隐藏物、遗忘物、遗失物、漂流物不是

2、无主物。物、遗失物、漂流物不是无主物。(2 2)他人非法侵占的财物,也可)他人非法侵占的财物,也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注意注意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非法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皆为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多数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从第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从第263条至条至276条,共条,共14个条文,共计有个条文,共计有12个罪个罪名。名。本章各罪本章各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盗窃罪盗窃罪抢劫罪抢劫罪诈骗罪诈骗罪抢夺罪抢夺罪聚众哄抢

3、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二节第二节 侵犯财产罪分述侵犯财产罪分述 一、抢劫罪一、抢劫罪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1、犯罪客体客体是复杂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1)抢劫的对象对象是公私财物。(一)抢劫罪的概念与构成(一)抢劫罪的概念与构成(2)抢劫罪的

4、手段行为手段行为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3)抢劫罪的目的行为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3、主体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抢劫特定财物可能构成其他罪。抢劫是双重行为: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注意:注意: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除具有抢劫的故意外,还要求具备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二)抢劫罪的认定(二)抢劫罪的认定1、正确区分抢劫罪与非罪罪与非罪的界限2、相关罪的认定界限(1)与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2)与绑架罪绑架罪的界限(3)既遂既遂与未遂未遂的界限(4)在实行聚众“打砸抢”行为过程中,毁坏公私财物的,即使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5、。(三)事后抢劫的认定(三)事后抢劫的认定刑法第269条的规定。3个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2、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3、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司司法法解解释释 实施盗窃、诈骗、抢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虽未达到夺行为,虽未达到“数数额较大额较大”,但情节严重,但情节严重的,也适用本条规定,的,也适用本条规定,以抢劫罪论处。以抢劫罪论处。(四)刑事责任(四)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入户抢劫的认定:入户抢劫的认定: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入户抢劫”的解释是,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户”应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功能特征家居生活性。二是场所特征相对隔离性。2012年11月22日晚2

7、1时许,张某、孟某预谋抢手机后,两人窜至一网吧内。张某、孟某先虚构了其朋友被受害人李某杀伤的事件,提出要用李某的手机打给朋友过来指认,并以帮朋友报仇作为威胁,不让李某离开网吧。随后二人以朋友快到了为由,将李某带到附近公交站,张某假装用李某手机打电话称,“凶手已经抓到了”。李某受到惊吓,扔下手机打车赶紧离开了现场。2009年1月4日晚,被告人钟某与甘某预谋到某村委会盗窃办公电脑,钟某私下将此事告知被告人廖某等人,并商量好盗出后由廖某等人假装抓贼将电脑据为已有。当天21时许,钟某、甘某撬窗进入村委会办公室,将电脑盗出搬至村委会后山时,被告人廖某等三人赶到,用手电筒照射,并喊抓贼,将钟某、甘某吓跑后

8、,三人将电脑据为已有。经鉴定,被盗电脑的价值为5700元。问:各被告人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二、盗窃罪二、盗窃罪(一)盗窃罪的概念与构成(一)盗窃罪的概念与构成 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1、本罪客体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2、盗窃罪的行为行为:(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多次盗窃;(3)入户盗窃;(4)携带凶器盗窃;(5)扒窃。3、本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秘密窃取,行为人自以为被害人不知晓。“多次盗窃多次盗窃”一般一般是指一年内入户盗窃是指一年内

9、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 3次以上。次以上。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3、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二)盗窃罪的认定(二)盗窃罪的认定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

10、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6、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7、如果是出于盗窃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定为盗窃罪;如果不顾人畜安危,向供饮用的池塘中投放大量的剧毒药物,或者向堤坝、其他公共设施附近的水性中投掷大量炸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大损失的,应定投毒罪或爆炸罪;如果是为了偷鱼或挟私报复,向鱼塘内投放大量剧毒药物,严重污染水质,毒死整塘的鱼,使集体的或个人承包的养鱼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损失修重的,应定破坏生产经营罪。8、盗伐林木的。9、对盗窃珍贵文物的。l0、盗窃墓

11、葬。11、故意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或公文、证件、印章的。l2、盗窃铁路线上行军设备的零件、部件或者铁路线上的器材,危及行车安全,构成犯罪的。l3、窃取支票骗兑现金或者骗购物品的犯罪性质。1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16、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少量财物。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少量财物数额较大的。17、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18、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19、盗用他人

12、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案情】在某一长途汽车站,张某向周围旅客吹嘘自己会变魔术,且能将10元币变成100元币。路过此地的林某信以为真,遂将自已携带的3000元现金交给张某,让其当场将3000元变成3万元。张某用红纸包着3000元钱,随后“变”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林某,让林某10分钟后再打开看。后,张某趁上厕所的机会溜走,林某随后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知道受骗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协同公安人员将张某抓获。(3)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4)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的,按

13、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注意:盗窃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3、应正确计算盗窃数额。4、正确认定盗窃既遂与未遂既遂与未遂。失去控制说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14、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年月日凌晨,某市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有两名男子抬着一个可疑的编织袋。盘查后,警方获悉,该两名男子的编织袋中是其为解嘴馋偷来的余斤葡萄。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些葡萄是某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研究院投资万元、历经年培育研制的科研新品种。这两名男子的盗窃行为令其中的余株试验链中断,损失无法估量。后该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偷的葡萄进行估价,被偷葡萄的价值被评估为元,但是因为盗窃导致余株葡萄的试验链中断造成的

15、经济损失为万余元,其中包括研究人员的劳动投入、试验有关的田间投入、试验果的部分被盗造成本年度研究试验整体无结果等损失。三、诈骗罪三、诈骗罪(一)诈骗罪的概念与构成(一)诈骗罪的概念与构成(二)诈骗罪的认定(二)诈骗罪的认定(三)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三)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20112011年年年年7 7月,被告人何某假称借用汽车拉石子,月,被告人何某假称借用汽车拉石子,月,被告人何某假称借用汽车拉石子,月,被告人何某假称借用汽车拉石子,借到手后匆匆转手贱卖。买主王某在明知其收购行借到手后匆匆转手贱卖。买主王某在明知其收购行借到手后匆匆转手贱卖。买主王某在明知其收购行借到手后匆匆转手贱卖。买主王某在明

16、知其收购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二人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二人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二人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二人双双获刑。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双双获刑。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双双获刑。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双双获刑。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40000元;元;元;元;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判决被告人王某

17、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20000元。元。元。元。(一)诈骗罪的概念与构成(一)诈骗罪的概念与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1)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n(2)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一是一是虚构事实,虚构事实,二是二是隐

18、瞒真相隐瞒真相诈骗的实质诈骗的实质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在认识上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在认识上产生错觉,以致产生错觉,以致“自愿自愿”地将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付财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付财物的义务。物的义务。(3)诈骗罪成立要求数额较大数额较大。2、诈骗罪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害。财产损失是否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所导致的,这是区分诈骗

19、罪和盗窃罪的关键。如:甲出入超市将便宜的照相机与贵重的照相机的价格条形码予以更换,使店员将贵重的照相机以便宜的照相机的价格出售给甲。店员客观上处分了贵重的照相机,由于条形码的更换,店员没有意识到所处分的贵重照相机只收取便宜的照相机价格,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如果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人占有财产不是受骗者认识到的财产,而是其它的财产应构成的是盗窃罪。如乙在超市购物时,偷偷地从一箱方便面取出几袋方便面,并将一个照相机放在方便面的箱子里,后拿着方便面的箱子付款,店员没有发现方便面箱子里的照相机,只收取了一箱方便面的货款。店员没有发现方便面箱子里的照相机,只收取了一箱方便面的货款。(二)诈骗罪的认定(二)诈

20、骗罪的认定1、诈骗罪与非罪与非罪的界限。2、诈骗罪诈骗罪与盗窃罪盗窃罪的界限。3、诈骗罪诈骗罪与其他特殊诈骗罪其他特殊诈骗罪的界限。刑法第192条至第198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以及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关于特殊诈骗行为的规定。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处理。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处理。(三)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三)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21、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收财产。2009年1月1日,张某到王某的商店,张某称要买10条香烟送人,如果别人不要,他就退给王某。王某答应。张某付给王某5000元购烟款拿走了10条烟后回到宾馆,在入住的房间内将从王某商店买到的这100盒烟拆封,将盒内真烟取出,放进在别处购买的伪劣烟,并使用特殊技术将每盒烟重新封好使其外包装完好如初。之后

22、,张某又到王某的商店,称烟未送出去,要求退货。王某收回了张某交给的假烟,并依约定将5000元返还给张某,张某付给王某100元“手续费”。张某后被警察抓获。四、抢夺罪四、抢夺罪(一)概念和构成(一)概念和构成n n(二)认定(二)认定(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2002年年7月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2005年最高法院年最高法院“两抢意见两抢意见”。注意注意267267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

23、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一)概念和构成(一)概念和构成 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私财物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依照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公私财物的,应认定为抢劫罪。理解“携带凶器抢夺”。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

24、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处罚。处罚。处罚。(二)认定(二)认定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5、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一)概念和构成(一)概念和构成 聚众哄抢罪聚众哄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6、。本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众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或者积极参与聚众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五、聚众哄抢罪五、聚众哄抢罪本罪主体主体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一般参加者,不定罪处罚。本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聚众哄抢的特点特点是,哄抢人不使用暴哄抢人不使用暴哄抢人不使用暴哄抢人不使用暴力、胁迫手段,靠力、胁迫手段,靠力、胁迫手段,靠力、胁迫手段,靠人多势众取得财物。人多势众取得财物。人多势众取得财物。人多势众取得财物。(二)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对首要分子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积极参加的,依照刑法第268条的规定,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

27、。六、侵占罪六、侵占罪(二)认定(二)认定(一)侵占罪的概念与特征(一)侵占罪的概念与特征(三)侵占罪的刑事责任(三)侵占罪的刑事责任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1、本罪的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情况:(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2)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一)侵占罪的概念与特征(一)侵占罪的概念与特征 侵占罪的实质侵占罪的实质合法持有合法持有“非法占有非法占有非法占有非法占有”且且且且“拒不退

28、还拒不退还拒不退还拒不退还”和和和和“拒不交出拒不交出拒不交出拒不交出”2、主体主体是自然人。3、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非法占为已有。(二)认定(二)认定1、侵占罪侵占罪与盗窃罪盗窃罪的区别2、侵占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三)侵占罪的刑事责任(三)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根据刑法第270270条的规定处罚条的规定处罚。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侵占罪侵占罪与盗窃罪盗窃罪犯罪对象不犯罪对象不同;同;犯罪行为不犯罪行为不同;同;犯罪故意产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生的时间不同同(一)职务侵占罪的概念与构成(一)职

29、务侵占罪的概念与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七、职务侵占罪七、职务侵占罪1、本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2、本罪主体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3、本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据刑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除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二)认定(二)认定 对对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上

30、的便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已有,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以本罪论处。数额较大的行为,应以本罪论处。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便利,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就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就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31、单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本单位人员的位的人员勾结,利用本单位人员的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已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共犯论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罪性质定罪。(三)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三)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根据

32、刑法271271条第条第1 1款规定处罚。款规定处罚。八、挪用资金罪八、挪用资金罪n n(一)挪用资金罪的概念与构成(一)挪用资金罪的概念与构成(二)认定(二)认定(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一)挪用资金罪的概念与构成(一)挪用资金罪的概念与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1、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要求:(1)行为对象行为对象是本单位资金。(2)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33、他人使用。是指不经合法批准,擅自是指不经合法批准,擅自动用所主管、管理、经营、动用所主管、管理、经营、经手的单位资金,并准备归经手的单位资金,并准备归还。还。挪用挪用(4)根据挪用后的使用情况不同而具备不同条件:第一,挪用单位资金用于营利与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的,必须数额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未还。第二,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求数额较大,不要求超过三个月未还。第三,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不问挪用数额与时间,均认定为挪用资金罪。非法活动,包括犯罪活动与一般违法活动。2、本罪主体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3、本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

34、单位的资金,而故意非法占有、使用。(1)客体不同。(2)对象不完全相同。(3)行为不同。(4)故意内容不同。(二)认定(二)认定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处罚。九、挪用特定款物罪九、挪用特定款物罪(一)概念和构成(一)概念和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将专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他用,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5、本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违反专款专用而作“公款公用”。本罪主体主体只能是主管、经营、经手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本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特定专用款物,而故意挪作他用。(二)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3条的规定处罚。十、敲诈勒索罪十、敲诈勒索罪本罪提示:本罪提示:2000年年4月月28日最高法院关日最高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一一)敲诈勒索罪的概念与特征敲诈勒索罪的概念与特征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

36、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基本结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1、本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威胁他人,使之处分财产。2、本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还具有非法占有目的。3、敲诈勒索罪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的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一一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产。(一一)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敲诈勒索罪的认定1、注重区分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抢劫罪的界限。二者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都可以使用威胁方法

37、,其区别表现在:(1)抢劫罪只能是以暴力侵害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基本上没有限制。(2)抢劫罪只能是当场进行威胁,不可能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敲诈勒索罪既可以当场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3)抢劫罪的威胁内容的实施时间是,如果不满足行为人的要求,威胁内容(暴力)就当场实现;敲诈勒索罪则表现为,如果不满足行为人的要求,威胁内容在将来的某个时间实现或者当场实现非暴力的威胁内容。(4)抢劫罪是当场取得财物,不是事后取得财物,敲诈勒索罪既可以当场取得财物,也可以事后取得财物。(5)二者均可当场取得财物,但敲诈勒索一般不当场实施暴力。如当场实施暴力,程度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但由于被害人身无

38、分文,又迫使其日后交付财物的,宜定二罪数罪并罚。如当场实施暴力,程度足以抑制其反抗,迫使其日后交付财物的,宜认定为抢劫(张)。(6)如当场实施暴力,逼写日后还的债务(借据),张主张认定为抢劫。如当场实施暴力,程度较低,要求日后交付财物的,宜认定为敲诈勒索。2、注意区分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绑架罪的界限。绑架罪中包括了向被绑架人的近亲属及其他人勒索财物的情况,它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3、行使债权行使债权与敲诈勒索敲诈勒索的界限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对债务人胁迫,一般不认定为犯罪,未超出权利行使范围,但如债权内容未定,债务人也有正当权利在内的,债权人胁迫后取得财物的,宜

39、定为敲诈勒索。(三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例1: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2000元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案例2:张某、刘某经过某村,对村长说:你儿子得罪了我们,我们和黑社会的是哥们,如果不缴纳赔偿费,就叫黑社会收视你儿子。村

40、长因此交付了3000元赔偿费。张某、刘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十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十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概念和构成(一)概念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毁坏公私财物。对象为公私财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行为表现为毁坏,毁坏不限于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还包括丧失或者减少财物的本来效用等破坏行为。本罪要求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但毁坏耕地或者进行破坏性采矿的,成立其他犯罪,不成立本罪;毁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易燃易爆等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

41、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二)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处罚。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一)破坏生产经营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二)认定(二)认定本罪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主要是直接客体不同。区别关键看破坏的对象是否用于生产经营。(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刑法第276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42、下有期徒刑。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单位可构成该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犯罪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主观要件:故

43、意。包括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故意的几种情况: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1,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二),数额较大(三),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

44、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思思 考考 题题1、什么是准抢劫罪?2、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3、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4、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案例分析题1、甲,男,30岁,

45、1998年4月因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1999年12月,甲教唆乙(1984年10月生)与一名痴呆女性强行发生性关系,甲在一旁观看取乐,但其本身并未与该痴呆女子发生性关系。乙回家后,被其父发现异常,随后追问出真情,将乙捆绑后送至当地公安机关。乙到案后说出行为的前因后果,公安机关遂将甲抓获归案。请你就本案应如何处理表明观点,并陈述理由。2、甲、乙、丙经事先商议,欲前往某办公大楼盗窃29寸彩电一台。商议后某日在该大楼下班后,三人一起前往。盗得彩电后,由甲乙两人装入纸箱,一人一边用手抬下楼。丙因空手,便抢先下楼。丙走至大楼门口,恰逢大楼值班员老头丁从旁边厕所走出准备打扫卫生。见丙形迹可疑

46、,大吃一惊,欲用拖把上前阻拦。丙见状抢过拖把,将丁推倒在地,并用拖把塞住了丁嘴,不让其叫喊。此时,甲乙抬着彩电从楼下走上,见此状,两人边说:“快走,快走”,边从丙丁身旁走过。见甲乙两人走远,丙扔掉拖把,随后赶上,三人一起逃离现场。事后,此案被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三人一并归案。请你就本案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性质作出评析。3、某甲,26岁月,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998年刑满释放。甲服刑前曾借给乙2000元钱。刑满出狱后,甲多次找乙索要,但乙以种种借口不予归还。2001年某日,甲再次到乙家索要欠款,乙不仅拒绝还款,并对甲进行辱骂。甲恼怒之下冲上去与乙撕扯在一起,撕打中,乙被甲绊倒,头部撞在桌角上,当即休克。甲见此情景后慌忙离开乙家,但想到自己2000元钱未讨回,于是又返回乙家,从乙家床头柜中翻出18000元现金后携款离去。乙妻回家后,见乙已死亡且家中凌乱,即以抢劫罪报案。后乙被抓获。试分析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及本案的法定量刑情节。论述题试根据刑法规定,论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处罚原则,以及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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