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中专)财产保险完整版课件汇总全书电子教案(最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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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逻辑基本逻辑:风险客观存在风险客观存在风险可能带来损失风险可能带来损失人们要对付风险人们要对付风险(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保保险是对付纯粹风险的基本手段险是对付纯粹风险的基本手段第第1 1章章 风险与保险风险与保险第第1 1节节 风险与风险管理风险与风险管理一、风险的概念一、风险的概念风险:风险: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不确定性状态。一种不确定性状态。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人们是否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风险总是伴随着我们的生意识到,风险总是伴随着我们的生产与生活。这就是风险的客观性特产与生活。这就是风险的客观性特征。征。二、风险的特征二、风险的特征o

2、客观性客观性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其发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其发生具有规律性生具有规律性o不确定性不确定性空间、时间、损失程度皆不空间、时间、损失程度皆不确定确定o普遍性普遍性风险无时无处不存在风险无时无处不存在o偶然性偶然性与与必然性必然性个体风险和总体风险个体风险和总体风险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一)风险因素(一)风险因素损失的真正原因损失的真正原因 是指直接引发风险事故、或增加事故发生是指直接引发风险事故、或增加事故发生概率、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概率、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条件。o物质风险因素:生物、物理、化学方物质风险因素:生

3、物、物理、化学方面的因素面的因素o道德风险因素:不良品质道德风险因素:不良品质o心理风险因素:心理状态心理风险因素:心理状态(二)风险事故(二)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 在事故中,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在事故中,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三)损失(三)损失风险的最终经济表现风险的最终经济表现 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济价值的减少。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实质损失、费用损失、收入损失与实质损失、费用损失、收入损失与责任损失等等。责任损失等等。风险三要素之间的关系风险

4、三要素之间的关系风险事故风险事故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引引 起起增加增加 产生产生损损 失失四、风险的分类四、风险的分类1.1.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o财产风险财产风险o人身风险人身风险o责任风险责任风险2.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按风险的性质分类o纯粹风险: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能的风险。o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能的风险。3.3.按损失的原因分类按损失的原因分类o自然风险自然风险o社会风险社会风险o经济风险经济风险o政治风险政治风险o技术风险技术风险五、风险管理五、风险管理1.1.风险管理的

5、概念风险管理的概念 人们对各种风险进行认识,控制和人们对各种风险进行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处理的主动行为。管理对象:风险。管理对象:风险。管理目的: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管理目的: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大的安全保障。2.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管理三要素风险管理三要素风险识别:风险识别:识别主体面临的风险有哪些识别主体面临的风险有哪些风险估测(衡量)风险估测(衡量):估测风险的发生频率和损失幅度,求出风险估测风险的发生频率和损失幅度,求出风险损失的期望值,列出需要处理的风险;损失的期望值,列出需要处理的风险;估测处理风险的各种手段的成本。估测处理风险的各种手

6、段的成本。风险处理:风险处理:根据风险估测的结果选择最佳手段根据风险估测的结果选择最佳手段进行风险处理(成本效益原则)。进行风险处理(成本效益原则)。3.3.风险的控制性处理方式风险的控制性处理方式(1 1)避免)避免:惹不起,躲得起:惹不起,躲得起 缺陷:不是所有风险都能躲;可能丧缺陷:不是所有风险都能躲;可能丧失盈利的机会;可能产生新的风险。失盈利的机会;可能产生新的风险。(2 2)分散风险)分散风险:是指增加同类风险单位:是指增加同类风险单位的数目来提高未来损失的可预测性,以的数目来提高未来损失的可预测性,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3 3)预防和抑制)预防和抑制:预防预

7、防是指在损失发生是指在损失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起损失的各种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起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抑抑制制则是指在损失发生时或发生后为缩小则是指在损失发生时或发生后为缩小损失幅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损失幅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4.4.风险的控制性处理方式风险的控制性处理方式(1 1)自留:)自留:把施救后(或来不及施救的)仍然把施救后(或来不及施救的)仍然存在的损失自己承担。存在的损失自己承担。主动自留与被动自留:前者才是风险管主动自留与被动自留:前者才是风险管理手段。理手段。采取主动自留方法的条件:采取主动自留方法的条件:n n风险

8、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n n损失短期内可预测损失短期内可预测损失短期内可预测损失短期内可预测n n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的财务稳定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的财务稳定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的财务稳定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的财务稳定(2 2)转嫁(转移):)转嫁(转移):有意识地把损失转移给其有意识地把损失转移给其他人承担。他人承担。n保险转嫁保险转嫁 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n非保险转嫁非保险转嫁 出让转嫁:用于投机风险,如抛

9、售股票出让转嫁:用于投机风险,如抛售股票 合同转嫁:如医疗合同转嫁。合同转嫁:如医疗合同转嫁。六、风险、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关系六、风险、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关系o风险的客观存在是风险管理产生的前提。风险的客观存在是风险管理产生的前提。风险管理的出现就是为了防范风险风险管理的出现就是为了防范风险,如如果没有风险果没有风险,当然也就没有必要进行风当然也就没有必要进行风险管理。险管理。o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方式之一,也是纯粹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方式之一,也是纯粹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方式。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方式。第第2节节 保险的性质与职能保险的性质与职能 一、保险的概念一、保险的概念o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是指

10、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o从从经济角度经济角度上看上看,保险是分摊损失的一种财务保险是分摊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安排。o从从法律角度法律角度来看来看,保险又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又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体现的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是一

11、种民事法律关系。二、保险的分类二、保险的分类1.1.按实施的方式分:按实施的方式分:o强制保险:是以国家法律形式强制实施强制保险:是以国家法律形式强制实施的的,凡属于保险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人凡属于保险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的保险。员必须参加的保险。o自愿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自愿签订自愿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自愿签订保险合同而结成的保险关系保险合同而结成的保险关系,投保人根投保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承担保险费的能力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承担保险费的能力决定是否参加保险以及选择险种。决定是否参加保险以及选择险种。2.2.按保险标的的保障范围分按保险标的的保障范围分o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为

12、保险对象是以财产为保险对象,对被保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实行经济补偿的保险。物质财产损失实行经济补偿的保险。这里所说的财产保险是以物质形态所这里所说的财产保险是以物质形态所存在的财产保险存在的财产保险,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险。o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对象对象,对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对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年老丧失劳动力或保险期满给付保险年老丧失劳动力或保险期满给付保险金的保险金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o责

13、任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对象偿责任为保险对象,被保险人依法或被保险人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对他人的损害负经济根据合同约定应对他人的损害负经济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的,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代为赔偿。代为赔偿。o信用和保证保险信用和保证保险是保险人向债权人提是保险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担保业务供的一种担保业务,保险人对债权人保险人对债权人因被保险人的不法行为因被保险人的不法行为(如盗窃、诈如盗窃、诈骗骗)或不履行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或不履行合同而遭受的损失,负经负经济赔偿责任。济赔偿责任。3.3.按保险的政策分按保险的政策分o社会保险社会保

14、险:指国家通过立法:指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形成一种专门的消费基金形成一种专门的消费基金,当劳动者当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去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去工作机会时作机会时,在物质上给予社会帮助以在物质上给予社会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社会保险主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社会保险主要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要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等。养老保险等等。o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指采用商业化经营的原则:指采用商业化经营的原则,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财产损对财产损毁或人身

15、伤亡实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毁或人身伤亡实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社会后备制度。一种社会后备制度。4.4.按风险转嫁方式分按风险转嫁方式分o原保险原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结成的保险关系。订保险合同而结成的保险关系。o再保险再保险。指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业务的。指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业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再次向另一保险人投保一部分或全部再次向另一保险人投保的经济行为。的经济行为。三、保险的构成要素三、保险的构成要素o可保风险:可保风险:保险人可以承保的风险。保险人可以承保的风险。o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的过程保险的过程,既是既是风险的

16、集合过程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o费率的合理厘定:费率的合理厘定:费率的厘定应依据概率论、费率的厘定应依据概率论、大数法则的原理进行计算。大数法则的原理进行计算。o订立保险合同:订立保险合同:订立合同是保险得以成立的订立合同是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它是保险经济关系成立的法律保它是保险经济关系成立的法律保证。证。四、保险的性质四、保险的性质o保险是实现风险分散的社会化方式保险是实现风险分散的社会化方式,它它是一种由成员分担风险损失的集合体。是一种由成员分担风险损失的集合体。o保险是以风险为对象的交易保险是以风险为对象的交易,它体现了它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

17、交换的准则。权利与义务对等交换的准则。o保险具有可经营性。保险具有可经营性。五、保险的职能五、保险的职能o保险的保险的基本职能:基本职能:分摊风险、补偿损失分摊风险、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或给付保险金。o保险的保险的派生职能:派生职能:投资职能、防灾防损投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职能。六、保险与救济、储蓄、赌博的区别六、保险与救济、储蓄、赌博的区别1.1.保险与救济的区别:保险与救济的区别:o保险是基于权利和义务互换原则的风险保险是基于权利和义务互换原则的风险交易交易,而救济是基于慈善道德的而救济是基于慈善道德的救助救助活动。活动。o保险实现的经济补偿保险实现的经济补偿受保险合同的保护受保险合同

18、的保护和保和保险法律的规范险法律的规范,而救济除了政府救济以外而救济除了政府救济以外,一一般具有般具有偶然性和随意性。偶然性和随意性。2.2.保险与储蓄的区别保险与储蓄的区别o储蓄可以收回本金并获得投资生息的利益储蓄可以收回本金并获得投资生息的利益,而保险并不承担偿还投入资金即保险费的义而保险并不承担偿还投入资金即保险费的义务务,更谈不上支付利息。保险费通过赔偿如更谈不上支付利息。保险费通过赔偿如数地返还给被保险人数地返还给被保险人,这种结果极其偶然。这种结果极其偶然。o保险赔偿中保险赔偿中,赔付金额同所付保险费也没有赔付金额同所付保险费也没有数量上绝对对等的关系数量上绝对对等的关系,相反具有

19、很大的差相反具有很大的差异。储蓄则不然,其存入本金量直接与以后异。储蓄则不然,其存入本金量直接与以后收回的本利和挂钩。收回的本利和挂钩。3.3.保险与赌博的区别保险与赌博的区别o保险是在概率统计技术基础上实现风险分散保险是在概率统计技术基础上实现风险分散的社会方式的社会方式,它只它只弥补可能造成损失负担弥补可能造成损失负担的的纯粹风险。纯粹风险。o赌博属于投机行为赌博属于投机行为,它不是追求损失的弥补它不是追求损失的弥补,而是而是追求可能发生的额外收益追求可能发生的额外收益。第第3 3节节 商业可保风险商业可保风险一、可保风险的要件一、可保风险的要件o可保风险:可保风险:可以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

20、可以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n风险必须是偶然的、意外的风险必须是偶然的、意外的n风险必须是非故意和违法行为造成的风险必须是非故意和违法行为造成的n风险不是投机的风险不是投机的n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n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n风险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必须能以货币进行衡风险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必须能以货币进行衡量量二、商业保险的局限性二、商业保险的局限性o一是利润率低于平均利润率、没有利润甚至一是利润率低于平均利润率、没有利润甚至经常亏损的风险项目经常亏损的风险项目,商业保险公司不会承商业保险公司不会承保保,如农业保险项目。

21、如农业保险项目。o二是商业保险要求保险费和所保障利益相对二是商业保险要求保险费和所保障利益相对应应,如果保险费交得少如果保险费交得少,其保障就少。这样其保障就少。这样,对于一些基本保障项目来说对于一些基本保障项目来说,可能因为当事可能因为当事人交不起保险费而得不到保障。人交不起保险费而得不到保障。o政策性保险政策性保险和和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弥补商业保险局是弥补商业保险局限性的有效手段。限性的有效手段。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o什么是风险什么是风险?其构成要素是什么其构成要素是什么?o风险管理的方法有哪些风险管理的方法有哪些?o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什么?o商业可保风险的条件如何

22、理解商业可保风险的条件如何理解?o保险的性质是什么保险的性质是什么?第第2 2章章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第第1 1节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法保险法二、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二、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o保险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o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o保险合同是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达成的协保险合同是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达成的协议议o保险合同双方

23、当事人都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三、保险合同的个性特征三、保险合同的个性特征o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障合同o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幸合同o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最大诚信合同o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标准合同(附和合同附和合同)o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第第2 2节节 保险合同的种类和形式保险合同的种类和形式一、保险合同的种类一、保险合同的种类按保险标的分按保险标的分n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n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n责任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n信用与保证保险合同信用与保证保险合同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

24、值的关系分n足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n不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n超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按保险标的是否事先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按保险标的是否事先在保险合同中约定n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n不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按合同主体的不同情况按合同主体的不同情况n单一保险合同单一保险合同n重复保险合同:注意总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重复保险合同:注意总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之间的关系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愿按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愿n自愿保险合同自愿保险合同n强制保险合同强制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的形式二、保险合同的形式1.1.投保单投保单o也叫要保书也叫要保书,是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保是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保

25、的申请书的申请书,也是保险人据以审查并决定也是保险人据以审查并决定是否承保的依据。它由保险人事先设计是否承保的依据。它由保险人事先设计,投保人亲自填写。投保人亲自填写。2.2.暂保单暂保单o又叫临时保险单又叫临时保险单,是保险人在正式保险单签是保险人在正式保险单签发之前向客户提供临时保障的书面凭证。它发之前向客户提供临时保障的书面凭证。它只记载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记载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期限较短。期限较短。o正式保险单签发之后正式保险单签发之后,暂保单自动失效暂保单自动失效;到暂到暂保单期满时仍未签发正式保险单的保单期满时仍未签发正式保险单的,暂保单暂保单也失效。也失效。3.3.保险单保险单o

26、保险单简称保单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合同订立时保是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正式书面凭证。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正式书面凭证。o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文件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文件,其内容其内容必须载明当事人的一切权利义务及其相必须载明当事人的一切权利义务及其相关事项。关事项。4.4.保险凭证保险凭证o保险凭证又叫小保单保险凭证又叫小保单,是被保险人所持是被保险人所持有的已经获得保险保障的证明文件有的已经获得保险保障的证明文件,实实际上是简化了的保险单。际上是简化了的保险单。它具有与保险它具有与保险单相同的作用和效力。单相同的作用和效力。o保险凭证上载有保险单的主要内容保险凭证上载有保险单

27、的主要内容,如如果叙述过于简单果叙述过于简单,不明之处以保险单为不明之处以保险单为准准。5.5.批单批单o批单是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签发之后批单是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签发之后,保险人应投保方要求出立变更保险单内保险人应投保方要求出立变更保险单内容的批改书。容的批改书。o批改过的保单上的各项内容均以批单为批改过的保单上的各项内容均以批单为准。准。o批单是保险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批单是保险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第3 3节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基本内容客体和基本内容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参加保险这一民事法律是指参加保险这一民事

28、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人。关系并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人。分为保险分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1.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o当事人:当事人:是指直接订立保险合同是指直接订立保险合同,参加参加保险法律关系保险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o保险人:保险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o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

29、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2.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o关系人:关系人: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对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对于保险合同规定的利益享有独立请求权于保险合同规定的利益享有独立请求权的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的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和受益人。o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

30、可以为被保险人。为被保险人。o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3.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合同的辅助人o辅助人也叫辅助人也叫“中介人中介人”,是指在订立或履行是指在订立或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提供某些协助或服务的人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提供某些协助或服务的人,主要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主要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等。详见第人等。详见第5 5章。章。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二、保险合同的客体1.1.保险合同的客体

31、是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o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中,被保障的财产及有关利益、身体和被保障的财产及有关利益、身体和生命本身生命本身,即保险事故发生其上的对象即保险事故发生其上的对象,叫叫保险保险标的标的(保险对象保险对象)o投保方依附在标的上的经济利益叫投保方依附在标的上的经济利益叫保险利益保险利益。o投保人交纳保险费投保人交纳保险费,要保障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要保障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这是要保也保不住的这是要保也保不住的。o因此,因此,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而不是保险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而不是保险标的标的。2.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o保险利益是保

32、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备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备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无效。这是为了:。这是为了:(1 1)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2 2)禁止借保险形式而达到赌博的目的)禁止借保险形式而达到赌博的目的(3 3)限制保险责任的数额)限制保险责任的数额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三、保险合同的内容1.1.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二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

33、称和住所;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三三)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四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六)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七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订立合同的年、月、日。2.2.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法第十八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其他事项。第第4 4节节 保险合同的

34、订立、变更和终止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一、保险合同的订立o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就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就保险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保险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过程。的过程。保险合同的订立主要有三个步骤:保险合同的订立主要有三个步骤:o要保:要保:又称投保,是指投保人填具投保单,又称投保,是指投保人填具投保单,提出投保深情的行为。提出投保深情的行为。o承保:承保: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进行签章接受投保人申请投保的行为。进行签章接受投保人申请投保的行为。o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

35、凭证:理论上讲理论上讲,一旦承保一旦承保,保险合同就已经成立。但签发保险合同就已经成立。但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在实务上更有利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在实务上更有利于提供合同成立的证据。于提供合同成立的证据。二、保险合同的变更二、保险合同的变更1.1.主体变更主体变更即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更即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更o投保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变更:因为保险变更:因为保险利益的变化利益的变化,从而导致投保人、被保险人、从而导致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受益人的变更。o保险人变更:保险人通常都不会变更保险人变更:保险人通常都不会变更,但当但当保险公司分立或合并时保

36、险公司分立或合并时,就可能出现变更就可能出现变更,以以新的保险人取代原来的保险人。新的保险人取代原来的保险人。2.2.内容变更内容变更o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如增减保险金额,一般如增减保险金额,一般应办理批改手续应办理批改手续,由保险人在原保单或保由保险人在原保单或保险凭证上加批注或者批单险凭证上加批注或者批单,并按规定加收并按规定加收或退减保险费。或退减保险费。三、保险合同的终止三、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消灭oo期满自然终止期满自然终止期满自然终

37、止期满自然终止 oo合同已履行而终止合同已履行而终止合同已履行而终止合同已履行而终止oo协议注销协议注销协议注销协议注销oo违约失效违约失效违约失效违约失效oo标的灭失终止标的灭失终止标的灭失终止标的灭失终止oo丧失保险利益终止(本条在人身保险中需要注意相关丧失保险利益终止(本条在人身保险中需要注意相关丧失保险利益终止(本条在人身保险中需要注意相关丧失保险利益终止(本条在人身保险中需要注意相关特殊条款,详见第特殊条款,详见第特殊条款,详见第特殊条款,详见第4 4 4 4章)章)章)章)讨论合同终止,需要注意与合同中止、合同自始失效讨论合同终止,需要注意与合同中止、合同自始失效讨论合同终止,需要

38、注意与合同中止、合同自始失效讨论合同终止,需要注意与合同中止、合同自始失效的比较的比较的比较的比较第第5 5节节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1.1.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和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都必须对于对方保都必须对于对方保持最大程度的善意持最大程度的善意,诚实可信诚实可信,不得相互欺骗不得相互欺骗或隐瞒。任何一方若有违背最大诚信的行为或隐瞒。任何一方若有违背最大诚信的行为,另一方就可以因此解除保险合同。另一方就可以因此解除保险合同。2.2.

39、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1 1)投保方的诚信行为)投保方的诚信行为o告知:告知:指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指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之中过程之中,必须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事实告必须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事实告诉给保险人诉给保险人,以便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投保以便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投保或改变接受条件。如果投保人对某项重要事或改变接受条件。如果投保人对某项重要事实故意隐瞒或告知不实实故意隐瞒或告知不实,即便已经承保即便已经承保,保险保险人也有权解除合同。人也有权解除合同。o保证:保证:保证:保证:是指投保方对于某种事项的作为或不作是指投保方对于某种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

40、承诺为的承诺,是向保险人做出的一项保证。是向保险人做出的一项保证。o通知:通知:通知:通知:通知义务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通知义务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在保一是在保险期限之内风险增加的通知义务险期限之内风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即当保险标的即当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危险程度增加时,必须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必须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决定是否解除保险合同以便保险人决定是否解除保险合同或增加保险费或增加保险费;二是保险事故发生之后的通知义二是保险事故发生之后的通知义务务,即投保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即投保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发生后及时

41、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能及时查勘以便保险人能及时查勘定损、开展理赔工作。定损、开展理赔工作。(2 2)保险人的诚信行为)保险人的诚信行为o告知:告知: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保险人也保险人也必须将有关的重要事实告诉给投保人必须将有关的重要事实告诉给投保人,以便以便投保人决定是否接受这个承保条件投保人决定是否接受这个承保条件(如费率如费率高低等高低等),),或决定是否投保。或决定是否投保。o弃权和禁止抗辩:弃权和禁止抗辩:弃权弃权是指保险人或其代理是指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某一事项可以向投保方主张某项权利人根据某一事项可以向投保方主张某项权利,但却表示放弃这项权利的行为。但却

42、表示放弃这项权利的行为。禁止抗辩禁止抗辩也也叫禁止反言叫禁止反言,是指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既然已是指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既然已经放弃向投保方主张权利经放弃向投保方主张权利,就不能反悔就不能反悔,在以在以后再向投保方主张该项权利。后再向投保方主张该项权利。二、损失补偿原则二、损失补偿原则1.1.损失补偿原则的概念损失补偿原则的概念o所谓损失补偿原则所谓损失补偿原则,是指被保方因为保是指被保方因为保险责任所遭受的损失险责任所遭受的损失,应如数获得赔偿应如数获得赔偿,以使被保方在经济价值上恢复到保险事以使被保方在经济价值上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状态。故发生前的状态。2.2.损失补偿的限度损失补偿的限度o补偿

43、必须是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补偿必须是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补偿的补偿o以实际损失为限以实际损失为限o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o以保险利益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3.3.保险实务中的损失补偿确定方式保险实务中的损失补偿确定方式o比例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o第一危险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o限额责任赔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三、保险利益原则三、保险利益原则1.1.保险利益原则的概念保险利益原则的概念o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o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方(被保方)必须是指投保方(被保方)

44、必须对标的拥有保险利益对标的拥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否则保险合同无效。2.2.保险利益的条件保险利益的条件o保险利益有三个成立条件保险利益有三个成立条件:必须是合法必须是合法的利益的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必须是可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利益。只有以确定的利益。只有同时具备这些条件同时具备这些条件,才具有保险利益才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否则,就不具有保险利就不具有保险利益。益。3.3.不同保险合同保险利益原则的特点不同保险合同保险利益原则的特点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只要求投保方在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只要求投保方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却不要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却不

45、要求出险时或合同期满时也具有保险利益。求出险时或合同期满时也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合同不仅要求在投保时具有财产保险合同不仅要求在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还要求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保险利益,还要求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方对保险标的也具有保险利益。方对保险标的也具有保险利益。四、近因原则四、近因原则1.1.近因原则的概念近因原则的概念o近因原则是指只有当保险标的损失或伤近因原则是指只有当保险标的损失或伤亡的近因是保险责任时亡的近因是保险责任时,保险人才承担保险人才承担赔付责任赔付责任;反之反之,保险人不予赔付。保险人不予赔付。2.2.近因原则的运用近因原则的运用o单一原因引起的损失伤亡单一原因引起的损失

46、伤亡o多种原因同时发生引起的损失伤亡多种原因同时发生引起的损失伤亡o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引起的损失伤亡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引起的损失伤亡o多种原因间断发生引起的损失伤亡多种原因间断发生引起的损失伤亡五、权益转让原则五、权益转让原则1.1.权益转让原则的概念权益转让原则的概念o权益转让原则有以下两种情况权益转让原则有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其一,保险人向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之后被保险人支付赔款之后,该受损标的的相应残余该受损标的的相应残余物资即归保险人所有物资即归保险人所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物上代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物上代位位;其二其二,如果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行为所致如果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行为所致,那么那么保险人

47、赔偿保险金之后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后,在保险金的范围内在保险金的范围内,取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的请求权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的请求权,这就是通常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权利代位。我们常说的权益转让所说的权利代位。我们常说的权益转让,主要是主要是指权利代位。指权利代位。2.2.权益转让的两种形式权益转让的两种形式 o物上代位物上代位o权利代位权利代位3.3.权益转让原则的内容权益转让原则的内容o权益转让应以被保险人的权益为限权益转让应以被保险人的权益为限o权益转让以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为限权益转让以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为限 o被保险人不能损害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不能损害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o保险人获得权益

48、转让一般是在支付赔款之保险人获得权益转让一般是在支付赔款之后后 4.4.委付委付物上代位的特殊形式物上代位的特殊形式 o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委付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全损状态时,申请将标的的所有权转移申请将标的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给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实际全损进行要求保险人按实际全损进行赔偿的法律行为。委付通常出现在海上赔偿的法律行为。委付通常出现在海上保险中。保险中。六、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六、重复保险分摊原则1.1.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概念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概念o保险法规定保险法规定,所谓重复保险所谓重复保险,是指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投保人对同

49、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价值的保险。2.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o保险金额比例分摊保险金额比例分摊o赔偿责任限额分摊赔偿责任限额分摊o出单顺序责任分摊出单顺序责任分摊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o为什么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格式合同、为什么保险合同是标准合同(格式合同、附和合同)附和合同)?o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o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几种情况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几种情况?o保证和告知的区别是什么保证和告知的区别

50、是什么?o什么是近因什么是近因?什么是直接原因什么是直接原因?o试阐述委付和代位求偿的区别试阐述委付和代位求偿的区别?第3章 财产保险第1节 财产保险概述一、财产保险的含义一、财产保险的含义o狭义:仅指以物质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狭义:仅指以物质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o广义:是以物质财产以及有关的经济利益和广义:是以物质财产以及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里的标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这里的标的不仅包括财产的不仅包括财产,还包括与物质财产有关的还包括与物质财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如预期利润、运费、信用等如预期利润、运费、信用等,以及以及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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