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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S 03. 120.99BOO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团体标准T/CZFEOF 12018“崇耕”公共品牌使用管理规范App I i cat i 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 of Chong Geng Pub I i c Brand(征求意见稿)2018-XX-XX 发布2018-XX-XX 实施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发布附录B(规范性附录)“崇耕”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申请表基本信息县(市)区产业。粮油。水果。蔬菜O食用菌O中药材O茶叶。林特 。畜禽。渔业。花木。其他主体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注册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数职工数人联系人电话主体类别。家庭农场。合作
2、社。企业公司荣誉SC证书。有 O无需求信息政策支持金融支持。融资需求 金额(万元)计划融资周期(年)目前贷款情况:金额(万元) 周期(年) 利率 (%)技术支持。生产技术。质量追溯O投入品管理。品牌建设。其他渠道推广。线上渠道。线下渠道。其他渠道宣传推广O公交站台广告。公交电视O地铁电视及灯箱广告。中心城区大型户外LED屏。机场高速广告牌O机关办公区电梯电视。其他活动推介。国内外各项大型展博会。新春欢乐购。川货全国行。其他文创包装服务。需要O不需要其他:生产信息冷链设备。冷库平方米 O冷藏车辆 。仓库平方米 O运输车 辆O其他(请注明)初级农产品主要产品品种总产量 (公斤)种植/养殖规模 (亩
3、/头)上市起止 时间产品特色基准供货价 (元/公斤)初加工农产品主要产品品种总产量 (公斤)厂房面积 (平方米)上市起止 时间产品特色基准供货价 (元/公斤)深加工农产品主要产品产品规格总产量 (公斤/升)生产规模(公斤 /罐/袋/升)上市起 止时间产品特色基准供货价(元/公斤/升)“崇耕”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申请表(续)工品主要产品产品规格总产量 (件)生产规模(件)上市起止 时间产品特色基准供货价 (元/件)质量安全建设信息追溯平台加入情况O省级平台。市级平台O县级。其他(请注明)产品是否使用二维码溯源。是。否。其他投入品情况O建立投入品使用台账。没有建立投入品使用台账生产档案情况。建立生产过
4、程档案。没有建立生产过程档案检测类型。自检。抽检O送检检测室。是。否拥有的检测设备台检测结果合格率送检机构检测报告。有。无已覆盖网络区域。基地O加工厂地。销售地点已安装摄像头。基地。加工厂地。销售地点品牌建设信息产品认证O无公害。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其他认证(请注明)体系认证OIS09001 0IS0220000IS014000 0HACCPOGAPO其他(请注明)拥有商标数。拥有个O无商标名称商标注册。完成O未完成商标荣誉O市级著名商标O省级著名商标O中国驰名商标相关专利O有(注明详情)。无销售信息去年销售额万元去年线下渠道销售额万元去年电商销售额万元线下经销渠道网店情况。淘宝。京东。微店
5、。其他(请注明)产品出口信息出口国:产品:数量:销售额:专家组意见负责人:日期:品牌管理机构意见负责人:日期: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申请主体(签章):附录C(规范性附录)“崇耕”公共品牌商标使用承诺书X X X X:本单位自愿申请使用崇州市农产品以及农副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商标“崇耕” O申请书所填写内容由 本单位填写。本单位承诺填写内容和提供的文件均真实、有效。本单位将承担所有因失实而引发的各种 后果。本单位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崇耕”公共品牌使用管理规范及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崇州市农村发展局对 本单位进行的相关审查、检查、抽样、检
6、测和监督管理。本单位承诺确保使用“崇耕”公共品牌商标的 产品品质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并对产品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本单位将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崇耕” 公共品牌商标,决不损害“崇耕”公共品牌商标的声誉。法人代表(签名):申请单位(公章):年 月 日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单位: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崇州市土而奇禽业专业合作社、崇州市 季程林地股份合作社、崇州市布衣开心家庭农场、成都华地永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崇州市童桥家庭农 场、崇州市金手指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崇耕”公共品牌使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崇州市“崇耕”公共品牌使用管理的术语与定义、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使用管理、 监督检查、权利与义务。本标准适用于崇州市行政区域内“崇耕”公共品牌的使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崇耕”依托崇州市优越的自然环境生产的优质农产品以及农副产品的区域公共品牌商标,其商标见附录A。4申请条件1
8、经营主体对申请使用“崇耕”公共品牌商标的经营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a)依法登记,且注册地在崇州市境内;b)取得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加工;c)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工厂)或经营场地;d)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e)近三年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违法犯罪行为。4.2产品条件1宜取得出口备案。4.2.2 宜拥有自主品牌,并完成商标注册。4.2.3 宜具有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合格。4.2.4 宜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4.2.5 宜在崇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如实录入生产记录信息,消费者可查询
9、。4. 2. 6产品质量应符合对应的国家标准要求并达到市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4.3不符合情况以下任一情况,不应申请使用“崇耕”公共品牌商标: 产品质量存在由市(含)以上行政监督部门抽检不合格的;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 在行政监督、金融机构、财税部门等有不良信用记录的。5申请流程申请材料5.1.1 经营主体在申请使用“崇耕”公共品牌商标时,应向公共品牌商标所有者指定的机构提交以下 申请材料: “崇耕”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申请表,见附录B; 资质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 取得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复印件;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的合同及第三方资质证
10、书复印件; “崇耕”公共品牌商标使用承诺书,见附录C; 基地租赁合同或与农户签订的合同,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生产规模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1.2 宜补充的材料: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的证明文件; 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通过出口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有效检验报告原件以及复印件; 获得市(含)级以上的荣誉证书;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制度文件。5.2 该机构自收到经营主体的申请材料后,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组织专家对经营主体申请资料审查; 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通过崇州市政府认可的官方网站统一向社会公
11、示拟许可的经营主体,公示5个工作日。5.3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经营主体,应办理如下事项:与该机构签订崇州市“崇耕”公共品牌商标使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使用期限、双方权 利、法律责任等内容;该机构向经营主体发放使用证。6使用管理6. 1包装管理6.1.1 应严格按照“崇耕”公共品牌商标的样式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可按 比例大小缩放,不得小于自身商标,且符合GB 7718规定。6.1.2 经营主体持有自身产品商标或地理标志商标,应在产品包装上,以母子商标的形式使用“崇耕” 公用品牌商标和自有商标或地理标志商标。6.1.3 “崇耕”公共品牌商标原则上印制在产品包装物正(前)面左
12、上角,应规范醒目。6.2 品牌管理应自觉维护“崇耕”公共品牌商标的市场声誉,保证产品质量且服务优良。6.2.1 应建立“崇耕”公共品牌商标使用台账且保存年限不得低于3年,确保该商标不失控、不流失, 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和馈赠。6.2.2 应在产品标签、包装、说明书及其它附着物上使用商标。6.2.3 应在宣传产品或服务的各类广告时使用商标。6.2.4 应在产品展示、推介等活动中使用商标。6.3 退出管理“崇耕”公共品牌商标使用期间,发生以下情况,公共品牌商标所有者指定的机构将有权收回该商 标的使用资格:发现存放、使用违禁物品和非法添加剂,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 故。 到期未
13、续签使用合同。 到期申请未通过。 提出书面申请,停止使用“崇耕”公共品牌商标。 发生不良信用记录,以及产品停产一年以上。7监督检查应由公共品牌商标所有者指定的机构不定期对使用“崇耕”公共品牌商标的产品地域范围、产品 质量、商标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7.1 应对商标使用实施动态监管,自准予使用之日起,凡是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或抽检2次不合格 的,停止使用授权,两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7.2 经营主体未对“崇耕”公共品牌商标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或控制,致使“崇耕”公共品牌商标使 用的产品达不到其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应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其使用资格。7.3 发现经营主体使用“崇耕”公共品牌商标的产品
14、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应暂停其 产品出售与使用,并移交执法部门和和司法机关处理。7.4 对擅自使用、仿冒“崇耕”公共品牌商标的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主体,应移交执法部门和 和司法机关追究其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8权利与义务使用主体权利8.1.1 应在其产品包装上免费使用“崇耕”公共品牌商标,以及进行广告宣传和网络宣传。8.1.2 应优先享受政府品牌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和补助政策,以及产品生态科技成果转化资源。8.1.3 可优先参加政府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等活动。8.1.4 可优先享有“崇耕”公共品牌商标的使用服务和信息资源共享。8.1.5 可享受崇州市提供的溯源管
15、理、金融支持、渠道扩展、宣传推广等公共性资源服务。8.2 使用主体义务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且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崇耕”公 共品牌商标声誉。8.2.1 应接受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其产品的抽检,配合质量监测工作人员的工作,对“崇耕”公共品牌 商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2.2 授权使用期内进行更名、重组或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向申报单位进行报备。附录A(规范性附录)“崇耕”公共品牌商标注:此log。以“崇耕”首字母“CG”为设计元素,两个字母组合形成绿叶,代表崇耕产品的绿色生态,崇为叶,耕 为柄,两者相辅相成,意味着崇州与耕作有着自古以来的紧密联系,C与G的内部被划为格田,意为出自崇州的产品都是 健康、生态、让老百姓放心的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