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样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样本-.doc(2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你所需要的办公范文2020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样本适用于年终总结、工作汇报与新年计划 汇报人:XXXXYour content to play here, or through your copy, paste in this box, and select only the text. Your content to play here, or through your copy, paste inthis box, and select only the text.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一个最高限额内,抵押人以抵押财产的价值为抵押权人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担
2、保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范文大全为大家整理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范文一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 第一条 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 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 (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
3、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3.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1. 借款利率: 。 2. 计息方法: 。 3. 付息方式: 。 4. 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 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5. 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息 的利率计收罚息。 第三条 借款的归还 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 2. 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4、。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3.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抵押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 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4.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5. 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 抵押 1. 抵押物及担保范围 (1)抵押人提供下列财产 (
5、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共计 。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2)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也在抵押担保范围内。 (3)本合同约定的抵押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抵押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2. 抵押人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3. 抵押物价值变化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抵押物价值减少
6、、毁损、灭失等原因,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或因任何原因被查封、扣押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在 天内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2)贷款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或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行使抵押权,或要求借款人、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抵押物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4.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由借款人、抵押人负责在 日内依法向法 定部门办理完毕抵押登记。 5. 抵押物变动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赠与、重复抵押、用以清偿其它债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否则贷款
7、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行使抵押权。 (2)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它原因危及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行使抵押权。 6. 借款人、抵押人拒绝办理抵押登记或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因此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由借款人、抵押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7.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公证和评估等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抵押人承担。 8. 抵押权形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进行决算,行使抵押权: (1)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
8、程序被查封、拍卖的; (2)借款人或者抵押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由于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被提前解除等情况; (3)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 (4)贷款人与抵押人协商一致。 9. 抵押效力 担保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取得抵押人同意,本合同的抵押效力不受影响。 第五条 借款人、抵押人的承诺和义务 1.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 借款人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
9、。 3. 借款人、抵押人存在下列事件之一的,借款人、抵押人应在发生后 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抵押人承担的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2)借款人、抵押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抵押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等; (4)借款人、抵押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5)借款人、抵押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 (6)借款人、抵押人因停止项目生产经营、终止营业、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被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的; (7)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及电话、
10、 传真等联系方式的; (8)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抵押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4. 借款人、抵押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1)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 (2)抵押人、借款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即使贷款人同意抵押人、借款人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该担保也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5. 借款人按本合
11、同约定的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6. 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报告。 7. 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8. 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项目有关产品的销售结算以及结汇、售汇等业务在贷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9.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抵押人支付或偿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处置抵押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10. 本合同解除的,本合同的抵押效力不受影响。 第六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 贷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要求,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
12、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2. 贷款人有权对借款实行跟踪检查。 3. 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折价、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并就处置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抵押人追偿。 4. 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作为第一受益人,有权提前处置处理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5.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处置抵押物或抵押物的赔偿金等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 (1)实现债权、抵押权之费用; (2)损害赔偿金; (3)违约金; (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 (5)主债权之利息; (6
13、)主债权之本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3)借款人、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承诺、保证等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 (4)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 2. 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抵押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
14、何帐户中扣收款项。 (4)提前依法处理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 (5)采用其它制裁措施。 第八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1. 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修改和补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 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l、借款申请书; 2、抵押物清单;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登记机关保存 份。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15、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 _年_月_日 借款人(签章): 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 _年_月_日 抵押人(签章):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 _年_月_日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范文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抵 押 人(债务人): 地 址: 基于甲方拟为乙方在一定期间内的借款签订一系列担保合同,为乙方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资金安全,乙方自愿将其名下的土地抵押给甲方做最高额反担保。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情况 甲方依对应融资业务合同享有的对于债务人的融资债权,融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叁佰
16、万元。 本合同所称的“对应融资业务合同”,是指债务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一系列借款合同。 本合同所称的“担保”,如无特别说明,则已包含“反担保”。 第二条 担保期间与额度 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财产,为甲方自 20xx 年 9 月16日至 20xx 年 9月 15 日期间内与乙方形成的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叁佰 万元(为债权余额,已还部分不计)。 债务人根据对应融资业务合同约定可在最高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融 资额度。具体每笔融资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
17、以具体业务合同、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乙方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期间为:从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全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特别约定:只要在本条约定的期间内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融资业务合同,乙方就自动为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在最高余额内承担担保责任,甲、乙双方无须逐笔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手续。 第三条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之连带担保责任,即无论对应融资业务合同的债务人因何种原因未按约定偿还债务,乙方将无条件履行全部债务的清偿义务。 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为第三人的,即使债务人向甲方提供了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的,甲方有权就所有担保物或任一担保物行使抵押权,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 抵押物
18、情况 1、抵押物名称: ,具体抵押明细详见抵押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担保物的价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为(人民币大写)叁百 万元整,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净值为准; 3、在甲方行使抵押权时,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甲方所有债权的,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及债务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继续清偿。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1、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代偿金、利息、复利、借款人违约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依对应融资业务合同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19、; 3、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等。 第六条 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使用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的出租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它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第七条 抵押权及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孳息等。 本合同书的法律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等对应融资业务合同,无
20、论前述合同法律效力如何,乙方依据本合同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不发生任何改变。 第八条 抵押担保物的占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维护抵押物的完好无损,负责抵押物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管理的要求,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九条 抵押担保物的征用 因国家建设或者商业开发等需要占用本合同项下抵押的土地时,若乙方能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双方可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解除原抵押关系;若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抵押物,债务又不能提前清偿的,在土地被占用时,乙方若获得土地
21、补偿,维持原有的抵押关系,双方持原抵押合同及土地占用补偿协议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乙方若获得货币补偿应将补偿款提存至甲方;若获得其他物质或权利补偿,应将补偿物抵押或质押在甲方。第十条 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抵押物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它权利证书交甲方保管。土地所有权性质是国有划拨时,乙方应按国家土地出让规定将土地出让金提存在甲方;土地所有权性质是国有租赁时,乙方应将土地租赁期内所有租金缴纳完毕并同意按甲方按租金价值办理等值抵押;土地使用权是无证的租赁土地,乙方应提供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
22、件、租赁合同和合法使用的文件,将全部租金缴纳完毕后,在乙方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抵押,公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上述抵押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在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抵押关系终止的,合同双方应在终止之日起2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实现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上述“期限届满”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有权宣布的主合同提前到期及有权提前行使抵押权的情形。 2、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物时,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 第十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发生下列情况
23、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物,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 (2)因抵押物的价值减少。 2、甲方处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继续追偿;在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甲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4、在债务人到期还清贷款,解除甲方担保责任后,甲方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乙方。 5、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担保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6、甲方在抵押权受到
24、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保证甲方免受侵害。 7、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 8、在清偿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抵押手续。 第十三条 乙方在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到期而未能清偿或甲方发生代偿之日起七日内,应无条件履行担保义务,向甲方清偿全部债务,逾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直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臵乙方资产,以实现本合同书项下全部债权。 乙方逾期未履行上述担保义务,甲方有权根据所担保的债务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比例向乙方追究违约金,直至乙方对所有担
25、保的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即按债务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仍须履行。 第十七条 双方涉及本合同项下
26、权利义务的书面通知或其他文件,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住所或通讯方式发送,并在下列日期内视为送达: 1、信函方式,以挂号信、特快专递发函后五个工作日; 2、传真方式,以传真电话发生之日; 3、专人送达,以对方工作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签收之日。 第十八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一份,效力相同。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甲方可就本合同项下抵押标的物按下列任意一条执行也可以一并执行: (1)甲方可以不经过诉讼将本合同项下抵押标的物协商作价 壹佰 万元交由法院执行,直接进行拍卖、变卖或转让等,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2)交由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27、,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偿还甲方代偿款、损害赔偿金以及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等费用,不足部分另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3)甲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甲方债权连同乙方抵押物直接转让给第三人而无需征得抵押人同意。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将本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交给甲方。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 甲方: 抵押权人(出借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借款人: 证件号: 住所地: 电话/手机: 丙方: 抵押人: 证件号: 住所地: 电话/手机: 第一条:总则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
28、甲方借款,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以其财产为甲方的相关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在遵循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原则的基础上,三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遵照履行。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限额 1.本合同担保的借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最高限额是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和本合同约定时间内,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需要,可以向乙方分笔发放,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2.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计算,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月末支付当月利息。 第三条:借款抵押期限及还款方式 1.丙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向甲方保证,以
29、抵押财产为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所欠甲方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清息还本。 第四条:丙方所提供的抵押、其它保证 丙方以位于 的土地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向甲方提供抵押,该抵押物已作为乙方于 年 月 日向 所借款项(原借款)的抵押物。现以该抵押物价值扣除原借款本金额度 之后的额度,作为本合同项下之借款抵押。本抵押权人为第二抵押权人,顺位于 之后。 第五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债权
30、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 第六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丙双方按照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屋他项权证。 第七条:保险 抵押期间,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
31、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做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丙方确需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
32、共同承担。 第十一条:丙方保证及承诺 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完全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 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最高额借款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乙方、丙方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物
33、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丙双方共同(也可以由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及丙方违反第十一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及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续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
34、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合同作为丙方不可撤销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四条:拍卖 甲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丙双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五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费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
35、费、律师费用等)等概由丙方承担。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按第六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特别约定 乙方违反第三、八、九、十、十一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另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额的0.1%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36、。 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本合同隶属于编号为 的最高额借款合同,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空格部分自行填写,若本合同内容与最高额借款合同中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最高额借款合同内容为准。 第十八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电传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联系方式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提示条款 乙方及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抵押权人:年 月 日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时间:XXXX2020感谢您的审阅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