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例分析及启示.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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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做好政府采购如何做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及案例分析质疑投诉及案例分析吴晓明吴晓明2017年6月 一、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赋予供应商维护合法利益的权益。询问:询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和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诉:投诉: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2、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方式维权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询问。询问。询问是供应商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清楚、不明白、不了解的事项,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问题、征求意见或者了解情况;条例五十二条规定了询问的答复期限: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二)质疑。质疑。质疑

3、是供应商认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并要求其必须给予明确答复的疑问;书面形式;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三)投诉。投诉。投诉是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的答复不满意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的申诉;(四)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是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所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而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的复议请求;(五)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提出行政诉讼是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而向

4、人民法院提出的控告。质疑投诉时间质疑投诉时间 质疑:质疑:7 7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投诉:1515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在收到答复或答复期满(答复期为7个工作日)后15个工作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6060天内;天内;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3 3个月内个月内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应在收到处理决定或处理

5、期满(处理期为30个工作日)后60天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质疑投诉时限质疑投诉时限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条例五十三条明确了标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质疑投诉范围质疑投诉范围 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采购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文件以及包含的评判标准和合同文本 相关的澄清 不可质疑的采购文件:不可质疑的采购文件:采购活动记录、定标文件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内部资料 采购预算是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对采购人的批复 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是不可质疑的采购文件 供应商如果对验收证明有异议,应当按照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处理 投标文件不属于可质疑的采购文件质疑投诉要求质疑投诉要求 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应当有明确的请求:明确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投诉;想

7、要达到的结果: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成交无效、废标、重新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任等。必要的证明材料必要的证明材料:包含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此条所规定的是“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非“充分”的证明材料,即供应商不负责证明质疑、投诉是否属实、是否成立。质疑、投诉是否属实、是否成立由处理质疑、投诉方调查后才能决定。提供的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由财政部门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

8、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期间可否暂停采购活动投诉期间可否暂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经审查,认定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

9、存在违法行为如何处理?经审查,认定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存在违法行为如何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九条: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的,可按以下处理:(一)合同尚未签订的,分别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全部或者部分采购行为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合同已经签订的但尚未履行的,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合同已经履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给采购人、投诉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财政部门在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后,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同时也要以书面形

10、式通知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质疑、投诉是法律赋予供应商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经调查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财政部门可以暂停政府采购活动,但不得超过30天。中标结果已经公告,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应当根据18号令报财政部门认定;因供应商质疑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应当报财政部门备案。处理质疑投诉应依法有据,并注意方式方法。二、案例分析二、案例分析 通过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包括招标环节、投标环节、评标环节、质疑投诉等)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剖析质疑投诉案发生的成因,分享启发,提出建议。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如何依法妥善处理质疑投诉,对各方当事人有哪些教训和启示。依法采购,严格程

11、序,规范操作,注意方法,做好服务。随着社会进步,人们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不断增多。依法做好质疑投诉工作,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和操作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实践看,供应商质疑投诉主要有三种情况三种情况:一是依法依法维权。主要是采购人提出的需求不合理,招标文件有限制性和倾向性,评审专家未按要求评审等。二是不懂不懂法律法规,不熟悉操作程序规则。三是恶意恶意维权。只要没中标就告,恶搞竞争对手,我不中你也别想中;有的是想取而代之,特别是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发生在招标环节的质疑投诉案(采购需求)发生在招标环节的质疑投诉案(采购需求)案例一案例一 乙肝疫苗乙肝疫苗案例二案例二

12、 概念之争概念之争案例三案例三 档案盒档案盒案例四案例四 欧盟证书欧盟证书案例一:乙肝疫苗采购需求应当合法案例一:乙肝疫苗采购需求应当合法 一个事关新生儿安全的乙肝疫苗采购项目,采购人固执地坚持自己的采购需求,供应商执着地状告其需求存在排他性,该如何处理?合情与合法合情与合法 案情:案情:分析分析:一、采购人可否根据自己的特殊需要提出特定的采购需求?二、供应商可否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时限?(各环节结束之日)启示启示:必须依法采购 处理问题必须依法有据(法律依据、相关证据),做到依据合法、程序合法、结论合法。(人脸识别系统、潜水表)案例二:概念之争采购需求应合规案例二:概

13、念之争采购需求应合规 “生产厂家”和“制造厂商”,一个出现在招标文件中,一个出现在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坚持认为两者指代不同。因招标文件表述不规范、不统一引发的质疑投诉概念之争概念之争 案情:案情:分析:分析:一、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资格的表述应规范、统一。二、如影响中标成交结果应当如何处理?启示:启示:操作要规范 采购需求表述应合规、完整、明确,避免引发歧义,影响中标成交结果,产生法律风险。(档案盒、塑胶跑道)案例三:档案盒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案例三:档案盒采购需求应当完整 某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但采购结果出来后,采购人却不接受,认为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档案盒不符合要求的档案盒 案情

14、:案情:分析:分析:一、采购需求应当科学合理,完整明确;二、根据项目特点,依法选用合适的采购方式。(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案例四:欧盟证书采购需求应当明

15、确案例四:欧盟证书采购需求应当明确 某乡镇卫生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评审结果出来后,采购人找出种种理由不要,认为中标候选人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欧盟证书欧盟证书 案情:分析:一、采购需求应当明确;二、采购文件不得随意更改解释。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

16、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案例:欧盟证书、公交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财库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财库20162052016205号)号)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2016年11月25日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一一)采购人负责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负责确定采购需

17、求。采购人负责组织确定本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需求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需求进行书面确认。(二二)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采购需求应当合规、完整、明确。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采购需求应当包括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

18、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内容。采购需求描述应当清楚明采购需求描述应当清楚明了、规范表述、含义准确了、规范表述、含义准确,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能够通过客观指标量化的应当量化。(三三)加强需求论证和社会参与。加强需求论证和社会参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结合预算编制、相关可行性论证和需求调研情况对采购需求进行论证。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需求复杂的采购项目可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采购需求编制及论证。(四四)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及合同。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及合同。采购文件及合同应当完整反映采购需求的有关

19、内容。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包括项目的验收要求、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争议处理规定、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采购需求、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关于采购需求完整、明确的具体要求关于采购需求完整、明确的具体要求(1818号令征求意见稿)号令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科学、合理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0、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完整、明确,主要包括:(一)采购标的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二)采购标的所要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节能环保、技术规格、服务标准等性能要求;(四)采购标的的物理特性,如尺寸、颜色、标志等要求;(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执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售后服务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七)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关于采购文件编制关于采购文件编制 条例十五条十五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需求编

21、制采购文件。18号令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指标列为资格要求,也不得将除进口货物外的生产厂家授权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8号令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六条:同一招标项目中含有货物、服务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项目属性。关于评审因素设定关于评审因素设定 18号令征求意见稿第五十二条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货物服务质量相关物服务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投标报价、技术或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

22、量化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 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也应当量化到区间。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关于合理报价关于合理报价 18号令五十四条五十四条(四)1.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8号令征求意见

23、稿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不限最低价评标法)18号令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发生在投标环节的质疑投诉案发生在投标环节的质疑投诉案案例五案例五 多加一句话引发的质疑多加一句话引发的质疑案例六案例六 合同章与公章的纠结合同章与公章的纠结案例七案例七 标书内容粘贴错误该如何处理标书内容粘贴错误该如何处理案例

24、五:多加一句话引发质疑答疑与澄清案例五:多加一句话引发质疑答疑与澄清“画蛇添足画蛇添足”案情案情:分析分析:一、答疑与澄清有何区别?二、供应商现场签字同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启示:启示:尽量写实,避免画蛇添足,节外生枝。案例六:企业合同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资格审查、违法认定案例六:企业合同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资格审查、违法认定 广义上说,合同章是公章的一种,在民法中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形式上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怎么办?合同章与公章的纠结合同章与公章的纠结 案情:案情:分析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盖单位公章,而中标人盖的却是合同章,公证处在资格审查时未发现。在评审中又发现,其密

25、封的投标文件中有一份“授权委托书”。问题:问题:一、一、企业合同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二、认定中标无效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三、资格审查应当由谁进行?(注意:18号令修改稿有变化)启示启示 操作要规范,资格审查要仔细。案例七:视频系统如何认定采购活动违法案例七:视频系统如何认定采购活动违法 标书内容粘贴错误该如何处理标书内容粘贴错误该如何处理 由一起视频系统投标案引发的思考 案情案情 分析:分析:一、根据现有证据,能否认定供应商违法?二、这种情形是否可以作废标处理?三、能否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四、可否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五、取消第一中标人资格后,是否可以直接由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启示:启示:依法

26、行政 加强宣传。加强宣传。积极宣传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依法采购。依法采购。对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合法合理的做好服务,不合法合理的不能迁就。注意方法。注意方法。依法有据,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还要注意保护自己。附:法定废标情形(政府采购法第附:法定废标情形(政府采购法第3636条)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

27、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1818号令第号令第5656条)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第五十六条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形式保证金形式:条例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和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非现金形式(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中标

28、无效(中标无效(1818号令第号令第7474条)条)投标人投标人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购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标结果无效及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及认定(1818号令第号令第7777、8282条)条)中标结果无效:中标结果无效:(18号令第77条)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下五种行为之一的,影响中标结果的,

29、中标结果无效。(一)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二)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果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三)在评标过程中撤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四)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五)未按招标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中标结果无效的认定:中标结果无效的认定:(18号令第82条)有本办法规定的中标结果无效情形的,由同级或者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结果无效。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从其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依照本办法重新进行招标。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发生在评标环节的质疑投诉案发生在评标环节的质疑投诉案案例八案例八 十分钟疏忽

30、的代价十分钟疏忽的代价案例九案例九 助听器心软的代价助听器心软的代价案例十案例十 五分钟允许迟到供应商投标引发质疑五分钟允许迟到供应商投标引发质疑案例八:案例八:十分钟疏忽的代价(实质性条款)十分钟疏忽的代价(实质性条款)一个10分钟的现场演示环节因故被临时取消,由此引发了一场长达一年多的行政诉讼 少一个环节多一场官司少一个环节多一场官司案情案情分析分析:本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标现场演示软件环节是否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二是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否认定一个证书涵盖另一个证书的功能?一、评标现场演示软件环节是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二、在缺乏有效证据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不能认定

31、一个证书包含另一个证书。本案因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缺少一个10分钟的现场演示环节从而引发质疑、投诉、行政复议,并诉讼到市中院、省高院。虽最终胜诉,但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历时一年多。启示启示: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是法定的,一旦改变,将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也难以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案例九:助听器心软的代价(非实质性条款)案例九:助听器心软的代价(非实质性条款)没带样品,投标人苦苦恳求评委给予投标机会;最终落标,却状告评委让本无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投标 助听器心软的代价助听器心软的代价 案情:案情:

32、分析:分析:一、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带样品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二、该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提出质疑、投诉的条件?启示:启示:政府采购无小事。采购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包括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及各方当事人,招标文件制定、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现场组织、结果公示、合同签订、履约监管、档案保管、质疑及投诉受理、审查、调查、处理、送达等。案例十:物业管理(规范操作)案例十:物业管理(规范操作)仅五分钟之差,供应商失去了投标资格;仅一念之差,代理机构遭遇了质疑 五分钟允许迟到供应商投标引发的质疑五分钟允许迟到供应商投标引发的质疑 案情:案情:分析分析:一、迟到供应商能否参加投标?二、供应商的现场承诺

33、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启示启示:一定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范操作。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供应商违法违规案供应商违法违规案 十一、真假合同十一、真假合同 十二、罚还是不罚十二、罚还是不罚 案例十一:厨具调查取证、暂停采购活动、终止投诉程序、依法处理案例十一:厨具调查取证、暂停采购活动、终止投诉程序、依法处理 十多万的合同如何摇身一变成一百多万的合同,成为公司辉煌业绩的证明。从18万到180万真假合同真假合同 案情:案情:分析:分析:本案反映了政府采购活动中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即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当如何认定?如何处理?调查取证。如查阅招标文件,查阅采购项目档案,向相关单位调查取证。在调查中,财政

34、部门可视情暂停采购活动,但不得超过30日(条例第五十八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如经查实,供应商确系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应当依法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并进行处罚。启示启示 依法处理。案例十二:罚还是不罚虚假材料不影响评标结果如何处理案例十二:罚还是不罚虚假材料不影响评标结果如何处理 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不影响评标结果罚还是不罚?罚还是不罚?案情:案情:分析: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当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不影评标结果时,是否应当处理?如何处理?关键要看问题的性质。即主要看供应商行为的性质是否违法。第五部分

35、第五部分 质疑投诉处理质疑投诉处理案例十三案例十三 依法有据依法有据案例十四案例十四 尽量写实尽量写实案例十五案例十五 以法服人以法服人案例十六案例十六 妥善处理妥善处理案例十七案例十七 考察供应商考察供应商 采购人为何遭拒采购人为何遭拒?案例十八案例十八 依法处理依法处理 不惧风波不惧风波案例十三:涉嫌商业贿赂案例十三:涉嫌商业贿赂举报信直指潜在投标人“涉嫌”商业贿赂,如何处理?依法有据依法有据 案情:案情:分析:分析:一、供应商“涉嫌”商业贿赂可否取消投标资格?二、网上下截资料可否作为有效证据采信?三、采购人单位党组会可否决定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启示:启示:依法妥善处理。案例十四:家具案案

36、例十四:家具案 投诉人情绪激动,表示要一告到底,决不罢休 尽量写实尽量写实 案情:案情:分析:分析:一、投诉人不提供有效证据是否应当受理?二、本案是否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处理?启示1:依法处理。依法行政;规范处理;做好服务;尽可能把工作做在前面;善于化解矛盾,不要激化矛盾。启示2:斟字酌句,尽量写实。案例十五:密集书架委托代理案例十五:密集书架委托代理 采购人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自行委托代理机构采购,该如何处理?以法服人以法服人 案情:案情:分析:分析: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否自行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启示启示 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处理问题必须依法有据(法律依据、

37、相关证据),做到依据合法、程序合法、结论合法。案例十六:消防设施拒签合同处理案例十六:消防设施拒签合同处理 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石沉大海,采购人迟迟不签合同;依法得出的评标结果几乎成“浮云”,采购人自请“高人”审核中标方案,并据此否定中标结果消防设施项目 妥善处理妥善处理 案情:案情:分析:分析: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是否可以不签合同?二、采购人自行请人进行审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三、采购人拒签合同应当如何处理?启示:启示:加强宣传,提高依法采购意识。注重效果,依法妥善处理。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38、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法七十一条(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案例十七、案例十七、延压延压工艺采购人不得通过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工艺采购人不得通过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考察中标供应商考察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为何遭拒采购人为何遭拒?案情:案情:分析:分析:本案主要反映三个问题: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可否拒签合同?二、采购人可否

39、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调查?三、供应商设置种种条件不配合调查应如何处理?一、采购人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拒签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一、采购人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拒签合同没有法律依据。二、采购人不得通过对供应商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二、采购人不得通过对供应商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三、财政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调查应按法定

40、程序进行。三、财政部门可以依法进行调查,调查应按法定程序进行。1.1.是否需要调查应由财政部门决定。是否需要调查应由财政部门决定。采购人如发现中标结果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可以向财政部门举报、投诉,是否需要进行调查只能由财政部门决定。(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第七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处理)2.2.调查的主体应当是财政部门。调查的主体应当是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法定监管部门,依法有调查权,采购人、其他人员均无

41、权进行。(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3.3.是是“执法调查执法调查”,不是,不是“考察考察”。调查应由财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出具调查通知书、出示执法证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也可以请专业人员参与。对于持介绍信、自行组织的考察,由于缺乏法律依据,供应商可以拒绝。四、供应商应当配合财政部门调查。四、供应商应当配合财政部门调查。1.对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供应商有义务配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财政部门可依法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六)、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七十四条(六):供应商有下

42、列情形之一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条例第五十六条:对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取证,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2.供应商设置条件拒绝监管部门调查没有法律依据。财政部门调查是依法履行职责,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应予以配合,不存在涉及商业秘密问题。拒绝调查应有合法的理由和依据。当然,财政部门对调查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采购人不接受评标结果怎么办?采购人不接受评标结果怎么办?如采购人不接受评标结果,拒绝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首先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通过代理机构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中标人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要求监管部门作出处理,

43、并有权要求采购人赔偿其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对监管部门处理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案例:案例:考察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为何遭拒(未发中标通知书)案例:案例:消防设施(已发中标通知书,未在30天内签合同)案例:案例:档案修复项目(履约后擅自中止)案例十八:案例十八:一波三折的幼儿玩具案一波三折的幼儿玩具案 依法处理依法处理 不惧不惧“风波风波”案情:案情:项目实施情况。质疑投诉及行政复议情况。投诉人其他行为。质疑投诉主要内容。调查取证结果。分析:分析:一、供应商同时提起质疑和投诉的处理。二、招标文件规定之外的因素成为投诉理由。三、个别评审专家对政府采购法的曲解。启示启示 一、监管部门依法处理,避免激化矛盾。二、操作机构规范操作,杜绝工作瑕疵。三、后续工作积极跟进,消除不良影响。四、深入开展理性分析,不断完善制度。谢 谢微信:微信:wxm8298wxm8298邮箱: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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