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合同模板锦集10篇.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体土地合同模板锦集10篇.pdf(3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集体土地合同模板锦集 10 篇 集体土地合同 篇 1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 000671 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
2、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二 00 九年元月一日起至二 0 三四年 月 日止。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1)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元/亩 亩 年)(2)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元/亩 亩)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
3、)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 计算,作价 万元(元/m3),中幼林按 株计算,作价 万元(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 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 50%折旧计算)。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4、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 542.1 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
5、甲方自行承担;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8、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 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
6、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
7、所得。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 2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
8、、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 1%承担违约金。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 倍赔偿损失;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 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 2 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 1%的违约金。九、本合同
9、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公证机关: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不为失败找理由,要为成功找方法。精品模板 助您成功 集体土地合同 篇 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 平方
10、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详见附件)。第二条 转让期限:本土地转让期限为永久,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土地交付后,乙方将土地转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四条 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
11、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第五条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同时甲方有义务将原有的房屋证书、土地资料全部交给乙方,不得私自保留。第六条 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第七条 征地补偿:土地交付乙方后,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收该土地时,土地、地上物等拆迁、安置、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需要甲方提供各类资料、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提供到位。第八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
12、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同意备案登记意见)坚韧是成功的一大要素,只要在门上敲得够久够大声,终会把人唤醒的。通用参考 你我共享 集体土地合同 篇 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受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包括甲
13、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受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详见附件)。第二条 使用权转让期限共_年,甲方从_年_月_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_年_月_日收回。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 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为_。第四条
14、 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第五条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第六条 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
15、 30 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元。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 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
16、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_元。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 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 60 日后合同自动终止。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第九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村委会(同意备案登记意见):在观察的领域中,机遇只偏爱那
17、种有准备的头脑。通用参考 你我共享 集体土地合同 篇 4 发包方:_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 乡_村面积_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西至_,北至_,南至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8、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年,自_ 年_月_日至_ 年_月_ 日止。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 元。2.每年_ 月_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按照合
19、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
20、产、生活设施。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
21、,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22、%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 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一式_ 份,甲乙双方各_ 份。发包方:(盖章)_ 承包方:(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23、签约日期:_ 年_ 月_ 日 签约地点:_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同学互助 一起进步 集体土地合同 篇 5 甲方:乙方: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并由村名代表大会通过及公示无异议,甲乙双方根据 合同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甲方集体所有的废弃闲置的石灰窑及周边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转让给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为 50 年,到期后乙方优先拥有使用权。二、转让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无经济条件修村内东三条村里(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负责拉砂石料铺垫三条路的路面,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价款,今后路面在损坏与乙方无关,乙主并保证路边沟畅通,经甲乙双
24、方确认此施工工程价款为五万元整。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间,如遇到村民阻挡,由甲方负责解决,如解决无效,视为乙方上述第二条约定履行完毕。四、此转让的标的物在转让给乙方使用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解决不了,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此标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条、第五条内容及价款赔付给乙方,但必须经得乙方同意。五、乙方在使用期间,乙方在标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标的物应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甲方将乙方在标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价赔偿给乙方,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损失。六、此标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责,如甲方无法办理标的物的合法手续,按上述第二条、第五条的内容及价款赔
25、付乙方。七、如此标的物被国家征用,所得的赔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及村民无关。八、乙方在使用期间内,对转让标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动,(沙石废土)乙方有权处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九、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将此标的物转让给第三方,则甲方将按价赔偿乙方在标的物上的所有投资。十、乙方在使用期间内,有权合法转让标的物的使用权,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签字)二 0 年 月 日 青春不是人生的一段时期,而是心灵的一种状况。悉心整理 助您一臂 集体土地合同 篇 6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
26、甲方):1、农村集体:户代表数:_户 2、负责人:职务: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1、单位:2、法定代表人:3、单位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_(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坐落:面积:亩(大写)四至界限
27、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_年,从_年 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_元,共_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_元(大写:_)。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_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_月_日以前支付。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
28、包地的行为。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
29、回承包地。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三)乙方的权利。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30、的其它权利。(四)乙方的义务。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
31、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_元(大写:_);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32、: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 60 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
33、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负责人(签名):代表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鉴证人签名:年 月 日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我们的团结是坚强的。简单易用 轻享办公 集体土地合同 篇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甲方:_;乙方:_。第二条 甲方确
34、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第三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置为东至_,南至_,西至_,北至_。第四条 土地转让费总额为,大写,甲方同意在_年_月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第六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第七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
35、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盖章):经办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乐不可极,极乐成哀;欲不可纵,纵欲成灾。简单易用 轻享办公 集体土地合同 篇 8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为充分利用_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位于_县_乡_村的水田_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二、合同期限 从 9 月 20 日起到
36、 3 月 20 日止。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 100 元,共计 19200 元,以现金一次付清。四、义务 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五、权利 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六、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签章):_
37、乙方(签章):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次也不善于度过。简单易用 轻享办公 集体土地合同 篇 9 7 月 4 日,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嵇某某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一份,双方约定:原告将其位于王兴中学门前的三间平房、两间厨房、十四间猪舍、一台饲料机等墙院内所有建筑设施以及院外零星土地转让给被告,被告于 7 月 20 日一次性付给原告转让费 55000 元,王某某协助嵇某某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由嵇某某负担等。时任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的李某某及村委会副主任(无正主任)张某某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上签字。协议签订后,被告按约支付了转让费 55000 元,原告亦向被告交付房屋及其他标的物。
38、交付后,被告对上述房屋进行了维修和装潢,并增添了院墙门等。11 月 4 日,原告以双方签订的协议违反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应归于无效为由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上述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和饲料机等。另,讼争房屋除上述三间平房及两间厨房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外,其他无任何手续。被告一直未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对宅基地转让的行政许可。被告在王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1 组已有宅基地一处。【评析】本案争议焦点为: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的效力;二、如果协议无效财产是否应予返还。从本案来看,协议中约定的标的物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饲料机等动产部分,由于该动产买卖并
39、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且已履行完毕,自然不存在返还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涉及房屋等不动产部分,由于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其效力争议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 35 条
40、第 2 款规定:“购买农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根据上述规定,宅基地转让必须报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准予,此属行政许可,即合同生效必须有此要式,而且买受方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此理由认定无效为主,而以认定有效为辅。即在购买人购房以后,获得了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同时,其又符合取得宅基地的条件,应当认定为有效。因此,本案双方签订的房屋等不动产部分买卖协议应属无效。第二,无效情形下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41、,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合同被认定无效以后,双方各自返还财产应属于常态的一种处理方式。无效以后主要审查的重点在于是否存在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形。虽然在认定合同无效过程中,更多地是考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但在判断能否返还或有无必要返还时,则应更多地考虑地上房屋的现状与合同履行的时间长短。实践中,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履行的时间长短很好判别,而房屋的现状通常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其一,与原买卖标的一致;其二,购房人已对房屋实施了部分翻建或者添附且不可区分;其三,该房屋已被完全翻建;其四,该房屋已自然灭失;其五,该房屋因征用、拆迁而灭失,但购房人获得了拆迁补偿款;
42、等等。司法实践中,针对上述情况,法院一般采取的是,除了与原买卖标的完全一致且买卖合同履行时间较短情形予以适当返还之外,其他的,一般是以不返还为主,尤其是当前拆迁行为日益增多而导致的合同纠纷,当事人缺乏基本的诚信,此种风气不能因当事人违反诚信却因司法裁判而使其获得不当利益。本案中,由于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被确认无效。同时,双方合同履行时间较长,买受人也已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和装潢,并增添了院墙门等,如果返还将给买受人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此种情况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没有必要返还的情形;又因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也已经支付了一定的对价,亦不存在折价补偿的问题。如何看待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其实
43、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合同签订的是损害到国家或集体利益的,这种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土地法规定了村集体用地只作为本村民调制,非本村民或城镇居民等局外人不得买卖,禁止买卖 所以楼主这种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以前几年的北京的艺术村就是个最典型的案例,打官司全输呀,慎重呀.案情简介 年月,原告潘某(反诉被告)与经理部签订村民住宅集资代建协议书份,双方约定:原告潘某缴纳集资建房款元,选定经理部开发建造的生活小区中房号为的房屋套,同日原告潘某缴纳了全部房款。年月,被告张某(反诉原告)的房屋被拆迁,被告张某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份,约定拆迁单位将自经理部购得的本案争议房屋室安置给被告张某。年月原告潘某通过经
44、理部取得房屋并进行了装潢,于同年月入住。同年月日晚时许,原告潘某回到室,发现房门被撬,被告张某等人在该房屋内,并称该室系拆迁安置给他的房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原告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某停止妨碍其居住。被告张某接到诉状后,向法院提起反诉。争执意见 对该案如何处理,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争议房屋系集体土地上建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故应认定原被告分别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据此,原被告双方均未取得争议房屋的所有权,应驳回双方的诉讼请求。第二种意见认为,应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和目前我国的有关集体土地建房的现
45、状,将双方各自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视为有效,再根据谁先实际控制和占有的原则进行判决。分析意见 笔者赞成第二种意见。本案因房屋土地的性质问题,导致该房屋无产权证,至于本案中涉及的合同效力问题,长期以来争议颇多,笔者认为,对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买卖从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来考虑,确认合同有效,并不影响该法旨在保护耕地总量、防止耕地减少的立法目的,且能有效地改善农民自身居住条件,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更重要的是认定合同有效能够避免由于合同无效引起的社会不稳定。认定合同有效,既体现了合同法鼓励交易之立法精神,亦符合现在和未来立法的发展趋势,且本案的原被告并非是同一个合同的相对人,均
46、未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可以不就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将上述合同视为有效,并按有效处理。综上,因原告潘某先于被告张入住室,且对室进行了装修,对该房屋进行了事实上的控制与装修,被告张某以撬门的方式进入室,违背了原告潘某的意志并使其丧失了对该房屋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因此,原告潘某要求被告张某排除妨碍的主张应被法院支持。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整体的发展,物质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生活渐趋富足。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已成为农村发展的新趋势。农村各类产业基地和开发园区的不断崛起,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村房屋被拆迁。由于拆迁
47、补偿款的数额往往远高于房屋售价,为此原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纷纷毁约,导致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的增加。另外,拆迁的异地集中安置,动迁户将安置房屋出售他人;一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利用尚未收归国有的集体土地开发商品房、规模建设新型人口聚集区的活 动,较为时兴的说法叫作“旧村改造”等等。在这些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纠纷,这些纠纷的出现从深层次上看有其必然原因。等传统功能逐步萎缩,而财富储存功能、产业空间聚集功能、土地增值等新兴功能不断加强,集体土地经历了从生存手段到保障手段再到增值手段的演变。二是随着开放型经济与城市建设的深入发展,大量外来资金与人口涌入,使村镇集体土地的价值迅速提升,城市近郊非农用地的收
48、益率明显高于农用地。三是国家征用集体土地是按产值补偿,而当前土地市场价格远远超出该标准,用地者到国家严格控制的土地一级市场受让土地成本过高。在土地补偿水平与用地成本比较利益的巨大反差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地自行流转。四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后,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权力体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随着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旧村改造”的推进,相当一部分村成为实体化的经济组织,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自然将手中所掌握并能实际加以运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来进行“土地经营”。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进行买卖现象的出现就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既然有买有卖,其间就难免产生纠纷。为了处理日益涌
49、现的商品房买卖纠纷,4 月 28 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人民法院处理此类案件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但是,通过近三年来的实践,这一司法解释也暴露出自身的一些不足,尤其是从司法解释序言中所体现的立法旨意看,该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规定的,并未把占国土很大比例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发生的房屋买卖行为纳入调整范围,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缺失。对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处理,目前司法实务界及理论界都尚无定论,但实践中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却日益增加
50、,亟待解决。一、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买卖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从所有制上讲,土地可以分为两类,即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这种土地归属上的公有制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我国的土地问题及附着于土地之上的房屋问题,就不能不以此为最根本的出发点,所以,房屋依据其土地属性可以区分为建筑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建筑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两大类。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已对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