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刑法》(2021年含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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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频热点考题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刑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刑法(2021(2021 年含年含答案答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1、单选题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于本国刑法,体现了_。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刑事管辖原则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包括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其中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故本题选A。2、单选题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

2、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_A:刑事优先,应当先执行罚金B: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按比例执行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75高频热点考题D: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减免罚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刑法第36 条第 2 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B 选项正确。3、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_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C:犯

3、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刑法第6 条第 3 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4、单选题某检察院决定逮捕涉嫌受贿的某市副市长毕某,毕某闻讯后潜逃。为缉捕毕某,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_。A:人民检察院B:公安机关C:人民法院2/75高频热点考题D:某市纪检委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属一般常识,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5、单选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

4、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D: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剌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6、单选题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焦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当_。3/75高频热点考题A:不起诉B:移送起诉C:撤销案件D:交付审判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

5、参考答案:C解析:在侦查阶段是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是不起诉。享有受贿案件侦查权的是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撤销案件。7、多选题下列属于共同犯罪中从犯的是_A: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B:在犯罪集团中的非组织、领导者C: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人D:被教唆实施犯罪的人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刑法第27 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8、单选题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4/75高频热点考题是_。A: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罚B:甲应当负

6、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C: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D:甲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法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本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答案为 D。9、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_A:14 周岁B:16 周岁C:18 周岁D:20 周岁参考答案

7、:B本题解释:【答案】B。5/75高频热点考题10、单选题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_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 1 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

8、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A 选项正确。该解释第 1 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B 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 选项中未供述本人罪行,均不成立自首。依据该解释第 1 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D 选项中甲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6/75高频热点考题情况,也不能认定为自首。11、单选题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_A:管制B:拘役C:刑事拘留D:有期徒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拘

9、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 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 1 年。12、多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_。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我国刑法总则明确规定的原则只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7/75高频热点考题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13、单选题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

10、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_A: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B:赦免以后C:缓刑考验期满以后D: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刑法第65 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 A、B 不选。刑法第 85 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

11、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C 选项应选。14、单选题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 3000 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8/75高频热点考题A:构成抢劫罪B:构成盗窃罪C:构成抢夺罪D:尚未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 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15、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应以_定罪处罚。A

12、:受贿罪B:贪污罪C:职务侵占罪D:徇私枉法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刑法第394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9/75高频热点考题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 382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16、单选题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

13、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_A:贪污罪B:挪用公款罪C:滥用职权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 个月未还的行为。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91Exam.org 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选B。17、单选题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10/75高频热点考题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14、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D: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 3 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74 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 A 项正确。第 72 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举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15、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于刑法中各种减轻、免除处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 3 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 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 B项错误。18、单选题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_11/75高频热点考题A:犯罪客体B:犯罪客观方面C:犯罪主体D:犯罪主观方面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犯罪要件是犯罪客体。19、多选题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之处包括_A:目的相同B:行为的对象相同C:前提相同D:危

16、害来源相同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査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在于:(1)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2)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3)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本题的选项中,选项 AC 都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而选项 BD 都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C。12/75高频热点考题20、多选题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_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

17、处B: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C: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D: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刑法第 25 条第 2 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选项 A 正确。刑法第 26 条第 3 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选项B正确。一般地,若事前通谋,事后按照约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赃物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

18、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应按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特定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故选项 C 正确。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由实行该种行为的人独自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选项D 正确。本题应 ABCD。21、多选题李某(22 岁)伙同其弟(15 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_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13/75高频热点考题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C:李弟不构成犯罪D:李弟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C本题解释:【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 25 条第 1 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

19、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 条第 2 款规定,已满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 15 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C。22、单选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_A: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贪污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14/75高频热点考题参考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

20、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 A。23、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_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丁为方便对

21、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选项 A 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 B 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 C 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 D 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15/75高频热点考题24、单选题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_。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 18 条第

22、 2 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 D。25、单选题犯罪嫌疑人甲在押期间患严重疾病需办理取保候审,下列主体中无申请权的是_。A:甲本人B:甲聘请的律师C:甲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D:甲的父亲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16/75高频热点考题参考答案:C解析:六部委刑事诉讼规定第 20 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

23、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26、单选题李某系 A 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 年 3 月 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 2 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 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A: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B: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C: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D: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

24、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17/75高频热点考题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只侵犯了财产;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存在利用职务之

25、便的问题;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但李某所窃取的 2 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27、单选题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

26、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_。A:均为直接故意 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18/75高频热点考题C: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

27、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28、单选题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_。A: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B:属于意外事件C: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D: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19/75高频热点考题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选项 A 正确。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因所致

28、,选项B 不正确。C 选项的主观条件与题目不符,不正确。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因此,选项D 不正确。29、单选题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_A:犯罪结果没有发生B: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C:犯罪目的没有达到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所谓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其实就是犯罪既遂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则为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犯罪

29、未完成形态,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30、多选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_20/75高频热点考题A:犯罪客体不伺B:犯罪目的不同C:犯罪手段不同D: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本题解释:【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

30、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CD。31、单选题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阻拦。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_A: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21/75高频热点考题B: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D: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

31、事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为了使集体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属于正当防卫。由于歹徒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犯罪性质已经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李某将窃贼推倒在地,致其死亡的

32、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选项 A 为正确答案。32、单选题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 2000 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 12 点将 10 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22/75高频热点考题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A: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B: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C: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D: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

33、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和乙为劫取财物而将丙杀死,当场取得现金 2000 元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行为人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其亲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考虑,劫持或者控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行为人是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所在。所以甲和乙将丙杀害后,又临时起意给丙妻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

34、,勒索现金 10 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对二人的上述行为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C23/75高频热点考题选项为正确答案。33、多选题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来源为_A: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B: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C:道义上的义务D: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不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则根本不可能构成刑法的不作为。特定

35、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都可以作为刑法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24/75高频热点考题34、单选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

36、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 20 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_A: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贪污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 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71 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 382 条、第 383 条规定

37、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25/75高频热点考题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38、、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26/75高频热点考题为。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

39、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6、1999 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

40、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是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职务侵占罪所用。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27/75高频热点考题法令、政策、单位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35、多选题刑法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下列各项中属于刑法的任务的是_。A: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B: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C: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D:维护社会秩序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刑法第 2 条明确了我国刑法的任务,即“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

41、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由此可知,A、B、C、D 四项均是我国刑法的任务。36、单选题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 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案不能以下列哪一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_28/75高频热点考题A:

42、抢劫罪B:抢夺罪C:盗窃罪D: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甲盗窃后为了逃跑,趁丙不备,夺取丙的摩托车,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抢夺罪。次日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单独的故意伤害罪。此题考察的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时空限制。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当场”指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刚一离开现场就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追捕的过程(被视为犯罪现场的延伸)。本题中被害人丙于次日抓捕甲的行为已不属于犯罪现场的延伸,所以甲的暴力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而是单独的故意伤害罪。37、单选题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

43、的情形下,_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甲的法定代理人B:甲的父亲.C:甲的配偶29/75高频热点考题D:甲的工作单位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 99 条第 1 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可知,曱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 项应选。38、单选题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分为_。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D: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还规定了教唆犯参考答案:D

44、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 26 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27 条30/75高频热点考题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 28 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 29 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

45、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9、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_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3 年,缓刑期满后的第 3 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刑满释放后的第 4 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4 年,执行 3 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 5 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 2 年,管制期满后 20 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 6 个月参考答案:

46、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65 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 66 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31/75高频热点考题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40、单选题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 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犯 A 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

47、分文。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_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 1年,缓期 2 年执行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 3 个月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 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根据题意,对犯A 罪的判决:一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时还需要考虑其具有的法定情节或酌定情节。选项 A、B 的错误在于“身无分文”不属于酌定从轻判处刑罚的情节。选项 C 适用刑罚错误,应判处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解答本题首先需要看

48、清题干,在正确理解题意之后方能准确作答。应注意题干中的“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等关键词。.41、多选题以下关于追诉时效的说法,错误的是_。A:追诉时效期限是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不是以实际应当判处的刑32/75高频热点考题罚为标准B:法定最高刑为不满 5 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5 年,不再追诉C: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的,经过 15 年以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追诉,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D:法定最高刑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10 年,不再追诉参考答案:CD本题解释:CD解析法定最高刑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15 年,不再追诉,故 C、D 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CD。

49、42、多选题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是_A:主体不同B:客体不同C:犯罪客观方面不同D:目的不同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査的知识点是: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界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都表现为对女性的身心健康的侵犯,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但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具有如下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权利,而强奸罪的客体是强奸罪的客体不仅是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33/75高频热点考题的权利,还应当包括幼女的身心健康;(2)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50、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 14 周岁以上的女性,而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不仅仅是 14 周岁以上的女性,还可以是 14 周岁以下的幼女;(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为,即使由于行为人的自身的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完成,也应认定为强奸(未遂)罪;(4)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年满 16 周岁的人(通常是男性),而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 14 周岁的人(也通常为男性),(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方面不是以奸淫为目的,而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就是为了奸淫的目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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