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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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第一章 美丽发展 科学崛起 共享繁荣 努力建设幸福呼伦贝尔第一节 发展基础与成果“十一五”以来,美丽发展的成功实践,再造了发展新优势,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探索形成了美丽与发展双赢的良好思路我市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保护生态和改善民生的关系,既不走重开发轻保护的路子,也不走重保护轻开发的路子,探索形成了“有退有进,美丽与发展双赢”的工作思路。生态保护上,突出

2、美丽发展,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经济发展上,坚持“点状布局、集约设置、深度转化、循环利用”;民生改善上,实施了“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二、初步奠定了科学发展的良好基础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逐步形成。经过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主要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32.01亿元,完成规划目标116.5%,是2005年的2.9倍。工业增加值完成337亿元,完成规划目标108.0%,是2005年的4.8倍。财政总收入达到124.7亿元,完成规划目标124.7%,是2005年的3.5倍。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93.22亿元,完成规划目标110.7%,是2005

3、年的3.0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5亿元,完成规划目标108.4%,五年累计完成2039.8亿元,是“十五”期间累计投资的3.7倍。产业结构调整呈现新突破,三次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三次产业发展由2005年的27.530.542.0演进为19.642.138.3。农牧业实现稳步发展,牲畜头数达到1610万头只,粮食产量增加到100亿斤以上。工业经济跨上新台阶,积极引进40多家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能源重化工、绿色食品加工和进出口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形成7000万吨煤炭、620万千瓦电力装机、20万吨煤甲醇、700万吨水泥、80万吨石油、40万吨啤酒、1

4、36万吨鲜奶加工能力。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94.6亿元,增长了1.6倍,旅游业成为经济发展重要支撑点,旅游收入达到143亿元,增长了3.1倍,旅游人数达到980万人次,增长了2.7倍,带动商贸、餐饮等服务业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762.31亿元,贷款余额达到430.54亿元。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57亿元,是2005年的2.6倍。非公经济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1%。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五年间公路总投资193.7亿元,建设总里程9250公里,首条高速公路滨洲线阿牙段开工建设,市域公路网建设顺利推进。铁路完成总投资53.42亿元,建设总

5、里程431公里,两伊铁路竣工通车,滨洲铁路复线全线贯通,阿扎铁路顺利开工。海拉尔、满洲里新机场建成使用,初步形成了公路、铁路、航空立体运输新格局。伊敏至辽宁鞍山5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工程竣工,呼伦贝尔电网整体划归国家电网。红花尔基水库大坝截流蓄水,呼伦湖水资源配置及水环境治理工程完成。口岸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累计投资38亿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城镇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化率达到67.5%。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煤炭、电力行业与华能、国网公司、华电、神华等大企业重组,市直国有企业改制稳步实施,旗市区粮食流通企业改革顺利推进。森工、铁路、

6、农垦等大企业剥离办社会及企业转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农村牧区合作组织与集约经营取得新成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强了与沿海发达地区合作,主动与东北三省有关地市建立合作对接机制。积极开拓俄蒙市场,进一步加强边境矿业、贸易和人文等领域多元合作,列入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简称中俄合作纲要)项目达到60个以上,成功举办了中俄蒙经贸洽谈、文体会展等活动。进出口总额累计达到122亿美元,是“十五”时期的1.9倍。累计引进国内(市外)资金1644亿元,是“十五”时期的6.2倍。三、全面呈现了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创新实施“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全面加大改善民生力

7、度,五年累计投入资金375.7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5倍。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857元,年均增长12.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95元,年均增长14.5%。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企业退休人员年均养老金达到15120元/年(提高1.9倍),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772元/年(提高1倍),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年均补助标准达到1344元/年(提高4.4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展开,启动了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6个。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8万人、30.99万人、13

8、0.09万人、20.48万人、22.08万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7.34%,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48.22%和64.4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2.34万户,其中林区棚户区改造4.31万户、经济适用住房2.3万户、廉租住房1.6万户。继续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校安工程,全面改善了办学条件。完善了城乡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了旗市、乡镇、村嘎查三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口、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生态保护实现较大突破,节能减排稳步推进。深入实施“天保工程”,活立木蓄积量增加了91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1.25%。全面

9、实施草原沙区治理工程,累计投入治沙专项资金3.1亿元,治理面积达到210万亩。五年累计投入生态建设资金17.37亿元。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程全面完成。扎实推进“退耕、退牧、退伐、退小”四大工程,农区完成退耕542.6万亩,牧区年均禁牧575万亩、休牧4480万亩,牧区牲畜头数减少22%,关停小煤矿31个、小火电厂8家、小水泥厂3家。积极推进节能减排,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20.36,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生态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启动了森林城市创建规划。专栏1:“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序号指标2005年基期指标“十一五”规划目标“十一五”实际2010年实际年均增长(%)完成计划的(%

10、)1地区生产总值(亿元)322.35800932.0123.9116.5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人)11907281003455724.1123.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189.353464527.8108.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111.27247294.619.1119.35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30.98493.2224.7110.76进出口总额(亿美元)163223.37.872.87实际利用外资(万美元)239513000(五年累计)43000(五年累计)/330.88引进国内(市外)资金(亿元)105.543049836.4115.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822

11、8152001485712.597.71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32025250629514.5120.011人口自然增长率()3.9954.2/控制在目标以内12城镇登记失业率(%)4.364.54.1/控制在目标以内13森林覆盖率(%)495551.251.2/1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2.071.581.576-5.31/第二节 发展环境与机遇“十二五”时期,全市既处于美丽发展、富民强市、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又处于积蓄能量、提速发展、壮大经济总量的重要节点上,机遇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是大有作为的重要发展机遇期。需要抢抓发展机遇,突出战略重点,明确主要任务;需要把握时代前进脉

12、搏,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国内外形势发生新变化。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还比较突出。但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仍将深入发展,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蕴含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国家政策带来新机遇。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战略和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简称林区规划)若干新政策与新措施实施,将对我市生态保护、产业升级、经济转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中俄合作纲要批准实施,为我们扩大开放与区域合作,利

13、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供了难得机遇。国家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必将进一步促进呼伦贝尔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国家惠农惠牧、加快水利发展等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将把我市整体列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扶持范围。国家将出台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为呼伦贝尔发展带来新机遇。自身发展凸显新优势。经过五年努力,呼伦贝尔市在国内外知名度、美誉度显著提高,对今后的发展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对自身的资源综合优势和区位独特优势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各类发展主体的选择更加理性,对三次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握更加准确,全市上下呈现出了难得的创业氛围,发展态势较好。发展环

14、境面临新挑战。基础设施薄弱,交通、电力、水利等方面条件不够完善。生态环境广受关注,项目审批门槛提高,节能减排压力巨大,工业发展受到制约。优势资源开发将受到限制。与东北三省和蒙东地区其它盟市面临同一东北市场,地域相邻,产业相近,区域竞争会进一步加剧。第三节 发展定位与目标一、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战略部署,紧紧抓住发展不足这个主要矛盾,以美丽发展、科学崛起、共享繁荣为主旋律,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为主攻方向,以加强“五区”建设为重要支撑,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和谐稳定环境为持续动力,全力做大经济总量

15、,大力优化经济结构,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规划保障措施组织与实施,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面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努力建设幸福呼伦贝尔。二、基本原则坚持美丽发展原则。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继续坚持“有退有进、美丽与发展双赢”战略,坚定不移地走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发展路子,在保护中发展,以发展促保护。把生态保护作为各项工作的前提,大力保护和修复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积极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屏障,实现呼伦贝尔“天更蓝,水更清,林更密,草更绿”。坚持加快发展原则。处理好做大总量与调优结构的关系,以做大经济总量为目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立足于

16、加快发展促进经济总量做大和产业结构优化,增强经济发展实力,抢抓机遇、争先进位、乘势而上,克服困难、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力推动发展。抓住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点与面、退与建、转与进、大与小相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翻番增长、跨越发展、科学崛起。坚持转型集聚原则。处理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集聚发展的关系,积极发展能源化工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全力挖掘经济增长潜力,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和资源环境条件,立足于“点上开发、面上保护”,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产业向园区集聚,实现城镇和产业项目建设集约、集聚和规模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富民强市原则。处

17、理好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坚持经济与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加快民生保障工程建设步伐,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坚持共享繁荣,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协调统筹原则。处理好集聚发展与协调发展的关系,既立足于工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和人口向城镇集聚,又要兼顾辐射带动、联动发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立足于岭上、岭东、岭西地区协调发展,统筹少数民族地区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之间、经

18、济与社会之间协调发展。坚持重点突出原则。处理好全面发展与重点发展的关系,在统筹抓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文明建设的同时,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五区”建设,生态重点抓沙区、城镇重点抓棚户区、工业重点抓园区、旅游重点抓景区、农业重点抓示范区。三、战略定位“十二五”时期,通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将呼伦贝尔打造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国际原生态多民俗旅游胜地、边疆民族和谐幸福家园,推进呼伦贝尔美丽发展、科学崛起、共享繁荣,努力建设幸福呼伦贝尔。四、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紧紧抓住重要历史机遇,坚持扩大总量与调优结构并重,富民与强市并举。实现“四个突破”,即,

19、在构筑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在融入东北振兴方面实现新突破,在中心城区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林区经济转型方面实现新突破。实现“两个高于”(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实现“五个翻番”(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指标均实现翻番)的奋斗目标。主要指标如下: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30亿元,年均增长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290亿元,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1020亿元,增长21%(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900亿元,增长22%),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820亿元,增长18%。三次产业结构保持“二三一”格局,演进为13:45:42。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210亿元

20、,年均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6500亿元,年均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600元,年均增长17%左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600元,年均增长15%。专栏2:“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与目标类别指标名称单位“十一五”完成情况2015年目标备注2010年实际年均增速(或百分点)目标值年均增速(或百分点)综合经济实力提升地区生产总值亿元93223.9213018预期性指标其中:工业增加值*亿元33737.190022预期性指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3455724.07576017预期性指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64527.8650025预期性指标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21、36432.9330022预期性指标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9333.021018预期性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2951962016预期性指标旅游业总收入*亿元14325.433018预期性指标转型升级三次产业增加值比*20:42:38/13:45:42/预期性指标中心城区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重*15/18/预期性指标扩大开放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237.84816预期性指标引进国内(市外)资金亿元49836.4158026预期性指标改善民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485712.53260017预期性指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629514.51260015预期性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4.1/4.2/预期性

22、指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2.75/15/预期性指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万套6.36/15.6约束性指标人口自然增长率4.2/5/约束性指标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新增活立木蓄积量*万立方米9154/11000/约束性指标沙区综合治理面积*万亩100/500/约束性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达到自治区要求/约束性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自治区要求/约束性指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自治区要求/约束性指标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现价, 内为五年累计数。预期性指标16个、约束性指标11个。第二章

23、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努力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按照生态文明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方向,统筹抓好农区、牧区、林区、垦区、矿区、园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建立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约束机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林木蓄积量明显增加,草原沙化得到遏制,退化草原得到明显恢复,湿地、湖泊、流域生态系统明显恢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区域气候调节和生态功能明显增强。第一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强林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林区生态保护工程,提高林业生态系统功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现代林业示范市。按照国家林区规划和国

24、家二期“天保工程”建设要求,统筹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通过采取划区保护、抚育、禁伐、限伐等措施,对森林生态系统实行全方位保护,促进林区生态持续好转。实施林区代木能源工程,统筹发展林区接续替代产业、民生保障与社会事业。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恢复林区森林植被,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和治沙造林工程。加强森林管护,禁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的森林砍伐,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强对国家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生物多样性进一步丰富。新增有林地面积16万公顷,达到1156万公顷。新增活立木蓄积量11000万立方米,达到12.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2.8%。推进天然草原保护。继续实

25、施退牧还草一期工程,及时启动二期工程,完成退牧还草面积2500万亩。坚持草畜平衡,实施禁牧区、禁牧期和轮牧区相配套的草畜平衡措施,完成禁牧2500万亩、季节休牧2亿亩、划区轮牧2500万亩。争取国家、自治区实施呼伦贝尔天然草场保护工程。加大草原建设投入,大力推进人工草地建设,实施饲料种植、秸杆利用、围栏封育、节水灌溉等工程,加强草原监管,提高草原生产现代化水平。积极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偿政策,建立草原保护长效机制,实施“增草、稳畜、减人”,实现人、畜、草平衡。加大草原沙地治理力度。加大固沙和潜在沙地治理与防护力度,争取国家、自治区实施呼伦贝尔沙地治理工程,强化沙区治理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关措

26、施,每年治沙防沙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草原沙化得到根本控制,草原质量和草原生态系统得到明显改善。加强流域与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等主要河流的环境治理,启动呼伦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控制农牧业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与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加强辉河湿地、达赉湖湿地、额尔古纳湿地、海拉尔湿地、呼和诺尔湿地、柴河湿地等重要湿地的建设与管理。推动维纳河、额尔古纳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维护生物多样性,修复湿地、流域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提高

27、保护管理能力和成效。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和耕地保护。依法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和动态监测体系。在大兴安岭南麓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耕作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式,通过建设截洪沟、补防等水土保持设施,在山坡、丘顶营造水保林,在江、河、沟塘岸边营造护岸林,在农区积极改造坡耕地,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控制水土流失,恢复植被和生态系统。水土保持与小流域治理面积达到95.3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0%左右,新增良田29.53万公顷。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继续对不适宜耕种的土

28、地实施有序退耕,提高耕地质量。同时,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强水土保持,支持垦区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实施保护性耕作和结构调整,创建农业生态园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60万亩。大力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积极推进林区、牧区、农区、沙区移民搬迁工程,制定补偿、居住、就业、社保、养老等综合性移民引导措施,建立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移民机制,引导人口向中心城镇集聚,生态移民总数15万人以上。科学合理调整林区局场和城镇布局,撤并部分局场,在林区每个旗市重点培育和扶持1-2个重点镇,建设成为林区移民的安置点,促进林区人口集聚发展。第二节 加强环境治理切实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工业发酵、畜禽养殖及农牧业面源

29、污染等相关行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纸浆、造纸业COD减排。新建项目严格执行脱氮除磷新标准。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监管,控制工业废水排放量。加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未达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和管网覆盖率。实施城市再生水资源利用工程,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积极改善城市空气与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在部分城区逐步推广使用天然气。逐步建设集中供热锅炉。加强建筑施工与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积极发展城市和中心城镇公共交通,鼓励使用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车型

30、。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继续加强煤电、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相关行业和供热锅炉排放控制,淘汰效率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控制氮氧化物排放,严格执行煤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推广低氮燃烧技术。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燃煤电厂装配高效低氮燃烧技术装置,进行在役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逐步配置烟气脱硝设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旗市区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标准天数达到350天。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电子废旧产品集中处理。建城区绿化率,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生态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的

31、环境治理。实施呼伦贝尔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做到矿山开发与治理同步,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扎赉诺尔、宝日希勒、大雁煤炭采区的塌陷治理,积极开展沙金过采区及废弃地的综合整治。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实施矿山开发植被恢复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矿区与旅游景区的环保执法和监管。第三节 推进能源资源节约积极推进节约能源。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减量、循环、高效再利用能源。更新改造低效锅炉,逐步停用中小锅炉,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用能行业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

32、,降低企业综合能耗。积极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使用节能材料,重点实施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所、办公楼等公用建筑节能建设和综合节能改造。大力发展城市和中心城镇热电联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重点控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室内温度,逐步推行分户能耗计量收费制度。推行照明节能,引导全社会广泛应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和照明节电装置。实行交通运输和农牧业机械节能。发展公共交通与现代物流集约配送,鼓励使用环保型、节能型小排量汽车,限制和淘汰能耗超标的交通工具和农业机械设备。积极开发与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风力发电站建设,加快地热(水冷)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推广应用醇类燃料

33、、沼气和秸秆气化等生物质能技术,鼓励新农村新牧区广泛使用太阳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万元GDP能耗、电耗等能源消耗指标达到自治区要求。积极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建立政府和社会各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机制。实行高耗水行业用水计划管理,推进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鼓励企业使用再生水,提高用水重复使用率。实施农牧业节水措施,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全面推广应用节水产品和器具。加强土地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模,实施农村牧区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加强装备制造、冶金、建筑等重点行业材料消耗管理。鼓励使用新材料、再生材料,加强金属材料、木材、水泥等材料的

34、节约代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意识。第四节 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适应气候变化,加快培育以低碳排放为重点的工业和交通体系。支持企业积极改进生产方式,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走绿色发展之路。提倡社会公众绿色生活方式,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鼓励居民使用节能灯、太阳能热水器,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积极争取国家低碳城市发展试点,向生态要权益、要效益。发展森林草原碳汇。积极发挥森林和草原优势,深入发掘碳汇潜力,逐步建立森林、草原碳汇体系,打造全国重要的森林和草原碳汇基地。进一步采取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

35、,增加森林面积与蓄积量,增加碳汇能力。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增加草原碳汇。积极开展碳汇核算、碳汇交易研究,争取国家在我市建立实施森林草原碳汇交易机制,争取国家将我市列为森林草原碳汇交易和绿色GDP核算试点地区。第三章 加快推进国家大型绿色食品基地建设 努力构筑现代农牧林业体系进一步巩固农牧林业基础地位,把水利作为根本命脉,把组织化经营作为有效手段,把机械化作为基本途径,把林区转型作为迫切要求,稳步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健全农牧业综合服务体系,打造国家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大力推进农牧林业现代化。第一节 大力实施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入和培育龙头企业。壮大华润、雨润、雀巢、阜丰等企业集团,提高农畜产

36、品加工转化率,促进粮油、乳肉等产业生产经营上规模、上水平。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8户以上,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60户以上,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联动农牧户比重达到90%。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0亿元,完成增加值45亿元。产业化经营收入占农牧民新增纯收入达到70%以上,带动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专栏3:“十二五”时期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加工转化能力:年加工玉米200万吨,年加工大豆100万吨,年加工马铃薯120万吨,年加工鲜奶160万吨,年屠宰加工牛100万头,年屠宰加工羊1000万只,年屠宰加工生猪200万口,年屠宰加工大鹅700万羽,年生产食品添加与调味剂2

37、0万吨,饲料加工100万吨以上。加强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特色优势农畜产品生产向优势区域集中,实施标准化、规模化种养殖,建设“粮、油、薯、乳、肉、特”六大基地,实现粮、油、肉等农畜产品稳定增长。保证蔬菜、禽蛋、渔业等“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扶持牲畜饲料、农药化肥生产与加工。确保粮油基地稳定增产。大力培育农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粮食增产计划,实现粮食增产100万吨以上,力争实现粮食产量600万吨以上,其中玉米250万吨、大豆120万吨、小麦120万吨、马铃薯120万吨、油菜籽35万吨。建设国家商品粮基地,打造自治区粮食增产重要地区。大力建设现代农业项目区,在稳定种植面积的基

38、础上,调整优化结构,改善品质,大力推广高产玉米、优质小麦、高油大豆种植,提高单产和总量。重点发展“双低”油菜、有机小麦、优质马铃薯、绿色蔬菜等专用种植,提高经济效益。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500万亩以上,粮食生产能力达到750万吨。大力发展马铃薯与蔬菜基地。以扎兰屯市、阿荣旗、莫旗、海拉尔区等马铃薯优质产区为重点,推广优良品种,提高产品档次。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50万亩左右,平均单产达到2500公斤/亩(鲜薯),总产量达到225万吨。加快海拉尔、满洲里、牙克石、扎兰屯、额尔古纳、陈旗等地区设施农业建设,大力发展绿色、观光、出口等果蔬基地,建设海拉尔垦区蔬菜基地15000亩,形成稳定的绿色菜果生产

39、能力,保证中心城镇及出口蔬菜供给。大力发展乳业基地。重点建设牧区、垦区、农区沿公路奶业发展带和城郊奶业发展区,推行集中饲养,大力发展奶农专业合作社,着力提高奶业集约化、标准化、优质化水平。新增标准化奶牛小区和奶牛场500个,良种奶牛数量达到65万头,其中,标准化规模养殖优质奶牛占全市奶牛养殖总量的50%以上,全市鲜奶产量力争达到200万吨。大力发展肉业基地。发展生猪、大鹅、肉羊、肉牛的规模养殖和集约化经营。扩大肉牛育肥场、生猪养殖场、家禽养殖场和特种动物养殖场规模,规范养殖小区建设,提升养殖水平。推进品种改良,提高牲畜质量和个体产出率。肉类产量达到35万吨以上。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基地。扎兰屯市

40、、阿荣旗和莫旗扩大经济林种植面积,发展沙果、榛子等产业,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沙果产量达到75万吨,榛子产量1万吨。扩大黑木耳种植规模,推进黑木耳品牌化和规模化,建成自治区最大的黑木耳种植加工基地,力争黑木耳产量达到5000吨以上。积极培育发展蓝莓产业基地,种植规模力争达到10000亩以上。牙克石市、根河市、鄂伦春旗发挥冷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狐、貂、獭兔等特色养殖,养殖规模达到100万只左右。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集中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促进园艺花卉、特色果蔬等观光农业规模种养,加快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建设海拉尔、莫旗等花卉、瓜果基地。实现农牧业标准

41、化、设施化、品牌化、科技化和网络化,提高现代农业生产比重。第二节 大力促进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以“三改一建”(即改革经营体制、改变生产方式、改善生活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牧区)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改革,鼓励农牧民以多种方式实施土地、草场流转与集约经营。积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科技进步和种植、养殖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农牧民专业化合作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农牧民发展、完善各类专业化合作组织,转变农牧业粗放式增长方式,提高农牧业集约化水平。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60%。推进农村土地和牧区草牧场流转。支持各类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流转,鼓励和引导土地向种田能

42、手、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牧场、村(嘎查)集体、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集中,实现土地、草场规模化和集约化,提高农牧业劳动生产率。健全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流转服务体系,推进土地、草场确权工作,完善承包合同管理。草场流转面积达到2000万亩。积极调整畜牧业区域结构。农区坚持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建立优质高效现代养殖体系,发展高效现代畜牧业,逐步提高农区畜牧业的比重。垦区在着力加强现代畜牧业建设的同时,加强优质饲草料生产,实现农牧结合、优势互补。牧区以草畜平衡为原则,推行划区轮牧、季节休牧、“增大减小、少养精养”,鼓励发展原生态草原畜牧业,实现草原畜牧业协调稳定发展。牧业年度牲畜头数达到1800万头只

43、,其中,农区增加到1350万头只,占75%以上,牧区稳定在450万头只左右。第三节 大力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牧业机械化,加强农牧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增产工程,落实投入与扶持政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牧业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农田、草牧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水源工程体系和节水灌溉工程体系,推进水库灌区、井灌区、旱改水灌区和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地工程建设。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力量打造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农田灌溉工程。积极争取尼尔基水库下游灌区、扎罗木德、扎敦、晓奇子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毕拉河口、萨马街、阿木牛、大

44、桥、新北和库如奇水利枢纽等灌溉水源工程和晓奇子、诺敏灌区的前期工作。加强对现有水库和灌溉工程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提高水利设施的使用效率。推进小型农田草牧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集资金,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发展以节水喷灌、滴灌为主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大“五小水利工程”(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建设力度。农田草牧场灌溉面积新增180万亩,配套改造提高灌溉标准17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累计达到500万亩(其中水田50万亩)。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以海拉尔、大兴安岭农场局为示范和先导,广泛推广机耕、机播、机收、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农机

45、作业。充分利用农机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推动农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推进农牧业科技创新。推进农牧业科技园区建设,大力开展动植物新品种、农牧林业实用新技术和科技新产品的研究创新,加快实用增产技术推广和普及,提高良种选育、栽培技术、节水灌溉、科学施肥水平,加大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奶牛、肉羊良种繁育,重点加强三河牛、三河马、呼伦贝尔羊等推广力度,形成呼伦贝尔特色品牌,加强樟子松、兴安岭落叶松良种选育,形成呼伦贝尔种源基地。农牧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种植业新品种普及率达到90%以上,牲畜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林木良种使

46、用率达到50%以上。第四节 大力推进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牧区惠农惠牧政策体系。继续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农牧业和农牧林区发展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农牧林业及农牧户的各项资金补贴政策,不断健全公共服务和保障支持体系。积极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政策。加大牧区禁牧、划区轮牧、草畜平衡、游牧民定居等政策补贴力度,落实草原生态补偿奖励机制。发展农村牧区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力度,提高贷款规模。加强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以培训农村牧区和农垦系统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牧区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领班人为重点,通过时节培训、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特派服务等方式,实施新型农牧民培训工程。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员培训。累计培训农牧民175万人次。深入完善农牧区购销体系。支持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农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建立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牧区流通网络,继续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供销、邮政、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参与连锁经营。加快“新网工程”(新农牧林区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工程)建设,力争建成快捷、多元、顺畅的农畜产品购销体系。第五节 大力实施林区经济转型坚持以经济转型促进生态保护,积极落实国家林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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