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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 本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一月2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2第1条指导思想2第2条规划原则2第3条规划任务3第4条规划依据3第5条规划期限4第6条规划范围5第二章 规划背景6第一节 门头沟区概况6第7条区位特征6第8条自然条件概况6第9条经济社会发展概况6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及面临的形势7第10条土地利用结构7第11条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8第12条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9第三节 上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10第13条上轮规划实施成效10第14条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11第三章 土
2、地利用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13第15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3第16条区域功能定位与发展思路13第17条土地利用总体战略13第18条土地利用调控目标14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7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7第19条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目标17第20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8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9第21条建设生态屏障 实现生态涵养功能20第22条优化城镇建设用地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20第23条切实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提高利用效益21第24条推进浅山开发 建设生态小城镇21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2第25条基本农田保护区22第26条一般农地区23第27条城镇建设用地区23第28条村镇建设用地
3、区24第29条独立工矿区25第30条风景旅游用地区25第31条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6第32条林业用地区26第33条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复区)27第六章 产业结构调整与节约集约用地28第一节 促进产业用地结构调整28第34条调整目标与保障措施28第35条产业用地调整思路28第二节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培育生态旅游主导产业29第36条充分保障交通水利设施建设29第37条增加旅游用地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29第三节 统筹安排 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30第38条统筹城乡发展 控制建设用地规模30第39条优化新城产业发展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30第40条优先挖潜存量建设用地 保障城镇发展空间31第41条稳妥推进采空
4、棚户区整治改造31第42条积极调控独立选址项目集约用地31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2第43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32第44条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32第七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34第45条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4第46条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4第八章 山区土地综合整治36第一节农用地整治36第47条加强农用地整理 提高农田质量36第二节建设用地整治36第48条加大矿山关停复垦力度36第49条适度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37第九章 生态涵养区建设38第一节山区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38第50条因地制宜发展园地38第51条保护林地资源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38第52条合理规划自然保留地 提升生态服
5、务价值39第二节生态建设重大工程39第53条永定河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工程39第54条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40第55条山区水土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工程40第56条生态农业建设工程41第57条城镇绿化建设工程42第十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43第一节 门头沟新城土地利用调控43第58条发展思路43第59条人口与用地规模43第60条总体建设布局44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45第61条规划调控重点45第62条规划调控目标46第十一章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48第63条重点公共建设项目48第64条重点城镇和产业建设项目48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0第一节 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及实施管理制度50第65条完善土地利用
6、规划调控体系50第66条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50第67条完善规划实施评价监督体系51第二节 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52第68条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52第69条完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激励机制52第70条探索建立新增与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相挂钩的制度53第三节 经济保障措施53第71条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上的基础作用53第72条实施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财税措施54第十三章 附 则55IV前 言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中将门头沟区确定为“生态涵养发展区”,是北京市生态涵养发展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首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又是市民休闲旅游的理想空间,是保证北京可持续发展的关
7、键区域。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首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带动下,门头沟区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快速发展。随着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2020年)、北京市浅山区开发规划、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规划、沟域经济发展规划、中芬生态谷、长安街线西延以及S1线轨道交通等重要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未来门头沟区土地资源利用、开发和保护等问题日益突出,人地矛盾将日趋尖锐。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现代化生态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依据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门头沟区建设用地及耕地保护等的相关要求,
8、编制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保障门头沟区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节约集约用地观,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首都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平原山区之间和近远期之间的各业用地需求;积极探索规划实施的制度创新,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以保障首都构建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门头沟区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区目标的实现。第2条 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并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保护生态系统和绿色用地空间。统筹安排
9、生态、生活和生产用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3统筹各类各业用地。引导经济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整合城乡土地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4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与质量并重,稳定绿色产业用地。5因地制宜,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科学安排用地指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第3条 规划任务为北京市实现“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发展目标,依据门头沟区为首都西部“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定位和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门头沟区的相关要求,进一步
10、优化城乡用地格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统筹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保证生态环境的改善,为门头沟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提供可持续的用地保障。第4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6.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7.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8.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9116号)9. 关于开展土地利
11、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13号)10.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11.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12. 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1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14.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15.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12、划(2006-2020年)16.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17. 门头沟区“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18. 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2020年)19. 门头沟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 门头沟区产业调整中旅游发展规划21. 门头沟区村庄体系规划22. 门头沟区林业规划23. 北京市、门头沟区有关土地利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第5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更新时点年:2009年规划近期年:2010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第6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全部行政辖区,土地总面积1448.94平方公里,包括8个镇,分别是永定镇、龙泉镇、军庄镇、雁翅镇、斋
13、堂镇、清水镇、妙峰山镇和潭柘寺镇;1个地区办事处,即王平地区办事处(镇);4个街道办事处,即大峪街道办事处、东辛房街道办事处、城子街道办事处、大台街道办事处。55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门头沟区概况第7条 区位特征门头沟区位于北京市西部,距市中心25公里,北纬39484010,东经1152511610,北与昌平区、河北省怀来县为邻,西与河北省逐鹿县、涞水县交界,南与房山区、丰台区毗邻,东与石景山区海淀区接壤。东西长62公里,南北宽34公里,总面积1448.94平方公里。第8条 自然条件概况门头沟地貌类型以山地为主,平原面积很小。全区可
14、划分为中山、低山、河谷台地和永定河洪积冲积平原四种地貌类型。丰富多样的地貌造成的区域小气候和土壤差别,为门头沟区土地资源利用的多样性发展提供了基础。山区山高谷深,地形陡峭,土壤瘠薄,宜林。近山麓与河谷阶地区有较厚的土壤,但有一定坡度,宜林果。永定河冲积平原区地形平坦,土层深厚肥沃,宜耕,也是城市化地区。第9条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近年来,门头沟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骄人的成绩。2008年,全区户籍总人口24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7.8亿元,一二三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为1.5:55.5:43。全区实现财政收入8.9亿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26.8亿元。全区人均GDP达到24667元,城镇居民人均
15、可支配收入2161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282元。门头沟区已经处于工业化阶段后期和城市化进程加速阶段,三产结构不断优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及面临的形势第10条 土地利用结构根据门头沟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2009年门头沟区土地总面积为144893.5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0794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50%;建设用地面积9175.82公顷,占总面积6.33%;其他土地27773.09公顷,占总面积19.17%。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924.25公顷、园地面积为5717.07公顷、林地面积为100916.66公顷、牧草地面
16、积为18.57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68.13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0.85、5.30、93.49、0.02、0.34。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6885.2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221.95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68.63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75.04、13.32、11.64。其他土地中,水域用地面积为853.81公顷,自然保留用地面积为26919.28公顷,分别占3.07、96.93。门头沟区土地利用中以林地为主,林地占全区总面积的比重高达69.65%。第11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用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地矛盾日趋尖锐2001年到2009年全区农用地减少将近130
17、0公顷,主要发生在门头沟区新城(龙泉镇、永定镇)和重点小城镇(斋堂镇、军庄镇和潭柘寺镇)。这些镇既是今后本区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重点,同时也是现状耕地主要集中连片分布区,耕地保护压力很大。2土地利用经济效益与附加值有待提高2008年,全区平均每公顷土地的国内生产总值为3.90万元,每公顷建设用地的国内生产总值为58.84万元,每公顷农用地的国内生产总值为0.23万元,其中每公顷林地的产值仅为731元。林地面积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0%,但是林业的国内生产总值仅占全区的1.30%。3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与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存在差距由于本区矿业历史悠久,矿业经济曾一度为全区经济结构的主体。目前现状
18、独立工矿用地面广量大,与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存在差距。4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人均用地较多农村居民点在地域分布上极不平衡,东部平原区农村居民点用地较多,西部山区用地较少。山区农村居民点主要沿国道及其支线两侧分布(也即河谷地带),分布较为零散。全区有178个行政村,11万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46平方米,超出国家规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上限标准(150平方米/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很大。5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相对不足,且开发利用难度大据2009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其他土地(水域和自然保留用地)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9.17%,但其中裸岩石砾地面积较大,开发利用难度很大。同时,
19、受自然条件和区位条件的制约,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农村居民点整治实施的难度较大。6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门头沟区的采煤业已有近百年的历史,煤炭开采产生的塌陷地、固体废弃物压占土地,亟需复垦整治。虽然经过多年植树造林和生态恢复,水土流失得到一定治理,但门头沟区山高、坡陡、土层薄,依然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需要进一步提高植被覆盖度,改善生态环境。第12条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1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为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指明方向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为推进全区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确立了指导方向。北京市浅山区发展规划和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规划为有步骤地实施区内关停矿山的土地复垦和空间置换,加速产业结构调
20、整,促进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2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将面临较大增长长安街西延,缩短了门头沟区与中心城区的距离,有利于门头沟新城打造宜居山水居住区和生态旅游文化区;建设集旅游、购物、餐饮、文化、娱乐、居住于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新山城,由此带来的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将有较大增长。3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临巨大压力近年来,全区耕地减少趋势明显,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不断增加,而同时区内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难度大,补充耕地数量有限,导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越来越大。4城镇化快速推进,为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创造有利条件按照“强化中心、培育支点、发展轴线、带动全区”的发展思路,全区将建成
21、面向市区、辐射山区的综合服务中心,打造集旅游休闲、居住、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山城。未来门头沟将加快旧城改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在坚持新城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下,也为全区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创造了有利时机。5以旅游业为支柱型产业,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为加快发展旅游业,建立京西生态休闲旅游区,需要加快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特别要加快建设连通区域路网与城区路网等的道路工程,规划期间交通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量大。第三节 上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第13条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1有效保护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用途管制措施,明确了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逐级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22、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严格的农地转用审批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有效地实现了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20012005年,门头沟区年耕地减少1312.42公顷,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增加耕地面积438.88公顷,缓解了耕地保护压力。上一轮规划下达到2010年全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733公顷,实际划定落实基本农田面积1741.90公顷。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2促进了门头沟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四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260.29公顷,二三产业GDP增加了15.18亿元,建设用地每增加一公顷,GDP增加583.20万元,为门头沟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通过优先安排国家级、市级重点工
23、程项目用地,保障了石龙经济开发区等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促进了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为门头沟区实现首都市民休闲游憩的理想空间这一目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3生态特色农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上轮规划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工程,通过用地政策措施倾斜,确保“一区六代”产业发展,全区特色林果业基本实现了优良品种化。全区现有果树种植业7200公顷,有力推动了全区林果业的发展。4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规划实施以来全区共组织生态退耕181.55公顷,净增加园地面积628.67公顷、林地面积48.34公顷,林木蓄积量显著增加,水源涵养和植被净化功能明显增强,部分控制了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发展,全区生态环境出现了良性发展的态
24、势。全区通过开展多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改善了生态环境,为门头沟区体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的功能内涵,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转型奠定了基础。第14条 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门头沟区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2002年编制以来,对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等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人地矛盾的日益突出,全区上轮规划存在一定不足,主要反映在:1.规划相对滞后、无法跟进落实。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于2000年1月通过国务院审批,但门
25、头沟区及所属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年-2010年),却是在2002年结束的北京市土地更新调查的基础上编制,2003年上半年才经过市政府审查批复。因而,作为市级和区县、乡镇级的上下位规划衔接不及时,使得规划实施无法及时跟进和配套管理。2.与专项规划之间衔接不够,实施存在难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在分类体系、用地空间与规模管理等方面协调性不够,造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存在一定难度。3.规划基期数据、变更数据与更新数据差距大。这不仅影响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严重影响了规划管理的水平和效率。4.规划预期与发展现状存在偏差。规划实施期间,国家政策、社
26、会经济发展变化较大,加上门头沟区近几年来经济迅速发展和人口增加等情况超出预期,上轮规划用地布局、部分镇、村用地指标已经难以适应门头沟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要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以及空间安排与实际差距较大,难以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5.规划目标较高,实施难度较大。上一轮规划土地整理开发目标过大,加之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和生态保护的限制,造成土地开发成果与目标相差较远。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第15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门头沟新城规划(2005-2020年),规划期内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以生态休闲旅游为支柱产
27、业的绿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产业、现代农业等生态友好型产业,增大旅游业收入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到2020年,全区人均GDP达到11380美元。力争“十二五”时期,旅游接待游客人数年均增长15%,接待游客总数达到3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45亿。预计到2015年,年度旅游人次将达到900万。第16条 区域功能定位与发展思路未来本区建设将重点体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的功能内涵,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着力建设现代化生态宜居山城。认真落实北京市对门头沟区的功能定位,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和城市转型,向生态友好的宜居城市迈进,初步建成以
28、门头沟新城为中心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和以西部绿色山区为支撑的首都生态屏障,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第17条 土地利用总体战略全面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遵循“五个统筹”等重要思想,根据门头沟区在北京市的战略地位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战略为统筹城乡,集约高效,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生态涵养、休闲旅游、宜居山城、绿色经济”的现代化新山区提供用地保障。1落实区域功能定位,促进区内土地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可持续土地生态系统演变。大力保障新兴替代产业用地,即以旅游业为主导、多点支撑的生态产业体系用地,实现农用地资源保护向数量、质量保护和生态管护全面发展。2突出
29、综合服务、绿色经济和生态涵养三个功能,树立城乡土地整体利用的观念。依托重点区域和重要轴线开展“节点走廊”开发,统筹安排与合理布局城乡建设用地。3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扩张,推进城镇用地理性增长和存量建设用地集约挖潜,积极运用内部挖潜、边缘控制等节地途径,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第18条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根据门头沟区在北京市西部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和土地利用总体战略,依照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门头沟区的要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山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
30、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规划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万亩。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0万亩,并多划视同基本农田管理的一般农用地0.3万亩。2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规划到2020年,门头沟区将建成以门头沟新城、斋堂镇、军庄镇和潭柘寺镇为节点的“一主一副两重点”的城镇发展体系,辐射带动全区其他各镇、村全面协调发展。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9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70平方公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39平方公里。考虑到目前不易确
31、定具体建设范围的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到2020年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共计1701.2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指标预留222.87公顷,用于诸如新农村建设、社会公益公共项目、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区级以上重点项目等建设需求;特殊交通水利用地指标预留1478.38公顷,用于诸如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用地。3新增建设用地调控目标大力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1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不突破1.3万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地规模不突破1.0万亩,其中占用耕地规模不突破0.2万亩。规划到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不突破2.33万亩。4土地综合整治目标积极推
32、动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现有建设用地的整合挖潜,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规划到2020年,完成挖潜农村居民点规模195.45公顷;完成复垦利用废弃工矿用地规模1101.81公顷。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保质保量地补充耕地。规划到2010年,全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0.9万亩。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荒山绿化和废弃地的复垦绿化,进一步提高植被覆盖度。规划到2010年,全区林地面积增加300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区林地面积增加1000公顷。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19条 结构调整
33、与布局优化目标1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保障山区旅游发展用地基于门头沟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关闭所有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大力培育新兴替代产业,加快发展以旅游业为主导的绿色产业体系。从用地置换上引导关停矿山的复垦和空间置换,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2大力发展新城和重点镇,稳步推进城镇化发展发挥门头沟中心城区和斋堂副中心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发展潭柘寺镇和军庄镇,重点保障这“一主一副两重点”的发展用地,以产业结构和土地利用调整带动其它建制镇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第三产业,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采取
34、就地改造和搬迁等形式,促进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大力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4开发多种土地经营模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108、109国道支线公路为依托,发展沿线村庄以餐饮、住宿、娱乐、采摘为内容的休闲观光农业,有效实现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5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保护绿色旅游产业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恢复完善林地生态系统的同时,重视未利用土地的生态功能、存在价值和选择价值,加快绿色产业的发展。第20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调整从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满足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用地需求出发,合理规划调整农用地,以利于建设西部山区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区,实现农游一体化绿色产业发展。规
35、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107956.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50%;规划期内增加11.83公顷。其中:1.耕地面积为1133.33公顷(1.70万亩),规划期内增加209.08公顷。2.园地面积为4654.63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062.44公顷,主要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综合整治。3.林地面积为101930.02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13.36公顷。4.牧草地面积为18.57公顷,规划期内无增减。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19.96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48.17公顷。(二)建设用地调整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
36、的建设用地。规划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量达到10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52,比2009年增加1724.18公顷。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至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000公顷,比2009年增加114.76公顷。其中,城市与建制镇到2020年面积达5073.34公顷,比2009年增加1326.19公顷;农村居民点到2020年面积为1146.90公顷,比2009年减少351.41公顷;采矿用地到2020年面积为555.79公顷,比2009年减少1082.8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预留指标222.87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至2020年,全
37、区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900公顷,比2009年增加1609.42公顷。其中,交通水利用地到2020年达1329.97公顷,比2009年增加108.0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到2020年达1091.65公顷,比2009年增加23.0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预留指标1478.38公顷。(三)其他土地调整其他土地调整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适当开发利用。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6037.09公顷,比2009年减少1736.00公顷。其中:1水域面积为851.23公顷,比2009年减少2.58公顷。2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5185.86公顷,比2009年减少1733.42公顷;
38、主要用于封山育林和植树造林。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区域主导功能整体确定为北京市生态屏障、城市综合服务、文化休闲旅游、生态经济发展和宜居城镇建设,全区空间布局划分为生态涵养区、中心提升区、重点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一般发展区。第21条 建设生态屏障 实现生态涵养功能把握门头沟区生态涵养功能定位,依据自身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保障多种类型生态用地。规划确立了以雁翅镇、清水镇两镇为主的山地生态涵养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向为,保护水源,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生态保护区,充分利用山区资源,发展生态农业。第22条 优化城镇建设用地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遵循“一主一副两重点”的城
39、镇发展模式,坚持生态、服务的产业布局主题,倡导区域分级发展战略,合理控制城镇规模,优化城乡结构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市功能定位。1中心提升区。即门头沟新城所在地,以永定镇、龙泉镇为主体,位于北京中心城西部,是北京市11个新城之一,是门头沟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全区建设用地最为集中的地区。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方针,大力开展旧城改造,打造生态城区形象,建设宜居新城,承接中心城区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产业转移。要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发挥农用地的生产、生态、生活功能。要加强区内矿业采空区的生态恢复重建。2适度发展区。主要指斋堂镇,是首都郊区历史文化名镇,也是全区西部经济文化中心和服务中心。要依
40、托优势,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前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新型休闲度假胜地。3重点发展区。主要为军庄镇、潭柘寺镇两镇。军庄镇将发展成为面向首都的休闲宜居森林小镇,土地利用以发展休闲、居住、服务设施为主。潭柘寺镇是以旅游服务为重点的国际休闲旅游名镇,土地利用方向以居住用地和旅游设施用地为主。第23条 切实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提高利用效益以清水镇、斋堂镇和雁翅镇为重点,通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服务于门头沟区建设“集休闲旅游、居住、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山城”的目标。山区的耕地保护一方面要重点保护河谷地带等生产条件较好的耕地,开展以土地平整和坡改梯田为中心的土地整理,建设高
41、标准基本农田;另一方面要凭借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文化底蕴,在现有耕地产出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积极开发耕地的观光休闲功能,提高其利用价值。第24条 推进浅山开发 建设生态小城镇将浅山区的妙峰山镇、王平地区办事处(镇)、大台街道办事处确定为一般发展区。该区作为门头沟区中东部重要的特色林果业基地,应加快发展特色林果业,加大荒山治理、植被恢复,做好原有矿区土地复垦。将特色林果业与旅游业结合,增加农业-旅游复合用地规模,引导人口逐渐向东部地区转移,形成以林地为主的土地利用格局。北京市门头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本规划将全区土地按基本用途的不同,划分为基本
42、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林业用地区八类土地用途分区及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复区)。第25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主要对耕地及其它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门头沟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面积为870.4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60%,其中基本农田面积666.67公顷(1.0万亩),主要分布在清水镇、斋堂镇和雁翅镇三个镇。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1. 区内鼓励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可进行为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等级及其生产能力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2 区内鼓励将现
43、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通过复垦或整理调整为基本农田;3 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第26条 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成片的种植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一般耕地和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业设施用地,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门头沟区一般农地区在各镇均有分布,本区总面积为4548.54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3.14%。一般农地区用途管制规则:1
44、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未利用地,应当优先复垦或整理调整为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 严格控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区内土地。第27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为6395.51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4.41%。主要分布在门头沟新城集中建设区以及各建制镇镇中心区。城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1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市、建制镇建设,包
45、括附属于城镇的各类开发区用地;2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新城规划和镇域规划及开发区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3 区内各项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尽可能利用闲置地和废弃地,节约集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低等别耕地;4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5 区内城镇建设用地应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第28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为现状和规划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包括附属的产业用地、集贸市场、学校等建设用地。本区面积为1460.11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1.01%,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146.65公顷,占区内土地总面积78.53%。村镇建设用地区管制规则:1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2 区内土地使用可参照村庄规划的相关要求,并注重与相关规划的衔接;3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4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5 区内村镇建设用地应不突破规划村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第29条 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是指为不宜在城乡居民点内配置,对气候、环境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