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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湖北省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引导药品流通行业适应医药卫生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科学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方便、及时用药,维护生命健康,改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湖北省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一、湖北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全省药品流通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药品流通领域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制基本建立,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多种所有制并存,新型流通方式主导,多种经营方式互补,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网络基本形成。(一)药品流通快
2、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截止2009年底,全省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达1.2万家,销售总额达264亿元。全省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和批发经营许可证的企业630家 ,销售额为233.2亿元,其中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94家,销售额203.3亿元。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含农村网点)为1.1万家,其中零售连锁企业76家, 下辖门店3843个,零售单店6945个,农村零售网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零售药柜得到较快发展。药品流通业的发展,对于促进湖北医药产业发展,保障和方便人民用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二)药品流通网络初步形成,行业聚集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了以大型药
3、品批发企业为龙头,以城市零售企业为骨干,以城乡零售药店为基础的药品流通网络。同时,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加强区域性流通渠道的扩展,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连锁经营成为药品零售市场发展最快的流通形式,连锁药店门店数已占我省药品零售门店总数的35%。 (三)药品现代流通方式得到运用,水平不断提高。近十年来,现代医药物流、药品连锁经营、网上药店以及第三方医药物流逐步出现,现代药品营销方式、流通形式与管理模式得到应用,以电子信息平台、现代物流为支撑的药品配送比例逐步增加,药品流通效率不断提高。(四)药品流通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对象逐年扩大。2009年,全省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达5.06万人,约占全省商业服务业就业
4、人数的3.5%,其中批发企业从业人员2.86万人,零售企业从业人员2.2万人;各类药店提供销售及服务8亿人次,较2005年增长57;药品流通骨干企业积极参与药品储备和应急配送工作,有效保证了在重大疫情和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药品供应;药品流通行业对相关产业发展的带动性增强,在维护社会稳定、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上做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在药品流通快速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药品流通组织化程度较低。批发企业数量过多,规模偏小;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经营比重虽有提高,但行业集中度仍然较低;药品流通中还存在着产品同质化、市场定位趋同化等现象。二是网点布局不够合理。城市药品流通企业过度集中,农村地区
5、药品配送网络、零售药店未能全面有效覆盖,买药难的现象在少数边远山区较为突出。三是现代医药物流发展滞后。目前仅有少数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开始建立现代化的药品物流中心,其他药品流通企业仍主要采用传统的物流方式,在管理水平、流通效率和物流成本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药品物流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依然滞后。四是药品流通恶性竞争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一些中小批发商或药品中间人对代理品种采用“高进、高出、高回扣”的方式,进行倒买倒卖税票和挂靠经营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品购销活动不够规范。二、湖北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形势分析在全球药品市场将保持快速扩张的强烈预期下,我国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也
6、将进入关键时期,医药产业作为我省扶持的重点领域之一,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空间会更加广阔。政策机遇。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重视民生,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尤其是在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背景下,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促进湖北在中部崛起的一批国家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湖北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发展政策。同时,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湖北省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出台,从宏观的角度给我省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同时通过完善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发展氛围,为制定符合全省实际情况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市场机遇。随
7、着全省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的加大,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人均医疗卫生的投入逐年上升,为全省医药市场规模的增加提供了动力。预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医药市场需求将以每年20%的速度继续增长。巨大医疗消费潜能以及持续增长的消费需求将给药品流通行业带来新的机遇。挑战与机遇并存。从全国来看,随着2009年医药体制改革的实施,中国医药市场的期望值持续升温,随之而来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也必将加剧,一方面将迫使药品流通企业优胜劣汰,另一方面竞争也将引发地方保护主义势力进一步影响统一市场的发展。从全省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药品流通行业基础薄弱,行业规模小且较为散乱
8、,创新能力不强导致竞争能力弱,总体来看水平较低,短期内实现转型升级存在一定困难。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强化现代科学技术和新型管理方式应用为基本原则,以促进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医药流通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基本目标,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网络布局和行业结构、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现代化水平,实现规模效益,规范流通秩序为主线,形成以武汉及武汉城市圈为中心,立足湖北,辐射周边,面向全国的区域性医药流通经济带。(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适应新的医药卫生体制,形成网络布
9、局趋向合理,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流通方式不断进步,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骨干企业竞争力增强,城乡居民购药便利、安全、满意的药品流通体系。到“十二五”末,实现以下发展目标:1、培育1家年销售额超500亿元的大型医药商业集团。培育23家年销售额达百亿元的区域性医药商业集团,支持发展一批地市级药品流通龙头企业。药品流通企业20强年销售额占全行业销售总额85%以上,形成以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为主体,遍及城乡、结构合理的药品流通网络。2、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药店的比重由现有的35%提高到60%以上,并实现规范化的连锁经营;药品物流费用水平降低,效率提高,管理、技术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3、打造3-5个药品流通行
10、业的企业品牌,增强湖北医药流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产品品牌的推广,促进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大力培育医药流通技术品牌、诚信经营品牌,优质服务品牌。扶持1-2家从事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 4、药品质量和经营管理能力明显提高,扰乱药品流通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率达到100%,远程实时监控率达到99%以上;行业组织的自律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商业诚信体系基本形成,企业科学发展的意识、经营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高。四、主要任务(一)加强行业布局规划,完善药品流通网络。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体制改革、城乡建设规划、人口增长与密
11、度和年龄结构变化、药品供应能力等实际,制定药品批发零售网点、中药材交易市场合理设置和布局的规划。会同和配合相关部门将行业规划列入行业准入的重要依据。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定的实施,积极参加药品招标采购,做好药品配送。密切跟踪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影响,制订相应预案,做好部门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完善药品流通网络,保证药品特别是基本药物、疗效好、价格廉的常用药的安全有效供应。零售药店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其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药品的配备和销售。健全药品保障体系,以武汉和武汉城市圈为药品流通枢纽,建设面向全国和覆盖区域的药品流通园区
12、和配送中心。鼓励大中型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参与地市州药品流通企业的兼并重组、网络下沉、建立营业网点等多种形式,向居民社区和村镇延伸销售与配送网点,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提高农村和偏远地区药品供应的安全性、便利性。支持有条件的药品流通企业整合建立大别山区、武当山区、武陵山区中药材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建立中药材市场追溯机制。鼓励医药流通企业自主创新,开展科研开发向基地种植、生产加工领域延伸。(二)优化行业结构,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和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实现提高集中度的发展方向。一是鼓励具有优势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合并、
13、托管、参股和控股等手段,集聚资本,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是打破地区封锁,跨越地域界限,推动实力强、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的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发展,形成以全国性、区域性骨干企业为主体的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三是鼓励中小企业自愿合作联盟,充分利用各自优势,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新的医药流通联合体。引导中小药品流通企业采用联购分销,共同配送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组织化程度。四是积极引导规模较大、有一定实力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实行标准化配送,创新营销模式;引导和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竞争力,逐步做大做强。五是继续支持老字号药店发挥品牌效应,拓展特色经营
14、,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专业化或有特色的中小药品流通企业做精做专,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六是积极引导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以及生产企业,通过将自身物流仓储、运输服务外包,从而降低运输及仓储成本,保障药品流通的时效性、安全性。鼓励大中型流通企业从事第三方医药物流,提高医药行业运输的集中度。(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现代医药物流的发展。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尽快实现高速信息网与企业的互联互通,加速卫星全球定位系统(GPS),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自动连续补货系统(CRP),电子订货系统(EOS),销售时点实时控制系统(POS),高速道路交通系统(ITS),寻车寻货系统(KIT),资金快速支付系统(
15、EFl),以及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流通企业商流系统、流通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快速输入的条形码技术和网上交易的电子商务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断推进药品物流标准化建设,实施统一的物流标准,推进与药品物流标准化有关的药品条形码规范、药品物流容器标准、药品包装箱标准、药品仓储托盘标准、药品信息化标准等技术服务建设,加快我省药品物流向规范化、高效化发展。完善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疫苗等特殊药品物流技术保障措施,改善储运条件,防范并消除隐患,避免在流通过程中出现药品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鼓励大型医药商业集团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流技术,在武汉及武汉城市圈整合物流资源,建立大型药品
16、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在市州中型城市建立中小型医药物流或终端配送中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在全国省会城市建立大型物流中心,形成现代物流网络体系。鼓励物流企业的物流功能社会化,实施医药物流服务延伸示范工程,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延伸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在满足医药物流标准的前提下,有效利用自身现代化仓储、及相关社会物流等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四)大力发展药品连锁经营,努力提高药品集约化经营水平。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突破地域界限,采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联网信息系统管理、统一品牌标识等方式,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拓展跨区域和全国性连锁网络,树立连锁服务品
17、牌,发挥规模效益。 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和其它专业服务。鼓励批零一体化经营。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的结合,提高药品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鼓励经营规范的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网上药店。引导零售连锁企业向居民社区、城郊结合部、县及广大农村集镇发展。鼓励支持连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方式,对现有零售药店进行整合,推进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的创新。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妆、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和健康服务等多元化经营,满足群众自我药疗等多方面需求。 (五)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医药行业发展。 “十二五”期间,商务部门密切协调相关部门,结合药品流通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
18、验,逐步制定、修定和完善行业标准体系框架和强化制度性建设,把药品流通行业引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一是提高和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将是否符合行业规划作为准入的重要依据,控制药品经营企业的数量,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建立退出制度,对违法违规和不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的企业限期整改,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二是制定行业标准体系。如药品流通业态分类、药品编码及现代流通设施与信息化、中药材商品等级、从业人员资质和岗位规范、企业经营服务、信用建设和社会责任等。三是通过行业协会制定医药物流服务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服务规范和医药批发企业分级评估指标等行业标准。四是加强药品流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规范建设,探索建立对职业经理人员
19、、执业药师、药店营销员、收银员等从业人员执业行为采集、记录、管理、共享等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有违规失信行为的个人实行行业禁入。五是加强信用知识培训,帮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开展信用评价,提高行业自律和信用水平。加强全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引导药品流通企业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弘扬商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六是完善药品购销管理制度,依法索取税票,保证合法渠道经营药品。逐步实施药品流通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别和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激励企业在规范经营的基础上改善服务设施,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20、。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全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标准和有关行业政策,维护平等参入,公平竞争,规模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药品,商业贿赂、挂靠经营、代开发票、倒买倒卖税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和守法经营。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抓好药品购销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网上药店,发布虚假药品和保健品广告等违法经营行为;整顿规范中药材市场,加强有害物质残留和质量检验。充分发挥12312商务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移送和反馈机制,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强对药品流通行业的社会监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
21、领导,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责任,明确领导分工,责任处室和工作人员。围绕全省药品流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本地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提出工作措施。对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实行年度跟踪监督,定期评估和检查,确保工作计划和规划协调一致。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和服务,实行齐抓共管,共同开创药品流通发展的新局面。(二)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对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修改完善与药品流通有关的法律法
22、规和部门规章,清理、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和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健全市场机制。把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纳入商贸流通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享受国家和省政府对商贸流通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针对药品流通行业特点,研究制订鼓励性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中,积极支持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改善融资环境,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利用产业基金、融资担保、信用保险、上市融资、应收账款和仓单质押等金融工具,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改革发展步伐。争取地方财政、土地、金融、专项资金等优惠政策,支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三)改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环境。
23、推动改革以药补医体制,完善药品定价、采购和医保支付机制,破除地方保护、地区封锁。保障药品批发企业平等参与招标采购及配送业务,协助大中型流通企业在招标中予以相关政策倾斜,鼓励药品流通企业积极探索药房托管、集中配送等多种经营方式。促进医疗机构依合同规定按期向流通企业支付货款。探索公立医院改革中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周边药品零售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率先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加快赋予所有符合条件的药店处方药销售资格。支持零售连锁企业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24、药店覆盖范围,逐步提高社会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放心药店”评选活动,实行“法人负责制”,所有药品流通企业的法人必须保障药品的质量;实行“承诺制”,敢于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实行“进货监管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消费市场。(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品流通行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强化基层,发展高端,解决紧缺的基本方针,积极推进药品流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药品流通人才培训机制,形成层次多元、市场需要、企业欢迎的人才培养与职业教育体系;建立药品流通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建立药品流通领域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实施从业人员培训工程,“十二五”期间,采用网络教育、函授教育、面授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药品流通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中级职业经理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药学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五)发挥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作用,提高行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大力支持医药行业协会的发展,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发挥协会功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统计、行业培训、行业自律、国际交流合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