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炼化企业生产调度工作条例2298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炼化企业生产调度工作条例22981.pdf(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word 专业资料-可复制编辑-欢迎下载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炼化企业生产调度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石化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增强集团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石化集团公司必须加强对直属企业生产的宏观指导,统一协调,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原料互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佳化。生产企业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围绕经济效益,坚持按“企业以生产为本,生产指挥以调度为中心”的原则组织安稳长满优生产,充分发挥生产调度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作用。第二条 生产调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组织者,必须眼睛盯住市场,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时刻关注国内外市场走势和价格走向,及
2、时调整产品结构,努力增产社会急需、市场短缺、效益又好的石化产品。同时,要功夫下在现场,挖掘内部潜力,优化生产要素,为企业创造最佳的效益。第三条 作为生产计划的具体执行者,各级调度必须加强宏观调控职能。要坚决地服从上级部门的宏观调控,顾全大局,做到令行禁止,上下协调。第四条 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一线指挥部,生产调度必须一年 365 天,一天 24 小时不间断地监控生产经营动态,要积极主动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分析经济运行状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为各级领导及时地提供准确有效的决策依据。第五条 为了加强调度工作,各级生产企业都要建立和健全调度机构,设置专职调度人员。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支持
3、和自觉地服从调度的统一指挥。第二章 生产调度的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 在上级调度部门和本企业主管生产的厂长(经理)直接领导下,对日常生产活动进行统一的调度指挥,组织均衡有序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确保“安稳长满优”生产和生产经营计划的全面完成。在生产发生重大问题时,有权代表厂长调动企业范围内的人力、物力、器材等到生产现场解决问题,同时向上级调度部门和主管领导进行报告,必要时发布调度命令,受令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第七条 参与讨论制订年度、季度生产经营计划,负责编制作业计划;组织生产过程中厂际或车间之间物料、原料、燃料及水、电、汽、风、氮等公用系统的平衡调度和产品贮存、运销、出口的平衡衔接;组织编制企业
4、年度大检修开停工总体进度方案;参与企业发展计划、设计、重大工艺试验、新装置开工方案等审定工作。word 专业资料-可复制编辑-欢迎下载 第八条 组织原油和原料的优化、互供的优化、生产方案的优化、公用工程运行的优化、销售和贮运的优化、检修的优化等,做到少投入、多产出、快产出,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第九条 召集生产经营调度例会,传达、贯彻并执行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批示要求,通报情况,提出对策,反馈信息,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布置生产经营事项,检查调度会有关决定的落实情况。第十条 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要巩固调度“三基”工作成果,落实调度管理“四化”要求;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热情为基层服务;要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扬调度工作实事求是、雷厉风行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要在提高调度人员政治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上下功夫,把各级调度室建设成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团结进取的战斗集体。第三章 生产调度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十一条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炼化部设置调度处,所属各级炼化生产企业均要设置生产调度指挥机构。生产调度指挥机构必须一年 365 天,一天 24 小时连续工作,以便自上而下形成完整的生产调度系统,统一指挥生产。第十二条 生产调度系统是集团公司炼化生产经营信息的主渠道,各级调度部门必须配备先进可靠的调度台、直拨电话和电话传真,确保通讯畅通。大型企业还应设置以
6、电子计算机为主的现代化管理系统及其它通讯系统,时刻监视生产装置的运行情况,逐步实现集团公司和生产企业在数据、图象和语音三方面的联网。各企业应给调度部门配置专用汽车或昼夜值班汽车,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地处理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第十三条 各级企业必须按劳动法规规定的工时,给调度室配够相应的定员。新配置的调度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并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和组织指挥能力的年富力强的生产骨干。调度长应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分析能力、预测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熟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第十四条 调度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全面了解本企业的装置分布、工艺流程、主要管线走向等,会作物料、动力、产销和检修等各
7、种平衡,会组织生产装置和公用系统事故状况下的紧急处理,会使用计算机进行办公。企业要为调度人员的培训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以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第四章 生产调度管理的基础工作 word 专业资料-可复制编辑-欢迎下载 第十五条 各级调度机构和调度人员必须建立相应的职责条例和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应负的责任和应有的权力,既有分工又有协作,人员配备要精干,以提高调度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第十六条 各级调度人员要模范地执行汇报制度。直属企业和油田炼厂应按集团公司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指定专人向集团公司汇报。基层企业调度要按规定每天向公司(总厂)总调度室汇报。发生重大事故,直属企业应在四小
8、时内向集团公司炼化部调度处汇报。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上级调度部门有权越级向下属调度了解情况,下级调度必须如实报告。第十七条 调度例会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协调工作的重要手段,直属企业要定期召开调度例会,以便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调度例会应由主管生产的厂长(经理)主持,重要的调度例会应形成纪要,并由调度部门检查落实其执行情况。各级调度室都要健全交接班制度,维持生产过程和信息的连续性。第十八条 巡回检查是调度人员深入现场、了解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的重要工作,必须形成制度,规定具体的时间、线路和巡检内容。直属企业调度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基层生产企业每班不得少于一次。第十九条 生产调度的资
9、料和档案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记录,包括生产调度活动中形成的文档、规程、生产方案、生产计划、原始记录、报表、台帐、报告、分析总结等全部文件。各级调度机构必须设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室,建立资料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做到资料管理规范化。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执行,1984 年制定的原中国石化总公司生产调度工作条例同时作废。本条例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炼化部。化工生产调度工作规定 (年月日 以()化生字第号文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化工生产调度工作,加强产、供、销、运综合平衡,搞好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全面完成国家生产计划,组织好社会需要的商品生
10、产,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和各化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强有力的生产调度系统,及时、准确地反映生产信息,按国家计划和上级有关指令做好生产的组织协调工作。第三条 各级生产调度部门和调度工作人员,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全面完成国家生产任务做出应有的贡献。第二章 生产调度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word 专业资料-可复制编辑-欢迎下载 第四条 化学工业部生产综合司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主要化工产品的旬、月调度和生产综合工作。化学工业部专业司根据行业特点,负责行业和重点企业调度工作。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各计划单列市
11、化工局(公司)和各地(市)化工主管部门,要设置生产调度机构,配备专职的调度工作人员并由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这项工作。第六条 各企业都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由生产副厂长(副经理)主管生产调度工作。根据调度工作的需要,公司、总厂可设立总调度室,厂设立调度室,主要车间设值班长、专职或兼职调度员。从上到下形成生产调度网,统一组织和指挥生产。第七条 各单位要选拔政治思想好、干劲大、工作责任心强、有组织能力和具备专业知识、业务较全面的同志担任生产调度工作。要保持调度工作人员相对稳定。第三章 生产调度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 各级调度部门和调度工作人员,要组织指挥好日常生产,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精心安排、精
12、心组织、精心调度。做到要求严、办事准、抓得紧、行动快。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和各地市化工调度部门,要随时掌握主要化工产品生产情况、市场动态、重点企业的原材料供需平衡、安全生产、主要设备的运转状况以及自然灾害对生产影响,要积极协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负责将本地区的主要化工产品生产情况,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各企业生产调度部门要全面掌握生产动态,做好综合平衡、组织协调和调度指挥工作。第十条 各级生产调度部门要严肃对待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处理。要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指令,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并按上级要求及时报告执行情况。如有不同意见应
13、讲清情况,在上级未做变更前,仍按原指令执行。第十一条 各级调度部门要全面了解、掌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特别要重视质量、消耗和经济效益。在组织生产中,要坚持择优安排的原则,合理调度,确保重点,择优供应。要协同计划、供销部门搞好生产计划安排、产供销平衡、物资衔接。第十二条 各级生产调度部门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的操作和行为必须立即加以制止,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并要求限期整改。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要认真编制生产旬报、月报;企业要认真编制生产日报、生产简报,做到情况真实、数字准确、表报清楚,报送及时。第四章 生产
14、调度工作人员的权限 第十四条 调度人员有责任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生产计划和上级有关指令,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有权进行批评纠正,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各级领导都要重视调度部门对各生产单位提出的奖惩意见。第十五条 根据生产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调度人员,有责任向有关部门提出动力、燃料、原材料、运力的调配意见。形成决议后,要了解落实情况。根据厂长授权,企业调度人员可统一调配企业劳力、物资、机具、车辆等,调整作业计划时,有关单位都要积极配合,作好相应安排;在紧急情况下,有权直接处理重大生产问题,下达调度命令。第十六条 调
15、度人员应参加本单位有关生产、计划、物资分配、经营决策以及企业管理会议。第十七条 调度人员有权检查、督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及大修和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履行合同执行等情况。有关部门要按时提供情况和资料。第十八条 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积极支持调度工作,本单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对调度人员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及时处理。由于不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造成各种损失,由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凡对调度人员坚持原则和反映情况进行无理刁难、阻挠或打击报复者,本单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要查明情况,严肃处理。第十九条 各级调度人员的政治、经济、劳保、节假日值班和夜班的待遇,各单位应根据各地有关规定,妥善解决。企
16、业调度人员应享受生产第一线人员待遇。各级领导对调度工作要经常督促检查,关心调度工作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第五章 生产调度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各企业生产调度部门要建立调度值班制度,坚持每天小时指挥生产。非连续性生产word 专业资料-可复制编辑-欢迎下载 的企业,要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安排调度值班。第二十一条 各级生产调度部门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各负其责。第二十二条 各级调度部门在生产发生重大情况时,要及时向各级领导请示汇报,并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汇报。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各企业要定期召开分
17、析会,重点分析生产完成情况,研究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和各企业调度工作人员要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第二十五条 各级调度部门要定期召开调度工作会议,进行总结评比,开展竞赛。对确有贡献、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差、缺乏责任心、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教育,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者应建议有关领导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调离调度工作岗位。第六章 生产调度工作的业务建设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
18、和各企业调度部门要分别把所属重点企业或分厂、车间的基本情况搞清楚,建立一套记载日常生产动态的台帐以及一套科学指挥生产图表,搞好基础资料的整理和积累。第二十七条 各级调度部门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调度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加速培养调度人员。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重视做好调度人员的技术考核和晋升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间可分片定期召开协作组会议,组织经验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第二十八条 各级生产调度部门要整顿和完善现有的通讯系统和调度工具,加强通讯设备的维护管理,配备必要的调度工具和交通工具。逐步采用计算机、传真机、远程通讯等先进技术装备调度系统,保证生产指挥顺利进行。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调度部门在抓好重点企业调度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本地区(市)、县生产调度工作的业务建设,从上到下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生产调度工作网络。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化学工业部一九八三年发布的化工生产调度工作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化学工业部生产综合司负责解释。发布部门:化学工业部(已变更)发布日期:1989 年 06 月 02 日 实施日期:1989 年 06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