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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9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确保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养老服务蓬勃发展,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紧扣主题出亮点,服务大局抓重点,改革创新攻难点,进一步发挥了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以下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9篇范文,一起开看看吧!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篇1十三五期间,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
2、职责,奋力推进新时期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主要工作成效和做法(一)完善社会救助措施,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力1、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以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的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社会救助形势,制定工作政策措施,部署救助工作,推动、监督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实。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明确1名副职兼主任,配备35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各村设立民政专干,形成上下抓落实的工作合力。2、严格精准识别。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出台了县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的实施意见县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
3、案县民政局精准识别低保特困对象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社会救助工作做到精准识别、兜底保障。3、严格落实政策。严格落实省市救助标准,连续5年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扩面,2023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23年的2858元/年人提高到4836元/年人,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2023年的3000元/年人提高到6288元/年人、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2023年的7020元/年人,农村低保覆盖率达到5.12%;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2023年的5220元/年人提高到2023年的7920元/年人,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为10296元/年人;城乡特困人员失能和半失能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不
4、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每人每月1680元)标准的15%和10%执行。五年间,为城乡低保人员发放低保金1.95亿元;为特困供人员发放供养金1821.8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678.6万元;为低保、特困人群中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65.5万元;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07.7万元;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30.74万元;为176名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发放护理补贴19万元。4、实现动态管理。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农村和城镇低保年度审核和集中整治行动,每季度与扶贫办进行一次农村享受低保人员情况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情况互通,扎实做好低保与扶贫工作有效衔接。及时取消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
5、,将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为低保对象,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分类施保。(二)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民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围绕机构养老、殡葬改革等社会服务,先后实施了六大重点民生工程,提高了全县群众幸福指数。1、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破解城乡养老难一是建成了县健康养老城,实施了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2023年以来,按照养、医、康、护、乐五位一体思路,投资1890余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700万元),建设了建筑面积7700平米、设养老床位170张、医疗床位30张的养老服务中心养护楼(三期)。同时,按照医养结合要求,投资700多万元对养老服务中心一、二期工程全面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消防设施,加装电
6、梯,改造地下管网、水电气暖,硬化美化院落,修建围墙等,提升养老机构建设标准。最终,形成占地38.5亩,拥有床位700张,品位和功能完善的县健康养老城。养老城的规划设计,在功能上能满足医养康护乐使用需求;在房型上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在风格上能满足多层次的品味需求;在设施配置上能保障老人时时处于安全状态、遇有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养老城实行公建民营运营管理形式,从老年人入院能力评估到分级管理服务、从餐饮生活到医疗康复管理服务等十几个方面,制定出近百项具体管理制度或服务规程,大大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入住健康养老城的特困和社会老年人已达到240多人。二是开工建设了老官寨养老院健康养老
7、项目。按照县养老城建设模式,2023年4月,投入建设资金55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750万元),在县城东部启动了占地75亩、设床位500张的老官寨养老院工程建设。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目前该项目已经全面竣工,2023年即将投入使用。三是建设改造完成一批农村互助幸福院。几年来,全县共投入资金近千万元,在农村充分利用闲置的村集体土地、房屋等场所,先后新建、改造完成农村互助幸福院259所,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日间照料或互助养老。县民政部门为互助幸福院配备了空调、电视机、太阳能热水器和生活设施等,各村由一名村干部进行日常管理,经济条件好的村给予适当的补助,村级卫生室提
8、供基本健康服务。另外,支持发展民营养老机构。近年来,发展民营养老机构2家,分别是临福康复托老院和敬贤居老年公寓,民营养老机构拥有养老床位180张,入住老人上百人。其中,临福康复托老院今年已被省民政厅评定为一星级养老院,2、完成新建县殡仪馆、骨灰堂和附属工程,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进程按照省市推进殡葬改革要求,2023年起,投资161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支持资金930万元),加快建设了占地30亩、建筑面积5990多平米的县殡仪馆、县骨灰堂和附属工程项目,配备了火化炉、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机等设施。2023年5月所有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2023年3月,出台了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招录
9、殡葬管理服务人员。2023年4月殡仪馆正式运营启用。4月15日起,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农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去世后,实行了火化;10月1日起,对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去世后全部实行火化,火化后不再装棺土葬。3、四二九烈士陵园升级改造完成,晋升为第二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近几年,先后投入680万元分两次对四二九烈士陵园进行升级改造,修建烈士墓、烈士群雕、烈士名录墙、浮雕墙、杨宏明和孙毅民烈士铜像纪念广场、更新纪念堂陈列布展、陵园硬化绿化等,2023年2月工程全部完工,进一步丰富烈士纪念设施教育内容,提高了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品位。2023年四二九烈士陵园
10、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列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县民政局被授予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三)深化双拥共建、军民融合发展,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实现六连冠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深化军地军民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双拥优抚政策,全力为困难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纪念四二九烈士凭吊、烈士公祭日活动;八一、春节,开展了走访慰问驻军活动和文艺演出活动。不定期对四二九烈士陵园、县光荣院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了住院老人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安全。2023年9月,我县通过了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对双拥工作的检查验收,再次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现了六连冠。同时,四二九烈士陵园
11、升级改造,东留善固国防教育展厅得到省检查组的高度赞扬。我县四二九烈士陵园晋升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被列入省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12月份,县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省爱国拥军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四)军队退役人员管理服务走在全市前列,得到各级领导肯定在2023-2023年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中,一是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军队退役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挂牌成立了县军队退役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和10个乡镇(园区)、299个村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站。二是全面落实了有关政策。为涉军人员发放各类补助资金2750多万元,落实养老保险金750多万元;为560人落实了公益性岗位;为442个困难军人
12、家庭落实城镇低保;为523人解决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200名退役人员通过善居工程解决购房补贴547万元;为206人落实待岗生活费510万元,做到了政策上不欠账。三是开展了管理服务。对全县10804名退役军人实行了领导干部包联,并召开了座谈会和走访慰问活动;悬挂光荣烈属牌82个、光荣军属牌596个、光荣之家牌11个、光荣退役军人之家牌10804个;对涉军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国家系统。四是落实稳定责任。重点对9类涉军群体开展全面排查,建档建册,分类管理,做好政策解释、耐心疏导等方面稳控工作。全县涉军人员思想稳定,没有出现赴省进京访和集体访,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五)统筹推进其他民政工作,齐头并进、
13、协调发展1、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2023年配合县委组织部,指导全县299个行政村圆满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村委会班子成员,年龄结构平均下降5.6岁、文化结构得以优化,高中以上学历人员占到班子人数的75%以上,实现了年轻化、知识化。同时,以农村换届为契机,对新任村委干部普遍进行了培训,指导299个村建立健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2、区划地名工作。完成了我县与山东临清市、夏津县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勘察,三方签订了边界平安建设协议书;完成了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管理电子数据录入;编纂了国家级地名词条词典及地名志词条;完成了吕寨撤乡设镇工作,大刘庄乡撤乡设镇材料已报送省民政厅和省政府,待研究。
14、完成了县城街路牌安装。3、减灾救灾工作。积极开展减灾、救灾知识普及宣传,开展对遭受自然灾害严重的乡村查灾、救灾,指导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工作,并积极上报灾情。2023年下拨救灾款50万元,用于全县灾后群众的生产恢复。2023年为遭受洪水严重的西部县市捐款30余万元支援灾区恢复重建;筹资资金66万元,免费为全县8万户农房投保,为95个农户198间损毁房屋赔付保险金41.2万元;为我县部分乡镇遭受低温泠冻等自然灾害的5000多户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190万元。2023年筹资74.5万元,免费为全县8.2万农户投保,为47个农户赔付保险金26.8万元,确保贫困群众得病、受灾能及时得到救助。2023年为76
15、57户受灾群众发放价值168万元的大米、面粉,保障了他们基本生活。4、民族宗教工作。积极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先后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44万元,用于全县12个少数民族示范村建设,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和质量。5、婚姻登记工作。共办理结婚登记11508对,离婚登记3846对,合格率达到100%。6、社会慈善工作。成立县社会救助资金会。组织爱心企业、社会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开展了扶贫帮困服务。几年来,社会各界捐款捐物价值数百万元,为失学儿童、困难老人和困难群众送去浓浓爱心和温暖。7、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登记在册的96社会组织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其中,单建支部8家、联建支部4家(
16、涵盖21家社会组织)、其余社会组织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完成了行政机关与各类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按照小康检指标测体系要求,对社会组织进行了调查摸底,在进一步摸清居民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平台,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8、孤儿管理工作。按照孤儿救助政策要求,开展了孤儿调查摸底,身份认定审核。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为92名认定孤儿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基本信息,同时,对年满18周岁后不再上学的孤儿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做到有进有出、分类发放、救助精准。近几年共为101名孤儿落实基本生活费。9、流浪救助工作。依托县中心敬老院专门房间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街头巡
17、逻,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先后救助189人次,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37.6万元。二、十三五期间获奖情况(一)县健康养老管理服务模式在全省创出了经验县总投资4000余万元打造的全市乃至全省一流的县健康养老城,集医疗康复、托养护理、休闲娱乐为一体,设置床位700张,现已入住老人近200人。养老城采取公建民营的运营管理形式,将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对接在一起,使老年人养老进入到养、医、康、护、乐于一体的全方位健康养老新时代。2023年5月,市政协副主出席县健康养老城开业仪式,对健康养老的做法充分肯定。6-7月,省民政厅领导郑晓铭、吴进军亲临调研;国家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在调研养老工作
18、时,高度评价县养老工作做得好,称赞县健康养老城和县养老服务中心老官寨养老院,在全国县级层面属较高水平的公建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省内一流。2023年8月,副省长张古江对我县健康养老做法作出肯定批示:请民政厅认真总结,在全省推广。日报、经济日报、日报、腾讯网、长城网等多家媒体给予了报道。(二)县双拥工作联创佳绩2023年12月,县连续六届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双拥模范县,实现六连冠。县民政局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修玉霜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拥军优属先进个人。(三)县殡葬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在殡葬改革方面,县建立医疗机构日报告制度,倒查漏报死亡人员信息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的做法
19、,受到市政府有关领导肯定。殡葬设施设备建设投资大、标准高,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扎实、效果好,两项工作在10月份市局组织的现场打分考评中均全市排名第二。殡葬火化率持续提升,8月份在全市殡葬改革座谈会上介绍了经验。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篇2按照县政府通知精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及时对十三五期间特别是今年以来的各项民政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研究制定了十四五期间的民政工作思路。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总结十三五期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
20、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跨越发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困难群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更有力度1.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认真对标上级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科学确定和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2023-2023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6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年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5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
21、准由每人每年276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678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59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2.及时精准实施民政各项保障政策立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和需求,严格按照救助标准,精准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儿童福利等救助保障政策,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力保障了我县扶贫工作大局。2023年至2023年10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0690.621万元,特困供养金3959.039万元,孤儿保障金154.0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538.81
22、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085.843万元。3.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1)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对脱贫攻坚兜底作用、持续抓好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在享农村低保对象5523户19341人,2023年1-10月累计新增纳入农村低保515户、248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9户1279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202351人次、4779.357万元,人均补助水平为236.54元。(2)持续做好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一是切实做好5个未脱贫村和全县239户未脱贫户的兜底保障工作。截止目前,未脱贫户共纳入低保239户。二是加大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
23、核查力度,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全县共有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842户,其中已纳入低保457户、正在申请低保80户、已获得临时救助196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1.5万元。三是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目前全县927户易地搬迁贫困户共纳入低保262户。四是落实增发极度贫困低保户救助资金政策。我县共有极度贫困低保户125户548人,按自治区文件要求,每人每月增发低保金20元,2023年1-10月共增发低保资金共11.078万元。(二)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更显专业1.提高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水平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
24、快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定期开展湘桂界线、XX与恭城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2.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圆满完成特殊节日登记工作。2023年至2023年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1554对,离婚登记1514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646对,补录婚姻历史数据46239条,各类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严格开展孤儿收养登记工作,确保收养登记百分之百符合法律规范。3.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救助站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及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行动,2023年以来,累计实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7人次。4.扎实做好
25、养老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狠抓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近两年我县投入400多万元,对已实行公建民营的康乐、麦岭、朝东、柳家等养老机构进行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入住老人180多人。(三)社会自治功能全面增强,基层治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1.创新开展社区建设工作按照农村社区六有四宜标准,积极推行4+4建设模式,结合基层党建亮点,以农村新型生态宜居社区标准,以点带面,串点连线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2023年12月,我县被确认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2.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目
26、前我县有民办非企业43家,社会团体191家。我局能及时下发社会组织年检通知,年检合格率达100%,按时完成了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工作。二、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存在问题(一)存在严重的人少事多的现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民政事业一直处于全区的前列,上级民政部门把多项民政工作放在我县作为试点和把我县民政工作作为典型推介,无形中增加了很多工作。近几年,我局新增了村干部离任养老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及养老服务等工作,加上乡镇民政办工作条件差、人员不稳定,导致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难以跟上社会需求。(二)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编制没有落实。婚姻登记机关
27、等级评定标准(行业标准,MZ/T024-2023)规定: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辖区户籍人口30万以下的,至少配4名婚姻登记员,辖区户籍人口30万以上的县、县级市,每增加10万户籍人口增配1名婚姻登记员。目前,我县尚未设置婚姻登记人员编制,现有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的2名工作人员均从我局下属机构调剂,加之我局现有人员编制少,工作任务重,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贺州市其他县区均设立了婚姻登记机构作为民政局的二层机构,并落实了人员编制)三、十四五民政工作思路(一)扎实做好我县民政十四五规划工作结合我县社会领域的短板和不足,积极规划我县民政十四五项目拟申报我县养老、殡葬、社会治理等
28、项目,进一步补齐我县社会民生短板,强化我县社会服务功能。(二)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兜底保障工作以发挥社会救助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引领,以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为核心任务,以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为主要内容,以村委(社区)为依托平台,推动形成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着力做好困难群体福利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和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好困境儿童保障、残
29、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好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工作。(四)逐步推进我县健康养老工作深化养老服务业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养老服务模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拟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莲山、福利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断改善我县养老机构条件,合理布局全县养老机构设置,为康养创造更好的条件。(五)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切实抓好新一届村(社区)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探索符合XX实际的乡村治理机制。(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作风素质、身体素质,不断强化为民工作理念、增强为民工作本领,
30、建立一支高素质、能力强的民政干部队伍。四、2023年民政工作情况及2023年民政工作计划(一)工作情况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通过成立党员先锋岗、巡防队、防控卡点等方式,广泛动员、迅速行动,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婚姻登记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同时,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确保群众的办证需求。为确保我县养老机构安全运行、对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我县3家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进行免费的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2.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1)城乡低保工作。截止2023年10月,我县有城市低保677户1731人,农村低保5523户19341人,2023年1
31、-10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40.107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606.7269万元。(2)城乡特困供养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自2023年4月起,调整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目前我县共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1721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650人,城市特困人员71人。2023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886.6099万元,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费52.3692万元。(3)积极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截止2023年10月,全县共开展临时救助217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50.45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6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5万
32、元。(4)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深入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全面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今年以来,按上级文件要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发放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190711人次、1019.1092万元。(5)稳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工作。我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改革工作已于今年4月开始实施。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将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工作,实行谁受理、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
33、(6)切实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纳入2023年民政重点工作,印发了2023年XX县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方案,要求各乡镇要对全县在享农村低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死亡人员领低保等问题,坚决做到三个100%即:所有农村低保在享对象100%进行集中评议;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2023年以来,全县共新增纳入农村低保515户、248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9户1279人;共停发不再符合享受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共855户3168人。3.社会福利和社会
34、事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1)认真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截至10月,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24.12万元;已满18周岁后领取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的对象5名(8月起变为3名),共发放3.6万元。我县于今年1月起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资金,截至10月,共发放资金11.354万元。(2)按时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今年1月至10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0.50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7.456万元。(3)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今年1-10月,办理结婚登记1516对,离婚262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74对,查档和复函300多人次。(4)社会组织管理
35、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有民办非企业43家,有社会团体191家。我局能及时下发社会组织年检通知,年检合格率达100%。(5)做好地名普查工作,我局参与了4起广西和湖南省界因生产和开发产生的纠纷调处工作,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档案入库工作,开展了地名更新工作,目前已登记新增和变更地名37条。(6)会同相关部门做好2023年支书主任一肩挑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联合审查工作,及时足额发放离任村干部养老补贴,今年1-10月共发放补贴840.6085万元。4.加大投入极力改善养老服务设施为改善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设施,我局投入近40万元为麦岭、朝东、柳家3家养老机构采购了服务设施,拟投入260多万元对以上3家养老机构进
36、行提升改造,投入2.1万元对康乐养老院的残疾人设施进行改造,项目建设后,将极大改善我县现有养老机构条件。(二)存在困难2023年以来我县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的,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民政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和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乡镇民政办工作条件差、人员不稳定。(三)2023年工作计划(一)全力推进全县民政工作,全面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继续抓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民生。(三)切实抓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市级民政系统十三五主要工作总结篇3按照县政府通知精神
37、,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及时对十三五期间特别是今年以来的各项民政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研究制定了十四五期间的民政工作思路。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总结十三五期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跨越发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困难群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
38、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更有力度1.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认真对标上级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科学确定和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2023-2023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6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年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5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76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678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59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2.及时精准实施民政各项保
39、障政策立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和需求,严格按照救助标准,精准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儿童福利等救助保障政策,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力保障了我县扶贫工作大局。2023年至2023年10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0690.621万元,特困供养金3959.039万元,孤儿保障金154.0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538.81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085.843万元。3.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1)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对脱贫攻坚兜底作用、持续抓好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在享农村低保对象5523户19341人,2023年1-10月
40、累计新增纳入农村低保515户、248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9户1279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202351人次、4779.357万元,人均补助水平为236.54元。(2)持续做好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一是切实做好5个未脱贫村和全县239户未脱贫户的兜底保障工作。截止目前,未脱贫户共纳入低保239户。二是加大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核查力度,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全县共有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842户,其中已纳入低保457户、正在申请低保80户、已获得临时救助196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1.5万元。三是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
41、围。目前全县927户易地搬迁贫困户共纳入低保262户。四是落实增发极度贫困低保户救助资金政策。我县共有极度贫困低保户125户548人,按自治区文件要求,每人每月增发低保金20元,2023年1-10月共增发低保资金共11.078万元。(二)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更显专业1.提高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水平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加快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定期开展湘桂界线、XX与恭城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2.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圆满完成特殊节日登记工作。2023年至2023年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1554对,离婚登
42、记1514对,补发婚姻登记证2646对,补录婚姻历史数据46239条,各类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严格开展孤儿收养登记工作,确保收养登记百分之百符合法律规范。3.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救助站寻亲服务主题宣传周活动及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行动,2023年以来,累计实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7人次。4.扎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狠抓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近两年我县投入400多万元,对已实行公建民营的康乐、麦岭、朝东、柳家等养老机构进行提质改造,进一步完善养老
43、服务设施,目前入住老人180多人。(三)社会自治功能全面增强,基层治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1.创新开展社区建设工作按照农村社区六有四宜标准,积极推行4+4建设模式,结合基层党建亮点,以农村新型生态宜居社区标准,以点带面,串点连线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工作。2023年12月,我县被确认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2.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目前我县有民办非企业43家,社会团体191家。我局能及时下发社会组织年检通知,年检合格率达100%,按时完成了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工作。二、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存在问题(一)存在严重的人少事多的现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民政事业一直处于
44、全区的前列,上级民政部门把多项民政工作放在我县作为试点和把我县民政工作作为典型推介,无形中增加了很多工作。近几年,我局新增了村干部离任养老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及养老服务等工作,加上乡镇民政办工作条件差、人员不稳定,导致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服务能力难以跟上社会需求。(二)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编制没有落实。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行业标准,MZ/T024-2023)规定: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辖区户籍人口30万以下的,至少配4名婚姻登记员,辖区户籍人口30万以上的县、县级市,每增加10万户籍人口增配1名婚姻登记员。目前,我县尚未设置婚姻登记人员编
45、制,现有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的2名工作人员均从我局下属机构调剂,加之我局现有人员编制少,工作任务重,已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贺州市其他县区均设立了婚姻登记机构作为民政局的二层机构,并落实了人员编制)三、十四五民政工作思路(一)扎实做好我县民政十四五规划工作结合我县社会领域的短板和不足,积极规划我县民政十四五项目拟申报我县养老、殡葬、社会治理等项目,进一步补齐我县社会民生短板,强化我县社会服务功能。(二)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兜底保障工作以发挥社会救助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引领,以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为核心任务,以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为主要内容,以村委(社区)为
46、依托平台,推动形成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着力做好困难群体福利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和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好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好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工作。(四)逐步推进我县健康养老工作深化养老服务业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养老服务模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拟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莲山、福利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断改善我县养老机构
47、条件,合理布局全县养老机构设置,为康养创造更好的条件。(五)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切实抓好新一届村(社区)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探索符合XX实际的乡村治理机制。(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作风素质、身体素质,不断强化为民工作理念、增强为民工作本领,建立一支高素质、能力强的民政干部队伍。四、2023年民政工作情况及2023年民政工作计划(一)工作情况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通过成立党员先锋岗、巡防队、防控卡点等方式,广泛动员、迅速行动,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婚姻登记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同时,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确保群众的办证需求。为确保我县养老机构安全运行、对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我县3家养老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进行免费的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2.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1)城乡低保工作。截止2023年10月,我县有城市低保677户1731人,农村低保5523户19341人,2023年1-10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40.107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