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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安监局长谈安全生产|安监局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要求,从2023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现就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
2、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二、活动内容(一)宣传教育活动1.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方式,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要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
3、活动。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要于2023年12月1日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咨询日活动参加单位:乡镇:乌拉斯特镇、托普铁热克镇;其他乡(镇)自行组织活动。部门:县安监局、经贸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运管局、市监局、住建局、水利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气象局、团委、总工会、环保局、国土局、旅游局、科技局。设立咨询台的单位:安监局、交通运输局、运管局、教育局、住建局、电力公司、市监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制做“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主题板报单位:市监局、教育局、水利局、旅游局、环保局、石油公司、交通局、消防大队、工会、卫计委、经贸委、国土局、劳动
4、局。I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七进”活动。各乡镇、安监局、住建局、消防大队、交通局、运管局、市监局、教育局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地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举办安全生产法成果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和问询,征集公众关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沿街外挂电子屏部门、出租车辆顶灯等多种渠道滚动播放弘扬“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标语,营造深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三)
5、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相关部门要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情况,自查是否存在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情况,自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要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查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四)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要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组织各级主流
6、媒体集中跟踪一次检查执法活动,生动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现场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三、活动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门研究、精心筹备,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努力打造品牌、营造声势。(二)加强宣传报道。要广泛发动主流媒体积极刊发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消息、稿件和专题报道;要组织主管媒体、网站、新媒体平台开辟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专题、专栏,面向行业领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三)加强总结提高。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后,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为长期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奠定良好基础。要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本部门或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联系人及电话:库xx xx;电子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