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途径_商业银行借款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途径_商业银行借款合同.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3年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途径_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借款人:_ 地 址:_ 电 话:_ 贷款人:_ 地 址: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人民币。 1.2 额(大写金额):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实际金额以贷款人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1.3 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1.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于_。 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挪作他用。 第二条 利息及计息方法 2.1月利率:_。 2.2 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2、2.3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2.4 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实际占用天数。其中实际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开始计算。 2.5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 3.1 借款人在第1.3条确定的期限内可一次或分次办理手续,向贷款人申请放款。但每次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3.2 贷款人在放款前有权审查下列事项,并根据审查结果自主决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
3、、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 (2)有关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 贷款人根据借款凭证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 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如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实际放款日为准。 第四条 还款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4.2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4.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帐户中主动划收贷款本息。 4.4 借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归还贷款。 贷款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计收提前还款日至借款凭证记载的还款日期间
4、的利息。 第五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5.1 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5.2 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提供贷款人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5.3 借款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毁损,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借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
5、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第六条 债权担保 6.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商银( ) _年( )保字_号。 (2)由_(抵押人)提供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 )_年( )抵字_号。 (3)由_(出质人)提供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商银(_)_年质字_号。 第七条 违约事件 7.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虚假
6、材料; (3)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发生第5.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5)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拖欠任一金融机构任何信贷合同项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没有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 (7)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 7.2 有违约事件发生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
7、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借款人不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3 对借款人所欠的货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及其他费用,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在温州市商业银行的任何帐户内扣收。 8.4 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
8、_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0.2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本人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个人贷款申请,并将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0.3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4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或盖章后生效。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_年_月_日 签署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