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伤残等级应适用工伤伤残等级的标准17597.pdf

上传人:得** 文档编号:75476966 上传时间:2023-03-03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38.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非法用工伤残等级应适用工伤伤残等级的标准17597.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非法用工伤残等级应适用工伤伤残等级的标准17597.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非法用工伤残等级应适用工伤伤残等级的标准17597.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非法用工伤残等级应适用工伤伤残等级的标准17597.pdf(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非法用工伤残等级应适用工伤伤残等级的标准 因为单位无营业执照,而其员工去无法认定为工伤的,一般都按人身损害去鉴定伤残等级,在要求单位赔偿,而一般的人身损害鉴定的伤残等级,要比工伤鉴定的等级低,而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伤残等级是确定具体赔偿数额的基础,因此伤残等级的鉴定是至关重要的。一起跟着我来了解一下的有关内容吧。非法用工伤残等级应适用工伤伤残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非法用工(主要是指没有依法取得公司营业执照的用人主体),若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实际中亦有不同的认识。工伤保险条例第 66 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根据此条,可以推论,国家本意亦是同意将非法用工所发生的工伤按照工伤来处理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去进行法律学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