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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立体智能停车库 1、用于立体停车场所的电源应单独配置,如果是车位比较多的场所,而且是使用比较频繁的车库,建议大家要设置双电源供电,这样能够保证供电的连续性。2、场所必须由专人管理,建立车库设备的档案,制定车库的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计划,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督促各项制度、计划的实施、保持车库值班和交接班记录、日常检查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记录,消除一切事故隐患。3、车库的操作方式人员必须经过合格后方可以上岗操作方式,未经训练或者不合格者严禁上岗操作方式;不论操作方式人员与否专职,主管负责人都应当展开设备运转时的安全管理以及运转前和运转完结后的例行检查。4、在立体停车场所的出入口一些明显的位置标
2、出停车的尺寸以及其他需要车主注意的事项;停车设备的出入口附近、人和车辆的通道、操作装置处应有照明;立体停车场管理人员应禁止不符合车库停车要求的车辆进入车库中。5、如果立体停车场所正在运转,那么严禁撤走操作方式现场;每天对设备展开检查,保证装置有效率;搞好车库的日常洁净工作,大树枝畅通无阻,防止因垃圾、杂物等引发车库故障,发生一些事故。具有立体停车场所的单位,必须根据现有的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对照上文所说,制订出来有效率的合理的管理制度,保证立体停车库的安全以及可信运转。一、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1、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操作方式机械停车位。2、在确认停车区内无人后再操作机械停车位。3、检修车位(特别
3、就是电气修理)务必保证 2 人,1 人负责管理监护。4、检修车位后,确保有 2 人参与试运行,保证运行时人身和车位安全。5、严禁非司机人员步入停放区域。6、存车时:(1)恳请抽起天线(后视镜)缓慢驶进停车位。(2)将车轮停放在车轮挡杆内。(3)将车打火并扎停放手刹。(4)确认关好车门后离开车辆。7、当停车位出现异常而无法消解时,应当及时打听售后修理人员化解故障,严禁私自处置故障。8、同一停车位仅允许一个车主存取车,若警示灯亮则表示该停车区处于使用状态中,如取车请稍后。9、严禁工作人员酒后操作方式停车位设施。10、禁止超出允许尺寸和重量的车辆停放。二、工作人员日常登机制度 1、每日观察停车和出库
4、运行状态(含抖动、异音、失衡等)。每日巡查机械车位时,务必检查各传动部位状态。2、检查配电柜及其电气设施的端子有没有收紧损坏等现象。3、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等现象。4、检查各直奔地点与否符合建议。5、检查限速器正常运行和各操作器运行情况,检查运行是否反应灵敏。6、检查各个限位控制器、音速控制器与否正常,检查各唆使灯和极容易烧毁的器件等。三、机动车的停放制度 1、采用人员须特别注意停车库的车位编号,并顺从工作人员的鼓励。2、禁止驾驶员超速行驶,遵守车辆的限高及限重等。3、驾驶员在停车车辆时务必严格遵守工作人员的合理有序鼓励,任何步入停车库的驾驶员务必无条件顺从工作人员的管理。4
5、、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停放在他人固定车位、预留车位或非泊车位置及任何通道处影响其它车辆出入或停放。5、驾驶员严禁在停放区域修理、冲洗车辆等。6、禁止任何驾乘人员驾驶车况不良或有任何故障隐患的车辆进入停车库内,若违犯此规定,驾乘人员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7、任何驾乘人员装运物资务必经保卫科核准,并办理有关相关手续后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装运物资。8、本停车库车位仅限在职教职工停放车辆,禁止在职教职工将停车位挪作他用。9、驾乘人员应当将车辆停靠在规定的车位,严禁阻碍本停车库其它车辆的停车。10、任何驾乘人员应保持本停车库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杂物及沾有油渍的抹布或棉纱等。11、严禁任何驾乘人员在停车库内抽
6、烟、采用氨气等,违者分担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后果。12、物业服务公司有权谢绝非在职教职工使用本停车库车位,无须讲明拒绝停车的任何理由。四、停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驾乘人员不得在停车库范围内装卸可能对他人或其它车辆构成危险的物资。2、驾乘人员切勿在车库内置放贵重物品等,返回时关好车门、后背箱并拿走钥匙。3、在本停车库内停放车辆(含车辆附件及车内任何物件)发生盗窃、毁坏或其他损失等,物业服务公司概不负责。4、本停车库工作人员无权看管驾乘人员任何物品。若任何人声称已将个人物品交货停车库工作人员看管,出现个人物品遗失、烧毁或损失等,物业服务公司概不承担责任。5、因驾乘人员违反停车库管理制度而发生人
7、身伤亡及车辆毁损等,物业服务公司概不负责。6、驾乘人员务必看管不好车钥匙、停车卡等。因故遗失或其它原因给驾乘人员导致任何后果,物业服务公司概不负责。7、现场工作人员有权要求驾乘人员出示车辆通行证和停车卡以确认在职教职工停车身份。第一条为规范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加装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规定,融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安装、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就是指用立体化方式读取贮存车辆的机械设备、系统及有关服务设施设施。第三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待建土地、零散场地等建设用地场所,通过租
8、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安装和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做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和建设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管理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工作,负责管理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列入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库。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库)的国土规划审批工作,依法免于许可的情形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新建、扩建房屋建筑类工程有关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项目施工许可签发、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环评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新
9、建、改建道路附属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配建有关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施工许可核发、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办理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施工前知会、采用备案等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辖区内住宅小区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第五条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项目,由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受到其委托的市场主体做为项目申报人。政府投资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明确项目申报人。第六条住宅小区自持的停车场无法满足用户业主停放市场需求的,经专有部分占到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到总人数过半
10、数的业主同意,可以利用建筑区划内业主共计部分加装、建设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做为临时停车场。住宅小区已经议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做为申报人,或者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做为申报人;未议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利用村集体用地安装、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应当依法履行民主程序,由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受其委托的市场主体作为申报人。第七条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项目的国土规划审核相关手续依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关建议办理。符合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无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立项
11、、施工许可等建设工程审批手续,但应当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施施工前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须要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项目按照建设工程管理,应办理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审核相关手续。有关行政审核部门应融合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项目的实际特点和市场需求,明晰本部门负责管理行政审核事项的须备资料目录及具体内容。第八条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所在停车场的车位总数在五百个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及土建的,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第九条加装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应合乎汽车库、修成车库、停车场设计防雷规范(gb)有关建议,室外敞开式的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按停车场消防设计,室内或室外非敞开式停
12、放设施按汽车库消防设计,并维持消防通道通畅,确保消防车览胜操作方式场地正常采用。鼓励具备条件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设置适合外廓尺寸较大车型停放的停车位。第十条在依法审核、确保安全、不阻碍城市景观等条件下,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利用外部结构积极开展广告业务。第十一条为了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安装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经规划核实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保持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拆除后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第六十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二条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加装、改建、维修、经营、采用、检验、检测应合乎特种设施安
13、全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积极开展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第十三条经营性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项目完工后,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价格等相关手续,并向项目所在地区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备案。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单位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第十四条加装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应合理挑选边线,采取有效隔声、减震措施,防止对相连建筑物通
14、风、通风、日照导致影响,并与周围建筑物二者协同,合乎城市景观建议。第十五条本办法自 20 xx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本办法实行前已投入使用的机械式立体停放设施,可以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妥有关相关手续。(一)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出大院。(二)进出大院时的车辆应当按规定方向失速高速行驶,时速不少于 5 公里,严禁大声鸣号,不许在大院内自学驾车机动车,非机动车须上车出入大院。(三)进入大院停放的车辆,必须听从保安人员指挥,大院门口、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区域禁止停车,机关部门车辆停放在停车库内,外来车辆按规定的地点停放。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注意安全,保持车位
15、清洁,因车辆行驶不当而撞坏公共设施,须追究责任,予以赔偿。(四)步入停车库的车辆必须严苛按划设的车位停车,严禁摆摊乱停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其他机动车必须在选定区域内整齐停车,停车库内严禁吸烟。(五)为确保停车库道路畅通,通道上不准堆放物品,不准乱扔纸屑和脏物;严禁擅自移动、挪用消防设施,保证完好无损,确保安全。一、库区内必须维持整洁洁净,车辆停车有序;二、严格执行一车一牌制,不得一牌多存;三、不得无证车辆取走库内;四、所有车辆必须停在停车位,不得乱停乱放;五、不许在地下通道上停放,保证地下通道通畅;六、上、下班职工要先登记,再领取或交回车牌后存取车辆,确保车辆与车牌相符;七、不得两牌相
16、符的车辆存有、挑;八、出入库区时要自觉熄火,保障安全;九、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库区。为加强地下车库的管理,规范小区车辆停放,保证良好的停车秩序,保障地下车库车位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公司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一条:小区车辆凭车牌辨识出入地下车库、所有车辆靠右行使,车辆步入地下车库应当停用远光灯,严禁鸣笛,维持速度限制 5 公里/小时。第二条:车辆进入地库,应避让公共设施和其他车辆,将车辆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第三条: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严苛按车库规定路线高速行驶,支干路车辆应当平和主干路车辆先行,严禁堵挡道路和地下车库的出入口,防止安全事故的出
17、现。第四条:按照物业管理规定,为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和保护公共设施,地下车库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第五条:地下车库严禁随地倾倒垃圾,杜绝危害公共卫生的犯罪行为出现。车库内严禁烟火。第六条:物业公司不负责看管业主车辆内所有的物品,业主停车后锁好车门,关好车窗玻璃,妥善保管好车钥匙。第七条:未成年儿童严禁步入地下车库嬉戏,监护人应当分担教育监管责任,例如未成年儿童擅自步入车库而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第八条:本小区业主不按规定行车、停车,第一次物业公司警告,如再次发现违规行驶、停放车辆的业主,物业公司将其车辆托离并上锁,托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第九条
18、:本规定最终解释权为水岸华庭业主委员会和鸿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请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自己的停车位上,不在各出入口,公共通道、拐角等地停车,以免车辆刮伤;2、切勿挤占他人车位,影响其他业主正常采用;3、车辆进入地下车库时与前车保持距离,车牌识别,一车一杆,请勿跟车。如因跟车进入地下车库导致的车辆被损情况,由业主自行负责。4、车辆在步入地库时,恳请维持车牌准确,如果车牌模糊不清或者弯曲,车牌识别系统将无法辨识您的车辆,将无法步入地库。一、车库内必须保持清洁、干净、定期进行清理、扫除,达到无杂物,地面光洁,空气清新。二、各种器材装备和物品必须置放在规定的边线,且适应环境执勤的须要,放置整齐有序。三、
19、车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其他与执勤无关的物品。四、不得毫无关系人员步入车库,推行库门锁上制度。五、进入车库的人员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六、车库内搭载的救火器材,严禁随意侵吞。1.临停车辆:恳请停靠在地下车库负二无转让的车位上,例如存有辨认出远远超过 3 次以上占停私家车位或超速,系统将自动中止步入车库,须要再次提交资料就可以打印系统;2.租赁其他产权车位:车主恳请自觉停在在对应的车位上,无法钱财一时的便捷任一占停其它车位,否则适当的责任由车主自行负责管理;3.租赁负二人防车位:车主恳请自觉停靠在正数二层的出租车位上,例如辨认出远远超过 3 次以上超速或占停,将中止出租关系,严禁再续约。为加强
20、地下车库管理,规范车辆停放。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保障地下车库车位拥有人及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管理方法。第一条所有进出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顺从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惜车库设施设备。第二条车辆凭门禁智能 ic 卡刷卡出入车库,通过门禁道闸系统时应关闭远光灯,禁止鸣笛,限速 5 公里/时。第三条业主在申领车辆门禁系统智能 ic 卡时,恳请提供更多车辆完备信息,在采用过程中例如车辆信息发生变化,恳请及时至物业管理中心办理更改,以便在出现紧急情况时物业公司能及时联系车主。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业主所认购车库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第五条地下车库只供停车业
21、主车辆,业主严禁随意发生改变车位的用途,无法挤占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停车车辆,不得在车位上构建加装旧有设施以外的设施,不得在车位上放置杂物或堆满物品。非机动车恳请停车于物管公司选定边线。第六条车辆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第七条车主自私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车主须得当看管车钥匙,车辆证件,门禁系统 ic 卡、车内切勿置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返回时应关好车窗玻璃,关好车门及车锁同时打开车辆防盗装置.第八条人员及非机动车进入车库时应注意自身安全。第九条未成年儿童严禁单独步入地下车库,家长应当分担教育监管责任,例如因未成年儿童步入车库而
22、出现危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设备损毁的,由家长承担责任。第十条不按规定停车,物管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第十一条车库车位设计停车的车辆为家用、商用小型车辆,车辆高度严禁少于 2 米。严禁极长极高大型车辆及货运卡车步入车库。第十二条业主应自觉保持车库卫生,防止漏油和严重污染车辆污染车库。第十三条地下车库严禁洗车、洗车、考驾照、练车和试刹车,不得无牌驾车。第十四条车库内不允许有危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严格控制噪声。第十五条车库内严禁烟火,步入车库严禁随身携带易燃极易暴有害有毒,放射性物品。第十六条由于不可抗逆因素造成车库内车辆损毁的,按有关法律规定
23、处理。第十七条本管理规定为暂行规定,解释权归属于金信翰林苑业主委员会所有。管理规定在实行过程中存有欠妥或须要调整,恳请社会各界业主积极主动给与我们建议及意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展开调整和修正。1、所有在地下进车库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车库内的秩序及卫生;2、驶进、驶入本车库的车辆时速无法少于 5 公里;3、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卡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严禁以任何理由堵占公共车道,物业公司有权对堵塞及影响他人停车出入的行为实施锁车扣押程序,并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现场。车主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与费用;4、停
24、靠在车库的车辆,返回时应关好车窗玻璃,关好车门及车锁同时打开车辆防盗装置。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车库无愧于看管责任,不得在车库内游玩,停留,无卡车辆不得进出本车库;5、车库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用,严禁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6、不得随身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步入车场,不得在车场内助威、洗车、试车、教练车,不得少于车库高度限制规定的车辆及漏油、漏水等病车步入车库;7、车辆进出车库时要严格按车库规定路线行驶,应按照干道先行的原则礼让行车,不得堵挡道路和车库出入口;8、车主发动车辆后,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司机本人分担一切责任;9、使用车库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
25、应对由其引起的本车库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为了保护园区、地下车库较好的卫生环境及停放秩序,特制订本规定:1、园区实行封闭管理,设有专用地下停车库,园区内不设地面停车位。2、园区内除消防、警备、洁净、急救、殡仪、婚庆、绿化专用车等特定车辆外、其它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许驶进园区。3、地下车库是本小区业主停放机动车辆的专用场所,机动车辆及人员凭车牌号码识别进出地下车库停放车辆。进入时应保证车牌号牌清晰。4、没办理地下车库服务协议相关手续的车辆严禁步入车库停车,发生问题由车主自行负责管理。5、外部人员及
26、没有停放车辆的业主禁止进出车库,不得在车库内逗留,污染、损坏公私财物及设备设施,监护人应提醒自家孩童不得进入地下车库打闹、玩耍,以上情形在地下车库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6、车辆出入地下停车库须顺从统一指挥,按规定线路高速行驶,时速严禁少于 3 公里。7、车库内禁止鸣笛,不得在车库内吸烟,动用明火及消防设施。车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等物品。车内应放置备用灭火器。8、车辆驶进地下车库必须按照规定的车型、车位绕圈,车辆必须在车位线内停车,专车专位,严禁挤占消防通道及他人车位或不按十一位停车车辆,因以上原因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9、停车位仅供停放业主车辆使用,业主不得随意改变车
27、位的用途。严禁在车位上搭建安装原有设施以外的设施。10、小区地下车库不采暖,车主离车时特别注意关好车门、窗,车内贵重物品、现金等必须随身携带,否则出现被盗、遗失、冻损等问题导致经济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管理。11、地下车库停车位的物业服务费收缴按小区地下停车位物业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执行。12、新能源汽车须要加装电池设施设备时,应严格遵守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在地下车库加设电池设施设备的补充协议中签订合同。新能源车主需提早 15 天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提出申请,自行协同筹划加装电池设施设备,缴付电池产生的电力费用,分担适当责任。13、严禁在地下车库内存放物品(包括轮胎)、洗车、修车及污染车库环境卫生等任
28、何行为。14、步入地下车库的车辆高度严禁少于内部标记减半高处规定车高尺寸建议,凡远远超过此高度的车辆无法步入地下车库,否则导致车辆受损由车主自行负责管理。15、在地下停车库内肇事的车辆,由肇事车辆承担赔偿责任。16、所有入库放置的车辆须办理车辆保险,车辆放置责任按保险规定继续执行,例如由未明原因的划出、划伤等,物业服务中心及出租单位不负责管理;为保护较好的停放秩序,以上规定恳请各位车主自觉遵守。为了规范万科金域缇香小区地下车库的管理,保障地下车库安全有序和车位业主的权益,根据有关物业法律法规和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以下简称业主规约)的有关规定,长沙市万科物业有限公司金域缇香苑分公司(
29、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中心”)经过小区业委会监事会的同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一条:凡步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应当顺从物业服务中心车库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统一指挥,自觉保护车库内的秩序。第二条:电动汽车如需要在地下车库充电,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专设充电桩,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和电力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安装充电桩并单独安装电表,电费自负。第三条:车辆出入车库应当停用远光灯,严禁鸣笛,速度限制 5 公里/小时,应当严苛按照车库规定的路线行使,支路车应平和干路车,严禁顺行、闯红灯、抢行混行,严禁以任何理由堵住车库出入口和车库内的公共车道,严禁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否则,由此出现意外事
30、故,责任由肇事车主分担。第四条:车辆应停放在规划车位内,不压线、不跨位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其它私人车位。第五条:不得任何车辆随身携带易燃、易爆、有害、有毒、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步入地下车库。严格遵守车库高度限制标志。否则,由此出现的事故,责任由车主分担。第六条: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须自负车辆安全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自行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仅负责车库内停车秩序、照明及车库卫生的维护,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对车库内发生的车辆盗窃、剐蹭、损伤等事件,如有赔偿责任争议,以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第七条:地下车库属于专用停车场,为
31、了社会各界业主及其家人的安全,严禁在车库内展开体育、文娱等活动。严禁在车库内放置大宗物品,不得挤占车库公共区域放置私人货物,严禁擅自改变车位采用功能或倪晓颖靠岸车辆以外的其他用途。第八条:禁止社会上的外来车辆无故进入车库。因接送老人、病人、运送大件货物等需要进入地下车库的外来车辆,由车库管理人员核实登记信息后放行,来访房号业主/住户有责任为临时车指导停放位置。严禁乱停其它私人车位、通道,否则物业服务中心将采取锁车进行处理。第十条:地下车库车位以外的区域均为公共区域,严禁停车任何车辆,因违章乱停在随地导致事故或被盗的,或导致车辆阻塞及其它责任的,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长期停靠在车库公共区域没停下的
32、并无车位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要自行处理,少于规定的时间没处置,由物业服务中心报公安、交警部门运走处置,并由车主分担拖车费用及停车费用。第十一条:所有人员有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车场的干净整洁。禁止在车库内倾倒垃圾和有毒物品、随地吐痰、大小便,禁止在车库内洗车,严格控制噪声源,严禁烟火,禁止在地下车库遛狗。第十二条:未成年儿童并无家长率领严禁步入地下车库,家长应当分担教育监管责任;例如因未成年儿童自行步入车库而出现危害,或者因未成年儿童的原因导致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车辆损毁的,由未成年儿童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或以有关行政部门出示的责任认定书为依据。第十三条:地下车库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检和记录,及
33、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遇到可疑人员或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置、报告。任何人不得刁难辱骂、威胁管理人员。第十四条:对超速其它私人车位并导致业主举报及超速非车位划线区域的车辆,按以下方式展开处置:临时车违停:一经发现即采取锁车处理,并由物业客服管家,将相关情况,反应给对应业主或住户,每次解锁,违停车车主必须签订规范停车承诺书 a 版。临时车来访房号超过 3 次违停记录,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该房号的来访临时车进入地下车库。需当事房号业主住户签署规范停车承诺书 b 版,并在小区线上线下公示 7 天,方可暂时恢复,否则将禁止来访此房号的临时车进入地下车库。月租车辆/地库车辆(即为存有出售车位的)超速:一经辨认出即
34、为实行锁车处置,每次弹出,违停放车主必须签定规范停放承诺书 b 版。少于 3 次超速锁车,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将超速记录展开朋友圈曝光。第十五条:向门岗报告登记虚假来访房号的临时车辆,以及临时车车主或随行人员破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或随地大小便的,监控查证属实,物业服务中心将把临时车辆的车牌录入地下车库停车系统黑名单,永久禁止其再进入地下车库。第十六条:为了保护公众、业主采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容预知的情况下,地下车库因出现漏电、火灾、水灾、水管断裂,救助人命、帮助公共机关执行公务等突发事件,导致车辆的损失,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置。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以上管理暂行规定的情况,物业服务中心可上报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监事会,依据长沙市万科金域缇香业主管理规约相关条款,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第十八条:本规定自 20 xx 年 7 月 9 日起至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