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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丙肝病例丙肝病例报告告诊断断标准及准及规范性范性报告要求告要求主要内容丙肝病例报告诊断标准丙肝病例规范性报告要求总数乙肝我国近十年各型病毒性肝炎我国近十年各型病毒性肝炎我国近十年各型病毒性肝炎我国近十年各型病毒性肝炎发病发病发病发病趋势趋势趋势趋势-2002201120022011王杰 鲁凤民 庄辉 中华肝脏病杂志 2013全国丙肝流行形势全国丙肝流行形势丙肝疫情概况疫情概况河南省丙肝监测结果及在全国的位置河南省丙肝监测结果及在全国的位置 近年来,全国丙肝报告发病数呈增长趋势,2014年全国报告发病病例216559例,较2013年略有增长。2014年度全省报告病例数较2013年有所下降,整体呈
2、现降低趋势,这是继2013年丙肝报告病例数较2012年首次出现降低后持续减少。2004年以来,我省丙肝报告病例数居全国首位,2008-2014年我省丙肝当年发病数依次占全国总数的17.46%、17.3%、17.60%、18.36%、19.47%、16.92%和14.01%。河南省河南省2007-20142007-2014年丙肝发病升降变化统计年丙肝发病升降变化统计年份年份 报告发病率报告发病率(1/10万)万)报告病报告病例数例数 发病率较升降发病率较升降幅度(幅度(%)报告死报告死亡数亡数 报告死亡报告死亡率率(1/10万万)2007年 18.031693434.34120.01282008
3、年 21.161980217.34120.01282009年 24.962353417.98220.02332010年 29.162766716.84120.01262011年 35.83366122.7590.00962012年 44.014131722.9470.00752013年 39.2436916-10.82150.015920142014年年 32.2532.253036030360-17.83-17.8316160.0170 0.0170 河南省2006-2014年丙肝报告病例数及报告发病率趋势性别分布性别分布:2013年报告的丙肝病例中,男女性别比是1:1.10分年龄分布分年龄
4、分布:2014年各省辖市丙肝报告情况20142014年各省辖市丙肝病例报告情况与年各省辖市丙肝病例报告情况与20132013年比较年比较2006年以来,丙肝报告发病率一直在全省法定传染病的前5位;河南省河南省丙肝报告病例数丙肝报告病例数在传染病中发病顺位表在传染病中发病顺位表河南省河南省丙肝报告病例数丙肝报告病例数在在乙类乙类传染病中发病顺位表传染病中发病顺位表丙肝病例诊断标准丙肝病例诊断标准 卫生部-2008-12-11发布,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WS213-2008),要 求2009-6-15起 实 施,代 替WS2132001 2010年5月卫生部下发现行法定报告管理传染病诊断标准汇编
5、(卫生行业标准),即卫生部颁布的诊断标准(WS 213-2008)诊断依据诊断依据3.1 3.1 流行病学史流行病学史(详细询问)3.1.1 曾接种过血液、血液制品或其他人体组织、细胞成分治疗,或器官移植。3.1.2 有血液透析史、不洁注射史,或其他消毒不严格的有创检查、治疗史,有静脉注射毒品史。3.1.3 职业供血者,特别是接受过成分血单采回输者。3.1.4 与HCV感染者有性接触史,或HCV感染者(母亲)所生的婴儿。3.2 3.2 临床表现临床表现3.2.13.2.1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3.2.1.1 病程在6个月以内,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3.2
6、.1.2 可有轻度肝肿大、部分患者可出现脾肿大;少数患者可伴有低热或出现黄疸。3.2.1.3 部分患者可有关节疼痛等肝外表现。3.2.1.4 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3.2.23.2.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3.2.2.1 病程超过6个月,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3.2.2.2 部分患者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轻度肝、脾肿大。3.2.2.3 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3.2.33.2.3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3.2.3.1 可有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3.2.3.2 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腹壁或食管
7、、胃底静脉曲张及脾脏肿大和脾功能亢进。3.2.3.3 失代偿期患者可有腹水、肝性脑病及消化道出血史。3.33.3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3.3.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有血清ALT、AST升高,部分病例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部分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和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患者亦可有ALT、AST升高。3.3.2 血清抗-HCV阳性。3.3.3 血清HCV-RNA阳性。3.4.1 3.4.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可有小叶内及汇管区炎症等多种病变,其组织学特征包括:单核细胞增多症样病变,即单个核细胞浸润于肝窦中,形成串珠状;肝细胞大泡性脂肪变性;胆管损伤伴汇管区大量淋巴细胞浸润,甚至有淋巴滤泡
8、形成;常见界面性炎症。3.4.2 3.4.2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肝组织中常可观察到不同程度的界面炎、汇管区淋巴浸润甚至淋巴滤泡形成、胆管损伤及不同程度的纤维化,小叶内肝细胞脂肪变性、库弗细胞或淋巴细胞聚集。3.4.33.4.3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在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病理改变的基础上出现肝纤维化及小叶结构的改变,即假小叶形成。3.43.4组织病理学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3.5.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B超、CT或MRI可显示肝脾轻度肿大。3.5.2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B超、CT或MRI显示肝实质不均匀,可见肝脏或脾脏轻度增大。3.5.3丙型病毒性肝
9、炎肝硬化 B超、CT或MRI可显示肝脏边缘不光滑甚至呈锯齿状、肝实质不均匀甚至呈结节状,门静脉增宽,脾脏增大。3.53.5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诊断原则诊断原则 依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组织病理学及影像学检测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确诊确诊丙型病毒性肝炎须依据HCV-RNAHCV-RNA检测检测诊诊 断断疑似丙肝病例疑似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符合3.1和3.2。符合3.1和3.3.1。临床诊断丙肝病例临床诊断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符合3.3.2和3.1。符合3.3.2和3.2。符合3.3.2和3.3.1。确诊丙肝病例:确诊丙肝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和3.3.3
10、。急性丙肝急性丙肝诊断: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符合3.3.3和3.2.1。符合3.3.3和3.4.1。慢性丙肝慢性丙肝诊断: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符合3.3.3和3.2.2。符合3.3.3和3.4.2。符合3.3.3和3.5.2。丙肝肝硬化丙肝肝硬化诊断: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符合3.3.3和3.2.3。符合3.3.3和3.4.3。符合3.3.3和3.5.3。几种情况是否报告:1、仅仅HCV抗体阳性者2、侵入性检查、术前检测、健康体检等检测出HCV抗体阳性者3、有临床表现,肝功能检查异常者4、6个月以内的婴儿,HCV抗体阳性者1 1、报告分类、报告分类 在诊断基础上的报告在诊断基础上的报
11、告丙肝诊断分类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确诊病例)报告疑似病例时,应及时进行排除和确诊实验室诊断病例(确诊病例)需报告急、慢性分类疫情报告及规范化管理要求疫情报告及规范化管理要求2 2、报告信息要求、报告信息要求带的项目为必填项14岁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实验室诊断病例(确诊病例)要求填写,临床诊断病例尽可能填写病例分类:实验室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其要报告急、慢性分类联系电话:要求填写3 3、报告时间要求、报告时间要求 丙肝属于法定乙类乙类报告传染病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在病例明确诊断后2424小时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 无网络直报的机构应及时同辖
12、区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联系,由其代为直报4 4、病例报告规则、病例报告规则 丙肝属于慢性传染病,易出现重复就诊的情况。依据网络直报工作指南的要求,对丙肝病例只在本年度首次首次确诊时登记报告一次。在同一家医院复诊且已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的病人,由门诊医生或防保科大夫确认后,在门诊日志上注明“复诊”后,不再重复报告。医生诊疗和网络直报过程中发现病例曾被明确诊断报告的丙肝病例,可不再进行报告,但需在门诊日志或传染病登记薄中分别注明“复诊”、“具体诊断时间”或“XX医院XXXX年X月X日已报告”。5 5、丙肝病例核查:、丙肝病例核查:各医疗机构防保科医生和各级疾控中心在直报前直报前或审审核时核时要进行查重
13、工作年度内查重:各级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日登录网络直报系统对本辖区本年度医疗机构报告的丙肝病例进行逐一逐项审核,确认后再进行查重和删除,查重条件可选择默认或适当放宽以提升敏感性条件:查重条件建议选择患者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姓名姓名、性别性别、职业、病种病种、年龄年龄、现住址编码;善于利用系统模糊查重原则:确定为同一病例6 6、删除重卡原则:、删除重卡原则:同一报告单位多次报告或不同单位共同报告同一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时,保留保留初次报告时间最早的卡片,其余卡片应作出删除标记;若保留卡片的诊断级别低于其他卡片的诊断级别,则依据诊断级别最高的卡片信息(病例分类、诊断时间等)对初次报告时间最早的卡片信
14、息进行订正。重卡删除要求为同一报告单位多次报告导致的重卡,由本单位删除;不同报告单位共同报告导致的重卡,由病人常住地的县(区)疾控中心删除。删除卡片时要做好删除记录,并在备注中注明具体原因。7 7、信息订正、信息订正发现一报告病例诊断变更诊断变更、死亡死亡或填卡错误填卡错误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型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订正前报告病名),按规定完成网络订正操作。疑似病例诊断为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订正时需将原诊断日期更改为确诊日期,该订正由责任报告单位作出,其县(区)疾控中心需对报告的订正信息重新审核。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由属地县(区)疾控中心订正为地址不详。谢谢 谢谢谢谢观赏!2020/1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