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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6篇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合理调配和使用车辆,节约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调度 (一)实行公务用车定人、定位管理,确保领导准时、平安用车。各处室执行公务用车,原则上商分管领导解决。车辆不足时,在不影响领导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协调调度用车。 (二)出市执行公务的车辆,由用车本人或驾驶员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做好出车登记,并以此作为驾驶员报销交通费的依据。 (三)全体驾驶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期间应在司机休息室待命,临时外出,应准时请假。 (四)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非特殊状况下,车辆必需停放车库内或指
2、定地点。因没有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生被盗或损坏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驾驶员要疼惜车辆,做到“勤查、勤洗”,确保车辆平安行驶,杜绝“病车”、“脏车”上路。 (六)严禁私自用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驾驶员交通费每月报销一次,于每月 日填报上一周期的费用。交通费报销应附当月出车登记表,经办公室复核后,报领导审批。 二、车辆修理 (一)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市财政局指定的定点修理厂)。 (二)严格按车辆维护规定进行保养、检修,确保平安行车。 (三)车辆需修理、保养必需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并汇报车辆发生故障的缘由和排解的对策,待核查后确需修理更换零配件的,必需填写车辆送修单。车辆若在
3、修理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送修单范围的,应准时报告并补办手续。 (四)外出车辆在途中或异地临时发生故障,需修理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准时通知办公室,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 (五)车辆修理完毕,驾驶员经检验、试车后,应准时在车辆送修单上签名。 (六)办公室凭车辆送修单与修理厂家按期结算,并公布修理和配件费用。 (七)建立车辆保养项目及更换配件档案,按规定定期更换配件。 三、车辆用油 (一)车辆燃油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实行专人跟车、定点刷卡加油。 (二)车辆用油实行以行车里程核定耗油量,按月统计公布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三)在特殊状况下,无法用卡加油的,必需说明缘由并将发票交办公室登记,主任审批后
4、到财务室报销。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平安行车,杜绝交通事故。 (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领导,听从调度管理。 (三)细心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出私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五)严禁参与婚嫁接亲、祭祀等非公务活动,一经发觉,除按市纪委、监察部门的规定进行惩处外,待岗听候处置。 (六)因公务出车肇事,我方无责任,不追究驾驶员责任;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担当损失金额的5%;私自出车肇事,驾驶员赔偿全部损失,待岗听候处置。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2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方法和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方法等文件精
5、神,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切实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特制订本管理方法。 一、车辆调度 1、依据县纪委及相关规定,为削减车辆费用开支,公车实行上下班公勤车制度,具体名单附后。如领导加班加点则须提前和综合办联系,以便于综合办统筹支配车辆。 2、管理制度:综合办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事宜。一般工作由综合办专职副主任负责,重大事项逐级向上汇报、审批。 3、公车使用范围:党委、人大、政府及工、青、妇、机关科室等领导工作用车;党委、人大、政府邀请客人接送用车;其他因工作需要,经过批准用车。 4、派车原则:保证书记、镇长用车,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不再配备固定用车和专职驾驶员,全部公车由综合办统一集中管理
6、、统一调度使用,下属社区公车由社区确定专人负责统一集中管理。严格实行先远途,后近途;先急事,后一般;先考虑主要领导用车,后一般干部的用车原则。城区内一般不派车。 5、派车程序:一般工作用车,事前要与党政办专职副主任联系,由其统筹支配,通知驾驶员出车并填写出车单;接送任务完成后,车辆应准时开回镇大院车库内备用,用车单位(人)原则上不得要求车辆滞留待用。 考虑到会议用车、加班或大型活动用车,须提前半天预先登记,以便于综合办统一支配。 6、公车原则上不准出借。其他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借车辆的,应经综合办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凭出车通知单方能出车。车辆外借期间的汽油费、过桥费以及意外事故,均由用车单位负责。
7、 7、除公事派遣出县之外,全部车辆必需停放在镇府大院车库内或公车停放点,严禁无故在外停宿。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必需在事前或事后2日内向镇综合办填报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报告表。节假日和夜间支配值班用车用于应急、公务接待等工作需要,值班车辆支配表应在上一周周五前报镇综合办,以便于综合办报备县纪委党风室。 8、国定节假日期间,镇属车辆,包括办事处车辆,必需统一集中停放于公车停放点,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 二、车辆加油、修理、保养 1、公车加油、修理必需到指定单位。 2、车辆保养、修理和零部件更换需由驾驶员填写特地表格,经综合办专职副主任核对登记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修理。500元以
8、下由党政办主任批准,500元以上由镇长批准。 3、10个社区车辆的.汽油费、修理费、保养费等费用和机关车辆同等由镇财政办统一支付,社区驾驶员年工资待遇与镇机关驾驶员实行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4、远途出车加油、修理的,要凭出车通知单和有关单据方可报销。 三、驾驶员管理 1、未经办公室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违反的,按平纪20xx38号规定执行。 2、车辆出车返回后,要准时向办公室报到,以便再次调度使用。 3、驾驶员要随时接受应急的开车及其他任务,保持随时出车状态。 4、驾驶员要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接受平安教育,认真遵守交通管理条例,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保证平安行驶。要经常检查车况,做好车
9、辆的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开好文明车。 5、驾驶员必需备齐全部证件,留意平安保存。 6、驾驶员因公出县的,每次补贴10元;出市的,每次补贴15元;同日开往县外、市外等不同地区的,取高标准的补贴计算。报销时,应附历次出车单据。 7、车辆报销项目为:油费、养路费、保险费、年审费、过桥费、修补轮胎、里程补贴、加班费、洗车费、平安洗车补等费用。 四、其它留意事项 1、用车单位(人)不得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 2、镇机关中的非专职驾驶人员,无论因公无私均不得驾驶公车。因特殊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必需征得镇纪委的同意。 3、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的,均由镇纪委、监察室,按县有关条例赐予处理。 事
10、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3 为使机关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务车辆,更有效的把握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状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全部车辆的保养和修理进行把握,以确保车辆平安、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修理的准时、经济、牢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机关所使用的公务车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支配,保障办公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 车辆使用管理 (一)用车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2天通知办公室分管派车工作人员做好派车预备。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差时,两人(含两人)以下的原则上不派车。 (二)用车人员需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里的时
11、间、地点等信息送至行政办公室,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及驾驶员共同完善派车单并签字确认。 (三)公务车辆驾驶员在收到派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状况,依据通知要求按时出车。 (四)申请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在办理业务事宜时,应严格依据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单位,假如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准时返回单位,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说明缘由,获得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备案方可延时返回单位。 (五)公务车辆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准时返回单位,如遇交通堵塞或意外状况不能按时返回单位的,应提前向行政办公室说明缘由,获得批准。 (六)公务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需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三、
12、车辆用油管理 公务车实行定点加油,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把握,设备物资科、资产财务科关心协作监控管理。行政办公室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状况下有效的运营。 四、 车辆修理、保养管理 (一)工作职责 1.机关公务车辆修理实行定点修理制。 2.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准时发觉、检查故障,并能处理简洁的车辆故障;对修理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修理质量、修理记录等资料。 (二)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行驶中留意车辆是否有特殊声响。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觉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刻补或
13、更换。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状况,保持电瓶四周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力气。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觉问题准时处理,避开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需在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定期保养 驾驶人员要严格依据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保养修理必需在指定的修理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驾驶员依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核实后,报车辆管理人员方能进行车辆保养。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
14、保养、修理,不允许未经平准先办理,否则费用自理。 在行驶过程中发觉故障,驾驶员应准时检查,查明缘由并推断故障严峻程度和对行驶平安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解故障。 如驾驶员无法排解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就近查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峻程度及发生故障的缘由应准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原则上在普洱市区发生的故障必需到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出差(超出普洱市区)过程中发生的故障首先口头向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修理申请-获批准后进行修理-补填车辆修理申请单-对修理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保养、修理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
15、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一) 车辆停车或超速罚款 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依据相应交通规章平安行车,消逝违规停车、超速罚款时,驾驶员自行担当罚款费用。 (二)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 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准时联系平安生产管理科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依据. 六、费用报销流程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平安,预防事故的发生,削减单位支出,杜绝铺张,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16、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二、必需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搁工作的状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夏季检查空调制冷状况,清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疼惜车辆,生疏车辆性能,发觉故障准时修理,避开等到大故障再修理。 六车辆的修理必需在定点修理厂进行。修理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修理鉴定小组人以上鉴定同意,报请局领导,经过批准后方可修理。修理时原则上要有鉴定小组和驾驶员3人以上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
17、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可托付厂家修理、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平常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需经修理鉴定小组人以上争论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车辆主管领导说明状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修理。 修理时要求司机到场鉴修,对修理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觉问题准时报告。 七、每辆车修理保养以后,管理员要准时做好记录归档。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5 为加强本单位车辆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车辆的使用效率,压缩经费开支,确保公务用车的“规范、平安、节约”,依据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与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
18、则 1、各种车辆归本单位全部,其资产及使用管理由单位机关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派(定向配置车辆除外)。 2、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本着“为单位服务、为业务服务”的宗旨,对申请派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要热忱周到、妥当支配、明确答复、准时派车,若派车确有困难时,应照实说明缘由或提出其他变动建议。 3、为保障单位领导随时开展工作和处理紧急事务,实行专车专用。 4、定向配置车辆相对固定,由用车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调派,但必需依据此规定执行,指定符合车辆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听从单位领导因需要临时派遣。 5、单位分管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车辆使用和管理的重大问题。 二、用车程序与要求 凡
19、动用单位车辆(除中心领导和特殊状况用车外),原则上必需先申报、登记,经机关办公室上报主任批准方可出车。必需按“四个保证”和“两项制度”的要求作出支配。 (一)“四个保证” 1、保证单位紧急公务或特殊状况用车。在本县范围内,假如状况(公务)紧急,直接电话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即可出车。假如临时无车,也可以先打出租车,相关费用待事后由机关办公室核实经主任签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2、保证单位领导工作用车。单位领导用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不实行登记制度和派车单制度,确保随时随地工作用车。 3、保证市场检查工作用车。属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平安检查、专项督查和工作会议等工作,由机关办公室统一支配车辆。其他会议、公差或
20、同时多路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客车或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4、保证单位机关在县内的公务和事务用车。 属上述“四个保证”范围之内的事项一般应当派车,在现有车辆不能同时做到“四个保证”时,依据“先急后缓”的原则予以保证,挨次如下:紧急公务或特殊状况用车单位领导工作用车检查工作用车市区内公务和事务用车。 (二)“两项制度” 1、用车登记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在市内短时用车)。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告知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车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载明时间、事由和地点然后出车。假如公务或事务较紧急也可以先出车后登记。 2、派车单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县城内用
21、车时间超过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县辖区用车)。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原则上须提前半天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出车时间、到达地点等,经单位主任审批后,由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凭单派车,无派车单原则上不派车。 三、车辆修理与保养 1、途中修理。外出执行任务的车辆发生故障,需要进行临时修理时,应事前电话报经单位主任同意后方可修理,归队后由乘车人证明,机关办公室验收后予以认可并补办相关手续。 2、在市区内修理(保养)。在市区内修理(保养)应事前填写报修单,由分管主任审核后报单位主任审批,经批准后凭报修单到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保养)。送修时,必需有中心两名人员在场;修理时,驾驶员应尽量在场监督修理;修
22、理好后,驾驶员对修理项目及质量在修理结算单上签字认可。修理经费由机关办公室、财务科凭报修单及原始修理结算单到修理点统一办理结帐手续,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销。 3、审批权限。单车一次修理费用可能在200元以下的,由机关办公室书面报中心分管主任批准;可能在200(含200元)元以上的,由机关办公室书面报中心分管主任审核后由中心主任批准。全部车辆修理费均有单位主任签字报销。各车辆的修理费用单独登记,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4、车辆确需补充随车用品(如香水、车用腊、空气清爽剂、坐垫等)时,由驾驶员向单位主任直接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去购买。 5、机关车辆保险费、养路费、修理点、洗车点、大宗油料
23、订购费及有关车辆行驶的手续,由中心主任依据“货比三家”原则具体办理。 6、驾驶员的差旅费、小额外购油料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经单位主任审核签字后,每半个月报销一次。 四、油料购买与供应 1、单位全部车辆接受“一车一卡”和“三对口”方法对油料进行管理,即每辆车建立一个单独的加油卡,驾驶员凭加油卡加油和结算,不得将加油卡上的汽油(柴油)转送或转卖给他人。 2、机关办公室定期凭派车单和用车登记簿登记统计,对派车单里程、行驶里程和百公里耗油量“三对口”考核,每月汇总一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觉问题准时订正并请示单位主任作出处理。 3、单位车辆管理人员每月底到供油发卡网点统计各车耗油状况,测算下月
24、购油量或燃油补助费用,准时办理购油或燃油补助拨款有关手续,并合理分拨到各车。 五、司机职责与管理 (一)驾驶员职责 驾驶员应在单位主任的领导下自觉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乐观参加集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养,结实树立为单位服务的思想,保证平安行车,热忱服务,疼惜车辆,遵章守纪,争当文明驾驶员。 2、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单位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禁酒令,听从管理,听从支配,乐观完成工作任务,严禁酒后上岗或驾驶车辆。 3、定期检查和保养车辆,准时消退平安隐患,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章,细心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洁净,确保车辆和人身平安。 4、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应
25、在各自岗位待命,做到随叫随到,热忱周到,准点出车,平安行驶,不借故拖延,不私自出车,不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5、驾驶员的休假原则上依据休假方案实施,在休假、病(事)假期间,其车辆须交由单位统一管理,依据工作需要支配使用。 6、认真钻研驾驶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尽量节约油料,降低耗费。 7、出车返回后,应检查车辆状况,做好再次出车的各项预备工作,晚上必需将车辆进库或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驾驶员的管理 驾驶员的管理实行平常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的方法,由机关办公室报请主任办公会议争论组织实施。 平常考评,主要由机关办公室依据单位有关管理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并加强对驾驶员的政
26、治思想和作风纪律教育,定期开展平安教育和平安检查,经常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专业技术,准时召开会议传达有关精神,讲评工作状况,增加大家的服务意识、平安意识、节约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年终测评,每年结合年终工作进行,由单位全体人员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 1、测评项目分为思想道德、驾驶技术、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和综合素养等五个方面内容。 2、测评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凡综合素养得60%(含)以上不合格票的驾驶员,定为不合格驾驶员。 3、凡经综合考核(平常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定为不合格的驾驶员,予以批判教育,不享受驾驶员有关福利与嘉奖。 5、连续两年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驾驶
27、员调整工作或停驾。 6、连续两年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又不听从组织支配或重新支配岗位后当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驾驶员按停职待岗处理。 7、驾驶员全年发觉三次(含)以上酒后驾驶现象的即为不合格。 8、凡当年有40%以上的驾驶员经民主测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分管主任在年度述职大会上作出说明;有50%以上的驾驶员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分管主任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并不享受单位当年年终相关嘉奖。 (三)驾驶员的聘任 1、单位机关依据工作需要聘任驾驶员,聘期为一年(试用期3个月)。聘任驾驶员原则上依单位在职人员为主,报请单位主任批准。 2、聘任驾驶员要签订驾驶员责任书与服务承诺书,由机关办公室入档备案。 3、
28、拟聘用的驾驶员必需是男性,宠爱祖国,宠爱社会主义,忠于党忠于人民,遵纪守法,自愿车辆驾驶工作。身体健康,适应本中心日常用车及应急用车的需要,驾龄在3年以上。 4、聘任的驾驶员应遵守单位和各单位(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责,依据本规定进行奖罚和测评。 六、驾驶员嘉奖与惩处 (一)嘉奖 1、行车公里奖。每季度结算平安公里奖一次,由机关办公室统计各车辆行驶平安公里数和嘉奖金额(每公里按01元计提),由办公室上报,分管主任审核,单位主任审批后实施。 2、车辆平安奖。凡年度内实现平安行车的驾驶员均可嘉奖,经费从保险公司返还嘉奖额中列支(保险公司有返还即奖,无返还时则自动取消该项奖),年终由
29、机关办公室提出嘉奖看法,报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3、加班补贴。在岗驾驶员平常加班(含双休日)每天补助20元;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按值班支配表发放。确在“五一”、“十一”、春节三个长假中,出车执行市场巡查、督查等任务的按实际天数(不超过法定假日)计发补贴。 (二)惩处 1、不履行职责、不遵守纪律、不听从调度、不听从管理、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或变相消极怠工的;不恪守职业纪律,散布小道消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乱填乱报发票或索要物品的。有上述行为之一,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当年度各项嘉奖,责成如数退还所报发票的金额款和索要物品折算的费用款。 2、年度内,一次无正值理由拒不出车的,扣发1个月的奖金福利,
30、并对应扣减年度奖金和福利;二次无正值理由拒不出车的,扣发3个月的奖金福利和6个月的行车平安公里奖,并对应扣减年度奖金和福利;三次无正值理由拒不出车的,责令停驾待岗一年,待岗期间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费270元),不享受任何津贴、奖金和福利。 3、驾驶员公车私用的或未按本规定出车的,予以诫勉提示。 4、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的,发觉一次扣除当月福利补贴。违反交通规章被惩处的,责任全部由驾驶员个人担当。 5、对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据“有责要赔,无责不赔”的方法予以惩处。具体如下: (1)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将车辆擅自借与他人驾驶造成损失的,费用全部由驾驶员个人担当。 (2)一次事故造成经济
31、损失的,取消当年的各项嘉奖,并依据责任大小,对应赔偿系数,对公共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一次性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20xx元),凡一次性赔偿超过20xx元,责令停驾待岗半年,取消当年的各项嘉奖,待岗期间待遇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费270元)。 赔偿额(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元) 保险公司理赔额(元)赔 偿系数 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6 一、用车范围 (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状况外,原则上不派车。 (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 (四)特殊状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
32、派车。 二、用车手续 严格派车制度。 全部用车人均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再通知驾驶员出车。 用车人要事先告知用车事由、行车路线、来回时间、运行里程,便于统一协调支配。 严禁股室和个人私自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小车一律归库,特殊状况下用车,可由局领导暂行支配后再由办公室补填派车单。 三、平安管理、车辆修理和保养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增加责任心,结实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在上班、行车时间饮酒。 (三)局机关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放在车库,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小车交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将
33、车辆借与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用学校车辆。 (四)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洁净。 (五)汽车受损或消逝驾驶员不能排解的故障时,应准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查验后送修理费用低和服务信誉好的定点修理厂。 修理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自定,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准备,500元以上的报局领导审批。 出车途中临时需要修理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六)局机关小车一律实行定点加油。 驾驶员凭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办公室依据派车单和小车行驶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区外出车需临时加油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党政
34、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党政、人大、工青妇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3、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削减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开铺张。 4、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治耗、费用等信息。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
35、,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5、实行公务用车保险、修理、加油政府集中选购准定点保险、定点修理、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6、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状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削减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7、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 凡违规公车私用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车。 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担当,造成严峻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赐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准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公安交警报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节能减排和绩效检查考核内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