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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15篇公司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财务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会计档案工作制度,更好地为集团经济业务核算服务,以保证财务核算资料的平安完整,特制定本方法。 2.应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职责 3.1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子公司财务核算档案的使用与保管工作,必需保证财务档案的平安完整。 3.2因保管需要,财务部需定期将财务档案移交总裁办档案室,档案室要保证财务档案的平安,并随时保证财务部门的查询语调档。 4.具体规定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核算业务的重要
2、史料和依据。集团财务部负责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4.2集团财务部各子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对本公司的财务核算资料,必需依据会计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低柜架摆放,超过一年以上的会计档案应存放到高柜架摆放。三年以上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到集团总裁办的档案库保管,并办理规定的交接手续。 4.3档案部门对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需认真负责保管,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装订,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档案管理人员必需对所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当保管、存放有序、查找便利
3、,同时严格执行平安和保密制度,不得任凭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4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乐观供应利用,向外单位供应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必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携带伴同办理,借出档案必需在当日归还,次日再借。 4.5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依据起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6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部门提出销毁看法,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集团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销毁。 4.7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
4、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状况向集团董事会报告。 4.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如下: 4.8.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保管期限15年;其中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永久保存。 4.8.2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保管期限3年。 4.8.3会计账簿: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关心账簿保管期限15年;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帐簿永久保存。 4.8.4会计报表:月、季度财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保存期5年,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保存。 4.8.5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15年;会计档案清册保管期25年。 公司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
5、、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当开展。 其次章财务管理体制 其次条 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全部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 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条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选购。选购人员策在选购前应通过微信或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 物品的每次选
6、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选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扬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 选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需有选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 如有特殊状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选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需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选购。选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状况)。 公司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3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
7、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方案,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方案的执行状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乐观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支配公司收入,准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供应有关资料,照实反映状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需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依据国
8、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精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依据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状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准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当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需准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
9、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乐观协作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协作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方案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精确无误。 (四)批阅公司的方案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把握状况,发觉问题,积累证据。 (五)订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消逝问题产生的缘由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
10、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需真实、精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睬计事项必需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依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需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依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
11、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精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觉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准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缘由,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依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需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12、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其次十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
13、工资处理。 其次十一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准时催办,到月底按其次十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其次十二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其次十三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其次十四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酬劳; (三)出差
14、人员必需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其次十五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其次十六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状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其次十七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其次十八条 符合本规定其次十四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
15、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其次十九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供应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睬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16、 第三十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挨次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名目。 第三十六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惩处方法 第三十七条 消逝下列状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
17、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惩处的。 第三十八条 消逝下列状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峻混乱的; (二)拒绝供应或供应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
18、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隐秘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峻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患病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峻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促进母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外经贸企业的财务行为,依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外经贸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适用于外经贸部所属的中央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及其
19、在境内的各级公司,同时也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所属的地方外经贸专业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上述各类公司在境内投资控股的合资、合营企业及其在境内的公司,也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照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四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责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猜想、核算、把握、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母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
20、记注册,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担当民事责任,并且拥有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的企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企业。 二、明确财务关系 第七条 母公司所设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属公司,其全部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其全部权。 第八条 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依法准备子公司的收益支配和劳动工资的支配。母公司有权准备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事项,并依据子公司的具体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方法。 第九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把握,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方案、有组织
21、、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把握,对子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核定和考核。 第十条 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向子公司收取(七分摊)必要的管理费。 第十一条 母公司有权任命子公司财会负责人员,并为子公司配备合理必要的财会人员。 第十二条 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依据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和上级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方法,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照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十三条 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接受母公司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并按财会制度规定准时、精确地向母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 三、加强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对子公司财产的全
22、部权,并行使其全部者权利。母公司是子公司财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子公司资产管理的责任。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五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状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方法,切实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平安,促进子公司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六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的检查、监督并加以考核,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要作为评价子公司领导人经营业绩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母公司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23、,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状况,规定子公司购置、处理固定资产的数额权限,实行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的审批或报上级公司备案的制度。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企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必需纳入帐内管理和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与平安。 第十八条 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流淌资产的管理,督促子公司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项流淌资产,做到节约使用,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果,杜绝资产闲置和铺张。 第十九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各项收入的管理与监督。子公司的全部收入,包括业务收入、联合经营收入、佣金、回扣以及各种手续费收入等,都必需全部、准时地纳入帐内核算,不得将收入转出私设小金库。有违反规定的,要追究企业领导
24、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其次十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存货管理,关怀子公司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严格商品物资出入库制度和盘点制度,做到商品物资入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定期有检查盘存。严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存货损失和铺张。 其次十一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要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将公款私存,严禁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帐户。母公司要经常对子公司的现金使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其次十二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各种往来帐款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应收帐款的管理和监督,要督促子公司准时清理和
25、收回各项应收帐款,加速资金周转,对的确无法收回的各项呆帐、坏帐的报损,要严格依据规定,实行层层报批制度,不得越级批准。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出口收汇管理,严格按国家的规定,加强外汇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套汇、逃汇或在境外结汇,要建立一套严密的结汇稽核和监督制度。 其次十三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的出口退税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出口退税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和程序办理出口退税,要加强对出口货物进货、报关及其他重要出口环节的管理、审核,严防上当受骗,严禁骗退税行为。有骗取出口退税的,要追究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 其次十四条 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外投资的
26、管理,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把握、检查和监督制度,规范投资行为。 其次十五条 母公司要统一把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以利于与母公司的整体进展规划相全都。为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子公司对外投资时,必需提出可行性报告进行立项,并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要严格规定子公司的投资权限,并实行投资项目的审批或备案制度。 其次十六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已立项投资项目的管理。对投入资金或占控股地位的投资项目,母公司必需派一些懂业务、懂管理、懂财会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制度,严防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发生。 其次十七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事后管理,全部的投资项目的收益或损
27、失都必需纳入当期的投资损益,即对盈利的项目,要准时地收回投资权益;对亏损的项目,要进行整顿;对那些产品不对路,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项目,按国家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予以解散、破产。对确定为解散或破产的投资项目,要按国家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处理收益、亏损,要全部计入清算损益,纳入帐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将清算损益转作他用,清算亏损应按财务制度规定作财产损失处理。 其次十八条 母公司要规定全部对外投资项目都要纳入帐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搞帐外投资。严禁以对外投资的名义搞集体“小金库”。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规范支配行为 其次十九条 母公司要按国家的有关
28、规定加强对子公司的各种支配的管理,严格规范子公司的支配行为。 第三十条 母公司要督促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税法,精确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纳各种税款,并准时纳税。 第三十一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工资、奖金支配的管理,依据工效挂钩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效挂钩方法,对子公司的工资、奖金的支配实行总量把握,规范子公司工资、奖金的支配行为。子公司要严格依据母公司所规定的工效挂钩具体方法,计提工资总额,在核定计提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支配。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对下级公司工资、资金支配的考核、检查制度。 第三十二条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者。依据“谁投资、谁拥有全部权”的原则,母公司拥
29、有子公司的财产全部权,并享有对子公司税后利润支配的准备权。 母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准备子公司有关支配事项: 、子公司任意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 、子公司盈余公积金补亏; 、子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 、子公司上交母公司利润。 六、加强对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的具体状况,关怀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同时,母公司要关怀子公司建立一套科学的、合理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并对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有效的考核,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四条 母公司要关怀、督促子公司的财
30、务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会计人员工作守则、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稽核制度,明确财会人员的职责,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同时,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养。 第三十五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的财会基础工作的管理。严格要求财会人员按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地进行记帐、算帐和报帐,以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精确、准时和完整。母公司要经常组织财会人员对子公司的财会基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对财会基础工作好的子公司要予以表扬、嘉奖,并加以推广;对财会基础工作差的,要对其进行整顿、限期改正;对因财会基础工作差或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财会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31、,并予通报。 第三十六条 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母公司要关怀子公司开发、推广会计电算化。按外经贸部规定,外经贸部直属企业在年以前、地方外经贸企业在年以前,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母公司要按规定对子公司的会计电算化推广和运用作出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为确保企业的资金平安,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银行开户和财务印章的管理。子公司在银行开户必需报经母公司审核批准。所开银行帐户必需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业务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开设银行帐户。 第三十八条 母公司要对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经济指标的考核和检查制度,作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把握、事后有考核,要组织力气,经常深化子公司,对其财务工作和各项经济指标和财务管
32、理基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以提高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十九条 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充实和配备必要的审计人员,依据本企业和子公司的具体状况,制定每年审计方案,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会管理、缴纳税款、出口退税等进行全面审计,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审计之中。 七、附则 第四十条 各级外经贸企业要认真做好本规定的落实工作,将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四十一条 外经贸部所属各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和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法,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第四十三
33、条 本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4 第1条总则执行部门编号为适应公司的进展,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检验性,完善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现依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法。 第2条本方法适用于本公司财务部全部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2章第3条第4条会计核算基础规定会计年度接受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账户的设置按会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 因业务需要新增科目时,需报财务总监批准。 第5条记账实行借贷记账法,接受权责发生制,具体要求如下所述。 1、凡是收益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不论款项是否收
34、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入账。 2、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处理。 3、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必需在同一时期入账。 4、凡是用于增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计为资本支出,不得计入费用作为收益支出。 5、凡是为了取得收益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作为收益支出,同时计入成本费用。 第6条第7条记账用的货币单位为本位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均用法定文字书写。 会计凭证主要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 1、自制原始凭证指进货验收单、领料单、出库单、旅差费报销单、费用开支证明单、调拨单、收款收据、借条等。 2、
35、外来原始凭证指我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公司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第8条会计报表的编制应依据国家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董事会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填报时间、份数来执行。 第3章第9条会计核算方法设置会计科目及账户。 依据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不同特点和经济管理的不同要求,选择确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并按分类核算的要求,逐步开设相应的账户。 第10条复式记账。 复式记账就是对每一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关账户中进行记录的方法。 我公司统一使用借贷复式记账。 第11条填制和审核凭证。 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都必需由经办人或部门填制原始凭证,并签名盖章
36、。 全部原始凭证都要经过财务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核,并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第12条第13条设置与登记账簿。 依据填制和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在账簿上进行全面、连续、系统的记录。 成本费用经过统计计算后,要对应计入相应对象的全部费用进行归集、计算以确定各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第14条第15条财产清查。 通过实物盘点、往来款项的核对检查财产和资金的实有数额。 编制会计报表。 依据账簿记录的数据资料,接受确定的表格形式,概括、综合地反映各部门和公司确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 第4章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
37、填制“记账凭证”。 依据“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并登记“总分类账”。 依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依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月终,依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1、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先定期(5天或10天)将全部记账凭证汇总,编制成计帐签证汇总表,然后再依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2、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依据确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依据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
38、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21条记账错误处理。 1、记账前若发觉记账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或账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账后发觉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应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 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假如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 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觉记
39、账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假如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 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第5章第22条结账、对账结账是结算各种账簿记录。 结账工作是在确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在结账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账簿。 2、本期内全部的转账业务,应编成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以调整账簿记录。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结算全部的账簿。 第23条对账是为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40、、账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账证核对,即将各种账簿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 账证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账过程中进行。 月终假如发觉账证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 2、账账核对,每月进行一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核对工作。 (1)将总分类账各账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 (2)将“现金(或银行存款)二级账”与出纳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 (3)财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账相核对。 3、账实核对,主要分两类。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
41、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 (2)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账款明细账的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账目相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公司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5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依据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精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方案;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准时、真实、精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
42、往来账要准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觉不符,必需查明状况准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当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依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
43、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状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整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当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
44、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需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精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缘由,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需有经批准的购置方案;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方案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需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托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峻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需做到用章登记。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