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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节 反垄断法第六章 竞争法导入案例导入案例 “3Q3Q大战大战”2010年2月,腾讯推出“QQ医生”(后改名为QQ电脑管家),与360安全卫士形成竞争。同年10月29日,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镖”直接剑指QQ,要对其实施包括清垃圾和去广告在内的系列“净身”动作。2010年11月3日晚,腾讯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Q,要求用户“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被迫删除360软件。由于QQ和360各有数亿用户,这两家重量级公司之间的战争,被称为“3Q大战”。在“3Q大战”不断升温之后,工信部
2、开始介入,向奇虎和腾讯提出严厉批评。不久后,腾讯公司恢复兼容360软件,两公司分别向用户致歉。但两家公司的大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转战法院。2010年11月,腾讯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2012年4月,奇虎360向广东省高院提起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诉讼,腾讯反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500万元。宣判结束后,奇虎360不服,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此次庭审历时整整两天,截至庭审结束,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仍
3、然互不相让,均坚持各自诉讼请求。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定奇虎公司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该案例涉及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通过在本章的学习,可以找到法律依据。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一)竞争法的概念 竞争法是指市场经济国家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竞争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商品竞争关系。(二)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竞争法是规制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因此,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就是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一、竞争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一)适用对象的多样性(二)调整方法的复杂性(三)法律内容的交叉
4、性(四)法律责任的综合性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二、竞争法的特点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竞争法在市场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一)鼓励与保护公平竞争(二)制裁反竞争行为(三)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四)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三、竞争法的作用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规定规定了该法立法宗旨,即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5、的总称。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监督管理机构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相互之间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包括监督机关与经营者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经营者之间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民事赔偿关系。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一、我国反不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调整对象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上述规定可归纳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一)自愿原则(二)平等与公平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四)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
6、则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及特征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经营者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必须具有以下特征:侵权性违法性社会危害性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列举。具体表现为:1.欺骗性交易行为 欺骗性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欺骗性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作虚假表示或承诺,使人将其商品或服务误码认为他人商品或服务的行为。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61 欺骗
7、性交易行为【案情】2015年5月甲公司在市场上推出一种多功能遥控器,名为“一按通”,产品外观设计成手型曲线,非常便于操作,加上色彩鲜艳,艺术感强,最终在电视和报纸广告的联合推动下,很快占领市场,受到消费者的热烈欢迎,成为家喻户晓的知名产品。同年8月份,乙公司看到生产和销售这种遥控器有利可图,遂仿照甲公司的产品,推出名为“易按通”的多功能遥控器,其产品名称、外观、色彩、功能、包装以及装饰等与甲公司的“一按通”十分近似,该产品上市后在部分消费者中引起了混淆,甲公司产品的销售额也有所下降。甲公司发现该情况后,遂诉至法院。假设你是该案法官,如何判决?【问题】(1)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2)
8、如果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则其构成何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解析】(1)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所谓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乙公司经营的产品在消费者中造成了混淆,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属于不正当竞争。(2)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假冒行为属于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甲公司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情形。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
9、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3.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例分析62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案情】江苏的一个保温瓶厂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条“惊世骇俗”的消息,他们说我国百姓几十年来一直使用的保温瓶胆存在着砒霜渗透的问题。他们为了弥补这一缺陷,经过几年的研制,生产出无毒的“金胆”,安全、可靠,是保温瓶生产的一次革命。这家企业又及时地发出广告,开展“银胆”换“金胆”的销售活动,消费者只要交两元人民币可以用一个“银胆”换一个“
10、金胆”,造成国内“银胆”保温瓶销售产品大量积压,国外订单。江苏某保温瓶厂“金胆”产品的宣传、广告及销售方法,冲击了其他生产保温瓶厂家的生产、经营,给这些企业造了巨大的经济。同类企业纷纷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级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有关事实真相,为“银胆”平反。经过江苏省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作出如下结论:一、普通的保温瓶所使用的“银胆”根本不存在砒霜渗透的问题;二、所谓的“金胆”和普通保温瓶使用的“银胆”在原材料、设计方法、外形、制造工艺等方面都完全一样。【问题】保温瓶厂的虚假宣传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解析】保温瓶厂的虚假宣传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1、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保温瓶厂宣传其他保温瓶存在着砒霜渗透的问题,并声称自己所生产的保温瓶已经克服了该缺陷,实际上就是对其产品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不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5.低价倾销行为 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
12、品。以下四种情况除外: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附带提供给用户和消费者金钱、实物或其他好处,作为对交易的奖励。7.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竞争力,为自己取得竞争优势的行为。8.限定购买行为 限定购买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
13、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竞争。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9.搭售行为 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10.招投标串通行为 招投标串通行为表现为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购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11.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交易行为 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监督检查部门 反不正当
14、竞争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二)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 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享有以下四项职权:(1)询问权。(2)查询复制权。(3)检查权。(4)处罚权。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
15、责任三种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三)刑事责任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五、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垄断是指市场主体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单独或者联合实施的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排他性控制,或者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限制,从而妨碍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的行为。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一、垄断和反垄断法的概念第三节 反垄断法 我国反垄断法主要规定了四种垄断行为,即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性垄断)。(一)垄断协议及其规
16、制 1.垄断协议的含义 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2.垄断协议的形式 根据垄断协议参与主体的不同来划分,可以把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3.垄断协议的规制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二、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反垄断法(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其规制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含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称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了维持或者增强其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利用其已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反竞争行为。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形式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 反垄断法第
17、47条规定,经营者违反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具体罚款数额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予以确定。与此同时,经营者实施垄断协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二、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反垄断法(三)经营者集中及其规制 1.经营者集中的含义 经营者集中,又被称为企业合并、企业集中、企业结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间所发生的资产、管理人员或生产经营等经营者组织或控制权聚集的行为。2.经营者集中的形式 我国反垄断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集
18、中是指下列情形:(1)经营者合并;(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3、经营者集中的规制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二、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反垄断法(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其规制 1.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含义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又称行政垄断,或者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的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2.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方式 3.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责任 我国反垄断法第5
19、1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二、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反垄断法案例分析6-3 滥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案情】2014年1月至4月,某省盐业公司针对该省季节性腌菜用户、部分冰棒厂以及养猪用户等作出购买无碘盐搭售加碘食盐的规定,用户每购买一包50公斤装无碘加工盐必须要另外购买20包(0.5公斤装)加碘食盐。某省工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对盐业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问题】分析盐业公司的行为是一种什么
20、性质的违法行为?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解析】某盐业公司的行为是一种滥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本案中某省盐业公司利用其优势地位,在销售食盐时强迫交易相对人购买其不需要、不愿购买的商品,属于典型的搭售行为,是各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一)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与此同时,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权 具体而言,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职权
21、:1.调查权 2.裁决权 3.处罚权4.起诉权 5.规则制定权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三、反垄断执法机构、职权及其程序第三节 反垄断法(三)反垄断执法程序 反垄断的行政执法程序一般包括受理、调查、裁决、执行等步骤,下面分别作一简要介绍:1.受理 2.调查 3.裁决 4.执行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三、反垄断执法机构、职权及其程序第三节 反垄断法导入案例分析导入案例分析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腾讯指责360打着“安全”的幌子,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软件中的增值业务插件、屏蔽QQ广告
22、,同时借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产品,将其产品和服务嵌入QQ界面的行为,若经调查证实,360这种行为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的同时,限定了用户的选择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腾讯在11月3日挟持6亿用户,强迫用户作出二选一的举措严重违背了用户的意愿,这行为涉嫌附加不合理条件。再者,腾讯和360随意在用户桌面进行弹窗大战,阻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这也违背了用户的意愿。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导入案例分析导入案例分析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9月27日,360发布隐私保护器,专门曝光窥私软件,发布时称该软件仅支持监控QQ,这很明显地把矛头直指腾讯,这种行为涉嫌商业诽谤。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腾讯的“二选一”的做法,附带了“不得使用360软件”的不合理条件,因此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360宣称腾讯QQ泄露用户隐私,如果情况不实,则同样违反了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