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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最新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方案(通用3篇)2022年最新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篇一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
2、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发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效能,现成立我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部,领导小组如下指挥长村第一书记副指挥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
3、主任组员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团支部书记、村妇联主席、村扶贫信息员、屯队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片区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另成立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等4个工作组。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组长成员各屯队长负责掌管
4、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组长成员各屯队长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
5、。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组长成员各屯队长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
6、督导。 六、应急保障措施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
7、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最新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篇二 央广网贵阳2月14日消息(记者王珩通讯员晓光)日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编印了新冠疫情防控时期贵州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应急预案(暂行),对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产妇、医学观察期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及出生48小时就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之新生儿的血样标本采集流程进行了规范。 为积极落实国家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及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要求,防止疫情扩散,保障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保证血样标本在采集及传递中的生物安全,阻断可能发生的病毒传播途径,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妇幼保健院、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编印了新冠疫情防控时期
8、贵州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应急预案(暂行),对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产妇、医学观察期孕产妇(与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所生新生儿及出生48小时就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之新生儿的血样标本采集流程进行了规范:确诊新冠疫情孕产妇所生新生儿立即集中收治进行医学隔离护理,至母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两次阴性后2周内及时补采血筛查;疑似新冠疫情孕产妇所生新生儿立即集中收治进行医学隔离护理,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两次阴性后2周内及时补采血筛查;医学观察期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在解除医学观察后,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两次阴性后2周内及时补采血筛查;出生48小时就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新生儿,应待治
9、愈后2周内及时补采血筛查。 针对需要延迟采血的新生儿,与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订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知情同意书及贵州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延迟采血告知书,新筛信息系统填写“延迟采血原因”,同时此类血样标本按生物传染性样本单独包装。 通过应急预案的制定,避免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时造成疫情扩散,杜绝可疑感染性血样标本在采集、传递、检测、保存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隐患 2022年最新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篇三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
10、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意识和工作水平,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规范报告,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四)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为医务人员提供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工作效果。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必要时按照要求进行空气消毒。 (六)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
11、,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的体温和呼吸系统的症状。 (七)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发热门(急)诊。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等措施。在接触所有患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4、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发
12、热门(急)诊时,要按照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二)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病例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或者血清学确诊的同类患者可以置于多人房间。 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2)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
13、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3)用于疑似患者的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实行专人专用。非专人专用的医疗器具在用于其他患者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4)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三)医务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 2、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4、一次性的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
14、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5、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适宜。 (1)标准预防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 (2)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当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5)结束工作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疑似和确诊患者留观室、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以及患者使用过的物品等的医务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
15、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进入留观室和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防护。 (4)三级防护医务人员为确诊患者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操作时,应当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防护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四)加强对患者的管理。 1、应当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路线由医务人员指导和引导进入病区。 2、患者进入病区(房)前应当更换衣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安全的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保管。 3、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口罩;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容器;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4、患者出院、转院时必须进行沐浴或适宜的消毒处置,更换干净的衣服后方可离开病房;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 5、如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浓度为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死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