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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市消防、森林消防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汇编目录 第五部分相关标准 二、行业标准 (一)城市消防行业标准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GA 6-20041707 消防手套 GA 7-20041719 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 GA 633-20061746 消防腰斧 GA 63020061793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 GA 770-20081799 消防斧 GA 138-20101830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GA 869-20101839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GA 621-20131849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GA 634-20151858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消防员护目镜 GA 1273-2015187
2、8 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 阻燃毛衣 GA 1274-20151894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GA185-19981905 建筑防火产品用电磁铁通用技术条件 GA 112-19951927 公共图书馆建筑防火安全技术标准 WH 0502-19961937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CECS 154-20031956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503-20041966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58-2008199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A 587-20052018 建筑防火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方法 JG/T 415-20132025 建筑防火隔离带用岩棉制品 JC/T 2292
3、-20142028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20142035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GA/T 1245-20152056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6-20152064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36-20162104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 GA 534-20052115 (二)森林消防行业标准 森林防火服 LD 58-19942126 森林防火鞋 LD 60-19942135 全国森林火险天气等级标准 LY/T 1172-952142 森林灭火手泵 LY/T 1388-19992147 森林消防头盔 LY/T 138919992152 中国森林火灾编码 LY/T 162
4、7-20052156 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 LY/T 1679-20062159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LY/T 1063-20082171 森林防火瞭望台瞭望观测技术规程 LY/T 1765-20082177 便携式储能灭火水枪 LY/T 2081-20122182 森林火灾信息分类与代码 LY/T 2180-20132192 森林火灾成因和森林资源损失调查方法 LY/T 1846-20092202 森林火灾名称命名方法 LY/T 2014-20122207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 LY/T 2245-20142210 森林航空消防工程建设标准 LY/T 5006-20142217 森林消防专
5、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 LY/T 2246-20142238 森林防火通信车通用技术要求 LY/T 2580-20162243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LY/T 2581-20162252 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图像联网技术规范 LY/T 2582-20162266 森林防火避火罩 LY/T 2583-20162288 森林防火 VSAT 卫星通信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LY/T 2584-20162297 森林防火安全标志及设置要求 LY/T 2662-20162310 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LY/T 2663-20162323 森林防火数字超短波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LY/T 2664-201
6、62348 森林防火滴油式点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LY/T 2667-20162355 森林防火人员佩戴标志 LY/T 2668-20162363 森林消防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LY/T 257720162381 雷击森林火灾调查与鉴定规范 LY/T 2576-20162387 森林火险监测站技术规范 LY/T 2579-20162398 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建设及采集技术规范 LY/T 266520162413 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级及标识 LY/T 2578-20162420 森林火灾信息处置规范 LY/T 2585-20162423 生物防火林带经营管护技术规程 LY/T 2616-201624
7、36 车载式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LY/T 2724-20162442 森林防火指挥调度系统技术要求 LY/T 2795-20172456 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设置规范 LY/T 279820172464 森林消防队员技能考核规范 LY/T 279720172470 木荷防火林带造林技术规程 LY/T 2813-20172476 森林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规范 LY/T 2796-20172480 林业机械便携式风水两用灭火机 LY/T 1719-20172485 三、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消防) 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DB11/ 065-20102500 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规范 DB 11/791-20
8、11256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DB11/ 945-20122576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 DB11/ 1024-20132598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规程 DB 11/1245-20152605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 DB11/T 1246-2015263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 DB 11/1354-20162643 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 DB11/T 1383-20162796 小型消防站建设规范 DB11/T 1483-20172808 第五部分 相关标准 二、行业标准 (一)城市消防行业标准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9、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员灭火防护靴的定义、型号和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员在灭火救援时穿着的防护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 GB/T 528199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eqv ISO
10、 37:1994) GB/T 5311999 橡胶袖珍硬度计压入硬度试验方法(idt ISO 7619:1986) GB/T 532 硫化橡胶与织物黏合强度的测定(GB/T 5321997,idt ISO 36:1993) GB/T 1682 硫化橡胶脆性的测定 单试样法(GB/T 16821994,eqv ISO 812:1991) GB/T 1689 硫化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用阿克隆磨耗机) GB/T 1690 硫化橡胶耐液体试验方法(GB/T 16901992,neq ISO 1817:1985) GB/T 29411991 橡胶试样环境条件和试验标准温度、湿度及时间(eqv ISO 4
11、71:1983) GB/T 3293.1 鞋 号 (GB/T 3293.11998,idt ISO 9407:1991) GB/T 3512200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试验(eqv ISO 188:1998) GB 120112000 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 GB 12017 防刺穿鞋的抗刺穿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GB 12018 耐酸碱皮鞋 GB 12019 耐酸碱胶靴 GB/T 13488 橡胶燃烧性能测定 垂直燃烧法QB/T 1002 胶拈皮鞋 QB/T 1003 硫化皮鞋QB/T 1005 模压皮鞋 QB/T 3812.11999 皮革 试验室样品 部位和标志QB/T
12、 3812.21999 皮革 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QB/T 3812.31999 皮革 取样 批样的取样数量 QB/T 3812.41999 皮革 物理性能测试 厚度的测定QB/T 3812.51999 皮革 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QB/T 3812.61999 皮革 撕裂力的测定 HG 30811999 胶面防砸安全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以下简称灭火防护靴) exposure footwear for firemen 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中用来保护脚和小腿使之免受水浸、外力损伤和热辐射等因素伤害的靴子。 4 型号与规格 4.1 型号编
13、制方法 4.2 规格 4.1 型号编制方法 灭火防护靴的型号编制方法如下: 示例:RJX-25A 表示靴号为 25 号的A 型消防员灭火防护胶靴。 4.2 规格 4.2.1 尺寸 灭火防护靴的尺寸,应按 GB/T 3293.1 中成年男子鞋号的规定执行。4.2.2 材质 灭火防护靴帮面材料宜分为橡胶靴面和皮革靴面两种,靴底材料为橡胶底。4.2.3 质量 每双灭火防护靴的质量不应大于 3kg。4.2.4 颜色 灭火防护靴的颜色宜采用黑色,并有醒目标志。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要求 5.1.1 灭火防护胶靴 5.1.1.1 灭火防护胶靴靴面不应有起皱、砂眼、杂质、气泡、疙瘩硬粒、粘伤痕迹、亮油
14、擦伤等有损外观的缺陷。 5.1.1.2 灭火防护胶靴靴面与夹里布、内底布以及防砸内包头衬垫均应平整,并且不应有脱壳现象。 5.1.1.3 灭火防护胶靴不应有脱齿弹边、脱空、开胶、喷霜、过硫和欠硫现象。 5.1.2 灭火防护皮靴 灭火防护皮靴的外观质量应分别符合 QB/T 1002、QB/T 1003 和 QB/T 1005 的要求。5.2 物理机械性能 灭火防护靴靴面、围条和外底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 1 规定。试验按 6.3 有关规定进行。 表 1 5.3 耐油性能 灭火防护靴帮面、围条和外底材料试样经耐油性能试验后,体积变化应在2%+10%范围内,试验按 6.4 规定进行。 5.4 耐
15、酸碱性能 灭火防护靴试样经化学剂浸渍后物理机械性能测定结果,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试验按 6.5 规定进行。 表 2 5.5 金属衬垫的耐腐蚀性能 若在灭火防护靴的内底中采用金属防刺穿衬垫,则该种金属衬垫经腐蚀试验后,试样应无腐蚀现象,试验按 6.6 规定进行。 5.6 防砸性能 灭火防护靴靴头分别经 10.78kN 静压力试验和冲击锤质量为 23kg、落下高度为 30mm 的冲击试验后,其间隙高度均不应小于 15mm,试验按 6.7 规定进行。 5.7 抗刺穿性能 灭火防护靴外底的抗刺穿力不应小于 1100N,试验按 6.8 规定进行。5.8 抗切割性能 灭火防护靴靴面经抗切割试验后,不应被
16、割穿,试验按 6.9 规定进行。5.9 电绝缘性能 灭火防护靴的击穿电压不应小于 5000V,且泄漏电流应小于 3mA,试验按 6.10 规定进行。5.10 隔热性能 灭火防护靴在隔热性能试验中被加热 30min 时,靴底内表面的温升应不大于 22,试验按6.11 规定进行。 5.11 抗辐射热渗透性能 灭火防护靴靴面经辐射热通量为(101)kW/m,辐照 1min 后,其内表面温升应不大于22,试验按 6.12 规定进行。 5.12 防水性能 灭火防护靴在防水性能试验时不应出现渗水现象,试验按 6.13 规定进行。5.13 防滑性能 灭火防护靴在进行防滑性能试验时,始滑角不得小于 15,试验
17、按 6.14 规定进行。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用目测法检验为主,逐只进行检查,对于单只灭火防护靴不能表现出来的质量问题,应在配靴时成双检查。 6.2 质量检验 用称量范围为 0g10000g,精度不低于 3 级的重量衡器测定。6.3 物理机械性能试验 6.3.1 灭火防护胶靴物理机械性能测定 6.3.1.1 胶靴靴面、围条和外底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按 GB/T 29411991 规定进行。 6.3.1.2 胶靴靴面、围条和外底材料的扯断强度、扯断伸长率和扯断永久变形测定按 GB/T 5281998 规定进行。 6.3.1.3 胶靴外底的磨耗减量测定按 GB/T 1689 规定进行
18、。 6.3.1.4 胶靴靴面、围条和外底材料的硬度测定按 GB/T 5311999 规定进行。 6.3.1.5 胶靴靴面、围条和外底材料的脆性温度测定按 GB/T 1682 规定进行。 6.3.1.6 胶靴靴面、围条和外底材料的热空气老化试验按 GB/T 35122001 中 3.1 规定进行。 6.3.1.7 胶靴靴面、围条和外底材料的阻燃性能测定按 GB/T 13488 规定进行。 6.3.1.8 胶靴靴面、围条和外底材料的粘着强度测定按 GB/T 532 规定进行。 6.3.1.9 靴面厚度用测厚仪或游标卡尺(精度0.02mm)测量。 6.3.2 灭火防护皮靴物理机械性能测定 6.3.2
19、.1 皮革样品、部位和标志按 QB/T 3812.11999 规定执行。 6.3.2.2 皮革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按 QB/T 3812.21999 规定执行。 6.3 ,2.3 皮革的取样、批样的取样数量按 QB/T 3812.31999 规定执行。 6.3.2.4 革类抗张强度检验按 QB/T 3812.51999 规定进行。 6.3.2.5 皮革厚度按 QB/T 3812.41999 规定测量。 6.3.2.6 革类帮面撕裂强度检验按 QB/T 3812.6 一 1999 规定进行。 6.4 耐油性能试验 按 GB/T 1690 规定进行,试验液体 1#标准油,试验温度为(232
20、),浸泡时间为 24h。6.5 耐酸碱性能试验 6.5.1 灭火防护胶靴的耐酸碱性能测定按 GB 12019 规定进行。 6.5.2 灭火防护皮靴的耐酸碱性能测定按 GB 12018 规定进行。 6.6 金属衬垫的耐腐蚀试验 试验按 GB 12017 中有关规定进行。6.7 防砸性能试验 试验按 HG 30811999 规定进行。6.8 抗刺穿性能试验 6.8.1 试验装置 a) 上压件由穿刺钢针和压头构成(见图 1),穿刺钢针的直径为(4.500.05)mm,穿刺端成锥形,锥角为 301,端面为直径(1.000.02)mm,经热处理后的钢针的硬度为 HRC 52HRC58; b) 下压件由支
21、撑块和定位块构成; c) 拉力机的量程为 0N5000N,精度为 5N。 6.8.2 试样准备 把成品灭火防护靴的靴帮全部割去,仅留靴底。在靴底上选择四个穿刺点:掌心一点、前掌二点、后跟一点,每点间的距离不得少于 30mm。穿刺点距离试样边缘不小于 25mm,穿刺点应选在靴纹的凹槽中。 6.8.3 试验步骤 将上下压件分别固定在拉力机的上下夹具上,将试样安置在下压件的支承块和定位压块之 间,使穿刺点位于支承块孔穴的中央,然后固定。使上压件以(103)mm/min 的均匀速度压向试样,直至穿透。 6.9 抗切割性能试验 6.9.1 试验装置 a) 切割装置:由刀片、刀架、配重砝码、砝码支架和可转
22、动的圆柱形试样支撑架等组成(见图 2); b) 配重砝码:其质量加上砝码支架质量、刀片质量之和为(8005)g; c)刀片:刀长 65mm,刀宽 18mm,刀片厚度(1.00.5)mm,刀刃斜角宽度(2.50.2)mm,刀刃口夹角 22,刀片硬度为 HRC45HRC50; d)圆柱形试样支撑架:由支撑架,带转动轴直径为 65mm 的圆柱体及固定试样匝环等组成。 6.9.2 试样 从成品灭火防护靴靴面上割取一块 200mm100mm 作为试样。6.9.3 试验步骤 将试样靴面朝外覆盖在圆柱形试样支撑架上,用固定试样匝环固定试样。将配重砝码置于 砝码支架上,再将刀片插入刀架内,然后放下砝码支架,在
23、砝码和刀架重力作用下,刀刃和试 样直接接触,并转动刀架使刀口与圆柱形试样支撑架的轴线成 45夹角。转动圆柱形试样支撑架一周,使刀口以(1005)mm/s 的速度切割试样。举起砝码支架,目视检查试样是否被割穿。 6.10 电绝缘性能试验 按 GB 120112000 中附录 B 规定进行。6.11 隔热性能试验 6.11.1 试验装置 a) 加热砂浴装置,电热板,温度指示控制仪,控温范围 0200; b) 温度显示记录装置:一般由热电偶、温度显示仪、记录仪等组成; c) 钢珠:直径 5mm,总质量 4kg。 6.11.2 试样 整只成品灭火防护靴。6.11.3 试验步骤 如图 3 所示,将试样埋
24、入砂子中,使砂子恰好埋没整个靴底。在灭火防护靴内底前掌中心测温点安置一根热电偶,并倒入总质量 4kg 的钢珠加以固定。试验开始时,环境温度和灭火防护靴内底温度应稳定在(232),然后调节温度指示控制仪,使靴底下的砂子温度以(3.0 0.1)/min 的均匀速度升温,并记录靴内底在 40min 时的温升曲线。 从曲线上求出灭火防护靴内底热 30min 时的温度,测量精度为 0.5。按下式求出灭火防护靴内底热 30min 时温度上升值: 式中: T灭火防护靴内底受热 30min 时温度上升值,单位为摄氏度(); Ti0试验开始时灭火防护靴内底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i30受热 30min 时灭
25、火防护靴内底温度,单位为摄氏度()。6.12 抗辐射热渗透性能试验 6.12.1 试验装置 a) 辐射热源; b) 辐射热计; c) 温度测量显示装置:热电偶,温度显示仪。6.12.2 试样 从成品灭火防护靴靴面上割取一块 150mmX150mm 作为试样。6.12.3 试验步骤 将连接温度显示仪的热电偶紧贴试样靴面内层表面,此时使环境温度和靴面内表面温度应稳定在(232),然后调节辐射热源与试样靴面的距离,用辐射热计测定,使靴面受到的辐射热通量为(101)kW/m。辐照 1min 后,记录温度显示仪的温度指示值,靴面在受辐射热源辐照前后的温差值即为靴面内表面的温升值。 6.13 防水性能试验
26、 按 HG 30811999 中 4.3 规定进行。6.14 防滑性能试验 6.14.1 试验装置 a) 试验玻璃平台,步进电机及电气控制箱; b) 刻度盘:装置测量范围 040,最小刻度为 1; c) 直径 5mm 钢珠; d) 30#机油。6.14.2 试样 整只成品灭火防护靴。6.14.3 试骏步骤 在灭火防护靴试样中倒入钢珠,使灭火防护靴和钢珠的总质量达到 4kg。在试验玻璃平台上薄涂一层 30#机油,然后将装有钢珠的灭火防护靴放在平台上,启动步进电机。使平台的一端缓慢地抬起。当平台成一定倾斜度时,灭火防护靴开始滑动。这时平台与水平面所成的夹角即为 始滑角。测量值精确到 0.5。 7
27、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灭火防护靴必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1.2 制作灭火防护靴的胶料以不多于 500kg 的一次配料量为一批。革料以不多于 100m为一批。每批均需按 5.2 的规定进行检验;每双成品灭火防护靴均需按 5.1 的规定进行全检;以检验合格的同一品种、同一材质的灭火防护靴 1000 双3000 双为一批,不足 1000 双的也作为一批,但最少不得低于 200 双。从中任意抽取 3 双按 4.2.3 和 5.4、5.6、5.7、5.9、5.12 的规定进行检验。 7.1.3 凡有按 5.1 的规定检验不合格的灭火
28、防护靴,允许进行必要的修整,修整后的灭火防护靴仍出现不合格项的,则该灭火防护靴为不合格;胶料和革料按 5.2 的规定进行检验中或灭火防护靴按 4.2.3 和 5.4、5.6、5.7、5.9、5.12 的规定进行检验中,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对该不合格项加倍抽样检验,若仍出现不合格,则判该批材料或该批灭火防护靴为不合格。 7.1.4 经出厂检验过的试样不得出售。 7.2 形式检验 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形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的定型检验; b) 材料、款式、工艺有较大的改变时; c) 产品正常生产满二年时; d) 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形式检验
29、要求时。 7.2.2 形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胶料或革料和成品中随机抽样,成品数量为 5双。 7.2.3 形式检验项目为 4.2.3 和 5.15.13。 7.2.4 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仍出现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 7.2.5 经形式检验过的试样不得出售。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每只灭火防护靴应有以下标志 a) “执行标准:GA 62004; b) 型号、规格; c) 生产厂的名称或商标; d) 生产厂的灭火防护靴识别编号或制造年月; e) 检验合格标记; f) 严禁用于带电、浓酸和浓碱等有强烈腐蚀性的化学品场所作业。8.
30、2 包装 8.2.1 灭火防护靴应用纸隔开,再用纸袋或纸盒包装,其包装表面均应有 8.1 所列标记, 并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8.2.2 包装应用纸板箱,箱上应印有 GB/T 1912000 规定的有关标记。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b) 数量及总质量; c) 包装箱的外形尺寸; d)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e) 防雨、防晒、防钩挂; f) 批准文件编号; g) 生产厂名、商标。8.3 运输 灭火防护靴在运输中应防雨淋、受潮、曝晒。不得与油和酸碱等化学药品混装。8.4 贮存 灭火防护靴贮存时,应避免阳光直射、雨淋及受潮,不得与酸碱、油及有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贮存库内要保持干燥通风,
31、产品存放应距地面和墙壁 200mm 以上。每三个月应倒垛抽查一次。 消防手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手套的定义、设计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员在灭火救援时穿戴的手套。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高风险场合下进行特殊消防作业时使用的专用手套,也不适用于化学、生物、电气以及电磁、核辐射等危险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32、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917.31997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 3 部分:梯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eqv ISO 9073-4:1989) GB/T 47441997 纺织织物 抗渗水性测定 静水压试验(eqv ISO 811:1981) GB/T 54551997 纺织品 燃烧性能试验 垂直法(neq JIS 1091:1992) GB 65291986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neq ISO 139:1973) GB/T 86292001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eqv ISO/FDIS 6330:2000) GB 126241990 劳动防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
33、 GB/T 190892003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耐磨性的测定 马丁代尔法(eqv ISO/DIS 5470-2:1999) SN 07041997 出口皮革手套中铬(VI)的检验方法 分光光度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防手套(以下简称手套) protective gloves for firefighters 对消防员的手和腕部进行防护用的手套。 3.2 手套本体 glove body 手套中指尖至超过腕关节 25 mm 的部分。 3.3 袖 筒 cuff 手套中覆盖手臂的筒状部分。 3.4 防 水 层 moisture barrier 手套中用于阻止水向
34、隔热层渗透的部分。 3.5 隔 热 层 thermal barrier 手套中用于提供隔热保护的部分。 3.6 衬 里 innermost lining 手套本体中与穿戴者皮肤接触的最内层部分。 3.7 外 层 outer material 制作手套所用的最外层材料。 4 设计要求 4.1 组合结构 手套应用符合本标准性能要求的外层、防水层、隔热层、衬里等部分组合制成。这些组合部分的材料可以是连续的或拼接的单层,也可以是连续的或拼接的多层。 4.2 手套本体长度 手套本体的长度应环形延伸,并应超出腕关节不少于 25 mm。4.3 袖筒 手套允许有袖筒。带有袖筒的手套,在满足 4.2 规定的前提
35、下,其袖筒的长度应不小于 50 mm。 4.4 手套尺寸 4.4.1 尺寸 手套规格至少为 6 种。制造商应按 4.4.2 的规定,指明手周长的范围以及每种规格手套的穿戴者的手长。本标准不规定标准尺码。 注:允许制造商为用户选择适当规格的手套提供帮助。 4.4.2 手的大小 选择适当手套如图 1 所示,手的大小应由两个尺寸构成,即手的周长及手的长度。对手周长的测量应将右手手指合拢,拇指向外充分伸展,用皮尺在手掌骨关节(虎口向手指方向 20 mm) 处围绕一周,测量周长即为手的周长,精确到 1 mm。对手长度的测量应将右手掌心向下,手指合拢,手与手臂成一直线放在纸上,拇指向外充分伸展,在手的中指
36、尖处于纸上作一记号,在 拇指根部与腕部的接合处作一记号,测量两点间的直线距离 a,如图 1 所示,即为手的长度,精确到 1 mm,测量方法如图 1。 4.4.3 手套尺码的标志 手套标签上应标出手套尺码。制造商还应向最终用户说明如何用手长和周长来确定尺码。4.5 手套皮革中铬(VI)的含量 按 SN 07041997 进行试验时,制作手套所用的皮革中铬(VI)的含量应小于 10 mg/kg。4.6 其他设计要求 4.6.1 手套的设计应能保证限制杂质进入手套口。 4.6.2 手套应与所穿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袖口配套。 4.6.3 任何标签和附件都不应对手套的性能带来不利影响或对戴手套者造成危害。
37、 5 试样预处理 5.1 洗涤干燥 当规定预处理作为试验程序或性能要求的一部分时,则应对试样进行五次洗涤和五次干燥循环。按 GB/T 86292001 中程序 2A 规定的方法进行洗涤,然后按程序E 规定的方法进行干燥。需采用总计五次洗涤干燥循环。不得使用洗衣袋。5.2 干燥处理 手套和试样应在温度为(20 土 2)、相对湿度为(65 士 5)%的条件下,按 GB 65291986 的规定,至少进行 24 h 的状态调节。 试验应在状态调节后 5 min 内进行。 注:在经洗涤预处理后的某些情况下可采取这种状态调节,以保证手套在试验前完全达到干燥。 5.3 湿态调节 将手套或试样完全浸入温度为
38、(20 土 2)的水中,保持 2 min,进行状态调节。如使用手套,则手套在浸水前应先注水。 手套或试样从水中取出,使手指向下垂直悬挂 5 min,在试样的上方和下方加上吸水纸,施加 3.5 kPa 的压力,保持 20 min。 试验应在状态调节后 5 min 内进行。 6 性能要求 6.1 一般要求 所有手套应符合阻燃和人体工效的要求,根据手套应符合的任何其他性能的最低要求,将其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手套不得同时归入不同的性能类别。 6.2 温度要求 6.2.1 阻燃性能 先按 5.1 的规定预处理,再按 5.2 的规定预处理后,手套和袖筒外层和隔热层材料的损毁长度不应大于 100 mm,续
39、燃时间和阴燃时间均不应大于 2.0 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衬里材料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6.2.2 整体热防护性能 6.2.2.1 手套本体组合材料按以下规定预处理后,其热防护能力(TPP 值)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a) 按 5.2 的规定预处理; b) 先按 5.1 的规定预处理,再按 5.2 的规定预处理。 6.2.2.2 手套袖筒部分组合材料按 6.2.2.1 的规定预处理后,其热防护能力(TPP 值)不应小于 20.0 cal/cm。 6.2.3 耐热性能 整个手套试样和衬里按 5.1 的规定预处理后,在表 2 规定的试验温度下保持 5 min,试样表面应无明显变化,且不应有
40、熔融、脱离和燃烧现象,其收缩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6.3 力学性能 6.3.1 耐磨性能 手套本体掌心面和背面外层材料按 5.2 的规定预处理后,按 GB/T 190892003 规定进行试验时,加上基材为 300 g/m、粒度为 100 目的砂纸,在 9 kPa 的压力下,按表 3 规定的次数循环摩擦后,试样不应被磨穿。当两者材料相同时,可只对掌心面外层材料进行试验。 6.3.2 耐切割性能 手套本体掌心面和背面外层材料分别按 5.2 和 5.3 的规定预处理后,其割破力应符合表 4 的规定。当两者材料相同时,可只对掌心面外层材料进行试验。若手套带有袖筒,则应对袖筒外层材料按 5.2 和
41、 5.3 的规定预处理后进行试验,以各部分材料的最小割破力确定性能。 6.3.3 耐撕破性能 手套本体掌心面和背面外层材料按 5.2 的规定预处理后,其撕破强力应符合表 5 的规定。当两者材料相同时,可只对掌心面外层材料进行试验。 6.3.4 耐机械刺穿性能 手套本体掌心面和背面外层材料分别按 5.2 和 5.3 的规定预处理后,其刺穿力应符合表 6的规定。当两者材料相同时,可只对掌心面外层材料进行试验。 6.3.5 标签清晰度 按 7.8 试验时,手套标签上的文字和图形应清晰可见。6.4 阻隔性能要求 6.4.1 防水性能 按 5.1 的规定进行预处理,再按 5.2 的规定预处理后,手套防水
42、层和其线缝在静水压 7 kPa下试验 5 min 后,结果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6.4.2 防化性能 按 5.1 规定的预处理后,手套防水层和其线缝对下列化学液体按附录 D 试验时,结果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a) 20下 40%的氢氧化钠; b) 20下 36%的盐酸; c) 20下 37%的硫酸; d) 50%甲苯和 50%异辛烷(V/V)。 6.4.3 整体防水性能 按 5.1 规定的预处理后,按附录 E 进行试验时,各类手套均应无渗漏。6.5 人体工效要求 6.5.1 灵巧性能 按 5.1 的规定预处理后,按 7.12 试验时,手套的性能等级应不小于表 9 规定的 1 级。 6.5.
43、2 握紧性能 按 5.1 的规定预处理后,按附录 F 进行试验时,戴手套与未戴手套的拉重力比不应小于80%。 6.5.3 穿戴性能 按 5.1 的规定预处理后,按附录 G 进行试验时,手套的穿戴时间不应超过 25 s。 7 试验方法 7.1 阻燃性能试验 阻燃试验方法按 GB/T 54551997 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6.2.1 的规定。7.2 整体热防护性能试验 热防护性能试验方法按附录 A 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6.2.2 的规定。7.3 耐热性能试验 耐热性能试验方法按附录B 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6.2.3 的规定。7.4 耐磨性能试验 耐磨性能试验方法按 GB/T 190892003,其
44、结果应符合 6.3.1 的规定。7.5 耐切割性能试验 耐切割性能试验方法按附录 C 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6.3.2 的规定。7.6 耐撕破性能试验 撕破强力试验方法按 GB/T 3917.31997 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6.3.3 的规定。7.7 耐机械刺穿性能试验 耐机械刺穿性能试验方法按 GB 126241990 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6.3.4 的规定。7.8 标签清晰度检验 手套按 5.1 的规定洗涤、干燥后,从烘干机中取出,将手套置于光照度为 1000 lx 的环境下,选择视力或矫正视力为 1.0 以上的试验人员,距手套标签 300 mm 处进行目测,其结果应符合 6.3.5 的规定。 7.9 防水性能试验 手套防水层的耐静水压试验方法按 GB/T 47441997 进行,其结果应符合 6.4.1 的规定。7.10 防化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