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建筑设计规范大全》GBT50853-2023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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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 D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圖P G B/T 50 8 53-20 13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Code of urban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lanning20 13-0 1-28 发布 20 13-0 9-0 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Code of urban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lanningGB/T 50853 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2、0 1 3 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2013 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Co de o f urba n c o mmunic a t io n e ng ine e ring pla nning G B/T 5 0 8 5 3 -2 0 1 3*中国 建 筑 工 业出 版 社 出 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环球印刷(北京)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X1168毫 米1/3 2印张:2字数:49千字 2013年5月第一版 2013年5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0.00元 统一书号:1

3、5112 23680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 t p:/w w w.c a bp.c o m.c n 网上书店:ht t p:/www.c hina-building,c o m.c 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16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的公告现 批 准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 50853-2013,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 8日本规范是

4、根据原建设部 关 于 印 发 二四年工程建设国 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 标2004 67 号)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 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相关 部门意见,以及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 家邮政总局等部门和单位多次协调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多次 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 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 语、电信用户预测、电信局站、无线通信与无线广播传输设施、有线电视用户与网络前端、通信管

5、道、邮政通信设施等。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性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 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建议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邮码:100044),以供 修订时参考。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 规 范 参 编 单 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沈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汤铭潭檀星谢映霞樊超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陈懿王承东钟雷洪昌富陈永海崔金明沈

6、阳黄秋芳黄 标王燕敏何红宇刘海龙景洪兰孙志超杜 兵王静霞刘占霞张端权林长海于纪凯杨明松5次J.相 吾.电信用户预测.3.1 一般规定.3.2预测指标.电信局站.4.1 一般规定.4.2电信局站设置.无线通信与无线广播传输设施5.1 一般规定.5.2收信区与发信区.5.3微波空中通道.5.4无线广播设施.5.5其他无线通信设施.有线电视用户与网络前端6.1 一般规定.6.2有线电视用户.6.3有线电视网络前端.通信管道.7.1 般 规 定.7.2主干管道.7.3小区配线管道.邮政通信设施.8.1 一般规定.8.2邮件处理中心.8.3邮政局所.附录A城市微波通道分级保护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

7、.附:条文说明.ContentsGe ne ra l Pro visio ns.Te rms.Te le c o mmunic a t io n U se rs Fo re c a st .3.1 G enera l R equ irement s .3.2 F o rec a s t ing I ndex .Te le c o mmunic a t io n Ce nt ra l Offic e a nd St a t io n.4.1 G enera l R equ irement s .4.2 Te le c o mmunic a t io n Ce nt ra l Offic e a

8、nd St a t io n Se t-up.Tra nsmissio n Fa c ilit ie s o f Wire le se Co mmunic a t io n a nd Wire le ss Bro a dc a st .5.1 G enera l R equ irement s .5.2 R ec eiv e A rea a nd T ra ns mit A rea o f R a dio S igna l.5.3 P a t h o f M ic ro w a v e.5.4 Wire le se Bro a dc a st Fa c ilit ie s.5.5 O t he

9、r W ireles s C o mmu nic a t io ns F a c ilit ies.Ca ble Te le visio n U se rs a nd Ne t wo rk He a de nd.6.1 Ge ne ra l Re quire me nt s.6.2 C a b le T elev is io n U s ers .6.3 C a b le T elev is io n N et w o rk H ea dend.Co mmunic a t io n Pipe line .7.1 G enera l R equ irement s .7.2 C o mmu ni

10、c a t io n T ru nk P ipeline.7.3 Communication Distributing Pipeline of Small District.Po st Co mmunic a t io ns Fa c ilit ie s.8.1 G enera l R equ irement s .8.2 Postal Matter Dispose Center.168.3 Post Office.16A ppe ndix A Pa t h Hie ra rc hic a l Pro t e c t io n o f U rba nMic ro wa ve .18E x pl

11、a na t io n o f Wo rding in This Co de.19List o f Quo t e d St a nda rds.20A ddit io n:E x pla na t io n o f Pro visio ns.2191.0.1为了在城市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通信发展的有关法规和 方针政策,规范城市通信工程规划编制,提髙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中的电信、广播电视、邮政工程 设施规划编制。1.0.3城市通信工程规划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 合、适度超前、共建共享、优化配置的原则。1.0.4城市通信工程规划应依据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12、并与城市 用地规划和供电、给水、排水、燃气、供热及综合防灾等相关工 程规划相协调。1.0.5城市电信和广电设施规划布局应满足城市防灾中生命线 工程的安全保障要求。1.0.6城市通信工程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固 定 电 话 主 线 普 及 率 c hie f wire po pula riz e ra t e o f fix e d pho ne指每百人拥有的固定电话主线数。2.0.2 移动电话普及率 po pula riz e ra t e o f mo bile pho ne 指每百人拥有的移动电话数。2.0.3 宽带普及率 po pul

13、a riz e ra t e o f bro a dba nd 指每百人拥有的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2.0.4 电信局站 t e le c o mmunic a t io ns c e nt ra l o ffic e a nd st a t io n 指专门为安装通信设备及为通信生产提供支撑服务的通信建 筑或机房。2.0.5 电信枢纽楼 building fo r t e le c o mmunic a t io ns c e nt e r指以安装长途通信设备为主,处于省、市级以上中心枢纽节 点的生产楼。2.0.6 电信生产楼 building fo r t e le c o mmunic

14、a t io ns e quipme nt s 指安装通信设备,未处于省、市级以上中心枢纽节点的生 产楼。2.0.7 移动通信基站 mo bile c o mmunic a t io n ba se st a t io n指移动通信系统中,连接固定部分与无线部分,并通过空中 的无线传输与移动电话终端之间进行信息传递的无线电收发信电台(站)。2.0.8 接入机房 re mo t e se rvic e unit a c c e ss e quipme nt ro o m 指用于安装为用户提供接入服务的多种类型通信设备的通信 设备房。2.0.9 发信区 t ra nsmit t ing a re

15、a o f ra dio sig na l指为满足特定需求和一定技术条件,中短波大功率发射台的2无线通信信号和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发射区域。2.0.10 收信区 re c e visio n a re a o f ra dio sig na l指为满足特定需求和一定技术条件的无线通信和无线广播电 视信号的接收区域。2.0.11 微波站 mic ro wa ve re la y st a t io n 指安装微波通信中继设备的通信站。2.0.1 2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总前端c a ble bro a dc a st ing t e le visio n ne t wo rk g e ne ra l h

16、e a de nd指具备接收、处理、传输广播电视信号与数据信号,具有业 务运营和综合管理功能的广播电视设施。2.0.1 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分前端c a ble bro a dc a st ing t e le visio n ne t wo rk se c o nda ry he a de nd指能与总前端、一级机房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以及向覆盖区 域插入其广播电视节目与数据信号,并具有相关资源管理功能的 广播电视设施。2.0.1 4有线广播电视网络 级机房first ro o m o f c a ble bro a dc a st ing t e le visio n ne t wo rk指接

17、收分前端的广播电视信号与数据信号,与分前端及二级 机房互联互通;实现智能业务末端分配的广播电视设施。2.0.15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二级机房se c o nda ry ro o m o f c a ble bro a dc a st ing t e le visio n ne t wo rk指直接为用户提供宽带接入,实现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光电信 号转换与传输的广播电视设施。2.0.16 邮件处理中心 ma il pro c e ssing c e nt e r指位于邮路的汇接处的邮政网节点和邮件的集散、经传 枢纽。2.0.17 邮政支局 po st o ffic e指主要提供邮件收寄和投递服务的邮

18、政分支服务网点。2.0.18 邮政所 po st sho p指只办理邮件收寄和报刊零售等窗口业务的邮政支局下属营业机构。2.0.1 9 城域网 me t ro po lit a n a re a ne t wo rk指覆盖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可提供宽带综合业务服务,支持多 种通信协议的公用通信网络。2.0.20 下 代网络 ne x t g e ne ra t io n ne t wo rk指能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和多媒体等各种业务、综合开放、统一的电信网络。2.0.21 软交换 so ft swit c h指通过网关呼叫控制和媒体交换功能相分离,为下一代网络 提供实时性要求的业务呼叫控制与连接控制

19、功能的交换技术及功 能实体。3电信用户预测3.1 一 般 规 定3.1.1城市电信用户预测应包括固定电话用户、移动电话用户 和宽带用户预测等内容。3.1.2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电信用户预测应以宏观预测方法为主,可采用普及率法、分类用地综合指标法等多种方法预测;城市详 细规划阶段应以微观分布预测为主,可按不同用户业务特点,采 用单位建筑面积测算等不同方法预测。3.2 预 测 指 标3.2.1固定电话用户采用普及率法和分类用地综合指标法预测 时,预测指标宜符合表3.2.1-1和表3.2.1-2的规定。表3.2.1-1 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预测指标(线/百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58 6847

20、6040 54表3.2.1-2固定电话分类用地用户主线预测指标(线/h m 2)城市用地性质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居住用地(R)11018090 1607014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5025012021010019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70 20055 15040 100工业用地(M)5012045 10036 80物流仓储用地(W)15 2010 1581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206015 5010 40公用设施用地(U)25 1402012015 1003.2.2移动电话用户预测采用普及率法时,预测指标宜符合表3.2.2的规定。表3.2.2移动电话普及率预测指

21、标(卡号/百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12514510513595 1153.2.3按城市用地分类的单位建筑面积电话用户预测指标宜符合 表3.2.3的规定。表3.2.3按城市用地分类的单位建筑面积电话用户预测指标大类中类用地主要建筑的单位建筑 面积用户综合指标(线/百 m2)一类 居 住(R1)0.751.25R二类 居 住(R2)0.851.50三类 居 住(R3)1.251.70行 政 办 公 用 地(A 1)2.004.00文 化 设 施 用 地(A 2)0.400.85教 育 科 研 用 地(A 3)1.352.00体 育 用 地(A 4)0.300.40A医 疗 卫 生 用

22、地(A 5)0.601.10社 会 福 利(A 6)0.852.50文 物 古 迹(A 7)0.300.85外 事 用 地(A 8)2.004.00宗 教 设 施 用 地(A 9)0.400.60商 业 用 地(B1)0.653.30商 务 用 地(B2)1.40 4.00B娱 乐 康 体 用 地(B3)0.751.25公 用 设 施 营 业 网 点 用 地(B 4)0.85 2.00其 他 服 务 设 施 用 地(B9)0.601.35续表3.2.3大类中类用地主要建筑的单位建筑 面积用户综合指标(线/百m2)M一、二、三类工业(M l)0.401.25W一、二、三类物流仓储(W1)0.15

23、0.50S交通枢纽、场站用地(S 3、4、9)0.401.50U供应设施用地(U1)0.501.70环境设施用地(U 2)0.500.65安全设施用地(U 3)1.001.25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 9)0.400.85注:表中所列指标主要针对不同分类用地有代表性建筑的测算指标,应用中允许 结合不同分类用地的实际不同建筑组成适当调整。3.2.4 宽带用户预测采用普及率法进行预测时,预测指标宜符 合 表3.2.4的规定。表3.2.4宽带用户普及率预测参考指标(户/百人)城市规模分级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40 52354530 374电 信 局 站4.1 一 般 规 定4.1.1电信局站应根

24、据城市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按全业务要 求统筹规划,并应满足多家运营企业共建共享的要求。4.1.2电信局站可分一类局站和二类局站,并宜按以下划分:1 位于城域网接人层的小型电信机房为一类局站。包括小 区电信接入机房以及移动通信基站等。2位于城域网汇聚层及以上的大中型电信机房为二类局站。包括电信枢纽楼、电信生产楼等。4.2电信局站设置4.2.1城市电信二类局站规划选址除符合技术经济要求外,还 应符合下列要求:1选择地形平坦、地质良好的适宜建设用地地段,避开因地 质、防灾、环保及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保护等不可建设的用地地段;2距离通信干扰源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4.2.2城市的二类电信局站

25、应综合覆盖面积、用户密度、共建 共享等因素进行设置,并应符合表4.2.2的规定。表4.2.2城市主要二类电信局站设置城市电信用户规模(万户)单局覆盖用户数(万户)最大单局用户占比不超过规划 总用户数的比例()10 02330 0 0 0 4 0 0 0 0110 0 0 1250 0 (120 0 01350 0)注:1表中规划用地不包括卫星接收天线场地;2表中括号规划用地含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用地。6.3.3 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分前端机房规划用地可按表6.3.3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分析确定。表6.3.3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分前端规划建设用地用户/v、/ui分則端数分前端建筑面积分前端建

26、设用地(万户)(个)(m2/个)(m2/个)82 310 0 0 0 150 0 04 50 0 6 0 0 0注:表中规划用地不包括卫星接收天线场地用地。6.3.4 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一级机房宜设于公共建筑底层,建筑面积宜为300m2800m2。137 通 信 管 道7.1 一 般 规 定7.1.1通信管道应满足全社会通信城域网传输线路的敷设要求,通信城域网应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有线电视、数据等公共 网络和交通监控、信息化、党政军等通信专网。7.1.2通信管道应统一规划,统筹多方共享使用需求,并应留有余量。7.2主 干 管 道7.2.1电信局局前管道应依据局站覆盖用户规模、用户分布及路

27、 网结构,电信局出局管道方向与路由数选择应按表7.2.1规定 确定。表7.2.1电信局出局管道方向与路由数选择电 信 局 站 覆 盖 用 户 规 模(万户)局前管道1 3两方向单路由3 8两方向双路由彡83个以上方向、多路由注:覆盖用户规模较大的局站宜采用隧道出局。7.2.2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前端出站管道可依据前端站的级别,有 线电视前端出站管道方向与路由数选择应按表7.2.2规定确定。表7.2.2有线电视前端出站管道方向与路由数选择前端站级别出站管道总前端3个方向、多路由分前端2个方向、双路由147.2.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前端进出站管道远期规划管孔数应依 据前端站的级别、出站分支数量、出站方向

28、用户密度,并可按表7.2.3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析计算确定。表7.2.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前端进出站管道远期规划管孔数前端站分级距 站50 0 m分支路由管孔数距 站50 0 m120 0 m的分支路由管孔数总前端12188 12分前端8 126 87.2.4城市通信综合管道规划管孔数应按规划局站远期覆盖用 户规模、出局分支数量、出局方向用户密度、传输介质、管材及 管径等要素确定,并应符合表7.2.4的规定。表7.2.4城市通信综合管道规划管孔数城市道路类别管 孔 数(孔)主干路18 36次干路14 26支路6 10跨江大桥及隧道8 10注:两 人(手)孔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50 m。7.2

29、.5城市通信管道与其他市政管线及建筑物的最小净距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的有 关规定。7.3小区配线管道7.3.1小区通信配线管道应与城市主干道及小区各建筑物引人 管道相衔接。7.3.2小区通信配线管道管孔数应按终期电缆、光缆条数及备 用孔数确定,规划阶段其配线管道可按4孔6孔计算,建筑物 引入管道可按2孔3孔计算;特殊地段小区管道和有接入节点 的建筑弓I入管道应按实际需求计算管孔数。158邮政通信设施8.1 一 般 规 定8.1.1邮政设施主要可分为邮件处理中心和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的邮政营业场所。8.1.2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可分为邮政支局和邮政所

30、等。8.2邮件处理中心8.2.1城市邮件处理中心选址应与城市用地规划相协调,且应 满足下列要求:1便于交通运输方式组织,靠近邮件的主要交通运输中心;2有方便大吨位汽车进出接收、发运邮件的邮运通道。8.2.2 城市邮件处理中心用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邮件处理中 心工程设计规范YD 5013的有关要求执行。8.3 邮 政 局 所8.3.1城市邮政局所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邮政普遍服务 标准Y Z/T 0129的有关规定,其服务半径或服务人口宜符合 表8.3.1的规定,学校、厂矿、住宅小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可 增加邮政局所的设置数量。表8.3.1邮政局所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类 别每邮 政 局 所 服

31、务 半 径(km)每 邮 政 局所 服务 人口(万人)直辖市、省会城市1 1.53 5一般城市1.5 21.5 3县级城市2 52168.3.2城市邮政支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应按业务量大小结合 当地实际情况,并宜符合表8.3.2的规定。表8.3.2邮政支局规划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支局类别用地面积(m 2)建筑面积(m 2)邮政支局10 0 0 20 0 08 0 0 20 0 0合建邮政支局30 0 120 08.3.3城市邮政所应在城市详细规划中作为小区公共服务配套 设施配置,并应设于建筑首层,建筑面积可按100m2300m2 预留。17附录A城市微波通道分级保护A.0.1我国城市微波通道宜按

32、以下三个等级分级保护:1 一级微波通道及保护应包括下列内容:1)根据城市现状条件,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和空间布 局的可能,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其保护 范围内通道宽度及建筑限高的保护要求,作为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城市详细规划和建筑高度控制的依据;2)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通道建设部门共同切实做 好保护微波通道。2 二级微波通道及保护应包括下列内容:1)其通道保护应满足城市空间规划优化的相关要求;2)通道保护要求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以后,作 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城市详细规划和城市建 设涉及的建筑高度等微波通道保护要求相关技术指标 给予控制的依据;3)在城市建设不能

33、满足微波通道保护要求的情况下,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保护办法及实 施细则,负责协调解决阻断通道、恢复视通的必要技 术条件的微波通道。3三级微波通道及保护应包括下列内容:1)不限制城市规划建设建筑限高;2)原则上由通道建设部门自我保护;3)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帮助协调阻断通道尚需恢复 视通技术条件的微波通道。A.0.2 对于特大城市微波通道保护,可采取本规范第A.0.1条 三级保护中的一级和二级微波通道保护。18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34、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标准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19引用标准名录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 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 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 13614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YZ/T0129 邮件处理中心工程设计规范YD5013 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

35、Y 5068 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 5069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 50853-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制 订 说 明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 50853-2013,经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2013年1月2 8日以第1628号公告批准、发布。通信技术发展很快,城市通信工程规划涉及专业面广,规范 编制技术难度大。本规范编制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突出与城 市空间布局、用地规划、通信与城市安全相关的内容。根据专家 提议和第一次规范编制工作会议纪要,规范编制主要工作还包括 基于网络演进三网融合的城市综合通信规划理论方法研究、移动 通信基站微波站电磁环境影响等若干专题研究,

36、作为规范编制的 技术支撑。为了便于广大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科研、学校等单位有 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通信 工程规划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本规范的条文说 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 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22目 次細.24吾.26电信用户预测.273.1 般规定.273.2预 测 指 标.28电信局站.314.1 一般规定.314.2电信局站设置.32无线通信与无线广播传输设施.395.1 般规定.395.2收信区与发信区.395.3微波空中通道.40

37、5.4无线广播设施.415.5其他无线通信设施.42有线电视用户与网络前端.436.1 一 般 规 定.436.2有线电视用户.436.3有线电视网络前端.43通 信 管 道.457.1 一般规定.457.2主干管道.457.3小区配线管道.47邮政通信设施.488.1 一般规定.488.2 邮件处理中心.488.3邮 政 局 所.48231 总 则1.0.1、1.0.2阐明本规范编制的宗旨和适用范围。城市通信工程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综合 性、政策性和通信工程内容繁杂、技术性强的特点,贯彻执行国 家城乡规划、电信、广电、邮政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可为城 市通信工程规划的编制工作提

38、供可靠的基础和法律保证,以确保 规划的质量。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有两层含意:一是本规范适用于 城乡 规划法所称的城市中的设市城市;二是本规范的适用范围覆盖 了 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各规划阶段的通信工 程规划编制工作。城市通信工程规划由电信通信、广播电视、邮政通信等三项 规划组成,主要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1.0.3提出城市通信工程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城市通信工程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强调统筹规划、资源共享 等主要编制原则。通信设施作为国家基础设施,为国家社会、政 治、经济各方面提供公共通信服务,也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 的利益。我国通信事业迅猛发展,固定通信和移动

39、通信方式给人 民群众生活、工作带来很多方便。同时,大规模的建设带来了电 信设施重复建设的问题。2008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 资委发布了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 信 部 联 通2008 235号),明确了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保护自然环境,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大力推荐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要求。各地电信运营企业积极 响应,在移动通信基站、传输资源、室内分布系统等方面的共建 共享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在通信局站方面,主要集中在基站铁24塔、基站机房、基站电源等领域的共建共享,对通信生产楼的共 建共享也进行了尝试。远近结合的原则主要考虑:1)避免不

40、必要的工程拆建和重复建设;2)便于近期规划建设与远期发展相协调;3)有利网络拓展与管线延伸。1.0.5规定通信设施规划布局应满足城市生命线工程、通信设 施建筑场地与结构防灾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要求,主要考虑以下 方面:1随着中国通信和信息化的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和社 会生活对通信网络的依赖度越来越高,通信网络已成为国家关键 基础设施,城市通信设施是城市重要的生命线工程之一;2通信设施建筑场地与结构防灾直接关系到避免通信中断,减少通信中断造成的重大损失;3汶川地震中,因设施建设不符合规范,造成通信中断等 足以引以为戒的深刻教训。1.0.6本规范是城市通信工程规划综合性规范。城市通信工程规划涉及专业

41、面广,对于规划还涉犮电信、广 电、邮政各组成部分相关的其他专业标准、规范,遵循规范统一 性原则,强调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52术 语本章术语是对本规范条文、条文说明所涉及的城市通信工程 规划基本技术用语给予统一定义和词解。编制中多次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邮政总局、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指定 单位的意见,以尽量与行业未定相关专用名词的使用意向一致,以便对相关行业的规范可能出现和使用类同术语的理解保持一致 性,并有利于对本规范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263电信用户预测3.1 一 般 规 定3.1.1提出城市电信规

42、划用户预测内容的组成,强调固定电话 用户预测在城市电信规划用户预测中的基础作用。城市宽带通信和移动通信是电信规划用户预测的重要组成,上述预测应考虑与固定电话用户基础预测之间的关联与影响。3.1.2规定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二个阶段的城市电信规划用户 预测的方法与要求。总体规划为宏观规划,对应宏观预测方法-普及率法和分类 用地用户密度法;详细规划为中观和微观规划,对应微观预测-单位建筑面积用户密度法。详细规划阶段主要针对小区用户,城市小区用户一般可分为 政企用户和家庭住宅用户两大类。1电信大用户主要分布在行政、公建、科教等小区,包括 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大型商贸集团、商业大厦、高科技园区、工厂企业、

43、高等院校、较大规模的医院、高星级宾馆、智能写字 楼。其中,行政类用户对Int e rne t、多媒体会议等需求有较大增 长;金融类大用户,具有以高速数据传输为主,实时性和可靠性 要求高,传输突发性大等特点;规模较大的较高等级以上的医院 大用户对远程医疗有较大潜在需求;规模较大高等院校大用户对 于多媒体业务需求呈现多样化,如情报检索、局域网互联、电子 邮件等并对远程教育有较大潜在需求;星级宾馆、智能写字楼、商贸团体等电信大用户在解决电话业务需求之后,对于多媒体业 务的需求主要侧重于局域网互联、多媒体信息点播、事务处理、电子邮件等方面。2家庭住宅用户越来越多通过因特网获取信息;信息化小27区需要的

44、信息服务越来越综合。主要包括普通电信业务普通电 话、ISDN等业务需求,信息业务高速上网、远程教育、远程医 疗、会议视频、视频点播、网上资讯、购物、娱乐业务需求;另 外,包括住宅自动化管理、小区的安全管理、小区内部信息建设 和小区物业管理等。3.2预 测 指 标3.2.1、3.2.2按不同等级城市的通信需求分析,分别提出城市 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远期普及率预测指标的幅值范围。主要依据 以下方面:1在对不同城市电话普及率相关因素和远期饱和趋势分析 基础上,区分住宅电话和公务电话及公用电话的远期电话普及率 进行分析计算,得出的幅值范围;2在对有代表性的不同等级城市现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普及率以及相

45、关规划资料综合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取值 范围;3国外一些国家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普及率的相关比较;4 CCITT及IT U的相关研究资料分析;5指标幅值范围按覆盖大多数情况考虑,以增加选用指标 的可操作性;少数情况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类比分析确定。城市分类用地用户密度预测指标主要用于分区规划以上层次 规划的用户预测。表3.2.1-2为在若干不同城市预测水平的分析 统计基础上,考虑各类用地的平均容积率范围、研究分析不同分 类用地用户的特性、分类用地预测指标与按建筑面积分类用户指 标的共同性、不同分类用地面积与建筑面积的关系、同一类用地 不 同 项 目(比如同一类市政用地的污水处理厂与电信局所

46、不同项 目)的差别等的预测指标取值。此种预测方法比较简便,但准确 度相对较低,在指标选取时,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用 地所处区位、开发强度、建设标准等因素,类比选择合适预测指 标,并应同时作不同方法的预测及其取值的比较修正。282000 2005 2010 2015 2020 2025 2030(年)图1日本宽带发展的预测曲线3.2.3提出按照不同用地分类的建筑面积分类用户指标预测的 方法及其指标。按建筑面积分类用户指标预测方法基于不同用地 分类的不同分类用户需求(包括不同公务电话用户和住宅电话用 户)与不同类用户对应的建筑面积等的相关性。表3.2.3依据多个城市不同分类用户的需求调查与

47、相应建筑 面积的分析与计算,以及在专业设计部门实际应用的取值修正,并针对不同分类用地相应有代表性建筑提出测算指标。3.2.4提出不同城市等级区分的宽带通信普及率预测参考指标(其中企业单位数含个体),主要依据以下方面:1结合近年宽带发展实际,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共同对我国不同城市宽带发展及普及率预测水平的综合分析,包 括宽带发展趋势预测曲线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统计数据的综合 分析;2参考北京、上海等城市按日本宽带预测方法的宽带发展 预测曲线与日本宽带发展预测曲线比较,及其近年宽带发展水平 分 析(详附)。借鉴日本预测宽带发展的方法,宽带普及率计算方法可为:家庭宽带用户数+行政企事业单位宽

48、带用户数 见带曰及牟/Q _ 家庭总数+行政企事业单位总数X100%其中,行政企事业单位数及其宽带用户数可按独立办公的小 单位及宽带用户小单位数统计。图1为依据相关资料编制的日本宽带发展的预测曲线。()褂靶颧29图i中,曲线I为中等发展速度预测;曲线n为经济较好条 件下快速发展预测,曲线in为终端设备价格大幅下跌最快发展速 度预测。依据与原网通北京规划研究院合作对日本宽带发展的预测曲 线与我国经济发达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宽带发展预测比较,得出 北京,上海等城市宽带发展趋势预测与图1中I、n曲线接近。304电 信 局 站4.1 一 般 规 定4.1.1规定电信局站规划应从全社会需求考虑统筹规划,并

49、在 满足多家运营企业经营要求的同时,实现资源共享。我国通信行业实行体制改革以来,多家运营企业竞争经营,有力促进了通信事业的发展,但在局所规划建设上也存在诸多问 题,主要是普遍存在运营商短期规划、各自为政,局所设点多、规模小、用地和网络资源及建设资金浪费,不仅不符合局所大容 量、少局数的发展趋势,而且也给城市规划及管理造成许多困 难。因此,只有在政府引导下,依据城市发展目标、社会需求,以及电信网和电信技术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才有可能扭转上述 局所规划建设的被动局面。4.1.2电信局站分类主要依据局站在电信网的电信网络层次、节点属性划分,按功能和设备划分应包括长途电信局和本地电信 局,长途电信局包

50、括国际长途电信枢纽局和省、地长途电信枢纽 局,本地电信局主要包括电信枢纽局、汇接局和电信端局及模块 局,此外还包括综合电信局、移动通信局;按电信网络层次和节 点属性划分可包括广域网骨干层局、城域网核心层局、汇聚层局 所或核心/汇聚层局,并可延伸到接入层宽带接入用房。本条根据电信部门相关规定,考虑简化电信局分类将电信局 站分为两类,一类局站为接入网的较小规模的接入机房、移动通 信基站,这一类局站点多面广,没有独立建设用地考虑;二类局 站为处于城域网汇聚层及以上的具有汇聚功能、枢纽特征的主要 局站,是数量较少、规模较大、功能综合,对选址、用地有一定 要求的单独建筑。这一类局站与城市布局有较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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