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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沉管法隧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沉管法隧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201-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8.1.7、10.1.4、14.1.4、14.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0月25日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
2、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本规范共分1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准备、施工测量、干坞、管节制作、基槽开挖与回填覆盖、管节地基与基础垫层施工、管节安装、接头处理、衔接段、监测、安全与环境保护和验收。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邮政编码:51006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交
3、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参编单位: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 目次1总则(1)2术语(2)3 基本规定(5)4 施工准备(6)4.1 一般规定(6)4.2 前期调查(7)4.3 技术准备(8)4.4 设备、设施准备(8)4.5 施工场地与临时工程(9)5 施工测量(11)5.1 一般规定(11)5.2 控制测量(11)5.3 对接测量(14)5.4 竣工测量(15)6干坞(16)6.1 一般规定门们6.2 固定干坞(17)6.3 移动干坞.(1们6.4 检
4、验标准门川7 管节制作(20)7.1 般规定什们7.2 混凝土性能(20)7.3 管节预制.(21)7.4 金属构件及预埋件安装(23)7.5 检验标准(24)8 基槽开挖与回填覆盖U们8.1 一般规定门川8.2 船机选择U川8.3 水下开挖门川8.4 基槽清淤门们8.5 回填覆盖(33)8.6 检验标准门川9 管节地基与基础垫层施工门门9.1 一般规定U门9.2 天然地基(37)9.3 人工地基与桩基础.(37)9.4 基础垫层(39)9.5 检验标准(41)10 管节安装(43)10.1 一般规定(刊)10.2 脑装(45)10.3 浮运前准备工作.(46)10 4 浮运(4 7)10.5
5、 寄放(咄)10.6 沉放(崎)10.7 对接门们10.8 检验标准11 接头处理(53)11.1 一般规定(53)11.2 管节接头(53)11.3 最终接头(55)11.4 检验标准刊们12 衔接段川们 2 12.1 般规定仔们12.2 护岸工程仆们12.3 围堪工程(58)12.4 衔接段隧道结构(60)12.5 检验标准仆川口监测(63)14 安全与环境保护(66)14.1 一般规定(66)14.2 安全技术措施川门14.3 环境保护(70)15验收(72)本规范用词说明.(78)引用标准名录(79)附:条文说明 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2
6、T盯ms(2)3 Basic requirements.(5)4 Construction preparat10n(6)4.1 General reqmreme口ts(6)4.2 Preliminary mvest1gat10n(7)4.3 Technical preparat10ns(8)4.4 Equipment and facilities preparatio口(8)4.5 Construction plant and temporary project(9)5 Construction survey(11)5.1 General reqmrements(11)5.2 Control
7、survey(11)5.3 Dockmg survey(14)5.4 Fmal survey(15)6 Dry dock(16)6.1 General reqmrements(16)6.2 Fixed dry dock(17)6.3 Mobile dock(四)6.4 Acceptance cntena(19)7 Tunnel element production(20)7.1 General reqmrements(20)7.2 Concrete properties(20)7.3 Tunnel element production(21)7.4 Installat10n of hardwa
8、re embedded parts(23)4 7.5 Acceptance critena(24)8 Trench excavation and backfill(29)8.1 General req山rements(29)8.2 Ship machine select10n(30)8.3 Underwater excavation.(30)8.4 Foundation trench dredging(33)8.5 Backfill(33)8.6 Acceptance criteria(34)9 Foundation and cushion construction(37)9.1 Genera
9、l requirements(37)9.2 Natural foundat10n(37)9.3 Artificial foundation and pile foundation(37)9.4 Foundation cush10n(39)9.5 Acceptance criteria(41)10 Assemblage of tunnel elem巳M(43)10.1 General reqmrements(43)10.2 Outf1ttmg(45)10.3 Preparat10n work b巳foretugging(46)10.4 Floating transportation(47)10.
10、5 Temporary moonng(48)10.6 Smkmg(48)10.7 Dockmg(50)10.8 Acceptance cntena(52)11 Joint construction(53)11.l General requirements(53)11.2 Joi丑tprocessing(53)11.3 Fmal jomt construct10n(55)11.4 Acceptance cntena(56)12 Shore connection tunnel(58)5 12.1 General requirements(58)12.2 Bank protection works(
11、58)12 3 Temporary cofferdam.(58)12.4 Shore tunnel structure(60)12.5 Acceptance cntena(62)13 Supervisory and measuration(63)14 Construction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66)14.1 General requirements(66)14.2 Techmcal safety measures(67)14.3 E口VIrO日口1entalprotectio日(70)15 Acceptance and check(72)
12、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78)List of quoted standards(79)Addition:Explanatio丑ofprovisions(81)6 2术语2.o.1 沉管法隧道immersed tunnel 在水域中主要由若干预制完成的基本结构单元,将其通过浮运、沉放、水下对接形成的隧道,又称沉管隧道、沉埋管段法隧道。2.o.2 管节element 一次或分次预制完成,可实施浮运、沉放、水下对接组成沉管结构的基本单元。2.0.3 衔接段connection tunnel 与沉管隧道两端相连接的、一般采用明挖法施工的隧道或地下构筑物。
13、2.o.4 施工段construction segment 组成管节的纵向施工分段。2.0.5 施工缝construction joint 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混凝土之间形成的接缝。2.o.6 管节接头element joint 管节与管节、管节与衔接段之间的连接结构。2.0.7 最终接头final joint,closure joint 实现沉管隧道贯通的连接结构,又称合拢接头。2.0.8 剪力键shear key 设于管节接头,限制管节或管节与衔接段间水平、竖向位移的抗剪构件。2.0.9 限位装置displacement restrictor 设于管节接头,用于限制管节
14、或管节与衔接段间纵向位移的构件。2 2.0.10 干坞dry dock 用于管节预制的场地,可兼用于脑装、起浮、系泊,通常为固定于坞,特殊情况下利用大型半潜驳船作为管节预制、腼装的场地则称为移动干坞。2.0.11 基槽trench 用于埋置隧道的条形水下基坑。2.0.12 先铺法pre bedding method 管节沉放对接前先行完成的管节基础垫层施工方法。2.0.13 后填法post filling method 管节沉放对接后完成的管节基础垫层施工方法。通常包括砂流法、压浆法、喷砂法等,又称后铺法、充填法。2.0.14 砂流法sand flow method 通过管节侧墙、隔墙、底板预
15、留孔压注砂(或砂与水泥熟料)充填管节底板与基槽底之间空隙形成基础垫层的方法,又称灌砂法、压砂法。2.o.15 压浆法grouting 通过管节底板预留孔灌注砂浆充填管节底板与基槽底之间空隙形成基础垫层的方法,又称灌浆法、注浆法。2.0.16 喷砂法sand jetting method 通过伸入管节底下的管道向管节底板与基槽底之间的空隙喷注砂、水混合料形成基础垫层的方法。2.0.17 腼装outfitting 管节浮运、沉放所需的临时设施及设备安装作业。一般分为一次腼装与二次栖装。2.0.18 压载水箱ballast tank 调整管节起浮、浮运、沉放过程中压载重量所采用的临时设施。2.0.1
16、9 端封墙bulkhead 为浮运、沉放和安装管节,实现管节及暗埋段临时封闭的墙体 3 3基本规定3.0.1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0.2 管节预制时,宜建立专业混凝土搅拌站。3.0.3 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制订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3.0.4 应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现场情况,核对设计文件,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3.0.5 施工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现场条件及沉管隧道工程重点、难点和工艺特点,选择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法,应合理配备适用的船机、设备、机具和劳动力等资源,布置施工场地总平面并编制
17、施工组织设计。3.0.6 施工中应加强施工测量、监测工作,实施信息化施工,必要时应开展试挖槽、垫层试验、管节大比尺或足尺模型试验等工艺性试验。3.o.7 沉管隧道施工前,应进行安全与技术交底。3.0.8 沉管隧道工程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的基础。3.o.9 沉管隧道工程施工应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5 4施工准备4.1一般规定4.1.1 工程开工前应收集下列基础资料,并应进行分析:1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详细勘察报告;2 江(河、海)床演变、水文测验、水文和分析报告;3 气象及水文窗口预测研究报告;4 工程水域江(河、海)扫床
18、报告;5 水域通航环境与安全影响报告;6 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7 工程坐标系统联测与测量控制网布设报告;8 水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报告书;9 工程区试挖槽边坡稳定性观测报告、基础垫层试验报告10 经过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文件;11 工程两岸、干坞、临时航道、航标、抛泥区现状调查报告;12 场地周边管线、障碍物与建(构)筑物等调查报告;13 防洪评价报告。4.1.2 沉管隧道施工应建立工程测量、工程信息监控控制系统,实施信息化施工。4.1.3应根据沉管隧道工程区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航道、环境条件和工程规模、工期、环境保护等要求确定坞址、选择管节预制、腼
19、装、基槽开挖、寄放区泼挖、浮运航道疏泼、浮运、沉放与对接、选择地基与基础处理施工方法、选择工艺技术与设备。4.1.4 GINA、OMEGA止水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他各类橡胶止水带应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4.1.5 沉管隧道施工应减少对水域各类通行船舶、港口码头的影响,确保施工和船舶通行安全。4.1.6 隧道施工前应完成并复核下列内容:1 起止里程与坐标、高程;2 满足工程精度要求的测量控制系统;3 两岸场地状况及准备工作;4 沉管隧道设计几何尺寸(平、纵、横);5 施工场地、寄放区、临时航道、出坞及浮运航道、抛泥区位置等的选取;6 预制场地的准备和生产工艺的比选;7 浮运
20、、沉放、对接设备及配套船机的配置和选型;8 管节端钢壳制作精度、管节轴线控制精度、管节导向装置安装精度、管节临时垫块安装精度、管节干舷高度、基槽开挖精度和基础垫层材料级配和配合比、平面精度及密实度要求;9 沉管隧道施工管理系统与系列报表;10 相应管节的提凝土配合比。4.1.7 应根据地质、基础形式与埋深、环境保护、工期、施工设备与技术水平、场地条件等要求,选择安全、经济、对环境影响小的堤(护)岸施工方案。4.2前期调查4.2.1 应对水域工程地质和水文、航道、气象条件等进行分析,必要时应进行施工阶段的补充地质勘察。4.2.2 应对工程附近道路、既有建(构)筑物、管线等进行勘查或探查。4.2.
21、3 应对堤(护)岸结构及其基础形式进行详细调查和记录。4.2.4 应调查分析水域内航道、航运、锚地、防(避)台风区等状况。7 4.2.5 应调查分析沉管隧道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生态与环境保护问题。4.3技术准备4.3.1 施工前应完成设计交底、设计交桩等工作。4.3.2 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护岸拆除与恢复、基槽开挖、管节地基与垫层施工、寄放区泼挖、管节制作、浮运、沉放对接、接头处理等关键环节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3.3 应对专用设备、特种设备进行专项设计、制造、技改、调试、验收及人员培训ii0 4.3.4 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要求,建立满足工程精度要求的测量控制系统。4.3.5 应建立沉
22、管隧道的施工过程动态测量控制系统。4.4 设备、设施准备4.4.1 施工船舶及其配套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与基槽开挖规模及管节几何尺寸、管节沉放负浮力相匹配,应能协调工作,并应满足管节浮运、沉放、对接的要求;2 船机必须符合沉管隧道设计和施工要求,经总装技改调试的新船应提供船检部门的认证文件;3 水上作业应满足水域施工的环境保护要求。4.4.2 管节预制生产及其配套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能满足全部管节预制的功能要求;2 应能与牺装相匹配。4.4.3 当采用固定干坞预制管节时,坞门、绞车等坞内设施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坞门应布局合理,应与管节出坞工艺相适应,施工及验收应接相关规范执行
23、;2 绞车(缆桩)布局应与管节起浮、绞拖、系泊相适应。4严禁将住房等临时设施布置在受洪水、泥石流、落石、地陷、滑坡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点,并应制订相应应急预案;5 临时航道及航标应满足过往船舶通航需求;6 现场布置时应采取保护自然环境的措施。10 5施工测量5.1一般规定5.1.1 沉管隧道施工前应根据其结构形式及精度要求等编制施工测量方案,选定测量控制等级,确定测量方法。5.1.2 应进行现场交桩,在复测控制网的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适当加密,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5.1.3 对测量控制点,应编号绘于施工总平面图上,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定期进行复测。5.1.4 沉管隧道工程的测量除应符合本规
24、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2控制测量5.2.1 沉管隧道工程施工的平面控制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等级平面控制测量,其最弱点点位中误差为50mm,最弱相邻点间相对点位中误差为土30mm,最弱相邻点边长相对中误差不得大于表5.2.1-1的规定。表5.2.1-1 平面控制测量精度要求测量等级最弱相邻点边长测量等级最弱相邻点边长相对中误差相对中误差二等1/100000 四等1/35000 三等1/70000 一级1/20000 2 沉管隧道工程平面控制测量的等级不得低于表5.2.1 2 的规定,同时隧道轴线精度尚应符合表5.2.1 3的规定。对特殊结构隧道,应根据其施工允许误
25、差确定测量的精度和等级。表s.2.1-2 平面控制测量等级隧道总长L(m)跨越水域宽度L,(m)测量等级L3000L,500二等2000L3000300L,500三等1000二LZOOO150L,300四等Llooo L,150 一级表5.2.1-3 隧道轴线相对中误差级等等二等且呈一一一一一二拥但隧道轴线相对中误差500二等1000L3000150L,500三等LlOOO L,150 四等5 施工水准网中的各水准点应构成连续水准环。隧道结构的两端应至少各设置3个水准点,作为水准网的控制点。5.2.3 宽阔水域隧道工程的GPS平面控制网宜分为首级网、首级加密网、一级加密网和二级加密网4个等级。
26、级加密网和二级加密网的布设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密网应采用与全隧道统一的坐标系统,且宜由三角形或大地四边形组成,并应一次完成网形设计、施测与平差。加密网应与最近的2个及以上高级网点为起算点进行联测,任一加密网点应至少与另外2个控制点通视。加密网应按一级GPS测量精度施测,且最弱相邻点点位中误差应为lOmm。2 控制网点应安全稳定,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当控制点不稳定时,应立即进行局部或全面复测。加密网两次复测的问隔时间不应超过3个月。5.2.4 宽阔水域隧道工程的高程控制网应采用全隧道统一的高程基准。对首级网点、首级加密网点和全隧道贯通测量,应采用不低于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精
27、度进行联测;对一级加密网点和二级加密网点,应采用不低于国家三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进行联测。5.2.5 隧道设置的三角网或导线网,应定期对其基准点和水准点进行校核。5.2.6 岸上水准点、中线点应根据隧道平纵面、隧道长度等定期进行复核,隧道内控制点应根据施工进度设置在衔接段隧道,并应 13 5.4竣工测量5.4.1 隧道工程完工后,应进行隧道轴线、里程、路面标高和覆盖层顶标高等竣工测量。5.4.2 隧道竣工后应提交贯通测量技术成果书,贯通误差的实测成果和说明,净空断面测量和永久轴线点、水准点的实测成果及示意图。15 6干坞6.1一般规定6.1.1 干坞可采用固定干坞或移动干坞两种形式,固定干坞可分为
28、独立干坞和轴线干坞。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6.1.2 固定干坞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件;1 宜距隧道位置较近,且具备管节浮运至沉放位置的航道条2 干坞附近宜具备寄放若干节预制好的管节的水域;3 应具备适合建造干坞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4 交通运输应方便,且应具有良好的外部施工条件;5 干坞规模应满足隧道施工总体流程和总工期要求;6 应具有可重复利用或再使用的价值。6.1.3 应根据下列具体因素确定固定干坞规模:1 管节长度、宽度、高度,预制管节数量;2 管节端部间距、管节侧面间距、管节端部至干坞两端及两侧的净距;等);3 坞内管节预制设备(包括吊装设备、模板、模板支撑系统4
29、 坞内外车辆运输路线;5 管节出坞水位;6 预制管节的附属设施。6.1.4 除应根据本规范第6.1.3条的因素外,尚应根据下列具体因素确定移动干坞规模:1 移动干坞吨位、结构刚度;16 2 移动干坞靠泊码头;3 航道水深条件;4 隧址附近下潜港池。6.2固定干坞6.2.1 固定干坞坞底高程应根据出坞水位、管节高度、管节浮起时的干舷高度、管节浮起时底部到坞底的最小安全距离、干坞底部基础厚度等因素综合确定。6.2.2 固定干坞基坑开挖与支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和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的有关规定。6.2.3 固定干坞坞底地基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
30、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6.2.4 固定干坞坞底应满足承载力、变形和管节起浮的要求。6.2.5 固定干坞坞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土质基底最后300mm厚土体应分区、分块人工修挖;2 当坞底地基承载力、变形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地基处理;3 岩质基底应采用冲击破碎开挖法或静态破碎法;4 当采用静态破碎法时,应按设计要求布孔、钻孔、装破碎药剂、破碎、装碴提升,钻孔与出士应平行作业;5倒滤层施工时,盲管沟应畅通,并应与基底排水明沟连通;6 封闭层与起浮层应控制其平整度;7 应疏于坞底士层中水分,再进行垫层施工;8 坞底预制管节基底与道路基底的级配碎石层宜同时安排施工,级配碎石层密实
31、度应满足设计要求;9 干坞范围内道路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1的有关规定;10 坞底管节预制区基底混凝土施工应在坞底道路完成后进 17 行,其配合比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与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en1的有关规定。6.2.6 固定干坞坞底应设排水沟,并应满足设计要求。6.2.7 固定干坞坞门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沉箱式坞门或钢结构坞门、钢板插拔坞门、钢管桩坞门、围堪等形式。6.2.8 钢筋混凝土沉箱式坞门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的规定。6.2.9 钢板插拔坞门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
32、范JTS167 3中第7.3节、第7.4节的规定。6.2.10 钢管桩坞门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2.3.4条的规定。6.2.11 围堪工程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2.3节的规定。6.2.12 堤岸恢复及护岸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2.2节的规定。6.2.13 固定干坞内放(注)水速度、排水速度和水位差应按设计要求实施,注咱们水设施能力应满足施工要求。6.2.14 在坞口封闭阶段,干坞防汛体系应独立;在坞口敞开阶段,与施工区域外的原河堤防汛墙应形成共同防汛体系;工程结束后,应恢复原防汛墙。6.2.15 施工期间应对临近的堤岸、附属建(构)筑物和管线等进行监测。6.3移动干坞6.3.1 移动干坞应具有下潜功
33、能,下潜的深度应满足管节浮起要求。6.3.2 移动干坞有效使用面积应满足管节预制对场地大小的要求。6.3.3 移动干坞载重量应满足管节重量的要求。6.3.4 移动干坞强度和刚度应满足管节制作精度的要求。6.3.5 移动干坞在管节预制、浮运、下潜等全过程中,应满足稳定性要求。18 6.3.6 移动干坞应配有可提供预制管节施工材料和设施的泊靠码头。6.3.7 移动干坞上应建立独立的管节预制测量体系,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对移动干坞上测量控制点进行校核。6.3.8 管节制作精度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建立移动干坞受力变形分析系统;2 根据预制施工计划,应计算各阶段移动干坞的变形,并应根据计算结果编制荷载
34、调配计划;3 应经常检查、校正测量基准点的闭合性;4 在端钢壳安装前,应全面校验测量基准点。6.4检验标准6.4.1 固定干坞坞底预制区域检验指标应符合表6.4.1的规定。表6.4.1固定干坞坞底预制区域检验指标检测频率项目控制值检验方法范围点数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每施工段2 承载力试验平整度三三3mm20m 3 3m靠尺标高士lOmm20m 2 水准仪差异沉降三三1%oL且20mm20m 2 水准仪注:L为施工段长度。6.4.2 固定干坞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有关规定。6.4.3 移动干坞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19
35、 7管节制作7.1一般规定7.1.1 施工段长度应根据管节设计长度与现场条件进行选择。7.1.2管节制作前,必须针对工程具体特点进行相关工程试验。7.1.3 管节制作所使用材料、制品等的品种、规格和材质应满足设计要求。7.1.4 管节制作的钢筋、混凝土和模板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昆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第7.3.2条、第7.3.3条的规定。7.1.5 管节防水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7.3.4条的规定。7.1.6 管节制作时预留的金属构件及预埋件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
36、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7.4节的规定。7.1.7 应结合实际工程条件编制管节制作专项施工方案。7.2 混凝土性能7.2.1 混凝土原材料应具有稳定性,砂石、水泥、粉煤灰、矿粉及添加剂等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7.2.2 管节混凝土配合比应专门设计并经验证,并应满足强度、重度、抗裂性、抗渗性、耐久性等设计要求,胶凝材料的选用必须经试验确定。7.2.3 应根据设计要求与试验控制由凝土重度。20 7.3管节预制7.3.1 管节制作的混凝土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节预制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浇筑试验,对混凝土的各项参数指标进行检测;2 施工
37、段j昆凝土可按底板、隔墙、外侧墙和顶板分次进行浇筑,具有较强施工能力时,宜优先选用一次性整体式浇筑;3 管节混凝土裂缝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节浇筑时应控制拌合料入模温度及内外温差;2)可采取控制混凝土配合比、优化浇筑工艺、埋设冷却管等措施;3)及时养护;4)应控制底板与侧墙、侧墙与顶板浇筑的时间差。7.3.2 管节制作的钢筋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入现场的钢筋应附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2 钢筋宜在专用场地集中加工,成型后运至现场安装,钢筋运输、储存过程应分类,不得锈蚀和污染,标识应保留;3 钢筋连接宜采用
38、机械连接,绑扎连接时,钢筋的级别、直径、根数必须满足设计要求;4 受力钢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同一钢筋接头间距和焊接、机械接头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5 上层钢筋网架应设置撑脚,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6 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螺纹应采取保护措施;7 在浇筑1昆凝土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7.3.3 管节制作的模板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1 1)模板设计应满足管节结构几何尺寸要求;2)宜选用定型钢模板,支撑体系应根据管节几何尺寸与干坞形式等因素确定;3)模板和支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钢筋混凝土结构及施工的各项荷载要求,模板安装
39、精度应满足管节预制要求;4)管节侧墙的内外侧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应为相对独立的支模系统,外墙模板不宜采用通长对拉螺栓固定。2 模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板及支撑的材料与结构必须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模板设计的要求,模板及支撑安装必须稳固、可靠;2)管节模板体系应根据其结构形式确定,宜采用模块化移动式支架模板体系;3)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3 模板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节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管节预制的支架、模板拆除应按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进行;3)管节预制的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结构棱角不损坏时方可拆除,且混凝土拆模时的强度不得低于2.5MPa,当承重底模
40、板拆除时,应根据混凝土的强度及结构受力按顺序进行拆除;4)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理、维修,按编号分类保管,模板面层应涂刷隔离剂。7.3.4 管节制作的防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节1昆凝土可通过调整配合比、掺加外加剂或掺合料等措施配置而戚,试配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2 施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缝止水带和防水材料的尺寸、规格、性能指标、埋设 22 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竖向施工缝浇筑泪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止水带应完好,应均匀涂刷混凝土界面剂,及时浇筑混凝土,并应控制混凝土浇捣质量;3)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先均匀涂刷混凝土界面剂,再
41、铺设水泥砂浆,及时浇筑混凝土,并应控制混凝土浇捣质量;4)中埋式止水带、密封胶、遇水膨胀条等的安装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3 外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防水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2)当管节底板采用防水钢板时,其厚度及焊缝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钢板变形的措施,允许变形量不应大于20mm;3)喷涂型防水涂料及配套使用的底涂料、涂料修补材料、层间处理剂的施工要求、性能指标及基面处理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4)管节结构与端钢壳、端封墙、防水底钢板、管节顶部人孔、垂直千斤顶等交界部位的防水应采取加强处理措施;5)施工过程中应采取
42、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损坏防水层。7.4 金属构件及预埋件安装7.4.1 管节预制应根据设计和水上施工特点,安装必要的金属构件及预埋件,且金属构件及预埋件应满足防腐要求。7.4.2 端钢壳可分阶段进行安装,先进行本体安装,完成混凝土结构后再进行面板安装。7.4.3 压载水箱应按施工图施工,给排水系统安装后应进行调试及试漏。23 7.4.4 垂直千斤顶水平安装误差不应大于2mm,中心线与设计倾角误差不应大于0.6%。推杆的有效行程不应小于500mm,安装前应进行推杆与套筒同心度及水密性试验。7.4.5 水密门安装前应进行水密性试验。7.4.6 鼻托或导向装置安装前,应对预埋件及其安装位置进行定位标定
43、,安装轴线允许偏差为士5mm,高程允许偏差为Omm-5mm。7.4.7 预留预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种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应分类、编号、标识,中心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规定;2 各类预埋件的防腐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耐久性控制和对螺栓、螺牙和螺孔的保护。7.5检验标准7.5.1 原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 原材料的产品资料应齐全,各项性能检验报告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2 1昆凝土强度、抗渗性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昆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并应符
44、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底板、侧墙、顶板或后浇带等每部位的混凝土,每工作班不应少于1组且每浇筑l00m3为一验收批,抗压强度试块留置不应少于l组;每浇筑500m3混凝土及每后浇带为一验收批,抗渗试块留置不应少于1组。检验方法:检查?昆凝土浇筑记录,检查试块的抗压强度或抗渗 24 试验等报告。3 混凝土重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棍凝土试块重度检测报告,检查原材料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记录等。一般项目4 新拌泪凝土塌落度、扩展度等工作性能应符合施工规范和设备输送方式、能力要求。检查数量:每一批次酒凝土。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塌落度、扩展度等工作性能检测报告,检查原材
45、料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记录等。7.5.2 泪凝土管节制作中的钢筋、模板、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 混凝土管节制作中的钢筋、模板、混凝土质量经验收合格。检查数量:每一批次钢筋、模板、1昆凝土。检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2 混凝土管节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对可见的裂缝用裂缝观察仪检测。3 端钢壳面板加工焊接及焊条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制作及安装检验标准应符合表7.5.2-1的规定。表7.5.2-1 端钢壳面板制作及安装检验标准序号主控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数量检验方法1 外包宽度(mm)士10每个端钢壳全站仪2 外包高度
46、(mm)10 每个端钢壳全站仪面板整体3 平整度(mm)4二3每个端钢壳Zm靠尺和模形塞尺 25 续表7.5.2-1序号主控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数量检验方法每个端钢壳,GINA止水带接触面每4 三三1沿长度方向每lm测一点延米,2m靠尺和模形塞尺接触面一平整度(mm)每个端钢壳,OMEGA止水带接触面5 4二2沿长度方向每延米,2m靠尺和模形塞每2mi则一点尺每个端钢壳,拟合面与设计面在管节6 横向垂直度C%o)三二3测两端、中左右外缘之差,全站仪和直间共3点尺每个端钢壳,拟合面与设计面在管节7 竖向倾斜度(%。)主二3测两端、中上下边缘之差,全站仪和直间共8点尺8 端面倾角(mm)按设计要求每个
47、端钢壳全站仪注测点原则lfGINA止水带安装轴线不大于Zm一个点。4 管节不得有线漏和滴漏。平均渗漏量应满足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当超过允许范围时,应按设计防水要求进行处理。检查数量:逐节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坞内放水后进行检漏试验。一般项目5 1昆凝土管节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防水层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混凝土密实,不允许有蜂窝、麻面、空洞等。26 6 管节制作几何尺寸检验标准应符合表7.5.2 2的规定。表7.5.2-2 管节制作几何尺寸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数量序号检验项目(mm)范围数量1 管节外包宽度10 2 管节外包高度5 3 顶、底板厚度。
48、54 外、内墙厚度。104个每节截面5 管节内净高度。106 管节内净宽度。107 墙身平整度10 8 墙身垂直度10 9 管节长度土30每段8点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按表7.5.2 2的规定检验。7 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钢尺、全站仪钢尺、全站仪钢尺、全站仪钢尺、全站仪钢尺、全站仪钢尺、全站仪2m靠尺量2m靠尺量全站仪或钢尺量检查数量:抽取每个施工段的侧墙、顶板进行检测,在每个抽取的构件上对6根外侧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每根钢筋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检测3点,不同部位混凝土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单个测点的偏差控制在Omm十lOmm范围内。检验方法: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
49、/T 152的规定进行,可根据结构保护层的厚度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7.5.3 预埋件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 预埋件检验标准应符合表7.5.3的规定。27 表7.5.3 预埋件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或允许值范围点数预埋件中心10 每件1 全站仪或钢尺量1 线位置(mm)预留孔(洞)10 每件1 全站仪或钢尺量2 中心位移(mm)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的较大值。2 钢结构加工焊接及焊条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一般项目3 预埋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28 8 基槽开挖与囚填覆盖8.1一般规
50、定8.1.1 基槽开挖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和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江(河、湖、海)堤岸、闸门、围堪、管线、周边建(构)筑物、水下障碍物及其他设施的详细资料。8.1.2 应根据航道宽度、深度、水流、通航船舶密度等资料编制水上交通疏解、警戒或封航专项方案并报航道管理主管部门审批。8.1.3 水上作业应申请办理水上施工许可证,并应与海事、航道、海洋、渔业、水利、港口等管理部门及航运、码头等相关单位沟通协商。8.1.4 基槽开挖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评审。8.1.5 应根据隧址工程地质、水文资料、河床与隧道纵横断面设计文件、生态资料等确定合理的基槽断面和开挖形式,选择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