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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景顺长城景顺长城上证上证 180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3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4
2、、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5、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 2012 年 5 月 2 日至 2012 年 6 月 6 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网点公开发售。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发行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
3、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8、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9、本基金代销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金额为 5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
4、额,但认购申请一经确认,则不可以撤销。10、销售机构(指代销机构和直销中心)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2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上的 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及代销机构网站,投资者亦
5、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12、中国银行及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13、在募集期间,各代销机构还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咨询电话。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中国银行及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咨询购买事宜。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6、。17、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和/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7、,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基金中属于指数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属于股票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目目 录录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5 二、
8、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6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7 四、清算与交割四、清算与交割 11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1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1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上证 18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2、基金类型 指数基金、联接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5、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9、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6、销售机构(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10、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排名不分先后。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增加本基金相关代销机构,届时将另行公告。7、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1)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2 年 5 月 2 日至 2012 年 6 月 6 日。(2)自 2012 年 5 月 2 日起,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先购先得。到 2012 年 6 月 6 日,若本基金所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 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 百人,同时本基金目标 ETF 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则本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
11、续后,本基金合同即告生效;否则本基金将延长募集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或者目标 ETF募集失败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则本公司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本联接基金的发售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在发售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进行。1、认购费率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认购费率表如下:认购费率 M1
12、00 万 1.00%100 万M500 万 0.60%500 万M1000 万 0.30%M1000 万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2、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的有效份额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0%,假设该笔认购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产生利息 10 元
13、,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 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 元 认购份额=(9,900.99+10)/1.00=9,910.99 份 3、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4、各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每次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
14、限制(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5、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三、开三、开户与认购户与认购程序程序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2 年 5 月 2 日至 2012 年 6 月 6 日 9:00 至 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受理)。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及复印件;同名的
15、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3、提出认购申请 个
16、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 T2 日(工作日)在直销中心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方能确认。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
17、行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到账。a、户名: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29200065484 现代化支付系统:102584003247 b、户名: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41000500040008376 现代化支付系统:103584000050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2)如果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投资者
18、当日认购申请无效,投资者需在资金到账之日重新提交认购申请,且资金到账之日方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3)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二、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 9:0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对个人投资人照常营业)。2、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
19、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2)中国银行指定的本人长城借记卡;(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人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基金认购申请表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2)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指定的本人长城借记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
20、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该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等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人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
21、机构公章)(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6)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T+2 日,机构投资人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人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人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人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人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中国银行在
22、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售成功后才能够确认。三、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具体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和有关规定,各代销机构联系方式请见“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的“(三)销售机构”相关内容。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
23、要求的格式一致。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四四、清算与交割、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五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提前结束募集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1)基金募集份额总
24、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同时本基金目标 ETF 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2、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提前结束募集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5、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条件的,或者目标 ETF 募集失败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1)以其固有财
25、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六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电话:0755-82370388 传真:0755-22381355 联系人:杨皞阳(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26、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联系人:唐州徽(三)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电话:0755-82370388-1661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严丽娟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网 址: 2、代销机构(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网址:(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27、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9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1 网址
28、:(5)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夏瑞洲 客户服务电话:0577-96699 网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赵如冰 电 话:0755-82370388-1668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杨波 网 址:(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联系人:安冬(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会计师:薛竞、徐振晨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