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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观的统计分析与变迁研究卢 淑 华 本文以1996年初在北京市4个城区中8个街道的14个居委员所作的随机抽样500份问卷为基础,并与1982年和1989年的两次相关的北市市调查资料作比较,对当前的婚姻价值观及其变迁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当前人们的婚姻伦理道德仍以传统观念为主,坚持婚姻与性行为的统一,充分肯定婚姻对人生的价值,重视婚后感情与性生活的专一。但与改革开放初期、1982年及1989年的调查相比,人们对生育子女的要求有所下降,对婚前和婚后越轨行为的宽容度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婚姻观呈现一定程度多元化的趋势。作者:卢淑华,女,1936年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目的与数据收
2、集婚姻观是人们的价值观在婚姻问题上的体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的迅速推进,人们的价值观念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竞争意识、主体意识和平等观念得到了空前的认同。不可否认,这些观念上的变化对推进我国经济的腾飞、婚姻质量的提高都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正如一切事物运行所表现的规律那样,一种倾向往往掩盖着另一种倾向。在婚姻关系中的主体意识、个性解放得到增强的同时,婚姻的不稳定性、商品化、忽视道德规范的行为也在增长。从表面特征看,婚姻关系变得脆弱了;婚姻中的道德观念变得混乱、模糊了。这些转轨中的“失范”状态已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婚姻和家庭是人们群居的基本生活单位和基本的社会关系,联系着千家万户,是社会安定的
3、重要因素。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合理吸取其精华、扬长避短、重构家庭伦理文化,已成为当前家庭社会学研究的热点。但是,纵观当前的研究,发现往往是定性的议论多、用数量论证的少。特别是对当前的倾向与程度的判断缺乏足够规模的数量支持。显然,如果缺乏足够规模的数量支持就难免以偏盖全,分不清主流和支流,容易把局部现象夸大。本文的目的,是向人们展示当前婚姻观多元化趋势的数量结构和主次关系,从而为人们探索重塑新形势下的婚姻家庭伦理文化提供数量依据。本文选用了我国改革开放初期(1982年)、改革开放经历了一段时期(1989年)和1996年初的三次北京市的实证调查资料,从数量上描述改革开放以来婚姻观变化的轨迹和当
4、前婚姻观趋于多元化的现状,既有纵向研究,也包括横向分析。但是,由于实证研究中的问卷设计73卢淑华:婚姻道德观的统计分析结果,社会学通讯,1983年第4期。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2期往往具有很强的时代特征,特别是对人们观念的调查,必须有的放矢、取材于当时人们看法有争议的问题。因此,得自于不同时点的这三次调查就不可能使用题器完全相同的问卷。例如1982年的问卷中有这样的一个问题“是否可以同时和几个人谈恋爱?”。显然,如果用于今天,就会失去它应有的区分度或变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婚姻家庭领域的新变化,问卷中必须充实很多新的调查内容。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时间点上,是不可能使用完全相同的测量工具的。本文
5、的分析,将立足于1996年当前的婚姻观调查,以横向研究为主,尽量利用前二次的可比性资料,进行纵向的变迁研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1985年以来开展生活质量研究,长期跟踪婚姻家庭的社会指标。文中1989年的资料,取自当时对北京市的一次邮寄问卷调查。1996年初,再次就北京市居民的生活情况及其质量进行调查。资料的收集采用多阶段抽样法。先在市内4个城区进行定比分层,然后各城区及其下属街道办事处都按PPS抽样,最后居委会按等距抽样确定被调查人选,并进行初步样本评估。总计在4个城区、8个街道办事处的14个居委会共确定抽取500名,实际回收问卷498份。样本的社会人口特征为:11 性别:男(50%);女(50
6、%)。21 年龄:25岁以下(6%);26岁-35岁(2517%);36岁-45岁(3313%);46岁-55岁(1212%);56岁以上(2117%);未填(1%)。31 婚姻:未婚(916%);已婚(8511%);再婚(114%);离婚(116%);丧偶(118%);分居(012%);未填(013%)。41 文化程度:文盲(018%);小学(716%);初中(2713%);高中及中专(40%);大专(1419%);大学以上(9%);未填(014%)。样本的结构基本满足了推论的要求。文中将按婚姻过程的时间序列给出人们各种观念的统计分布及其分析。分析结果 一、结婚与性行为婚姻是两性结合的社会形
7、式。它不仅具有生理的自然属性,同时还具有受社会制度约束与管理的社会属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只有缔结了婚约的两性结合,其共同生活、繁衍后代才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改革开放前,人们基本都是遵守国家的有关婚姻法令,结婚生子、繁衍后代。非婚同居现象很少发生,人们把它看作是道德败坏的表现。改革开放为人们通过奋斗、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了竞争,人们必须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劳动。面对成家与事业的矛盾,青年人的结婚年龄普遍推迟。但成年男女对异性之渴求是与生俱有的。饮食男女,人生之大欲也。改革开放,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两性关系的私事化观念增加了对性行为越轨的宽容度,而男女平
8、等、贞操观念的淡薄和离婚的增加,促使一部分人不愿轻率地承担婚约的义务,从而增加了性行为和婚姻关系的分离。这种分离,若双方都是未婚者,则表现为非婚同居、试婚或性行为越轨;若其中一方或双方都是已婚者,则不仅包括双方有性行为,也包括虽无性行为但有过分的亲昵或感情关系,前者属婚外性行为,后者属婚外恋。本节将研究对结婚与性行为关系的看法。11 在对性行为是否应以结婚的前题的看法上,仍以传统的看法“不结婚则不能同居”为83下面的分析,凡不注明年代的,都是对1996年的资料分析。参加调查与资料处理的还有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宋秀卿、文国锋。卢淑华:中国城市婚姻与家庭生活质量分析,社会学研究1992年第4期。
9、主。但赞同非婚同居、试婚、性行为越轨的非传统看法已是不容忽视的事实。1996年问卷表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有一位男/女青年向您请教男女关系问题,您将如何建议?”(结果见表1)表1有关男女关系向青年的建议向女青年建议(%)向男青年建议(%)不结婚但有新密的异性朋友16131518同居,但不结婚111017同居一段时间后再考虑结婚413411如果不结婚则不能同居76137710其它210215总计1001010010人数447444 首先从调查结果来看,向男青年和向女青年的建议不存在性别差异(0105)。社会对女性的贞操已逐渐淡薄,两性趋于平等,这是时代进步的标志。纵观所列举的4种建议,按传统的
10、观念“如果不结婚则不能同居”的人数最多,占7613%-7710%;其次是“不结婚但有亲密的异性朋友”,占1613%-1518%;“同居一段时间再考虑结婚”的占413%-411%;“同居,但不结婚”的占111-017%。如果我们把除传统观念外另有明确选择、或其它不表态的都看作不坚持传统观念的人,则其总人数已接近1/4。因此,在对传统观念肯定其占多数的同时,多元化、非传统观念的存在已是不可忽视的事实。21 在对待性行为是否应以结婚为前题的传统看法上,存在着代际差别。其中以青年人最少传统看法,老年人最为保守。通过与改革开放的初期资料(1982年)进一步比较,发现各代人持传统看法的人都在减少,而其中以
11、老年人的减少最多,呈现出代际观念的差异在缩小,有逐步趋同的趋势。表2给出了按代际统计1982年和1996年持传统看法人数的百分数。其中,小于35岁为青年组,36-55岁为中年组,超过56岁为老年组。表2同意“不结婚则不能同居”百分数的纵向比较青年(%)中年(%)老年(%)1982年37510(N=1010)8814(N=259)9719(N=76)1996年6510(N=163)6718(N=227)7510(N=108)3 1982年问卷为:在未确定婚姻关系之前,认为不能过性生活的百分数。结果表明,1982年同意“不结婚则不能同居”的百分数,青年组比老年组低2219%,而1996年,青年组比
12、老年组仅低10%,说明代际观点的差异在缩小。根据表2,可以作出图1形象的表示。1996年和1982年相比,青年组同意的比例下降10%,中年组下降2016%,而老年组则下降最多为2219%。那么,结婚毕竟是青年人的事,为什么老年人反倒观念变化最多呢?这说明当前已有更多的老人学会以现实的态度、对待身边发生的一切,其中包括青年人的婚姻问题;此外,近些年,老年人对寡孤独的生活处境有着日益强烈的切身感受及改善这种处境的内在冲动,可能也是一个原因,从而呈现代际观念分布趋同的现象。31 子女对婚姻质量的重要性呈弱化趋势。在传统婚姻中子女占有重要的位置,“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封建社会妇女不能生育可以成为被逐
13、的理由。随着时代的发展,没有子女虽然不致造成婚姻破裂,但也令夫妇有美中不足93之感。根据1989年的调查,不同意“没有子女的婚姻总是美中不足”的人,仅占617%,而1996年的调查,则已上升到2110%(见表3)。目前,有些青年人在结婚前就谈好不要孩子再结婚已不乏人在。这种观念的改变,反映了婚姻的重心已从注重子嗣的纵向关系转向注重夫妻感情的横向关系。当然,这种转变也不排除受西方享乐主义和商品泛化思潮的影响,以及一定的理性意识,即用投入和产出的经济观点,评价养育子女的成本和报偿,或认为与其把精力花在养育子女上,还不如自己好好享受人生,或转向某项事业及生命价值的丰富体验。图1 同意“不结婚则不能同
14、居”的百分数表3没有子女的婚姻总是美中不足?同意(%)一般(%)不同意(%)不详(%)总计1989年36211915617211710010(N=549)1996年54162111211031210010(N=498)3 1989年问卷为:没有子女是家庭中的一大缺憾。41 当前虽然在婚姻观上出现多元化的倾向,但多数人仍然向往稳定的婚姻,认为结婚会带给人更多的幸福。表4对结婚的看法(N=498)不同意(%)一般(%)同意(%)不详(%)总计一般说来,一个人结婚总比不结婚幸福些20152615481841210010个人自由比找个伴更重要52142315201041210010 表4给出了1996
15、年调查人们对婚姻的看法。其中4818%的人认为,一般说来,一个人结婚总比不结婚幸福些,只有20%的人认为个人自由比找个伴更重要,充分表现了一夫一妻制在现代生活中的强大生命力。当前虽然在婚姻观上出现了非婚同居、试婚等多元化倾向。但迄今为止,国内外还没有找到一种为大多数人所接纳的、可以取代通过婚约结合为合法的一夫一妻制的两性结合方式。相反,国际上倒出现了回归家庭的趋势。人们通过自己的经历,对婚姻带给人们以幸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二、忠诚与婚姻越轨改革开放前,人们经济生活的相对静止和贫困、生活交际圈狭窄和生活的政治化,使不仅婚前有性行为很少发生,婚后与第三者发生恋情或性关系的也很少。改革开放,不仅给人
16、们的04经济带来了实惠,同时也为人们的自我设计、自我塑造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社会竞争的加剧,社会流动的增多,商品经济中利己主义观念影响,男女关系“私事化”观点的出现,暴发户的饱暖思淫“情人潮”、“傍大款”风靡一时,卖淫、嫖娼、纳妾等陋习沉渣泛起,等等,社会原有的婚姻伦理道德规范失范。面对观念的混乱,人们对婚姻越轨的看法如何呢?11 超过60%的人对无论是婚前或婚后的婚姻越轨行为都采取不能接受的态度。而在可能接受的人群中,人们对婚前的性行为宽容度最高,可见人们更为重视婚后感情与性生活的专一(见表5)。表5对婚姻越轨的态度不能接受(%)一般(%)能接受(%)不详(%)总计(N=489)总平
17、均分男性回答女性回答11 平均分21 人数31 平均分41 人数(1-3)显著性3男方婚前有性行为61101214181481010010319243168921541132243-01443 0101女方婚前有性行为65101110161671210010410193190023941148223-01248 0105丈夫虽无婚外性行为,但有婚外恋7415518121271410010412734115822141379240-01221妻子虽无婚外性行为,但有婚外恋7519610111261810010413104125123941373225-01122丈夫有婚外性行为781341491
18、471810010414734129321541631244-01338 0105表5给出了人们对11项婚姻越轨态度的调查结果。5分表示完全不能接受,1分表示完全能接受。总平均分采用利克特量表法。平均分越高,表示人们的态度越不能接受。表5中的“不能接受”是回答中5分与4分的合并。“能接受”则是回答中2分与1分的合并。“一般”的回答为3分。表5中“不能接受”的百分数和总平均分都反映了人们对婚姻越轨的态度,是逆指标。数值越高社会的宽容度越小。根据这两项逆指标,可以得出当前人们的宽容度依下列内容递减:夫妇的婚前性行为 夫妇的婚外恋 夫妇的婚外性行为 夫妇的同性恋 夫妇的嫖娼或纳妾。以上的次序,反映了
19、人们更多采取向前看的态度,对婚后的感情与性生活更为重视。21 虽然社会宽容的程度无论男性或女性都按上述给出的内容递减,但在同一种越轨内容的态度上,存在着同性间更为宽容的倾向,其中尤以男性更为明显。为了说明这一点,可以考查男性回答和女性回答的平均分。男性回答中,对女方有婚前性行为的平均分为31900分,对男方则为31689分,比对女方的宽容度高01211分。依次统计对婚外恋、婚外性行为、同性恋和嫖妓、纳妾等项的男、女平均分,并作图2,结果发现,男性被调查者对“丈夫婚姻越轨”态度的平均分,各项都要低于同类行为对女性的要求(见图2)。同理,可作女性对丈夫和妻子婚姻越轨平均分的比较。根据表5,在女性回
20、答中,除婚前性行为外,对妻子的各项平均分都低于对丈夫的要求。出现了和男性回答相反的情况,但各项平均分的14差距较小。因此可以认为,在对待各项婚姻越轨的态度上,都存在着同性间更为宽容、理解的倾向,其中以男性尤为明显。图2 男性对婚姻越轨的态度1=婚前性行为;2=婚外恋;3=婚外性行为;4=同性恋;5=嫖妓纳妾31 通过各项平均分的综合比较,可以认为女性对婚姻越轨的宽容度普遍低于男性。表5中按内容对男性和女性的平均分进行比较,就会发现两者之差都呈负值。其中对婚前性行为和对丈夫有婚外性行为已达到显著性差异(0105),但综合全部11项内容,男性回答的平均分都低于女性(见图3),通过非参数符合检验法,
21、可以认为这样的差异是具有统计推论的价值(0101)。即女性对婚姻的越轨行为普遍抱有更强的不可接受性。可能这是现实生活中婚姻越轨所造成的后果,女性往往是更大的受害者,因而对婚姻越轨更具抵触心理。41 通过对婚姻越轨态度的逐项代际比较,发现除婚外恋存在代际的显著性差异(0105)。说明在对婚外恋的态度上,代际间呈现大致相同的分布。51 在唯一有显著性差异的一项“配偶有婚外恋”的代际比较中,以青年组的宽容度最高。表6是对配偶有婚外恋态度的代际比较,它既包括对丈夫,也包括对妻子有婚外恋的代际比较,两项都呈显著性差异(0105)。两项都以青年组的宽容度最高,不能接受的比例为7111%-7118%;老年组
22、最低,为8115%-8314%。表6对配偶有婚外恋态度的代际差异(0105)不能接受(%)一般(%)能接受(%)不详(%)总计丈夫有 妻子有 丈夫有 妻子有 丈夫有 妻子有 丈夫有 妻子有 丈夫有 妻子有青年组(N=163)7111711861151511111015111712131001010010中年组(N=227)73167513715715141512184144141001010010老年组(N=108)81158314119317913913714317100101001024图3 两性对婚姻越轨态度的比较1=男方有婚前性行为;2=女方有婚前性行为;3=丈夫有婚外恋;4=妻子有婚
23、外恋;5=丈夫有婚外性行为;6=妻子有婚外性行为;7=丈夫有同性恋;8=妻子有同性恋;9=丈夫在外养小的;10=丈夫嫖妓;11=妻子嫖男妓61 对婚外恋态度的变迁研究表明,在宽容度上存在着代际同步增长和代际差距逐步缩小的趋势。用1996年和1982年的调查资料进行比较(见表7),或以表7数据为基础,作成图4(见图4),都说明三代人对待婚外恋的宽容度上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青年人不能接受的比例,从831%降至7117%(妻子有:7118%),中年人从9416%降至7316%(妻子有:7513%),老年人则从9719%降至8115%(妻子有:8314%)。根据纵向比较,1982年的资料显示,中年人
24、的态度接近老年人(9416%-9719%)。而根据1996年的资料,中年人的态度则更接近青年人(7117%-8115%)。表7不能接受“配偶有婚外恋”百分数的纵向比较青年(%)中年(%)老年(%)198238317(N=1010)9416(N=259)9719(N=76)1996:丈夫有7111(N=163)7316(N=227)8115(N=108)妻子有7118(N=163)7513(N=227)8314(N=108)31982年是认为婚后夫妻任何一方不可以再与其他人谈恋爱的百分数。三、离婚离婚现象自改革开放以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笔者对北京市海淀区近10年的跟踪调查,1982年该区离婚
25、为281对,1993年上升为1370对,10年间上升了5倍。但同期结婚对数却从14532对下降到10599对,减少了4000对,10年间结婚对数下降了2715%。出现了结婚人数逐年下降,离婚人数逐年上升的趋势。面对这样的现实,有人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34图4 不能接受“配偶有婚外恋”的百分数现,有人表示了更多的担忧。从下面给出有关离婚看法的统计分布和分析可以看出:1、多数人认为应更严格地规范离婚行为,把离婚法定得严些好,同时认为离婚发生在有无子女的夫妇间是不一样的。但当前,在是否把婚姻看得太随便的问题上分歧较大。表8对当前离婚看法统计(N=498)不同意(%)一般(%)同意(%)不详(%)总计
26、现在人们把婚姻看得太随便了31182115441221610010离婚法还是定得严些好18181915591721210010离婚发生在有无子女夫妇身上是不一样的17161617611931810010 表8给出了当前对离婚行为看法的统计。其中约有60%的人认为离婚法还是定得严些好。离婚发生在有无子女夫妇身上是不一样的。但对现在人们是否把婚姻看得太随便的问题上分歧较大,没有一种意见能超过半数成为主导性看法。这一点也说明对当前婚姻现状的评价是混乱的、多元化的,是婚姻伦理失范的具体体现。21 认为子女问题是婚姻出现危机而不离婚的重要原因,并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但在家庭名誉、面子和生活上缺帮手的问题
27、上看法比较分散,没有形成主导性的意见。表9婚姻出现危机、不离婚婚的原因评价(N=498)不重要(%)一般(%)重要(%)不详(%)总计子女前途714814811231010010家庭名誉38142117371031010010双方面子44142511271431210010生活上大家缺帮手49161715291131810010表9是婚姻出现危机而不离婚的各种原因评价。其中认为子女前途是主要原因的占8112%,而家庭名誉、双方面子和生活上缺帮手等原因,虽然都有一定数量的人表示赞同,但都没有达到半数以上要求。说明当前只有亲子关系所表现的子女前途问题在维系婚姻关系上起着重要的、不可取代的作用。31
28、 根据利克特量表,在列举11项离婚原因的分析中,“不忠”被看作是造成离婚的首要因素。44表10列举了共11项离婚原因的评价。其中对配偶的不忠被看作是造成离婚的首要因素。这一点,男性的回答、女性的回答无显著性差异,说明双方都将对方是否忠诚看成了首要的原因。表10离婚原因评价不重要(%)一般(%)重要(%)不详(%)总计(N=498)总平均分男性回答女性回答11 平均分21 人数31 平均分41 人数(1-3)显著性3不忠21051886132121001041575415782444157224301006虐待对方81031686151181001041560416002454152124401
29、079有不良嗜好(吸毒酗酒)1210918751521610010411984118024441216241-01036长期分居17121913611711810010318303173124531930244-01199双方性格不和15182015591141610010317603171024131812234-01102双方沟通有困难17102417561221010010316843166124531708243-01047性生活不和谐16162515541631210010316563162823931684244-01056不照顾对方201222175512118100103164
30、03157324631708243-01135没尽到家庭责任16182919511221010010315573147724331637245-01160与对方家人不融洽32163119321621010010219492180724431090244-01283 0105不能生育48182519231511810010215482142624521672244-01246 0105。不忠是婚后越轨的统称,其中也包括配偶的婚外恋行为。根据表5的统计,婚外恋是婚后越轨中宽容度最高的一项。但根据表10对造成离婚原因的评价,可以看出婚外恋也是离婚潜在的重要因素,对婚姻质量起着破坏作用。西方有些研究认
31、为婚姻越轨会对婚姻起巩固作用,看来不符合中国大多数人的看法,或者这只是某些研究者的一家之言。41 根据表10的利克特量表的平均分,超过3分或超过半数的人认为造成离婚的重要因素依次是:不忠 虐待对方 有不良嗜好 长期分居 双方性格不和 双方沟通有困难 性生活不和谐 不照顾对方 没尽到家庭责任。若以3分为界线,或以50%的人认为重要为界线,表10中的前9项可以归结为一大类,这一类的基本特征都是涉及到婚姻主体的和谐。而表10中最后两项,它们的平均分小于3分,恰好反映的是婚姻主体外的社会关系,其中包括是否存在亲子关系或与双方亲属相处的关系。这两类总分的差异,反映了当前婚姻主体化的趋势。51 女性对上述
32、11项离婚原因的重要性,宏观的总体评价比男性高。表10中将男性回答的平均分与女性回答的平均分进行逐项比较,运用非参数秩和检验,可以得出女性对上述11项原因的重要性比男性更高的结论(0101)。这一点也可直观地从表10中(1-3)的数值为绝大部分是负值得以证实。四、婚姻美满人生有美满的婚姻、幸福的家庭毕竟是大多数人所向往的。但什么样的婚姻才称得上是美满的,各个时代却有着不同的评价标准。旧社会以光宗耀祖、子孙满堂为美满。这是婚姻质量以纵向为重心评价的结果。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自我意识增加,强化了以横向为重心的婚姻质量评价标准。人们重视夫妻双方自身的感受,强调情感在婚54姻中
33、的重要位置。从表11可以看出当前人们对影响婚姻美满因素的评价。表11婚姻美满原因评价不重要(%)一般(%)重要(%)不详(%)总计(N=498)总平均分男性回答女性回答11 平均分21 人数31 平均分41 人数(1-3)显著性3忠诚01811097140181001041897419192474187524701044相互理解,相互忍让11421893152121001041793418022424178424501018相互欣赏、尊重116214951011010010417264171424541738248-01024共同承担家务3108108718112100104154741539
34、24541555247-01016性生活和谐31891283153141001041455415192394139324201126有共同爱好9102113681311410010410144100424541024246-01020小家庭单过10141613691331810010319793179624041163239-01367 0101有小孩10121815671531810010319443192124031967239-01046有共同政治理想14121811661311410010319313182924541033240-01204住房好1014231164152101001
35、0318983175924541037243-01278 0101收入好9142319651611010010318663173924531992248-01253 0101文化程度相当11102219641811210010318623172124741004245-01283 0101仪表外貌般配11122813581611810010317363167524331797246-01122家庭背景相当22162613491411610010314293124224431614246-01372 0105。11 表11中所列举的15项内容中,认为重要的人数超过90%的有三项:忠诚,相互理解、
36、相互忍让和相互欣赏,尊重。这三项是夫妻情感综合的标志。而其中忠诚一项排在所有内容的首位,可见人们把感情与性生活的专一既看作是婚姻美满的基础和首要条件,也看作是破坏美满婚姻的首要因素(参见表10)。21 表11中认为重要的人数在90%-80%之间的共有2项:共同承担家务和性生活和谐。如果综合考虑表11中的前5项内容,则前4项反映了两性结合情爱的成分,而后一项是性爱的成分。这两类因素:情爱与性爱的结合是构成当代婚姻美满的基本要素。31 表11中具有性别显著性差异的共5项:小家庭单过;住房好;收入好;文化程度相当和家庭背景相当。女性认为它们对构成婚姻美满的重要性比男性评价高(0101)。这反映了女性
37、对家庭生活物质方面更为关注的特点。41 综合表5、表10、表11,考查两性回答平均分的逐项差异,可以得出绝大部分项目,女性的平均分数均高于男性,这可能反映了女性对问题的看法更具感情色彩,更易使用情绪化的表达方式。通过本文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婚姻观的变迁研究,可以看出当前人们主导的观念仍是传统的性行为与婚姻的一致,重视婚后对配偶感情与性生活的忠贞;对婚外越轨的不接受性。但在婚姻家庭内部潜层价值观念上,人们更重视双方感情的满足,平等意识增强了。但不能不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婚姻关系中主导意识、个性解放得到增强的同时,人们对婚前、婚后的越轨行为有了较多的宽容。婚姻变得不稳定了,离婚现象日益增
38、多;甚至卖淫、嫖娼64也死灰复燃。为此,建议在多元化观念现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的定量分析展开对婚姻与性行为、婚姻越轨与婚姻质量、两性道德和夫妻道德的深入探讨,将应有的价值观梳理清楚,于此才有可能重构现代婚姻伦理文化。责任编辑:张宛丽中国社会的困惑 读后刘 建 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邵道生先生新著 中国社会的困惑 一书中给我们的远非理性的鞭斥,而引发人们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以处变不惊的豪情抛弃空谈,投身治理社会的自省行动。正如 困惑 卷首展现的作者自白:一个社会心理学研究者关于剧变社会中精神文明建设良性运行的思考。作者把社会的堕落纳入社会学体系研磨,分析了当前社会风气的十一种表现。在规范功能的
39、丧失、价值取向的混乱、冷漠心态的渗透、社会道德的衰退和责任义务意识的淡薄中,腐败的公开化和行业化、权力的失控、利益倾斜的人生目标、恶势力的蠢蠢欲动和群体内聚力松驰,有可能葬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读完 困惑,人们会产生强烈的紧迫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势不容乐观,中国的发展和危机并存。作者指出,当前更为危险的社会症结在于权力和金钱之间的肮脏交易改变了社会分配的规则。困惑 冷静地观察现实,把目光瞄准道德滑坡,对困惑的社会根源提出了独到的见解。道德衰退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作者把帐算在“政治批判”和“计划经济”上,而主要不是改革开放飞进了“苍蝇蚊子”。中国社会的困惑是从国民心态中表现出来的。国民精神的麻木性、冲动性和非理性化,使社会凝聚力急剧下降,整个社会潜藏着危机。为此,困惑 一书以极大的篇幅剖析了现实国民心态的不祥之兆,读后令人警醒。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