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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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薪金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分析工资薪金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分析摘要 随着我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进行初审,将个税的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于超额累进税率由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七级。因此,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使人们自然地将关注的目光落到工薪收入项目上。工薪收入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后对哪部分人的税收负担影响较大,同时,对我国几次调整费用扣除标准的设计是否合理,应该如何完善等一系列问题都相继暴露出来。从提高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来看。费用扣除数的调整,缩小实际收入差距,将可以显著提高居民消费,消费的提高将刺

2、激经济的增长,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 研究本课题的目的是国家调整和完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对个人的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国家调整和完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可以调整居民可支配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更加体现税收公平性原则,影响着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评价与遵从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其意义重大而深远。从提高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来看。费用扣除数的调整,缩小实际收入差距,将可以显著提高居民消费,消费的提高将刺激经济的增长,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关键字:所得税 缩小 影响AbstractWith Chinas 11 th National People

3、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20 times the meeting first trial, will tax working income tax expense deduction standard from the original 2000 increase to 3000 yuan, for extra progressive tax level by nine extra progressive tax adjustment for seven levels. Therefore, the expense deduction standard ad

4、justment makes people natural to his eyes fell on working income projects. Working income items after adjusting the expense deduction standard to which part of peoples tax burden influence is bigger, at the same time, to our several times adjust the expense deduction standard design is reasonable, h

5、ow to perfect the and so on a series of problems are successively exposed. From improve consumer, push forwar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a benign circulation and see. The expense deduction for adjustment, reduce the actual income gap, will can greatly improve the consumption, consumption will spur the

6、 growth of economic increase, and promote sustainable economic growth.The purpose of this topic research is a national adjustment and improve the personal wages, salaries, the income tax expense deduction standard for personal disposable income, the effects of the countries adjust and perfect the pe

7、rsonal wages, salaries, income tax expense deduction standard, can adjust the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narrow the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more body tax fairness principle, the influence on the taxpayer to the tax system of evaluation and follow degree, be helpful for maintaining the social s

8、tability and promote social harmony and the development, its great and far-reaching significance. From improve consumer, push forwar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a benign circulation and see. The expense deduction for adjustment, reduce the actual income gap, will can greatly improve the consumption, co

9、nsumption will spur the growth of economic increase, and promote sustainable economic growth.Key words: narrow income tax impact目录摘要2一、绪论51.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51.1.2选题的背景51.1.2选题的意义5二、工薪所得税对国家收入的意义62.1我国薪金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62.2工薪所得税对国家的意义72.2.1工薪所得税对国家的意义72.2.2提高工薪所得税对国家的影响8三、工薪所得税标准的提高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93.1工薪所得税标准提高对可支配收入的益处9

10、3.1.1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93.1.2工薪阶级可支配收入增加103.2工薪所得税标准提高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10总结11致谢11参考文献12一、绪论1.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1.1.2选题的背景2008 年,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部年收入中,工薪收入占66.2%,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38.9%;毫无疑问,工资、薪金依然是我国居民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据统计,个人所得税来自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款已达到40%左右,工薪阶层和个体户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而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2005 年10月27日,

11、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但施行还不到两年,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08年两会期间,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问题又再次成为各方讨论的热点话题。之后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97% 的受访者认为当前的个税费用扣除标准还需要再调高。到2011年4月20-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进行初审,将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于超额累进

12、税率由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七级。6月30日将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以进一步降低工薪所得纳税人中较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因此,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使人们自然地将关注的目光落到工薪收入项目上。工薪收入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调整后对哪部分人的税收负担影响较大,同时,对我国几次调整费用扣除标准的设计是否合理,应该如何完善等一系列问题都相继暴露出来。1.1.2选题的意义(一)实践意义 从社会和政治层面来看,调整和完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可以调整居民可支配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更加体现税收公平性原则,影响着纳税人对税收制

13、度的评价与遵从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从提高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来看。费用扣除数的调整,缩小实际收入差距,将可以显著提高居民消费,消费的提高将刺激经济的增长,推动经济可持续增长。 从长远来看,工资、薪金所得说占个人所得说收入的绝大比重,费用扣除标准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了计税范围、计税金额的大小,故费用扣除标准问题受到了各方面普遍的关注,现在进行关于调整工资、薪金所得说的费用扣除标准的研究,对未来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财税政策提供了一个参照物。(二)理论意义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问题一直受到各界经济学家的关注,近来在我国更是焦点。而工资、薪金是

14、大部分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消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因数,收入差距影响着消费。消费影响着经济的良性循环、增长和可持续发展。而对收入分配有重大影响的是费用扣除标准。所以工资、薪金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和经济增长之间有很大的关联,与一个国家的区域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高低、公平性原则等都有着紧密地联系。大多数经济学家认同:费用扣除标准的单一化是居民受税收不公平待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因此应该根据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划分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缩小和调整过大的可支配差距,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这种观点对我国当前改善人们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水平,对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有指导价值和意义。二

15、、工薪所得税对国家收入的意义2.1我国薪金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提案。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是调整了适用于工薪所得的最低税率和税率级次级距;三是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四是适当延长了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时间,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税款时间从现行的次月7日内改为次月15日内。二、此次费用标准提高到3500元,享受的人群是工资薪金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工

16、薪所得是定额减除费用3500元月,实行查账征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也可享受3500元月的必要减除费用。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领取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三、涉外人员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此次修改税法后,涉外人员工资、薪金减除费用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减为1300元。涉外人员总的减除费用标准保持4800元不变。四、此次修改税法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此次修改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适当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

17、用范围。第一级3%税率对应的月应税所得额由原5%税率对应的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税所得额由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对第三档以上税率的级距也作了相应调整。同时,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实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五、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自9月1日起施行的执行,修改后的税法和实施条例均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具体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而言,是指纳税人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

18、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和税率表,计算纳税。例如:某纳税人2011年8月3日取得工资薪金5000元,其应纳税款虽在9月6日缴库,但不得享受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计算纳税,但不得再扣除每月的法定减除费用;如果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法定减除费用标准的,可扣除其差额部分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 我国公民张先生在某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三险一金)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

19、人所得税?张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10%和105元。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特殊行业按年计算的纳税人,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平时取得的工资收入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预扣税款,年度终了后汇总全年收入除以12个月,计算出月均收入额。前8个月的应纳税款按照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后4个月的应纳税款按照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全年实际应纳

20、税额前8个月的应纳税款后4个月的应纳税款平时预扣税款按照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新税法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鉴于实行查账征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按年度计算,而且是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产生的,这就需要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即:9日1日前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税税率表;9日1日(含)后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是比照这个计算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如2011年某

21、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税法和相关规定计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0元,则其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前8个月应纳税额(4500030%4250)8/126166.67元;后4个月应纳税额(4500020%3750)4/121750元全年应纳税额6166.6717507916.67元。 2.2工薪所得税对国家的意义2.2.1工薪所得税对国家的意义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103740亿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89720.31亿元 ,税收占8全国财政收入6.49%。由此可见税收的重要性。税收的作用,是借助于正确的税收政策,优化的税收制度以及严格执行税法等具体措施得以实现的。税收的作用主要表现筹集财政资金的作

22、用、调节经济的作用、反映与监督作用。税收部门将税款征收入库后,由财政部门提出财政预算,用于国家建设和各项公共事业。 是指税收职能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发挥,对社会经济税收作用生活产生的各种影响或效果。是税收内在职能的外在表现,常常受社会客观条件以及税收具体制度的制约,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运行模式,以及人们对税收作用的主观认识,都会影响税收作用的发挥,造成税收的具体作用在广度和深度上存在差异。税收制度作为规范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税收制度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保障 征税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方面,任何国家都有权对

23、其管辖权范 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征税权力。而征税权力的行使最终都要通过 税收制度反映出来,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国家征税就 缺乏 必要 的依据,税收收入的取得就没有保障。所以,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 在经济政策和税收 政策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 对满足国家财政需要、充分维护国家的经济政治权益具有十分重要 的现实意义。税收制度不完善或不健全,国家的征税权力就很难充 分发挥出来,税收应有的职能作用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二)税收制度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体现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 标和社会目标,必然会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在总经济政策下,还 需制定相关的分经

24、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投资政策、税 收政策等。各项经济政策的实施均需依赖于相应的经济制度的确定, 税收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通过制定税收制度,可以把国家在 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政策,如对鼓励发展或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的 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公平税负、合理负担、促进平等竞争等经济政策 在各项具体的税收法律规定中体现出来。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条件下,税收作为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节的重要经 济杠杆,其调节作用的发挥,也必须建立在相应的税收制度的基础 之上。(三)税收制度是国家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税收分配的过程 中,必然会涉及各方面

25、的经济利益关系,如,国家、企业、个人之 间的关系,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积累与消费之间 的关系,等等。再加上国家征税不能是随意性的,这就需要制定相 应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在此制度当中将国家处理各项分配关系的政 策加以规范,使其具体化。同时,建立起相应的税收制度,也使税 务机关征税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有了法律依据。总之,税收制度是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实现的基础,没有税 收制度,征税机关就缺乏行使征税权力的依据,纳税人也无法正常 履行纳税义务。同时,没有税收制度,国家的经济政策也很难得以 实现,国家的财政收入就很难及时足额地筹集上来,税收调节的功 能也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由此可见,税收

26、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 中确实不可缺少,健全和完善税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税收的主要作用有两个:一是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二是运用税收政策调节经济、调节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了对市场经济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动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来进行干预。税收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杠杆。例如,可以通过不同税率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行业加快发展,达到调节经济的目的。国家现在实行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调节作用还是比较明显的。 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各个具体税种进行的归类,即将具有相同属性的税种归成一类,以区别于其它具有不同

27、属性的税类。一国的全部税种,可以依据不同标准划分为若干类别。如,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可以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目的税;以税收的交纳形式为标准,可以分为实物税、劳役税和货币税;以税收的不同计税依据为标准,可以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以税负是否容易转嫁为标准,可以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以税收课征持续时间为标准,可以分为经常税和临时税;以税负的分配方法为标准,可以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以税收的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归属为标准,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以税收的征收目的为标准,可以分为一般税和特别税;以税收课征的客体为标准,可以分为对物税和对人税。对税收进行合理分类,是学习和研究制定

28、税制的基本方法之一,有利于分析税收发展的演变规律、有利于与各国税制进行比较,有利于研究税制结构的变化,有利于合理设计税收负担、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与税收收入。2.2.2提高工薪所得税对国家的影响 我国实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在调节收入分配和筹集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也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现行的分类税制模式,难以充分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税率结构较为复杂,工薪所得税率级次过多,低档税率的级距较短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由于我国尚不具备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条件,所以当前改革的重

29、点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要求,立足现实情况,着重解决现行分类税制当中的突出问题,适当降低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税收负担,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所以,这次改革的重点主要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另外,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和立法,一贯坚持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的原则。在税制要素设计方面,通过采用累进税率,对超高劳务报酬加成征收以及对高收入者主要所得加强征管等方式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另外,通过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实施税收优惠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使低收入者基本上不纳税。修法后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少1

30、600亿元左右,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带来的减收大约为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自9月1日起施行,因此今年后4个月的减收为530亿元左右。三、工薪所得税标准的提高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3.1工薪所得税标准提高对可支配收入的益处3.1.1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 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为3697亿元,其中工薪阶层贡献1849亿元,占了半壁江山。工薪所得税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纳税人的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补偿,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经过调整以后,由目

31、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意味着经过此次调整,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另外一方面,通过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使绝大部分的工薪所得纳税人进一步减轻税负。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是普惠,所有的人都会享受到。通过税率级距的调整,使中低收入的纳税群体进一步获得减税。 修法后个人所得税收入全年减少1600亿元左右,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带来的减收大约为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46%。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自9月1日起施行,因此今年后4个月的减收为53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国

32、家4个月为工薪阶级减轻了530亿元的负担。一年节省近1600亿元,这对工薪阶级无疑一个巨大的负担。3.1.2工薪阶级可支配收入增加 国家提高所得税的标准,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使工薪阶级的可支配收入增加。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完成后进行的,政府凭借手中的政治权力向企业和个人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课征税收就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重要环节。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从不同税种的功能来看,在分配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具有高收入者适用高税率、低收入者适用低税率或不征

33、税的特点,有助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市场决定的分配机制,不可避免地会拉大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客观上要求通过税收调节,缩小这种收入差距。税收能够公平收入分配。通过开征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可以适当调节个人间的收入水平,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例如政府对奢侈品或非必需品课税,会抬高它们的消费者价格,高收入者购买这些商品时就会负担一部分消费税,这有利于降低他们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货币购买力,进而有利于国民收入分配的公平。税收还可以鼓励平等竞争。当由于价格、资源等外部因素引起的不平等竞争时,国家可以通过税收进行合理调节,以创造平等竞争的经济环境,促进经

34、济的稳定和发展。 根据前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测算办法,此次调整仍然采用“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指标进行测算。该项指标既包括基本生活支出,也包括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其他支出;既包括价格上涨因素增加的支出,也包括因生活水平提高而增加的支出。因此,消费性支出要大于基本生活支出。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平均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既考虑了当前居

35、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3.2工薪所得税标准提高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 国家提高工薪所得税标准,降低了工薪阶级的所得税的负担,使工薪阶级的可支配收入提高,但是也有一系列问题都相继暴露出来,比如税源的流失,税务的不合理等。现行个税按照所得分项、税率分类、税款分别计算征收的模式,计算简便,对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进行源泉扣缴。这种计税方式在改革开放初期,个人收入来源小而且单一,税收征管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是适用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来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分类所得税制难以掌握纳税人的总体

36、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容易使收人来源多的高收入纳税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存在较多的避税漏洞。而收入渠道单一的纳税人却要多交税,税负相对较重。工薪阶层由于收入单一固定,易于检查,每次都会按时缴纳。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收入低的人却需要纳税,个税的累进性不到体现,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思路是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现有的征管条件和税收法制环境现状,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即对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等所得项目,采取综合征收;对其他所得分类征收。在税制要素的设计上,要扩大课税所得范围、改进扣除办法、适当调整税率、清理税收优惠。

37、在征收管理上,要全面引入计算机,建立纳税人个人登记制度、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完善纳税申报制度、源泉扣缴制度,明确征纳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正如钱晟教授所言:“第一,新生贵族的分配渠道不规范,很多隐性收入、灰色收入不为人知,更谈不上纳税;第二,现金交易普遍,存款实名制提供了征税的前提条件,但是征税机关又无权查,这是银行法的规定;第三,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鉴于此,个税征收方式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对工资以外的收入加强个人申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大个人所得税的执法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沿着这个思路,笔者想从四个方面谈谈改革个人所得税制的问题。 采取

38、更符合国情的税制模式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税制,这种税制易导致处于同一收入水平的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不相同的现象,显然是不公平的。随着居民收入来源的多渠道化,传统分类税制的逐一单项计税不仅操作上繁琐,还易出现有的收入重复计税、有的收入没有计税,更不合理处在于,由于不同收入来源税率不同,甚至导致相同总收入的两个人所缴纳税款不同。为简化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真正达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多数居民期望个人所得税征收应采取综合税制。因为综合税制模式综合考虑了纳税人包括各种收入在内的总收入水平,然后以此总收入作为纳税的参考,能比较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总结 我国这次调整和完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

39、可以调整居民可支配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更加体现税收公平性原则,影响着纳税人对税收制度的评价与遵从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其意义重大而深远。总之,税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与调节作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征税取得财政收入后,还要按不同的用途进行规划,并将其用于国家发展上。正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一个人都应当自觉纳税,杜绝偷税漏税的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出一份力。致谢 本论文是在我的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一直是我工作、学习中的榜样

40、;不仅使我树立了远大的学术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我明白了许多待人接物与为人处世的道理。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学者的严谨和务实,这些都让我们获益菲浅,并且将终生受用无穷。 本论文从选题、定题开始,一直到最后论文的反复修改、润色,导师终认真负责地给予我深刻而细致地指导。导师多次询问研究进程,并为我指点迷津,帮助我开拓研究思路,精心点拨、热忱鼓励。倾注了导师大量的心血。“经师易得,人师难求”在此,希望借此机会向导师表示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谢忱。 本论文的顺利完成,也离不开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的关心和帮助。 最后,我要感谢四年的大学生活,感谢我的家人和那些永远也不能忘记的朋友,他们的支持与情感,是我永远的财富。 参考文献【1】陈敏:宪法之租税概念及其课征限制,政大法学评论第24期【2】黄俊杰:纳税者之信赖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3】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版。【4】王鸿貌、陈寿灿:税法问题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5】葛克昌:人民有依法律纳税之义务,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6】陈清秀:税法的法源,植根杂志第11卷第11期,。【7】葛克昌:解释函令与财税行政,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9】黄俊杰:实质课税原则对纳税者之影响,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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