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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ST 012004北京清石创新幕墙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2005-03-20实施2005-02-15发布背槽式安全轻质石材幕墙板Q/CPQSC001-2005Q/CP北京清石创新幕墙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211Q/CPQSC0012005目 次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产品结构型式24 要求25 试验方法56 检验规则67 编制、包装、运输、储存78 施工验收8I前 言北京清石创新幕墙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背槽式安全轻质石材幕墙板(以下简称石材幕墙板)属专利产品,目前尚无可直接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推广石材幕墙板、使石材幕墙板的加工、设计施工有据可依、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地实
2、现工厂化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要求,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石材幕墙板的设计、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及施工验收的依据。本标准是在总结石材幕墙板的研究、实测成果和工程应用的基础上,吸取了我国有关标准要求制定的。本标准的有关数据,为北京清石创新幕墙技术有限公司参照GB/T9966.2-2001天然饰面试验方法、GB/T18601-2001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经国家科委批准出版的玻璃钢复合材料等相关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得到,标准的所有条文不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相冲突。本标准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部分:标准的结构和
3、编写规则和GB/T1.2-1997产品标准编写规定要求的格式和表述规则进行起草。本标准于2005年2月15日首次发布,从2005年3月30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与北京清石创新幕墙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提出。本标准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与北京清石创新幕墙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沙爱华 张志锋本标准由北京清石创新幕墙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II背槽式安全轻质石材幕墙板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背槽式安全轻质石材幕墙板的设计、加工、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施工验收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在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背面复合一层高强度纤维布,通过专用开槽设备在石材背面
4、开槽加工成的背槽式安全轻质石材幕墙板(以下简称石材幕墙板)。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828.1-2003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82378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GB/T9966.2-2001 天然饰面试验方法 第2部分:干燥、水饱和弯曲强度试验方法GB/
5、T9966.22001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第7部分:检测板材挂件组合单元挂装强度试验方法GB/T18601-2001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JC 79-92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GJ133-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经国家科委批准出版的 玻璃钢复合材料3 产品结构型式4 要求4.1 基本要求本标准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规定,本标准如果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不符合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为准。4.2 原材料要求4.2.1 板材要求: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应符合GB/T18601-2001的
6、有关要求,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应符合JC 79-92的有关要求。4.2.2 安全层的要求:采用耐侯性好的191#、196#的阻燃不饱和聚酯树脂复合性能优良的无碱玻璃纤维布,玻璃纤维及不饱和聚酯树脂应符合GB 823787的有关要求。4.2.3 专用锚固件的要求:专用锚固件使用6063(LD31)铝合金,氧化膜保护处理,氧化膜厚度不得小于15m。强度设计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5.3.1的规定。 4.3 设计要求石材幕墙板的厚度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5.5.4的规定。4.4 加工制作要求4.4.1 石材幕墙
7、板的加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6.3.1的规定。4.4.2 背槽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a) 每块幕墙板上下边各开两个燕尾槽,燕尾槽长度不应小于80mm,在有效长度内槽深度不宜小于6mm、不宜大于板厚度的1/2。b) 幕墙板开槽后不得有损坏或迸裂现象,槽口顺直,槽内应光滑、洁净。c) 幕墙板开槽后应将石屑等用水冲洗干净,幕墙板与石材锚固件应采用环氧树脂型专用结构胶粘结。4.5 外观要求 4.5.1天然花岗石:天然花岗石石材幕墙板外观要求除应符合GB/T18601-2001的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板材背面平整且无有机物污染的要求。4.5.2天然大理石:天然
8、大理石石材幕墙板外观要求除应符合JC 79-92的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板材背面平整且无有机物污染的要求。4.5.3安全保护层及锚固件的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的各项规定。表1 安全保护层及锚固件的外观要求项 目指 标安全保护层的外观a. 复合层应平整、美观,无明显缺陷;b. 复合层厚度应均匀 ;c. 复合层不能破裂、收缩和变色,不能有龟裂和白化的现象;d. 复合层必须完全固化;e. 复合层与石材应粘接牢固。锚固件的外观a. 铝合金表面必须经阳极氧化处理;b. 截料断头不得有加工变形和毛刺;c. 槽边应顺直、齐整,不能崩边;d. 锚固件应粘接牢固、可靠,外观美观清洁。4.6 力学性能指标4.6.1 弯
9、曲强度花岗岩饰面幕墙板的弯曲强度8Mpa,大理石饰面幕墙板的弯曲强度4Mpa。4.6.2 抗拔强度花岗岩饰面幕墙板锚固件的抗拔强度1.5KN,大理石饰面幕墙板锚固件的抗拔强度1KN。4.6.3 剥离强度安全层与花岗岩饰面的剥离强度65Nmm/mm,安全层与大理石饰面的剥离强度65Nmm/mm。4.7 偏差指标要求4.7.1 石材幕墙板:天然花岗石石材幕墙板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GB/T18601-2001中5.2条的有关要求,天然大理石石材幕墙板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JC 79-92中4.1条的有关要求。4.7.2 安全保护层:安全保护层的厚度偏差不大于+0.2mm,平整度偏差不大于+0.1mm。4.
10、7.3 锚固件:锚固件的长度偏差不大于+5mm。4.7.4 背槽加工尺寸误差:幕墙板的背槽尺寸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中的各项要求表2 背槽尺寸加工误差要求项 目亚光面和镜面板材mm粗面板材mm备 注L3、l4010010L5+1.0+1.0L602m02h001.001.04.8 放射性要求石材幕墙板的放射性应符合GB 65662001的有关规定。5 试验方法5.1 规格尺寸天然花岗石石材幕墙板的规格尺寸检测按GB/T18601-2001中6.1条的有关要求进行;天然大理石石材幕墙板的规格尺寸检测按JC 79-92中 5.1条的有关要求进行。5.2 安全保护层及锚固件用游标卡尺或能满足精度要求
11、的量器具测量安全保护层的厚度、平整度及锚固件的长度。分别用偏差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表示安全保护层的厚度、平整度和锚固件长度。测量值精确到0.1mm。5.3 弯曲强度试验按GB/T9966.2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第2部分:干燥、水饱和和弯曲强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抽样和试验。5.4 抗拔强度试验石材锚固件的抗拔强度试验,按GB/T9966.2200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第7部分:检测板材挂件组合单元挂装强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抽样和试验。5.5 剥离强度试验安全层与石材之间的剥离强度试验,试验方法参照GB/T17748铝塑复合板的规定进行抽样和试验,考虑安全层的作用是使石材幕墙板在受意外荷载
12、作用时不会即时脱落,饰面石材与安全层间的剥离强度值应大于65Nmm/mm。5.6 放射性分类控制按GB 6566的规定试验。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检验项目加工制作要求按本标准第4章4.4条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外观要求按本标准第4章4.5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偏差指标要求按本标准第4章4.7条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6.1.2 组批同一品种、类别的幕墙板以100m2为一批,不足100m2的按单一工程部位为一批。6.1.3 抽样采取GB/T 2828.1一次抽样正常检验方式,检查水平为。合格质量水平(AQL值)取6.5;根据抽样判定表抽取样本(见表3)。表3 块批量范围样本数合格判定数
13、(Ac)不合格判定数(Ac)25501265081251901323911502034151280325628150050785011 2008010111 2013 20012514153 20120021226.1.4 判定单块石材幕墙板的所有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4章4.4条、4.5条、4.7条的要求时,则判定该块石材幕墙板合格。根据样板检验结果,若样本中发现的等级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c),则判定该批合格;若样本中发现的等级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e),则判定该批不合格。6.2 型式检验6.2.1 检验项目:第4章4.14.8中要求的全部项目。6.2.2 检验条件
1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 新建厂投产;b) 当原料配方和工艺等方面有重大变化且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性能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在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e) 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f) 在收货方要求进行型式检验和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2.3 组批:同出厂检验。批量及提出和识别批的方式由检验方和生产方协商确定。6.2.4 抽样:加工制作、外观及偏差指标的抽样同出厂检验;弯曲强度、抗拔强度、剥离强度按表四进行取样(100m2为一批);放射防护分类控制试验的样品应能代表该批产品的放射性水平。表4 取样标准批 量取样数量151650
15、51150 151-5005002358136.2.5 判定:弯曲强度、抗拔强度、剥离强度的试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第4.6条的要求时,则判定该批幕墙板材为不合格品,其他项目检验结果的判定同出厂检验。7 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7.1 标志7.1.1 石材幕墙板的包装箱上应印刷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或批号、检验员、厂址。7.1.2 对安装顺序有要求的幕墙板,应在每块石材幕墙板背面标明安装序号。7.2 包装7.2.1 按幕墙板的品种、等级等分别包装,并附产品合格证(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商标,检验员,批号,生产日期)。7.2.2 用木箱包装,饰面对饰面,用薄
16、泡沫板隔开,并应满足在正常条件下安全装卸、运输的要求。7.3 运输幕墙板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碰撞、滚摔及破损。7.4 储存7.4.1 幕墙板应在室内储存,室外储存应加遮盖。7.4.2 幕墙板应在干燥、通风、远离酸碱污染源贮存。7.4.3 幕墙板应按品种、规格、等级或工程安装部位分别码放。8 施工验收8.1 背槽式安全轻质石材幕墙的施工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工程验收规定执行。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a) 幕墙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b) 幕墙板的出厂合格证;c)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d) 隐蔽工程验收纪录;e) 分项工程验收纪录;f) 工程重大质量问题处理和验收纪录;g) 其它必要的文件和记录。8.2 背槽式安全轻质石材幕墙的竣工验收应按国家及相应地方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应地方标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