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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类别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公布日期实施日期与公司相关内容摘要公司活动一宪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1982年12月4日第26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所有环保相关活动04年3月14日修改04年3月14日修改二环保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1989年12月26日第6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所有环保相关活动第24条 产生环境污染的单位,必须把环保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所有环保相关活动第27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申报登记。污染
2、物排放的申报第28条 排污收费制度缴纳排污费第29条 限期治理制度限期治理第31条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污染事故的处理第33条 储存、运输、使用有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有毒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2000年9月1日第5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食堂、车间第11条 新建、改建、扩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第12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第14条 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进行治理,并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第19条 企业应当
3、优先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第20条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第36条 向大气排放粉尘的单位,必须采取除尘措施。第42条 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第29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厂区废水排放第30条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第32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废弃物的排放、倾倒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1997年3月1日第7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
4、都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噪声排放第16条 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环境噪声污染的治理第22、23、24、25条 工业噪声的定义、排放标准、申报、治理。工业噪声的申报、治理第33、34条 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机动车辆的使用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2005年4月1日第15、16、19、29、31、32、34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申报登记,加强管理与维护。所有活动第30条 企业单位应当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固废产生量加工工程第36条 贮存、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5、,防止污染环境。公司所有活动第44、45、46、50、55条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标识、申报、处置、贮存及应急措施的规定。危险废物的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类别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公布日期实施日期与公司相关内容摘要公司活动三行政法规7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1996年8月16日排污单位必须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随意停止或闲置环境保护设施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正常运行,并依法予以处罚。所有活动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11月29日1998年11月29日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6、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改进、新建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2000年3月20日第4条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超标排放的,还应写明超标原因及限期治理措施。生活用水活动第5条 企事业单位需要拆除或者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申报第16条 被责令限期治理的单位,应当提交治理计划,定期报告治理进度,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第19条 企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或
7、减少排污,并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初步报告,事故查清后书面汇报四部门规章10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号局令)1992年8月14日1992年10月1日第4、5条 排污单位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申报登记第6条 排污单位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需作重大改变的,应填报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第7条 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单位,在申报登记时,应写明超标排放的原因及限期治理措施。第12条 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排放源和固体废物储藏、处置场所应适于采样、监测计量等工作条件,排污单位应按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立标志设立排放口标志1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2年
8、1月30日2003年7月1日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所有相关活动第八条 排污者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7日2002年2月1日第六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三同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类别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公布日期实施日期与公司相关内容摘要公司活动五相关法律
9、规定1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5月31日1999年10月1日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固废处理第十条 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2002年3月15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15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12月28日1996年4月1日第五条 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所有活动电能消耗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
10、划用电的管理原则。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1-4公布2008-6-6修订2008年8月1日HW12 染料、涂料、废物印刷过程中使用的油墨1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2008年4月1日第7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所有相关活动第21、22、23条 合理用能、加强管理、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18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1994年1月25日1994年5月1日全文化学品19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年12月20日1997年1月1日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并向操作员工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的使用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
11、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害性。2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2009年5月1日第5条 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所有相关活动第14条 企业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第17条 储存、运输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第18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第32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2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1997年7月1日2009-2-28修订第338条
12、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披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活动第339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违规进口固体废物的活动第31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活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类别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公布日期
13、实施日期与公司相关内容摘要公司活动五相关法律规定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2002年11月1日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所有相关活动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
14、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
15、的安全警示标志。2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2003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生产活动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2002年10月1日第八条 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用水活动第五十一条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国家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具体名录由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
16、部门制定并公布。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中的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名录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第五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类别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公布日期实施日期与公司相关内容摘要公司活动2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3-11公布2009-1-24修订2003-6-1实施2009-5-1修订第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
17、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叉车使用第三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六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26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违法认定和处罚的意见2003年11月11日2003年11月11日全文污染物处理设施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996年10月4日1998年1月1日执行表2的三级标准污水排放28大气污染物综合
18、排放标准(GB16297-1996)1996年4月12日1997年1月1日执行表2的三级标准废气排放29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01年11月12日2002年1月1日全文烟气排放3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008年8月19日2008年10月1日执行类标准工业区工厂运营3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1990年11月9日1991年3月1日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建筑施工3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1996年1月18日1996年10月1日执行表1的三级标准车间3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9、)2002年4月28日2002年6月1日全部工厂运营34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1993年9月7日1994年3月1日执行3类标准工业区工厂运营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类别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公布日期实施日期与公司相关内容摘要公司活动七地方环保法规35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年7月31日1997年8月16日第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不得向社会转嫁污染,谋取自身的经济利益。环境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技术改造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以及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建设项
20、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制度,做到先评价后建设。36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9月27日2008年6月5日全部污水排放37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6月5日全部污水排放38江苏省排放污染申报登记管理办法苏环管(1995)82全部污染排放39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止开采地下水的决定2000年8月26日2000年8月26日全部地下水40常州市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30日2001年4月30日全部危险废物41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01年10月30日2002年1月1日第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按照有关机动车维修保养的规范要求对机动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使
21、机动车排气污染符合规定排放标准。机动车所有者和使用者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和更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企业车辆第十三条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42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的实施意见1998年10月22日1998年10月22日全文危险废物八、其他4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11月14日2002年5月1日全文消防44江苏省城市卫生管理暂行规定1980年6月27日1980年6月27日全文废物管理45关于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003年10月9日2003年10月9日第二条 电池的生产与使用废物管理编编制制人人:日日期期:审审批批人人:日日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