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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及拆迁补偿大事记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选定机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签订合同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实地评估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公示解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交付报告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
2、分户评估报告。申请复核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拆迁补偿大事记1991年1月拆迁服从城建需要国务院公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2001年6月拆迁管理条例修订鉴于原条例存在“补偿标准过低、强制拆迁的规定不明晰”等问题,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当年11月起施行。2003年1
3、2月房屋拆迁进行估价建设部发布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对房屋拆迁过程中评估机构的选定、拆迁房价的评定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建议审查拆迁条例城市拆迁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北京大学五位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要求对拆迁管理条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建议国务院对其进行修改。2011年1月行政强拆退出历史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行政强拆退出历史。2011年6月征收评估用新办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简介: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是以征地拆迁业务为核心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在成立之初已具有成熟的优秀律师团队。京平律师均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具有多年的办案实践经验,资历深厚、学习能力强。多年的实践使团队已摸索出一整套成熟的维权方案,深受委托人的信赖。京平律师成功主办过数千起拆迁案件,独创“拆迁维权三段论”,成功达到了增倍补偿的效果;多次参加由国内知名学者教授参与的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立法研讨,并开创了律师维权推动地方政府修改地方规章的先河,为中国土地拆迁法制进程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京平人始终坚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执专业之长,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