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第九章.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基础第九章.doc(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九章 会计档案本章基本结构框架1.会计档案概述2.会计档案保管第一节 会计档案概述一、会计档案的概念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二、会计档案的内容(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不属于会计档案,应当作为文书档案进行管理。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具备采用磁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单位,应将保存在磁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第二节 会计档案保管一、会计档案的归档各单位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机构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单位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会计机构
3、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由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一般不得拆封。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教材所列表格中规定的期限执行,表中会计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中,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为永久保管会计档案,其他为定期保管会计档案。定期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
4、、10年、15年、25年五类。其中,月度、季度财务报告的保管期为3年;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为5年;各种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簿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为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三、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登记制度。会计档案只为本单位使用,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严禁抽换会计档案。四、会计档案的销毁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可以按照以下程
5、序销毁:(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和经办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
6、一式两份,一份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另一份归入档案备查。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仍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本章小结】本章主要考点包括:1.什么是会计档案?2.会计档案包括哪些内容?3.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有什么要求?4.会计档案的归档有哪些要求?5.哪些会计档案需要永久保管?需要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6.对于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都有哪些规定?7.对于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有哪些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