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警务保障处年度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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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警务保障处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体检查、总体评价、总体分析和总体研究,分析成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教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警务保障处年度工作总结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警务保障处年度工作总结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现结合我单位实际,全面总结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现汇报如下。一、突出根本,强化基金征收。去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462918人,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93.53%,在全市位列第三。今年,国家医保政策调整后,筹资额提高,取消个人帐户,导致参保缴费征收难度加大。一是广泛宣传。我局制作2

2、023年医保政策宣传片,在开江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江发布等平台广泛宣传,同时印发各类医保宣传资料30万份,交由乡镇进村入户宣传,尽最大程度消除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深化协作。派出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蹲点调研,了解和收集参保缴费基本情况,及时向市医保局、县税务局、缴费银行等反馈各类问题50余个,并积极配合化解问题;深入13个乡镇和街道举办业务培训会,手把手现场指导乡镇医保工作人员,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全面督导。我局坚持每周给乡镇领导发1次工作信息提醒,每周通报1次参保缴费进度,每月与县委绩效办开展1次缴费进度督查等,督促乡镇加快征收进度。二、严格审核,强化基金安全。我局把合理控制医保基金支出

3、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控各类支出。一是严格审核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费用的实时监控和常态稽核,实现两定机构监管全覆盖。今年111月,县内城乡居民住院57154人次,住院总费用23068.70万元,基金支付14743.03万元,拒付金额121万元;城镇职工住院2530人次,住院总费用1423.76万元,基金支付969.53万元,拒付金额11万元;结算县外住院4213人次,基金支付2776.82万元。二是严格内部稽核。在审核的基础上,稽核人员再次对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疗费用和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大额医疗费用进行复核。已复核异地就医手工结算2435人次,发现不合理支付

4、118人次,减少基金支付39.8万元。三是严格外伤调查。进一步完善了意外伤害患者备案、调查管理办法,加大重点外伤患者入户调查力度,控制不合规支出。截至目前,我局登记备案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外伤患者738人次,电话核查外伤病人253人次,入户核查256人次,拒付198人次,涉及医疗费用506.82万元,追回基金138.6万元。三、持续震慑,强化专项治理。一是全面自查自纠。结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制作并定时在县电视台播放打击欺诈骗保电视宣传片;开展以案说法、集体约谈等活动,督促医疗机构认清形势,主动说清问题,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二是严格专项检查。我局利用年度考核及常规巡查等,对挂床住院、

5、降低住院标准、串换药品及诊疗项目收费、虚记多记费用、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用药等方面纳入重点监控。已对全县30家定点医院、2家综合门诊部以及9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考核检查和专项巡查,涉及违规医疗机构28家,涉及违规资金96.19万元已经全部追回。三是严格行政执法。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分析发现的线索和群众举报线索,对4家医院进行了立案调查,行政处罚26.9万元,拒付和追回基金15.7万元,并对2家情节严重的医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我们还对2023年以来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明细进行梳理分析,对不合理检查治疗、虚记多记费用、超标准收费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立案调查。严厉查

6、处形成强力震慑,促使全县15家医疗机构主动上缴违规医保基金22.5万,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有力遏制了医保基金使用的乱象。四、倾情惠民,强化救助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将有限的救助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一是把好事办好。全力支持4383名五保户、96名孤儿、5494名重点优抚对象、43580名低保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支持26558名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资金1911.7万元,把党和政府的优惠送到千家万家。二是把实事办实。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减少不合理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11月,通过实地调查核实,132名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普通群众被拒绝受理,拒付金额47.3万元。三是把难事办成。加大对精神

7、病、五保户等重点救助群体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达州红十字医院、开江复康医院等医疗机构开展随机检查,严查虚假住院、虚假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特殊群体的住院医疗行为,严控救助支出;2023年,特殊群体救助支出1632万,2023年,特殊群体救助支出1130万,今年将控制在900万左右。五、深化改革,强化权益保障。一是全面启动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今年实行基金总额控制后,其它各县区基金支出总额普遍较去年减少2000万至4000万。通过我们向市医保局努力争取,下达我县的居民医保基金总控额为1.8亿,职工医保基金总控额为1300万元,与去年的基金支出总额1.95亿元基本持平。按照改革要求,我局全面完

8、成各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的测算和协商工作,并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在县级公立医院启动drg付费改革,并积极做好按病种付费、单病种限费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实施。二是全面推进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全县所有定点公立医疗机构100%签订三方购销合同,在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所需药械,所采购药品平均降幅59%,最高降幅98.36%,群众得到实惠。稳步推进4+7试点扩围工作,对各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进行监测,确保中选药品使用量。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及今后常态化开展的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让群众用上更多的救命救急好药。三是全面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各项政

9、策,妥善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跑腿、垫支痛点,积极推进医保联网结算工作。六、助力脱贫,强化为民服务。我局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普惠民生工程来抓。一是突出抓好贫困人口参保工作。每月与扶贫开发局比对数据,及时更新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确保贫困人口参保不漏一人;实时维护智慧医保系统数据,使贫困人口参保信息完全准确,确保其住院后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运用大数据筛查县外住院的贫困人口,及时落实报销后自付部分中,政策范围内费用救助70%。二是大力推进医疗保障扶贫。大力宣传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等医保部门相关惠民政策,让各项优惠政策在贫困村做到家喻户晓;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1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医保扶贫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不超过10%。三是持续开展问题清零。按照三精准、三落实、三保障工作要求,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力整改脱贫攻坚以来中央、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42个,确保医保行业存在的脱贫攻坚问题按期高质量清零。七、夯实基础,强化服务效果。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强力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推进体系建设。在每个乡镇确定了1至2名医保专职人员,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医疗保障服务窗口1至2个,办理群众的医保业务,从根本上解决医保参保缴费无固定人员组织、医保政策无固定人员宣传、群众办理医保业务不知找谁办和在什么地方办的困境,受到群众普

11、遍欢迎,其经验在全省医保系统中推广。二是推进网络建设。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开通各乡镇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网络并授权经办人员,方便群众在乡镇办理参保缴费、权益查询、医疗费用分割单打印等相关业务,办事群众不出乡镇、不多跑路都能办理医疗保障业务。同时,做好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一单制结算工作,群众就医住院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有效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让医疗保障制度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改进工作流程。为方便群众,将异地就医备案、医疗救助等涉及群众最广的医保权限下放到乡镇,变过去群众自己跑到县城来办为乡镇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统一代办。同时,大力推行四川医保app平台建设,让有需求的群众

12、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办理医保业务。八、练好内功,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医疗保障干部队伍。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和新媒体,向干部职工宣传和推送医保新政策、新动态;组织业务骨干外出参加医保培训,及时掌握医保监督管理的新方法、新手段;大力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倒逼医保窗口工作人员优化服务。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中,坚持刀刃向内,严防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在系统内部开展吃拿卡要和经办质效不优问题自查自纠,统一制定问题清单,全面自查,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三是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守住政策法

13、律底线;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规矩意识、自律意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设置举报箱,广泛公开举报投诉渠道,努力建设阳光医保。警务保障处年度工作总结一、县医疗保障局20xx年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一)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办秘202343号)。今年7月1日起,我县已正式施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政策。(二)城乡居民参保率2023年无为县共有987642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为99.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共有66939人,完成

14、66000人的参保目标任务的101.42%。(三)城乡居民政策内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5.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9.5%。(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及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大于50%。2023年度截至10月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60.3%,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1315人次,大病保险基金支出348.03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内报销比例达65%,全县共有11144人获得大病保险补偿,进入大病保险补偿段费用总额为6312.34万元,实际获得大病保险补偿金为4182.67万元。(五)落实健康

15、脱贫综合医疗保障351180政策一站式结算服务根据文件安排,分别于2023年1月1日和2023年5月1日将健康脱贫351和180工程一站式结算改造落实到位,其中180补充医保追溯至当年的1月1日。截至10月底,无为县贫困人口共有254044人次受益,享受351政策补偿共计15387.67万元(新农合基金支付11407.63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216.19万元,民政救助补偿支付1580.6万元,财政兜底支付517.56万元,180补偿665.7万元)。(六)制定并落实生育保险政策2023年,无为县生育保险实行芜湖市级统筹,报销政策按照关于调整市区职工生育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芜人社秘7

16、0号)文件执行,1至10月份,生育保险支出1155万元。(七)制定并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一是制定2023年无为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城乡医疗救助。继续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二是2023年共救助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4038人次,救助金额644万元;三是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23年共救助65028人次,救助金额1581万元;四是2023年共救助非低保对象1213人次,救助金额385万元;五是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六是对芜湖安定精神病医院符合条件

17、的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共计100人次,救助金额10.36万元。(八)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加强对纳入医院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监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县医保局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出台了无为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完善监管职责体系和经办服务内控制度建设。县内共有医疗保障监管服务相对人408家,包括301家医疗机构和107个零售药店。截至10月底,已开展专项整治2次,全覆盖稽核1次,正在开展全覆盖稽查1次,监督检查协议医药机构408家。查处违规协议机构118家,约谈整改96家,通报批评2家,暂停拨付医保资金1家,拒付扣除违规费用664.6万

18、元,暂停1人医保医师资格3个月。(九)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拟定医保支付标准2023年,为做好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拟定医保支付标准工作,无为县医保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一是将新农合药品目录由原来的1194个扩大到现在的2885个,包括西药1519个、中成药1366个(含民族药102个)。二是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物按70%的比例计入可补偿费用范围。三是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部分支付项目,按80%的比

19、例计入可补偿费用范围。四是细化服务项目支付类型,确定支付系数。新版服务项目目录中设置治疗、检查、综合等3个医保统计类型以及完全支付、部分支付、不予支付等3个医保支付类型。(十)强化药品保障供给。一是完善药品目录。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芜湖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通知(芜医改组202311号)文件,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要求,建立了两个上下贯通医共体药品目录,助力分级诊疗。二是重新遴选基层配送企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进行了重新遴选,在市招标的8家配送企业中遴选2家,同时保留1家当地企业(华能医药),由1+1模式改为2+1模式,以保障基层药品供应。三是强化监督管

20、理。定期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考核,每季度对各医疗进行考核打分和现场指导。今年已开展2次。强化协议管理,对采购双方行为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协议管理,加强药品和高值耗材配送企业监管,建立配送企业考核办法,有效提升配送率。(十一)争取项目资金积极对接省级主管部门将无为县纳入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县范围,提升中央、省级财政对我县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每人每年52元,按照无为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054581人,此举争取项目资金达5483.8万元。(十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2023年医保局共收到3条政协提案、1条人大提案。均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办理完毕,并抄送至县政协、人大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和

21、县督查室,政协、人大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十三)文明创建严格按照我县文明创建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单位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加强宣传力度,两经办机构在办事大厅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医保政策。加强窗口服务,不断践行规范化管理,倡导政策公开,经办机构多次被评选为市级文明窗口。同时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路口交通指引志愿活动当中。(十四)信访工作截至10月底,共接到省长、市长热线28件,信访3件,配合协办信访1件。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我局高度重视,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电话回访和深入户中等方式了解情况,热线、信访件、督办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达100%。、(十五)民生工程1

22、、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是截至2023年10月底新农合参合人数987642人,参合率117.2%。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为220元/人,人均筹资达740元/人以上,全县共筹集参合资金超过7.31亿元。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983633位患者获得补偿,共发生医药费用107766.91万元,实际补偿金额为53891.59万元。二是截至2023年10月底城镇居民实际参保人数为66939人,完成目标任务数66000人的101.42%。参保居民享受待遇人次总计为44459,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总计为3796.79万元,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费用比例达75.15%。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是新型农村合作

23、医疗截至10月底共有11144人获得大病保险补偿,实际获得大病保险补偿金为4182.67万元。二是城镇参保居民截至10月底享受待遇大病保险人次总计为1315人次,大病支出348.03万元。3、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截至10月底贫困人口254044人次受益,享受351政策补偿共计15387.67万元。4、医疗救助。住院救助47509人次,救助资金2518万元;门诊救助22780人次,救助资金96万元。(十六)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直以来,无为县医保中心与新农合中心不断创新优化惠民措施。许下不让您跑冤枉路不办结不下班庄严承诺。两经办机构先

24、后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全省新农合工作先进县、市级文明窗口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医保中心与新农合中心在2023年度行风评议中位列前十,不断践行规范化管理,倡导政策公开,积极为广大参保群众服务,受到参保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深化改革方面(一)全面推开医保管理新体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芜政办202311号)精神,认真研究新政策,吃透新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明确了具体执行意见;同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和内部审核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改造升级软件系统,做好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和舆情管控准备工作,确保覆盖范围、筹

25、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今年7月1日起,我县已正式施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政策。(二)改革完善抗癌药使用工作机制2023年1-10月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7种抗癌药报销20人次,总费用258749元,医保报销163011.9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7种抗癌药合计报销207人次,总费用1410699万元,医保报销88740.4万元。新农合共发生抗癌药补偿17人次,药品费用总额331.3万元,纳入统筹范围总费用为235.45万元,实际补偿176.32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74.87%。(三)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按照无为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

26、建设实施方案(无办发202378号)文件要求做好紧密型医共体工作,一是完成了按人头总额预算的测算;二是完成了对医共体牵头单位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总额预算资金的拨付工作。2、继续推进住院按病种付费工作。截止9月底,全县共有按病种付费26457人次,费用总额为20371.58万元,实际补偿13157.19万元,省、市、县三级按病种付费综合平均实际补偿比达64.58%。3、继续推进同病同价付费工作。自2023年起,选取了10组常见病开展定额报销,2023年扩大到48组。截止9月底,全县共补偿按病种定额付费群众3304人次,兑付补偿金1554.83万元,节约基金支出约541.32万元。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7、(一)健全落实工作制度。围绕基金安全监管工作中心,研究制定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医保基金监管随机检查工作制度、举报奖励制度、投诉举报查处工作制度、基金安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医保黑名单制度、医保协议管理实施办法、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实施办法、医保经办内控制度、大额医疗费用稽核复查制度等,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二)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工作人员医疗保障业务、基金安全监管业务和信息化业务水平提升,建立基金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专业化队伍。(三)推动医保医师协议管理。深化源头治理,推进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全覆盖,建立医保协议医师信息库,规范协议文本,全面签订协议,实行积

28、分管理,建立违规行为通报和黑名单工作机制,从源头把控医保政策落实,狠刹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四)推进智能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智能审核、智能监管信息系统,提升监管水平,实现信息及时监测和比对,常态化持续性开展基金安全监管和实时监控,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不放松。(五)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和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加强价格管理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价格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顺应时代要求、群众需求、新技术新材料新药品发展需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以质量和价值为中心,完善医疗机构医药价格动态管理机制。履行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监管职能,强化部门协调,推动落实好监管职责和服务功能。(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29、。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等经办服务管理,推动服务模式创新,完善保障待遇政策和异地结算服务,深化按病种付费为主体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提升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获得感。警务保障处年度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濉溪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守初心使命,勇于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和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实现了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良好开局.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坚持平稳有序,千方百计保基本.一是搭好基础框架.2023年

30、2月底县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4月底,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完成人员转隶.8月底,成立了县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管理中心.构建了两个中心经办、一个中心监管的医疗保障综合业务框架.二是立好制度规矩.制定了县医保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事规则等27项制度,建立了行政规章制度15项、基金监管和协议管理规程、标准等5项.做到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三是用好医保基金.110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54693.15万元,占全年筹资总额的77.11%;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支出12554万元,占已筹资总额的77.97%.保证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二)坚持强化监管,始终

31、做到可持续.一是开展专项治理.4月11月,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和联合督察执法行动.对全县228家定点医药机构和261家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现场检查,共发现违规医药机构137家次,处理134家次,约谈限期整改33家,暂停服务协议5家,终止服务协议10家,共核减追回医保资金611.27万元.二是强化协议管理.签订了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完善协议医药机构准入程序.制定协议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认定标准.完成了专家库建立.与1106名医保医师签订了服务协议.三是规范医疗审核.制定并落实了医保经办机构、商保经办机构、医共体牵头医院交叉互审制度.8月份,完成了县城镇职工医保中心智能审核

32、系统上线运行.(三)坚持优化服务,回应关切解民忧.一是提高经办效率.编制业务办理指南15项.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351政府兜底、180补充医保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二是方便异地就医.9月份,职工医保开通了省内和长三角区域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实行电话备案,方便了广大群众异地就医.三是创新缴费方式.开通了濉溪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实现了微信参保缴费.通过线上线下同时缴费,提高了基本医保覆盖面.(四)坚持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惠民生.一是做实医保扶贫.完成了中央专项巡视和国家专项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县建档立贫困人口35915人已代缴参保.截至10月底,贫困人

33、口综合医保报销109203人次,支出8679.81万元,同比增长30.98.二是夯实民生工程.与财政、民政、扶贫、卫健部门联合下发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健康脱贫351180工程4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完成了序时进度.三是落实惠民政策.认真执行抗癌药降价惠民政策,1713x种抗癌药总费用253万元,基金支付177万元.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5%比例支付.(五)坚持求实创新,敢于担当推改革.一是实行大额门诊.将冠心病、高血压等16种疾病,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治疗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

34、报销,设100元起付线,每天只收一般诊疗费10元,补偿比例为80%,单次报销700元,全年封顶3000元,不收住院、治疗费、护理费,有效遏制了乡镇卫生院门诊转住院、挂床住院现.2023年实施以来,医保基金减少支出约1109万元.二是执行病种付费.2次调整按病种付费病种及定额标准,付费病种扩大至384个.将阑尾炎等6个相对成熟、疗效确切、个体差异小的外科病种执行同病种定额支付,在县域内实行同病同价.截至10月底,按病种付费执行率达71.09%,处在全省领先位次.执行同病同价2225例,基金支出365.73万元,实际报销比例84.2%,高出同期按项目付费实际报销比例19个百分点.三是落实总额预算.

35、与卫健、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预算和支付办法,将预算基金不少于99%部分作为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算基金,交由医共体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我县医共体2023年结余资金2119.48万元,2023年结余资金3632.77万元,2023年预计结余资金2592万元.我县医疗保障工作能够开好局、起好步,并取得新成效,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分不开的.省、市医保局主要领导多次来我县调研指导,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了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汇报,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对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当前,我县医疗保障工作正在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参保缴费工作压力大,完成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率99%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市县医保基金结余差异较大,实行统一医保待遇报销政策,基金和待遇不能同时持平;三是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弱,监管手段和能力不足,监管长效机制有待探索完善.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我县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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