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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范文(精选6篇)本规范规定了蔬菜市场设置和管理中使用的术语和原则,并规定了蔬菜市场的选址、场地环境、建筑装饰、设施设备、场地布局、商品卫生质量和现场食品加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第一篇: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1、菜市场以固定商
2、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销售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主要销售果蔬、肉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及其制品等。2、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3、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三、场地环境(一)选址要求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手续齐全。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
3、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二)建筑鼓励新建菜市场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4.5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三)面积菜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00m²。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
4、新建菜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四)装修及场内布局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四、设施设备(一)给排水设施1、供水设施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GB5749的要求,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提倡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
5、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专间供水到加工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场内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2、排水设施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可以设明沟。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
6、圾。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二)供电设施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有条件的应单独设置配电室。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lx。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三)通风设施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菜市场应安装不低于2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1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
7、机设备,排风机口布局的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设置。场内窗户的设施应保证空气能够顺畅对流。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四)卫生设施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菜市场应按GB/T17217的要求建设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五)消防安全设施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和GB50222的要求;菜市场应按照GB/T17110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不得在市场交易场地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六)营业设施1、柜台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
8、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或不锈钢材料制作。柜台高度宜为0.7m-0.8m。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柜台内应留有同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活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2、冷藏设施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脱节。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7。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9、2000m²以上的菜市场应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菜市场宜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五、商品管理(一)进货管理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蔬菜宜从当地场地挂钩的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鲜肉类必须从当地定点屠宰厂进货或从场内挂钩的批发市场进货,并附有与货物相符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未实行定点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水产品进货应有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豆制品和熟食制品必须向有营业资质和卫生许可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货,市场应索要与货同行的送货单等留存市场备案。其他
10、食品进货应有与货相符的食品卫生合格证明。市场应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二)入市检测菜市场应根据需要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并对入市蔬菜、水果的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三)劣品清退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处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四)禁营项目菜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植物;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的禁营商品;严
11、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禁止场外加工的肉糜入市销售;场内不得销售现场制作的炒货食品。(五)零售加工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板)上进行。菜市场内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
12、。(六)商品陈列1、蔬菜类蔬菜上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分类陈列。预包装蔬菜排放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2、鲜冻肉类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必须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当天交易剩余的鲜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和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3、水产品类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4、豆制品类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
13、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藏设施中贮藏。5、熟食卤品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无蝇侵害。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接触食品。6、酱腌菜类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侵害。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7、清真食品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民族政策。经营清真类食品应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七)包装菜市场内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14、,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不应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明码标价。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肉、鱼、豆制品、腌制品及熟食卤品应采用食品袋包装。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六、卫生管理(一)环境卫生菜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菜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菜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
15、零售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菜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二)设施卫生要求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菜市场应设有收集副食品废弃物的垃圾箱(桶)。(三)从业人员卫生要求菜市场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熟食销售及加工人员的个人卫
16、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GB14881的有关规定。七、市场管理规范(一)制度规范1、菜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菜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菜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菜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2、菜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二)证照管理1、场内的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必须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许无照经营,或超
17、范围经营。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证、确定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三)价格管理1、销售各类商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2、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四)计量管理1、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当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五)人员培训1、菜市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别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
18、胸标。2、菜市场应建立经营者食品卫生及业务规范培训机制。(六)公共服务1、菜市场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台、广播设施、顾客休息、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导图栏、供应区域标志、公平秤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2、菜市场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应制度化,尽量现场解决,使顾客千万实质性损失的,菜市场应实行先行赔偿制度。3、菜市场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七)信用管理1、菜市场应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2、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誉,自觉
19、抵制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情况的发生。3、市场举办者应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者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可以清退出场。第二篇: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2023年,市委、市政府把实施30个农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提升工作列为民生十件实事之一,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抓督查、促提升,防反弹、见长效的总体要求,以农贸市场为核心,联动周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是城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也是展现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和体现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平台。立项前期,贵阳市商务局积极会同辖区商务部门,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的
20、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情况,拟编制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为全市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巩固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据介绍,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融合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的最新要求,增加了垃圾分类回收处置、限塑管理等内容,并在市场建筑层高和出入口设置、制度上墙、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市场保养维护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标准。目前,该标准已完成公示。有关部门将按照提升改造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行业自律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公益性配套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的原则,创新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市场运营管理、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
21、打造文明、整洁、有序的现代化、标准化农贸市场,实现全市农贸市场硬件环境、智慧化水平、购物体验显著提升,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第三篇: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作为我市新一批地方标准之一,近日,由市商务局制定的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正式发布,从规划建设、建筑设施、运营管理等层面制定了具体标准,自1月16日起实施。其中要求,改造提升的老旧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0平方米,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000平方米。根据此次发布的规范,在中心城区内,一般按照每个社区步行10至15分钟可到达一个菜市场的标准来规划建设。对于社区周边生鲜超市、菜店、商超生鲜区等业态较为成熟,能够满足周
22、边居民生鲜消费需求的,可视情况不建菜市场。对于老旧成熟社区缺少菜市场,但选址建设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建设生鲜超市、菜店、商超生鲜区、蔬菜社区直通车等作为补充替代。为满足顾客停车需求规范要求菜市场外部区域应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或在路边设置限时停车泊位。菜市场内应设置公厕且可对外使用,不应影响菜市场正常经营。新建和改造提升菜市场一般应配置空调设施。在智慧化管理方面规范提出,菜市场宜使用智能电子秤、手机App等智能终端设备,搭建菜市场管理方和商户信息互联系统,实时传输汇总菜市场交易数据,整合商品进销货信息,实现可追溯。除此之外结合当前新形势,规范还对垃圾分类处理、日常防疫措施、冷链食品展
23、售管理、环保购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菜市场内不准从事活禽销售或者现场屠宰交易。第四篇: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1.菜市场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
24、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2.不可食用肉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3.无害化处理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4.水产品二去服务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5.农产品废弃物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三、市场存在的问题1.乱拉电线与乱安装电表的问题。2.摊位上的护栏损坏问题。3.墙面漏水问题。4.二楼宾馆空调管漏水问题。5.摊主私自安装风扇问题。6.摊位水龙头损坏问题。7.摊主
25、私自使用电饭宝的问题8.严禁电动车与单车进入市场的问题。9.摊位摆放物品不整齐的问题(尤其是水果档)。10.零时档口的没有规化区域问题(要准确零时档摆放物品的大小面积)。11.每天早上蔬菜档与水果档进货问题(必须在8:30之前将蔬菜摆放台上,水果档在9点之前摆放完毕,必须以通知的形式公告每个档主,如有不听者将进行100-500的罚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通道。12.卫生打扫问题(清洁工每天在打扫卫生时相隔1:30将打扫一次卫生)。13.菜市场是一个民声问题,市场的好坏多半是买卖公不公平的问题(必须统一使用电子秤)。四、场地环境 1.选址要求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
26、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2.建筑 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
27、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3.面积菜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内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改造菜市场的面积一般不应小于400,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00。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菜市场,应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4.装修及场内布局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
28、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室内空中除必须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他线路等。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经营早点区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新建菜市场应考虑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
29、设施,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五、设施设备(一)给排水设施1.供水设施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GB5749的要求,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提倡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专间供水到加工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场内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2.排水设施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30、。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可以设明沟。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l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GB8978的规定。城市菜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菜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二)供电设施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
31、域使用防水插座。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23x。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第五篇: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为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便利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需求,规范我市集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按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国家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推进城市集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城市集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是进行菜、蛋、肉、奶等各类农副产品及加工食品交易的经营场所,是
32、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城市居民的蔬菜供应绝大多数来源于菜市场。城市集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是事关民生的大事,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具体体现。当前,我市菜市场网点布局不合理、布点不足,基础设施薄弱,露天市场、马路市场较为普遍,环境脏、乱、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不仅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并且造成城市交通堵塞,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容貌,与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也不相匹配。因此,大力推进城市集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既是配套城市建设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需求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改善民生和扩大消费的高
33、度,充分认识城市集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城市集贸市场建设。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城市集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关注民生,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努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的城市标准化菜市场服务体系,营造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通过政府引导,调动社会各方投资建市场的积极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合作、参股、集资、贷款等方式,加快菜市场的新建,早日惠及民众。覆盖社会、便民利民。按照社区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覆盖,打造1
34、5分钟生活圈,满足居民日常需要。主辅结合,循序渐进。菜市场建设要以建设标准化菜市场为主,设立便民菜店和超市生鲜部为辅,同时积极清理马路市场、街头交易摊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置换、土地收储或利用现有闲置场地、设施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建设菜市场,实现城市资源的有效利用。三、总则1、本指导意见中的城市集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以下简称集贸市场),是指以达到一定经营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00)的封闭式店铺,配备必要设施,以销售各类农副产品为主的经营场所。2、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集贸市场的统筹规划、建
35、设。各级城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临时便民市场的设置与管理;负责流动商贩、马路市场的管理。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负责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与商务部门协商作好市场布点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临时便民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四、规划与建设1、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应当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方便群众生活、繁荣市场经济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设置。2、城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和集中联片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大同市商业网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集贸市场。市场应当按照辐射半径800米(步行约15分钟),服务人口2万以上规划建设,能满足服务区居民的基本日常需求。3、由于历史和城市建设发展的原因,在居民
36、集中居住区(2万人以上)暂时没有建设集贸市场的,可由区县商务、城管部门协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临时便民市场,已建有集贸市场的,5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临时便民市场。临时便民市场的设置,要不阻碍交通,不影响城市形象,方便群众生活,在集贸市场建成后予以关闭。4、集贸市场的建设,按照政府引导鼓励、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建设。政府对在主要居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集贸市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优惠。5、享受政府政策优惠建设的集贸市场,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改作他用。如需改变经营性质、用途的,需补交享受政策优惠的相关费用。6、集贸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公平、惠民的原则自营或出租经营摊位,并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市场开办者
37、负责市场的管理,对食品安全负责。7、为防止影响城市交通,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取缔流动商贩和马路市场。8、对部分建设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的集贸市场,政府鼓励市场开办者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3版)、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升级改造。9、市场建设要充分考虑到市场投资、建设、招商、运营等综合因素,尽可能避免可能影响建设进度和质量等问题,力争形成投资主体一致、建设标准一致、管理服务一致的新型市场,全面提升全市集贸市场的品牌形象和效应。10、鼓励市场加强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广应用。完善废水、垃圾处理系统,引进光伏发电、电动运转车辆等绿色
38、环保设备设施,提高节能环保水平。五、建设模式与相关政策支持市场建设模式可采用以下几种模式:政府投资建设,国有企业管理的自建自营模式;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模式;村集体投资建设经营模式;政府与企业签约,企业按照政府指导建设运营的合作模式;企业租用现有闲置商业用房进行经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投资建设集贸市场,政府给予优先供地、优先规划支持。由社会资本出资建设的,政府出租土地,在对建设项目进行详细的投资回报分析后,确定项目投资回报期限和特许经营权年限,在项目投资回报期内,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并为相关手续办理提供便利。为确保集贸市场的公益性,允许企业在正常经营集贸市场外,发展其他产业以反哺集贸市
39、场。市场经营者要以吸收农商从业者和流动商贩为主,减少马路市场经营者,并制定符合实际的租金收取额度,政府需对集贸市场的摊位费用进行指导限价。在出现突发事件和物价波动幅度等异常情况下,由政府指导,实现波动可控的目标。六、市场管理1、市场经办者应当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经营管理,维护场容场貌的干净整洁、经营秩序的有序规范、购物环境的良好形象。市场开办者应建立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其进行管理,提供服务。对信誉差的经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清退出场。市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市场开办者应该定期组织经营者进行食品卫生、规范经营等业务培训
40、。2、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3、市场应当设立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台、广播设施、顾客休息区;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导图栏、供应区域标志、公平秤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市场应当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对入市蔬菜、水果的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市场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关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市场应当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
41、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校秤记录台帐等。4、市场经营者必须持有相关证件,不许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随当日商品同行的合格证、检疫证、送货证、确定单等商品证(单),应当由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市场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誉,自觉抵制欺诈、违规经营。5、市场地面应当平整结实、易冲洗,无积水。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给排水设施完善、通畅,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设置有水冲式公厕,有专人保洁。有密闭垃圾容器,每个摊位配备废弃物容器,及时清理。商品销售合理划定功能区域,划行归市、摆放整齐,熟食和其他直接入口食品要设立专区。摊位设置应符合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6、
42、鼓励市场采用直营模式,与蔬菜种植县和农产品批发企业等进行合作,建立常态化产销对接机制,以保障市场供应。同时实现基地直供,终端分销,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产品价格。七、保障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做好保障集贸市场建设的相关工作。市场投资建设主体确定后,市发改、规划、国土、住建、市政、商务等相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开通绿色通道,限期办理相关手续。第六篇: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据了解,我国现有农贸市场大部分修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建筑主体大多为棚顶式建筑,建设标准化水平低、市场容量小,市场内厕所、垃圾回收站、停车位、快检室及消防安全等配套设施不足
43、,给排水、通风、摊位设计等基础设施老化,与标准化农贸市场相差甚远,与城市发展水平不相符。因此,依据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及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规范明确了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配套工程设施、场内经营设施和其他设施的建设规范。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对新建、改造的建筑形式进行规范。杭州华策环境艺术设计公司有以下建议: 1、新建的农贸市场可独立设置或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 2、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可为室内经营场所或棚顶式建筑。 3、优化布局结构,市场内摊位面积、通道面积、辅助面积按照6:3:1设置。此外,鼓励设置自产自销区域。 4、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上,对停车位配置、公共卫生间、垃圾回收设备设施、治安设施及农产品快检室进行明确丁用 5、在配套工程设施建设上,明确市场内给排水、通风、供电、消防等配套工程的建设要求。6、在场内经营设施建设上,对市场内经营设施的分类分区、摊位建设标准等进行明确,要求生熟、干湿、鲜活商品进行归类集中,分开陈列销售。 7、摊位按照蔬菜类、果品类、畜禽肉类、家禽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冷藏食品、熟食腌卤品和干货调味品等大类进行分区,并明确各摊位建设标准。 8、其中,活禽交易市场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不设活禽交易的市场,实行禽类杀白上市。 9、在其他设施方面,明确了农贸市场计量、服务机构等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