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特别程序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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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第一节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说特别程序概说第二节第二节 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程序理程序第三节第三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第四节第四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第五节第五节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第六节第六节第七节第七节 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一、特别程序的概念一、特别程序的概念 特别程序,是指与通常诉讼程序相对应的、人特别程序,是指与通常诉讼程序相对应的、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

2、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殊审判程序。二、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二、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一)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一)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力案件(三)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三)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四)选民资格案件(四)选民资格案件第一节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说特别程序概说v三、特别程序的特点三、特别程序的特点 并不直接审理、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民并不直接审理、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非讼性)事权利义务关系(非讼性)v1、没有原告和被告、没有原

3、告和被告 v2、实行一审终审、实行一审终审v 3、原则上采用独任制审理(选民资、原则上采用独任制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除外)格案件和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除外)v 4、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v5、案件审结期限较短、案件审结期限较短 v6、无须交纳案件受理费、无须交纳案件受理费(三)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三)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1.1.申请与受理申请与受理2.2.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3.3.作出判决作出判决4.4.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四)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后果(四)宣告公民失踪的法律后果(五)被宣告失踪的公

4、民重新出现的处理(五)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的处理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程序二、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程序(一)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概念(一)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概念 (二)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二)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1.1.必须存在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必须存在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2.2.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公民下落不明必须达到法定期限3.3.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4.4.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第三节第三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一一、认

5、认定定公公民民无无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和和限限制制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案件的概念案件的概念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案件的审理(一)申请与受理(一)申请与受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1.具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具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事力的法定事2.2.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申请3.3.受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受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概念二、申请

6、认定财产无主的条件二、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条件1.1.申请认定的财产必须是有形财产申请认定的财产必须是有形财产2.2.财产确实失去了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权利财产确实失去了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权利归属长期无法确定归属长期无法确定3.3.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持续状态已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持续状态已满法定期间满法定期间4.4.必须有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有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5.5.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第四节第四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审理程序 海口市秀英区吴多财在自己新取得的宅基地上准备建房,挖地基时,发现一

7、个坛子,内装金银珠宝首饰若干,其中一只金手镯上刻有张某的名字。吴多财立即将此事向村委会汇报,要求村委会寻找张某。村委会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认定财产无主的申请,要求将该坛子财宝认定为无主财产。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该案件重大疑难,于是在周围村民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但事隔半年后,仍然没有任何线索。于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指定吴审判员独任审理此案,吴审判员认为该财产已失去所有人,因此作出判决认定该财产为无主财产,并收归集体所有。请问:(1)该案件在审理程序上有无错误之处?(2)如果在吴审判员审理该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过程中,出现张某并主张自己是该坛子财宝的合法继承人,

8、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在判决认定该坛子财宝为无主财产以后,出现张某并主张自己是该坛子财宝的合法继承人,那么,人民法院又应当如何处理?第五节第五节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一、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一、选民资格案件的概念 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其申诉所作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其申诉所作的决定仍然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决定仍然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的案件。思考:思考:村民自治选举中的选民资格是否可适

9、村民自治选举中的选民资格是否可适用这一程序?用这一程序?二、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二、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特点(一)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一种特殊类(一)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诉讼程序型的诉讼程序(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公民对选民(二)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公民对选民名单的申诉为前置程序名单的申诉为前置程序(三)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仅解决选民资(三)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仅解决选民资格问题格问题(四)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裁判均有时间限(四)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裁判均有时间限制制三、审理选民资格案件的程序规定三、审理选民资格案件的程序规定(一)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

10、由选区所在地基(一)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由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层人民法院管辖(二)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不服选举委员(二)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的公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的公民民(三)选民资格案件的诉讼参加人(三)选民资格案件的诉讼参加人(四)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必须由审判(四)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五)选民资格案件的裁判(五)选民资格案件的裁判第六节 督促程序一、督促程序的概念一、督促程序的概念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

11、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向债权人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钱和有价证券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根据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二、督促程序的特点二、督促程序的特点(一)督促程序的非讼性(一)督促程序的非讼性(二)督促程序适用范围的特定性(二)督促程序适用范围的特定性(三)督促程序的可选择性(三)督促程序的可选择性(四)督促程序审理的简捷性(四)督促程序审理的简捷性(五)支付令生效的附

12、条件性(五)支付令生效的附条件性三、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一)支付令的申请(一)支付令的申请申请支付令的条件申请支付令的条件A、债权人请求给付的标的物仅限于金钱或者汇票、债权人请求给付的标的物仅限于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和可转让的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和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存款单等有价证券。B、债权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债权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C、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也称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也称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D、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2)申请支付令的方式)申请支付

13、令的方式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有债权文书。应当提交申请书,并附有债权文书。(3)案件管辖)案件管辖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法院对支付令申请的受理(二)法院对支付令申请的受理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对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只限于程序方面的内容,故称为形式审查。只限于程序方面的内容,故称为形式审查。四、债务人异议和督促程序的终结1、债务人异议、债务人异议 债务人异议,是指债务人向签发支付令的人民债务人异议,是指债务人向签发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提出不同意支付令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法律行法院提出不同意支付令

14、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为。(1)债务人异议成立的条件)债务人异议成立的条件A、异议必须由债务人提出;、异议必须由债务人提出;B、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C、异议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D、异议必须针对债权人的请求,即债务关系本身、异议必须针对债权人的请求,即债务关系本身提出。提出。(2)债务人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一是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一是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二是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二是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3)关于债务人异议的撤回)关于债务人异议的撤回(二)、督促程

15、序的终结(二)、督促程序的终结1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申请不成立的,应当裁定予以驳回,终结督促程序;应当裁定予以驳回,终结督促程序;2人民法院在发出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人民法院在发出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结督促程序;3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自行失效,人民法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自行失效,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督促程序;院应当终结督促程序;4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在法定的期间履行了债务,债务人在收到人

16、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在法定的期间履行了债务,督促程序自然终结;督促程序自然终结;5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关系又提起诉讼,或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关系又提起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者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应当裁定终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结督促程序;6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发现确有错误,认为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

17、申请,终结督促程序。回债权人的申请,终结督促程序。(二)适用范围的特定性(二)适用范围的特定性 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告的其他事项。(三)程序制度的独特性(三)程序制度的独特性1 1、公示催告程序由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两个阶段构成。、公示催告程序由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两个阶段构成。2 2、公示催告程序的两个阶段均由申请人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的两个阶段均由申请人申请启动。3 3、公示催告程序的两个阶段可以由两个不同的审判组、公示催

18、告程序的两个阶段可以由两个不同的审判组织进行审理。织进行审理。4 4、公示催告程序主要适用书面审查和公告的方式进、公示催告程序主要适用书面审查和公告的方式进行审理。行审理。三、公示催告程序的功能三、公示催告程序的功能(一)维护失票人的合法权益(一)维护失票人的合法权益(二)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救济(二)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救济(三)确保票据流通的安全(三)确保票据流通的安全四、我国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四、我国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一)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一)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19、(二)依法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二)依法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1 1、股票、股票2 2、提单、提单(4 4)案件管辖)案件管辖从级别管辖来看,公示催告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从级别管辖来看,公示催告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从地域管辖来看,公示催告案件由票据支付地辖从地域管辖来看,公示催告案件由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管辖 (5 5)申请公示催告的方式)申请公示催告的方式申请公示催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申请公示催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 (二)对公示催告申请的审查与受理(二)对公示催告申请的审查与受理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公示催告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公示催告申请符合法定的条

20、件和程序,即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即通知受理,并同程序,即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即通知受理,并同时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时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当在7 7日内裁定驳回申请。日内裁定驳回申请。(三)发出停止支付通知和权利申报公告(三)发出停止支付通知和权利申报公告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应同时通知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应同时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付款人停止支付。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公示催告申请后,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公示催告申请后,应当在3 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这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这就是

21、公示催告公告。就是公示催告公告。(四)申报权利(四)申报权利申报权利的主体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申报权利的主体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 1、必须与票据存在利害关系、必须与票据存在利害关系 2 2、必须是持票人、必须是持票人 申报权利的地点与期间申报权利的地点与期间利害关系人应当向发出公示催告公告的人民法院利害关系人应当向发出公示催告公告的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申报权利。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示催告期间以及公示催告期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示催告期间以及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前申报权利。间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前申报权利。申报权利的形式与内容申报权利的形式与内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写明申报权利请求、理

22、由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写明申报权利请求、理由和事实等事项,并应当向人民法院出示票据正和事实等事项,并应当向人民法院出示票据正本或者法律规定的证据。本或者法律规定的证据。申报权利的法律后果申报权利的法律后果一是驳回申报,二是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一是驳回申报,二是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五)除权判决(五)除权判决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或者申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依法驳回的,人民法院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报被依法驳回的,人民法院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这种判决称为除权判决。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这种判决称为除权判决。(1 1)除权判决的

23、申请)除权判决的申请申请除权判决,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除权判决,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即必须在申第一,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即必须在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 1个月内提出申请;个月内提出申请;第二,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依法第二,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依法驳回;驳回;第三,申请人必须向原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人民法院提第三,申请人必须向原受理公示催告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出。(2 2)除权判决的作出与公告)除权判决的作出与公告合议庭经审查和评议,确信除申请人外没有合议庭经审查和评议,确信除申请人外没

24、有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当作出判决,宣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当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票据无效。(3 3)除权判决的效力)除权判决的效力1 1、票据失去效力、票据失去效力2 2、失票人恢复权利、失票人恢复权利3 3、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六)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救济(六)对利害关系人权利的救济 没有申报权利的利害关系人不服人民法院宣告票没有申报权利的利害关系人不服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的除权判决,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向作出据无效的除权判决,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利害关系人另行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利害关系人另行起诉必须同时具备

25、下列条件:第一,利害关系人在判决前没有向人民法院申报权第一,利害关系人在判决前没有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利。第二,利害关系人没有申报权利有正当理由。第二,利害关系人没有申报权利有正当理由。第三,利害关系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判决公第三,利害关系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告之日起1 1年内另行起诉。年内另行起诉。第四,利害关系人必须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第四,利害关系人必须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第五,利害关系人只能以公示催告申请人为被告另第五,利害关系人只能以公示催告申请人为被告另行起诉。行起诉。市商业公司将一张号码为市商业公司将一张号码为DW298740DW

26、298740、金、金额为额为120120万元的银行转账支票遗失后,于万元的银行转账支票遗失后,于20002000年年9 9月月3 3日向甲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日向甲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甲区法院于告,甲区法院于9 9月月4 4日受理案件并指派张日受理案件并指派张审判员审理此案。审判员审理此案。9 9月月9 9日,张审判员向付日,张审判员向付款人甲区某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并发款人甲区某银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并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公告期出公示催告公告,公告期6060天。公示催告天。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因没有人前来申报权利,张期间届满后,因没有人前来申报权利,张审判员就于审判员就于20002000年年1111月月1717日作出判决宣告日作出判决宣告市商业公司所遗失的银行转账支票无效。市商业公司所遗失的银行转账支票无效。问: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程序性问: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程序性错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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