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示、许可等常见问题解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示、许可等常见问题解答.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示、许可等常见问题 解答一、什么是复配食品添加剂根据GB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 则,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 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 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特别注意:区分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商品化的单一食品添加在某些单一食品添加剂中,为了保持添加剂的性能或者更好地发挥作用,有时会添加功能性的辅料,有些辅料本身也是食品 添加剂。比如,在着色剂中添加抗氧化剂或护色剂,以保持颜色 鲜艳、不被氧化。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含有辅料且辅料本身为添加 剂的单一食品添加剂虽然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
2、食品添加剂, 但是不能混为一谈。二者的使用标准和标识要求都是不同的。区别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商品化的食品添加剂的主要依据:(1)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所有添加剂(辅料除外),都需 要在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需要有共同的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2)商品化的食品添加剂,其中为了贮存、稀释、分散等 保护此食品添加剂而加入的其他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添加剂是 不允许在最终使用的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二、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及使用时注意事项复配食品添加剂基本要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时应符合GB26687-2011的要求,该标 准规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命名原则、基本要求、感官要求、有 害物质控制、标识等内容。GB26
3、687-2011中的基本要求包括: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对 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复配食品添加剂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 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规定, 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围。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 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等。注意: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基础剂不适用于食品安全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的适用范围明确:“本标准适用于除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基础剂以外的所有复配食品添加剂。2.1 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注意事项(1)选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各种食品添加剂成分应具有共同的使用
4、范围。如某复配甜味剂中主要成分有安赛蜜、甜蜜素、糖精钠等, 在用于某一种食品中时,每一种成分都必须是允许用于该食品 的。如果含有禁止在该食品中添加使用的成分,就不得用于该食(2)实际添加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的过程中,应保证各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都符合GB2760的规定。(3)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 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 和不应超过lo如,柠檬黄、日落黄在果冻中的最大使用量分别为 0.05g/kg和0.025g/kg,这两种物质在果冻中同时使用时,应 该满足:柠檬黄/0. 05+日落黄/0. 025W1。三、复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配料表中如
5、何标示3.1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 种食品添加剂如何理解:GB7718-2011问答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识要 求:“应当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 每种食品添加剂。”以“果绿”为例果绿是一种由柠檬黄和亮蓝按照一定比例混 合而成的复合色素,是一种复配食品添加剂。标示方式一:体现其复配属性即“复配着色剂(柠檬黄、亮 蓝)”;标示方式二:直接标示即“柠檬黄、亮蓝”。以“葡萄紫”为例,其配料表可以标示“复配着色剂(范菜 红、亮蓝)”也可以直接在配料中标示“范菜红、亮蓝”。从配料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来说推荐选择第一种标示方2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辅料在终产品中是
6、否需要标注?一些复配食品添加剂中含有的辅料(如大豆油、食用盐等)不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时,不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GB7718-2011问答关于食品添加剂中辅料的标示要求:“食 品添加剂含有的辅料不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时,不需要在配 料表中标示。”食品添加剂中的辅料是为了单一或复配的食品添加剂的加 工、贮存、标准化、溶解等工艺目的而添加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 加剂。这些物质在使用该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中不发挥作用时,不 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除符合上述豁免条款要求外,复配食品 添加剂中的辅料按照其添加量在食品配料表中排序并标示。、复配食品添加剂许可资质相关问题3.1 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按照产品配方发证
7、,配方改变或增 加新的配方应申请变更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按照产品配方发证,即不同配方的产品 应分别申请许可。具有相同的食品添加剂单一品种和辅料,仅其 配比不同的复配食品添加剂可以按照同配方产品申请许可。对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若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改变或 增加新的配方导致其不再符合原申请时提报的执行标准或者类别 发生变化,是需要变更生产许可证书内容的,应当按照食品生 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需要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 的,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特点,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的检验 报告和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等。试制食品检验可以由生产者自行 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4. 2销售复配食品添加剂是否需要办理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 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 添加剂销售不属于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且食品经营许可 管理办法中的食品经营项目不涵盖食品添加剂,因此不需要取 得食品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