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讲课教案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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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1 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法律特征(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 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原则2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

2、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者其他组织。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任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管理方式(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

3、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l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l2财产清偿顺序l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l4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l5注销登记(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1 1、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2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霍这继承、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霍这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4、情形。第二节第二节 设立、变更和解散设立、变更和解散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1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投资人清算人:投资人自行清算自行清算或者由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进行清算。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这里不包括受托人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这里不包括受托人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这里不包括受托人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这里不包括受托人和投资人的继承人。和投资人的继承人。和投资人的继承人。和投资人的继承人。债权人不能直接清算,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债权人不能直接清算

5、,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债权人不能直接清算,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债权人不能直接清算,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指定清算人。指定清算人。指定清算人。第二节第二节 设立、变更和解散设立、变更和解散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好解散。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好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正确

6、的是表述正确的是A、由陈某进行清算、由陈某进行清算B、由陈某的妻子进行清算、由陈某的妻子进行清算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由债权人进行清算D、有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有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第二节第二节 设立、变更和解散设立、变更和解散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子和其子女(均已满子和其子女(均已满18周岁)都明确表示不愿意继周岁)都明确表示不愿意继承该企业,该企业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承该企业,该企业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应由其子

7、女进行清算B、应由其妻子进行清算、应由其妻子进行清算C、应由其妻子和子女共同进行清算、应由其妻子和子女共同进行清算D、应由债权人申请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应由债权人申请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第二节第二节 设立、变更和解散设立、变更和解散2 2、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第二节第二节 设立、变更和解散设立、变更和解散3 3、财产清偿顺序、财产清偿顺序(1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 2)所欠税款;)所欠税款;(3 3)其他债务。)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

8、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二节第二节 设立、变更和解散设立、变更和解散 某个人独资企业决定解散,并进行清算。该企业财产状况某个人独资企业决定解散,并进行清算。该企业财产状况如下:企业尚有可用于清偿的财产如下:企业尚有可用于清偿的财产10万元;欠缴税款万元;欠缴税款3万万元;欠职工工资元;欠职工工资1万元;欠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欠社会保险费用0.5万元;欠甲公司万元;欠甲公司到期债务到期债务5万元;欠乙未到期债务万元;欠乙未到期债务2万元。根据个人独资企万元。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该个人独资企业在清偿所欠税款前,应先行业法的规定,该个人独资企业在清偿所欠税款前,应先

9、行清偿的款项有(清偿的款项有()。)。A.所欠职工工资所欠职工工资1万元万元 B.所欠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社会保险费用0.5万元万元 C.所欠甲公司到期债务所欠甲公司到期债务5万元万元 D.所欠乙未到期债务所欠乙未到期债务2万元万元第二节第二节 设立、变更和解散设立、变更和解散4 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 5年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债尝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债尝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二节第二节

10、设立、变更和解散设立、变更和解散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A、不再清偿、不再清偿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D、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

11、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第二节第二节 设立、变更和解散设立、变更和解散第二节第二节 设立、变更和解散设立、变更和解散5 5、注销登记、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三节第三节 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一)个人独资企业

12、的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自行管理事务自行管理事务委托或聘请他人经营管理委托或聘请他人经营管理第三节第三节 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投资人对委托人的职权限制(对内部限制)投资人对委托人的职权限制(对内部限制)投资人对委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投资人对委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投资人委托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托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13、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 1、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2 2、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工作便利侵占企业财产、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工作便利侵占企业财产3 3、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及借贷给他人、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及借贷给他人4 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 开立账户储存开立账户储存5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 6、未经投资人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未经投资人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 争的业务争的业务法律对委托人的限制(法定限制)法律对委托人的限制(法定限制)第三节第三节 事务

14、管理及权利义务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7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 进行交易进行交易8 8、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 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 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10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节第三节 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综合案例分析题综合案例分析题2000年年1月月15日,甲出资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甲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超

15、过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超过1万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月10日,乙未经甲同日,乙未经甲同意,以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货物。万元货物。2000年年7月月4日,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丁的债务,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甲决定解散该企业。7月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张某作为清日人民法院指定张某作为清算人进行清算。经查,(算人进行清算。经查,(1)A企业欠缴税款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元,欠乙工资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元,欠丁

16、10万万元。(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万元。(3)甲的个人其他可执行财产价值)甲的个人其他可执行财产价值2.5万元。万元。问:问:1、乙于、乙于2月月10日以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2、试述、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l一、合伙企业法概述l二、普通合伙企业l三、有限合伙企业l四、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l五、法律责任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

17、的概念及分类(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分类l1.概念: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合伙协议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相应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相应责任的营利性组织。l2.分类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l 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专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l 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

18、范的总称 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l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设立条件:(一)设立条件:l1.设立条件l(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l(2)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l(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l(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合

19、伙企业的设立程序l(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l(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l合伙企业的财产具有共有财产的性质l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l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l(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l(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

20、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l(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l(4)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合伙事务执行(三)合伙事务执行l1.执行方式:l(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l(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l(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合伙企业事务的表决合伙企业事务的表决l(1

21、)由合伙协议对决议办法作出约定l(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l(3)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l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l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四)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四)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l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l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

22、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l(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l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l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人的债务清偿:l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l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人的债务清偿:l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23、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人的债务清偿:l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l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五)入伙、退伙(五)入伙、退伙1入伙的程序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2、退伙、退伙(2)退伙后的效果)退伙后的效果 普通合伙案例分析普通合伙案例分析 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

24、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乙、丙以货币出资;(2)丁以劳务折价出资,但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签订标的1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l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l(1)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A公司签订标的2万元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l(2)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合伙企业又接纳戊新入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共同承担连带清

25、偿责任。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入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l问:(1)合伙协议中是否有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l(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A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l(3)丁和戊拒绝承担清偿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l1.概念: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l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2.责任承担:责任承担:l(1)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

26、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责任承担:责任承担:l(2)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责任追偿)责任追偿l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l(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用l1.概念:是指有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7、,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某有限合伙企业于某有限合伙企业于2007年年2月月1日设立,日设立,2007年年4月月1日张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张日张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张某认缴的出资额是某认缴的出资额是10万元,占出资比例万元,占出资比例10%,此时该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有,此时该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有50万元的到期万元的到期债务。如果债务。如果2007年年6月月1日该有限合伙企业解日该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结果是,共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散,清算结果是,共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120万元。万元。对此,张某应承担的数额是(对此,张某应承担的数额是()A、5万万 B、10万万

28、 C、12万万 D、50万万2.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适用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适用l在法律适用中,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有关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二)设立的特殊规定(二)设立的特殊规定l1.有限合伙企业人数 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l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l3.有限合伙企业协议l4.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l5.有限合伙人出资义务l6.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

29、殊规定规定l1.事务执行人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l2.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l3.有限合伙人权利 (四)(四)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特殊规定l1.入伙l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l2.退伙l(1)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 l(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l(3)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效果(五)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五)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l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l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四、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四、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五、法律责任五、法律责任l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l合伙人的法律责任合伙人的法律责任l清算人的法律责任清算人的法律责任l其他有关规定其他有关规定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仅供参考!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仅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谢谢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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