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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犇 犲 狊 犻 犵 狀狊 狋 犪 狀 犱 犪 狉 犱 狊狅 狀狆 狌 犫 犾 犻 犮犫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犲 狀 犲 狉 犵 狔狊 犪 狏 犻 狀 犵(犵 狉 犲 犲 狀犫 狌 犻 犾 犱 犻 狀 犵 狊)犇 犅 犑 主编单位:重庆建设技术发展中心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年月日 重庆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 号关于发布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现批准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修订)为我
2、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 ,自 年 月日起施行。其中,第 、为强制性条文,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备案号为 ,必须严格执行。原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月 日关于同意重庆市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备案的函建标标备 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你委 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备案的申请 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其中,同 意 第 、条作为强制性条文。该项
3、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 工程建设标准化 刊物上。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一三年七月十日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 号)、“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 号)和国家 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 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改善我市公共建筑的室内热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 号)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对原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的修订工作,使其在达到建筑节能 要求的同时,满足国家一星级
4、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及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要求。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热环境与新风设计计算参数;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供暖、通风和空调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建筑环境设计与资源综合利用。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号楼,邮编:,电话:,传真:,网址:)。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主 编 单 位: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参 编 单 位:重庆大学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重庆华
5、厦门窗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吴波付祥钊谢自强丁勇董孟能赵辉何丹艾为学谢厚礼莫天柱黄萍谭平张军丁小猷李百战刘猛冷艳锋杨丽莉陈红霞何癑儿吴蕾审 查 专 家:冯雅刘宪英江腾向培伦张红川张智强肖蔷周爱农黄显奎目次总则?术语?室内热环境与新风设计计算参数?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一般规定?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供暖、通风和空调节能设计?一般规定?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空气调节系统与供暖系统的冷热源?计量与监控?分散式空气调节系统?电气节能设计?一般规定?供配电系统?照明?电气设备?电能计量与用电管理?建筑环境设计与资源综合利用?一般规定?建筑环境?资源综合利用?附录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可不
6、强制执行本标准规定的建筑类型?附录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计算?附录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附录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标识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银级标识达标条文要求?附录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更优的指标要求?附录常用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取值?附录常用建筑材料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取值?附录典型玻璃的光学、热工性能参数取值?附录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的整窗传热系数取值?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条文说明?犆 狅 狀 狋 犲 狀 狋?,?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环境政策,统筹兼顾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改善我市公共建筑的室内热
7、环境,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以及重庆市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水平,根据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及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结合我市气候特点、建筑节能相关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执行本标准的绿色公共建筑除达到 节能要求外,还将至少达到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及重庆市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银级要求。公共建筑的节能、绿色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术语 透明幕墙 可见光可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可见光透射比 透过透明材料的可见光光通量与投射在其
8、表面上的可见光光通量之比。综 合 部 分 负 荷 性 能 系 数 ()用一个单一数值表示的空气调节用冷水机组的部分负荷效率指标,它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照机组在各种负荷下运行时间的加权因素,通过计算获得。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 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要求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参照建筑 参照建筑是一栋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假想建筑。作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时,与设计建筑相对应,计算全年采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的比较对象。绿色建筑 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
9、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热岛强度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可再生能源 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传统水源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污水等。可再利用材料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可再循环材料 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室内热环境与新风设计计算参数 供暖室内设计计算温
10、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主要房间应采用 ;集中供暖房间的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宜符合表 的规定;设置值班供暖房间不应低于。表 集中供暖房间的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建筑类型及房间名称室内温度()办公楼:办公室 会议室、多功能厅 餐饮:餐厅、办公 制作间、配餐 厨房、热加工间 副食、饮料库影剧院:观众厅、放映室 休息厅 化妆 交通:民航候机厅、办公室 售票厅、候车厅 银行:营业厅 办公室 学校:建筑类型及房间名称室内温度()医疗及疗养建筑:成人病房、诊室化验室 儿童病房、婴儿室高级病房、放射诊断室 手术室、分娩室 挂号处、药房 消毒、污物、解剖 太平间、药品库 商业:营业厅 办公 百货仓库 旅馆:大厅、接待 客房、
11、办公室 餐厅、会议室 图书馆:大厅 阅览、办公室 报告厅、会议室 续表 建筑类型及房间名称室内温度()教室、实验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 风雨操场 体育:比赛厅、练习厅 体操练习厅、休息厅 运动员、教练员更衣及休息室 游泳馆 建筑类型及房间名称室内温度()特藏、胶卷、书库 其它:走道、洗手间门厅、楼(电)梯 舒适性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人员长期逗留区域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表 的规定:表 人员长期逗留区域空调室内设计参数类别热舒适度等级温度()相对湿度()供热工况 供冷工况 注:级热舒适度较高,级热舒适度一般;热舒适度等级划分按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确定。人员短期逗留区
12、域空调供冷工况室内设计参数宜比长期逗留区域提高,供热工况宜降低。工艺性空调室内设计温度、相对湿度及其允许波动范围,应根据工艺需要及健康要求确定。辐射供暖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宜降低;辐射供冷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宜提高 。公共建筑设计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表 规定。表 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人)建筑房间类型新风量办公室 客房 大堂、四季厅 设置新风系统的医院建筑,所需最小新风量应按换气次数法确定,且应符合表 规定。表 医院建筑设计最小换气次数功能房间每小时换气次数门诊室急诊室配药室放射室病房注:医院的洁净手术部各功能房间的新风量,执行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
13、筑技术规范 的规定。高密人群建筑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按人员密度确定,且应符合表 规定。表 高密人群建筑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人)建筑类型人员密度(人)影剧院、音乐厅、大会厅、多功能厅、会议室 商场、超市 博物馆、展览厅 公共交通等候室 歌厅 续表 建筑类型人员密度(人)酒吧、咖啡厅、宴会厅、餐厅 游艺厅、保龄球馆 体育馆 健身房 教室 图书馆 幼儿园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一般规定 建筑总平面的规划布局和单体建筑设计,宜考虑冬季利用太阳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有利于减少太阳辐射的影响;建筑主要采光立面的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南偏东 至南偏西 范围)。单体建筑设计应结合该地区的地理
14、、气候环境,组织好过渡季节室内外自然通风气流路线并确定通风口面积。各主要功能房间应设外窗,其外窗(含阳台透明部分)及幕墙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当不能满足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单体建筑平面设计,应合理确定冷热源和空调、风机机房的位置,缩短冷热水系统和风系统的输送距离,冷热水系统的单程输送距离不宜超过 ,风系统的输送距离不宜超过 。建筑变电所设置应靠近负荷中心。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和风冷空调器时,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布置和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应考虑空调器(机组)室外的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立面景观,并便于清洗和维护室外散热器;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宜布置在南、北或
15、东南、西南向的靠外墙处或屋面上;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安装应有利于通风换热,在建筑外立面的竖向凹槽内逐层布置室外机时,凹槽的宽度不应小于 ,室外机置于凹槽的深度不应大于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间的排风口不应相对,相对时其水平间距应大于;室外机位置处采用的遮挡或装饰,不应导致排风不畅或进排风短路,避免散热条件恶化;应安装牢固,不应存在安全隐患。建筑物的外墙宜采用自保温系统。围护结构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屋面宜采用种植屋面,外墙宜采用墙体垂直绿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可不强制执行本标准规定的建筑类型见附录。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 、的规
16、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表 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夏季综合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屋面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夏季综合遮阳系数(东、南、西向北向)各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 窗墙面积比 窗墙面积比 窗墙面积比 窗墙面积比 屋顶透明部分 注:有外遮阳时,综合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综合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按照附录或经主管部门认可的计算软件确定。表 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限值围护结构部位热阻()地面 地下室外墙 注:地面热阻系指土壤以上
17、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地下室外墙热阻系指土壤以内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建筑每个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 时,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未设建筑自遮阳、绿化遮阳等措施的建筑西向外窗(含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 时应设置活动外遮阳系统。窗及幕墙的遮阳形式应根据其所在朝向选择,宜采用以下遮阳形式:不同方位窗及幕墙的外遮阳,宜采用室外设置各种遮阳挡板、活动百叶等措施。东向和南向外窗(含透明幕墙)宜设置活动外遮阳系统;南向宜采用水平遮阳形式,东西向宜采用综合遮阳形式;遮阳措施应满足美观、防火、防风雨侵蚀的要求,操作简便并便于维护,长期使用并安
18、全可靠;宜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建筑遮阳措施,合理利用建筑相互遮阳、自遮阳、绿化遮阳等形式;合理采用阳光控制镀膜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内置活动百叶等与玻璃相结合的遮阳措施;内遮阳宜采用带有铝箔或浅色材料做成的窗帘、百叶等。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屋顶、外墙的表面宜采用浅色,以减少外表面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当外墙使用性能指标符合 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外墙保温系统技术规程 第 条规定的建筑反射隔热涂料作外饰面层时,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式修正:犓犿犓犿 其中:采用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未采用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修正系数按表 取值。表
19、修正系数取值 当采用种植屋面时,构造应符合重庆市 种植屋面技术规程 的规定;当覆土面积不小于屋顶面积的 ,种植屋面当量热阻可取 计入屋面传热系数计算。当设计建筑为多功能建筑时,不同功能空间的隔墙及分隔楼板的传热系数不宜大于 ()。同一功能分区内供暖空调区域和非供暖空调区域的分隔楼板、隔墙的传热系数不宜大于 ()。在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楼梯间、走廊、电梯间的外窗应采用可开启的外窗。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建筑屋顶总面积的,并应采取适宜的遮阳措施。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当外窗采用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凸窗的传热系数应 ();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按窗洞口面积计算;对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
20、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保温处理后板的平均传热系数应 ()。外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外窗气密性、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中规定的级要求。建筑物层的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幕墙 规定的级;层及层以上的幕墙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该标准规定的级。建筑中庭夏季应利用通风降温,必要时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当设计建筑不能全部满足第 条、第 条和第 条中的面积限值的规定时,应按本节的规定对设计建筑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综合判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屋面平均传热系数:()();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楼板或外挑楼板
21、的平均传热系数:();供暖空调房间地面及地下室外墙(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外墙)热阻:;外窗传热系数:();建筑任一供暖空调房间开间窗墙面积比 时,该朝向外窗及幕墙传热系数 ()(),综合遮阳系数 ;屋顶透明部分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 。注:括号外数据适用于采用集中空调的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医疗建筑、二星级以上宾馆、文化娱乐建筑、体育建筑等高能耗建筑。综合判断首先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然后计算所设计建筑在相同条件下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当所设计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要求。当所设计建筑的供暖
22、和空气调节能耗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应调整设计参数重新计算,直至所设计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参照建筑应按以下规定构建: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朝向、平面划分及使用功能均应与设计建筑完全相同。当所设计建筑的朝向窗墙面积比大于本标准第 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每个窗户(透明幕墙)均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朝向窗墙面积比符合本标准第 条的规定。当所设计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大于本标准第 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符合本标准第 条的规定。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各部分的热工性能参数应完全符合本标
23、准第 条的规定。所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全年供暖和空调能耗计算必须按照附录的规定执行。供暖、通风和空调节能设计 一般规定 施工图设计阶段,负荷计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负荷计算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热负荷和空调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冷负荷计算中计算新风量所采用的人数值,应与所设计建筑一致,如无法按设计文件确定设计人数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计算 中的规定及符合国家、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按下列规定计算确定空调系统的总冷负荷:空调系统所服务空调房间或空调区域的同时使用系数,对不同功能的房间按照实际使用时段叠加分析确定;对相同功能的房间宜按表 确定;表
24、空调系统所服务空调房间或空调区域的同时使用系数限值空调系统所服务空调房间或空调区域的名称同时使用系数限值办公用房 宾馆客房 会议用房和餐饮房间 文体娱乐用房 空调系统的新风冷负荷,对于出现最多人数的持续时间小于 的房间,所需新风量按室内平均人数确定,该平均人数不应少于最多人数的;空调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取值应符合本标准 条的规定;系统采用排风热回收装置时,应从设置的房间或区域的计算冷负荷中扣除计算热回收负荷的;空调系统的风机、风系统引起的温升以及因漏风率引起的附加冷负荷;空调系统冷水因水泵、管路等温升引起的附加冷负荷。空调房间或空调区域面积大于或等于 且由独立的空调系统承担时,或建筑的总空调面积
25、大于或等于 时,其空气调节系统应设置符合标准规定的新(排)风系统。空调系统运行时,不得采用开启门窗的方式获取新风。设计选用新风机组时,机组的新风量取值,不宜小于空调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中的新风量值。设计说明中应标注计算建筑的空调工程夏季工况设计能效比(),其值应不小于表 中规定的限值。表 公共建筑空调工程夏季工况设计能效比()限值空调工程冷源型式冷源主机()空调工程设计能效比限值()螺杆式风冷机组 水冷机组 离心式水冷机组 直燃式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多联机空调系统 水源热泵机组 注:天然气:。对多台不同容量机组时,以大容量机组为准。有不同冷源型式系统时,应分别计算。冷量和热
26、量的计量装置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建筑群采用集中的冷源和热源时,每栋公共建筑及其冷、热源机房,应设置冷、热量及能耗计量装置。采用集中供暖、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分楼层、分室内区域、分用户或分室的冷、热量及能耗计量装置。供暖 集中供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设置集中供暖系统时,每个供暖房间应设置室温调控装置。公共建筑内的高大空间,宜采用辐射供暖方式。通风 公共建筑过渡季节通风宜采用自然通风,设置的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不应妨碍房间的自然通风。无外窗且有人员经常停留的房间,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公共建筑过渡季节自然通风设计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自然通风排气口应设于建筑的负压区,尽量高置。为提
27、高室内热压作用,宜在排风竖井屋面处采用太阳光辐射加热的措施或其它被动式通风技术;自然通风进风口应尽量低,其下缘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自然通风进风口应远离污染源 以上;冬季自然通风进风口的设计,冷风不应直接吹向人体;自然通风口应阻力系数小、并易于维护。通风口的操作应设置电动或手动开关装置。公共建筑使用自然通风受到限制或风压与热压联合作用效果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共同作用的复合通风,复合通风中的自然通风量不宜低于运行总风量的 。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系统既可以联合运行,也可以分别独立运行。热湿负荷、有害物浓度或人员数量变化较大的场所,其机械通风系统的风机应采用双速风机或变频调速风
28、机。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宜采用新风需求控制。即根据室内 浓度检测值增加或减少新风量。空气调节房间或空调区域内有加热、产湿设备时,应设置有效的机械局部排风系统,宜直接利用室外新风、实现有组织的系统补风。空气调节区通向室外的大门,除设计为双门斗、自动门或有专人开启的门等措施外,应设置隔离用大门空气幕。停车库的通风宜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地下停车库宜采用无风管诱导通风系统。地下停车库采用机械通风系统时,机械排风量按以下方法之一计算:按换气次数计算停车库汽车为单层停放,可按换气次数计算:)当层高小于 时,按实际高度计算换气体积;当层高不小于,按 高度计算换气体积。)停车库换气次数按次;送风
29、量宜为排风量的 。按停车所需排风量计算。犙 犖犈()式中:犙总排风量();系数,犆 犗 时,;犆 犗 时,;犖车辆同时运行数;犈汽车尾气排放量采用每辆 ;汽车平均运行时间采用 。地下停车库的通风系统与机械排烟系统合用时,应采用两台风机并联运行或采用双速风机。地下停车库的机械排风系统,宜与机械排烟系统相结合,车库排风的气流流场应设计合理。排风系统风管宜在车库上部布置,排风风管按干管方式布置,不宜设计大量排风支管;采用双速风机时,应视风机低速运行的噪声值,决定消声装置的配置。地下停车库的通风系统,应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采用风机调速装置、或根据车库内的 浓度进行自动运行控
30、制。空气调节 采用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时,使用时间、温度、湿度等要求条件不同的空气调节区,不应划分在同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中。空气调节系统应具有过渡季最大限度利用新风的功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计定风量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应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运行的措施,同时应设计相应的机械排风系统。新风量的控制与工况的转换,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焓值控制方法;建筑中人员密集度大的地下、半地下空间,或人员密集度大的地上空间、且楼层的设计最小新风量 时,过渡季可利用新风的最大新风比,应不低于总送风量的;同时应设计相应的机械排风系统,且排风系统应与新风量的调节相适应。设计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设置过渡季
31、节全新风运行的措施;采用吊柜式机组处理新风,并设有回风口时,应设置互为联动的电动新风阀和电动回风阀,控制与工况的转换,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焓值控制方法;当设置有排风热回收装置,应选择设置带有旁通风管的热回收装置;间歇运行的空调系统提前预热或预冷时,应能够优先利用全新风运行;设计专用的机械通风系统,应采用自动控制实现空调系统与机械通风系统之间的切换;有内区的建筑应优先采用室外新风冷却措施。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使用时间、温度、湿度等要求条件不同的空气调节区,其新风系统宜单独设置。房间面积或空间较大、人员密度变化大或有必要集中进行温、湿度控制的空气调节区,其空气调节风系统宜采用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
32、。下列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变风量空气调节系统:同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中,各空调区的冷、热负荷差异和变化大、低负荷运行时间较长,且需要分别控制各空调区温度;建筑内区全年需要送冷风。设计变风量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其组合式空调机组应采用变频自动调节风机转速的方式,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每个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最小送风量。当一个空气调节风系统负担多个使用空间时,系统的新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式中:修正后的系统新风量在送风量中的比例;未修正的系统新风量在送风量中的比例;需求最大的房间的新风比。当采用人工冷、热源对空气调节系统进行预热或预冷运行时,冬夏季新风系统应能关闭。建筑物空气调节内、外区应
33、根据室内进深、分隔、朝向、楼层以及围护结构特点等因素划分。内、外区宜分别设置空气调节系统并注意防止冬季室内冷热风的混合损失。对有较大内区且冬季有稳定的大量余热的办公、商业等建筑,宜采用水环热泵空气调节系统。水环路系统宜采用闭式冷却塔;采用开式冷却塔时,应设置中间换热装置。设计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符合以下规定:新风应直接送入各空气调节区,不应经过风机盘管机组后再送出;根据房间负荷对风机盘管选型时,应扣除房间新风的冷量后选取。风机盘管机组选型为高静压机组时,应通过计算确定高静压机组的出口静压的档次。建筑顶层、或者吊顶上部存在较大发热量、或者吊顶空间较高时,不宜直接从吊顶内回风。建筑物内设有集中
34、排风系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排风热回收装置(全热和显热)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应低于。送风量不小于 的直流式空气调节系统,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度差不小于;设计新风量不小于 的空气调节系统,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度差不小于;设有独立新风和排风的系统。人员数量多,且长期停留又未设置集中新风、排风系统的空气调节区(房间),宜在各空气调节区(房间)分别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选配空气过滤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不大于 (粒径不小于 ,效率:);终阻力不大于 。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不大于 (粒径不小于 ,效率:);终阻力不大于 。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的过滤器,应能满足全新风运
35、行的需要。设计全空气空气调节系统时,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注明所选用的组合式空调机组漏风率的要求。空气调节风系统不宜设计土建风道作为空气调节系统的送风道和已经过冷、热处理后的新风送风道。设计采用冰蓄冷系统供冷时,宜采用低温送风系统。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并应合理布置水系统的走向,缩短管路总长度;只要求按季节进行供冷和供热转换的空气调节系统,应采用两管制水系统;当建筑物内有些空气调节区需全年供冷水,有些空气调节区则冷、热水定期交替供应时,宜采用分区两管制水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并联环路,应均匀布置、合理划分,优化设计;当空调水系统的并联环路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
36、超过 时,应在计算的基础上,根据水力平衡要求配置必要的水力平衡装置;系统较小或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不大时,应采用一级泵系统;一级泵应采用变频调速变流量调节方式或变频水泵与定频水泵相匹配的方式;采用一台泵运行的系统,冷、热水泵应分别设置。多台水泵并联运行,不应设置备用泵;单台水泵运行,冬夏季日平均运行时间小于 时,不宜设置备用泵;系统较大、阻力较高、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悬殊时,应采用二级泵系统;二级泵应根据流量需求的变化采用变频调速变流量调节方式;空气调节水系统单台运行的冷、热水泵出口不应设置止回阀;空气调节水系统、冷却水系统宜采用冷水泵、冷却水泵集成设置的一体化中央空调输配系统
37、;空气调节水系统的冷、热水管路宜采用流动阻力低、可防污垢生成的无规共聚聚丙烯()塑铝稳态复合管;冷水机组的冷水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热水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宜小于。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宜尽量加大冷、热水供、回水温差;空气调节水系统的定压和膨胀,宜采用高位膨胀水箱方式。空气调节冷却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冷却塔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采取加大积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采用地源热泵、闭式冷却塔等节水冷却技术,或开式冷却塔的蒸发损失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大于;冷却塔补水总管上设
38、置水流量计量装置。在多台制冷主机并联供冷的系统中,与其相匹配的冷却塔宜采用并联形式,以便在过渡季或者外界气温较低、室内冷负荷减少,部分制冷主机运行时,利用并联冷却塔,停开冷却塔风机,采用自然冷却的方式,降低能耗。空气调节系统送风温差应根据焓湿()图表示的空气处理过程计算确定。空气调节系统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形式时,宜加大夏季设计送风温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送风高度不大于 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送风高度大于 时,送风温差不宜小于;采用置换通风方式时,不受限制。建筑空间高度不小于、且体积大于 时,应采用分层空气调节系统。有条件时,空气调节送风宜采用通风效率高、空气龄短的置换通风型送风模式。空气调节风
39、系统的作用半径不宜过大。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按下式计算,并不应大于表 中的规定。犠 狊犘(狋)()式中:犠 狊单位风量耗功率,();犘风机全压值,;狋包含风机、电机及传动效率在内的总效率,。表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限值()系统型式办公建筑商业、旅馆建筑初效过滤初、中效过滤初效过滤初、中效过滤两管制定风量系统 两管制变风量系统 普通机械通风系统 注:普通机械通风系统中不包括厨房等需要特定过滤装置的房间的通风系统。应进行详细的水力计算,确定合理的空调冷、热水循环泵的流量和扬程,并选择水泵的设计运行工作点处于高效区。空调系统的冷、热水耗电输冷(热)比()应标注于设计说明中,()按下式计算并满足
40、要求:犈 犆(犎)犚 (犌犎犫)()()式中:水泵设计流量();水泵设计扬程();供、回水温差(),冷水系统取(对直接提供高温冷水的机组按机组实际参数确定),热水系统按,对空气源热泵、溴化锂机组、水源热泵等机组的热水供回水温差按机组实际参数确定;水泵在设计工作点的效率();设计冷热负荷();按 水 泵 流 量 确 定 的 系 数,;,;,;多台水泵并联时,流量按较大流量选取;与 机 房 及 用 户 水 阻 力 有 关 的 计 算 系 数,见 表 ;与水系统管路有关的系数,见表 和表 ;自冷热机房至系统供回水管道的总长度,();当管道设于大面积单层或多层建筑时,可按机房出口至最远端空调末端的管道
41、长度减去 确定。表 值系统组成四管制单冷、单热管道二管制热水管道一级泵冷水系统 热水系统 二级泵冷水系统 热水系统 注:多级泵冷水系统,每增加一级泵,值可增加;多级泵热水系统,每增加一级泵,值可增加。表 四管制冷、热水管道系统的值系统管道长度范围()冷水 热水 表 两管制热水管道系统的值热水系统管道长度范围()热水供暖系统 注:两管制冷水系统计算式与表 相同。应进行详细的水力计算,确定合理的空调冷却水循环泵的流量和扬程,并选择水泵的设计运行工作点处于高效区。冷却水循环泵宜采用变频调速方式。空气调节系统冷热水管的绝热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 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
42、法计算,并取厚值。空 气 调 节 系 统 风 管 绝 热 材 料 的 最 小 热 阻 应 符 合 表 和表 的规定,或通过计算确定绝热材料的经济厚度。表 室内空气调节风管绝热材料的最小热阻风管类型最小热阻()一般空调风管(管内介质温度 )低温空调风管(管内介质温度)表 室外空气调节风管绝热材料的最小热阻风管类型室外环境最小热阻()一般空调风管(管内介质温度 )仅夏季运行 冬季运行期日室外平均温度(全年运行)低温空调风管(管内介质温度)仅夏季运行 冬季运行期日室外平均温度(全年运行)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宜采用保温材料制成的复合风管。空气调节系统保冷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空气调节系统与
43、供暖系统的冷热源 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的冷、热源宜采用集中设置的冷水(热泵)机组或供热、换热设备。机组或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按下列原则经综合论证后确定:具有城市、区域供热或工厂余热时,宜作为供暖或空调的热源;具有热电厂的地区,宜推广利用电厂余热的供热、供冷技术;具有充足的天然气供应的地区,宜推广应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和燃气空气调节技术,实现电力和天然气的削峰填谷,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具有多种能源(热、电、燃气等)的地区,宜采用复合式能源供冷、供热技术;具有天然水资源或地热源可供利用时,宜采用水(地)源热泵供冷、供热技术。除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4、外,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直接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非常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热源的建筑,当冬季电力供应充足、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电锅炉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时;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且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够满足直接电热用量需求的建筑;冬季无加湿用蒸气源,且冬季室内相对湿度要求较高的建筑。锅炉的额定热效率,应符合表 的规定。表 锅炉额定热效率锅炉类型热效率燃油、燃气蒸汽、热水锅炉 燃油或燃气锅炉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锅炉房单台锅炉的容量,应确保在最大热负荷和低谷热负
45、荷时都能高效运行;锅炉台数不宜少于台,当中、小型建筑设置台锅炉能满足热负荷和检修需要时,可设台。应充分利用锅炉产生的多种余热。燃气锅炉应充分利用烟气的冷凝热,采用冷凝热回收装置或冷凝式炉型,并宜选用配置比例调节燃烧器的炉型。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 的规定值。表 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类型额定制冷量()性能系数()水冷活塞式涡旋式 螺杆式 离心式 风冷或蒸发冷却活塞式涡旋式 螺杆式 设计选型时,应对水冷冷水(热泵)机组的性能系数和蒸发器水侧阻力、冷凝器水侧阻力,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相关压力损失数值应标注于设备表中;应
46、对风冷冷水(热泵)机组的性能系数和水侧换热器压力损失,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相关压力损失数值应标注于设备表中。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不宜低于表 的规定值。表 冷水(热泵)机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类型额定制冷量()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水冷螺杆式 离心式 注:值是基于单台主机运行工况。水冷式电动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宜按下式计算和检测条件检测:犐 犘 犔 犞 犃 犅 犆 犇()式中: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冷却水进水温度;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冷却水进水温度 ;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冷却水进水温度 ;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冷却水进水温
47、度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机组应在初投资条件许可时,优先选用变频式冷水机组。名义制冷量大于 、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能效比()不应低于表 的规定值。表 单元式机组能效比()类型能效比()风冷式不接风管 接风管 水冷式不接风管 接风管 水源热泵机组,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制冷能效比()和制热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 的规定值。表 水源热泵机组能效比()和性能系数()类别名义制冷(热)量 ()()水环式 地下水式 地下环路式 水环式 地下水式 地下环路式冷热风型 冷热水型 当采用地下水式水源热泵作为公共建筑空调机组的
48、冷热源时,应根据水文地质勘察资料进行设计。应对地下水采取可靠的回灌措施,并确保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且不得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污染。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其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 的规定值。表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名义制冷量()()制冷综合性能系数()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在名义工况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 的规定值。表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参数机型名义工况性能参数冷温水进出口温度()冷却水进出口温度()蒸 汽压 力()单位制冷量蒸汽耗量 ()性能系数()制冷供热蒸
49、汽双效 直燃供冷 供热出口 注:直燃机的性能系数为:制冷量(供热量)加热源消耗量(以低位热值计)电力消耗量(折算成一次能)。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的选择应按以下原则确定:较适用于中、小型公共建筑;设计选用时,应以热负荷选型,不足的冷量宜另选水冷(风冷)冷水机组提供。冷水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根据计算的空调系统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能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择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不得超过 。冷水(热泵)机组的单台容量及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空气调节负荷全年变化规律,满足季节及部分负荷要求。当空气调节冷负荷大于 时,除机房面积限制外,所选择的机组不
50、应少于台。采用蒸汽为热源,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回收用汽设备产生的凝结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应采用闭式系统。对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一定量供冷需求的建筑,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应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冷水。对存在一定量卫生热水需求的建筑,夏季宜采用冷水机组的冷凝热回收系统或采用热回收式机组。计量与监控 应设置建筑供暖、通风与空调的分项用电量、用燃气量等能耗和用水量的计量系统。设置的建筑设备能源管理系统应具有对主要设备进行能耗检测、统计、分析及管理等功能。用电量分项计量空调系统中冷热源、输配系统等用电量应能实现独立分项计量。热驱动冷水机组能耗计量吸收式机组,应对机组的耗气(油)量、耗热水量、耗蒸汽量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