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T130-2023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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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 130-2009 备案号J890-2009燃气工程制图标准Standard of gas engineering drawing009 07-08 发布 2009-12-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燃气工程制图标准Sta nda rd of g a s eng i neeri ng dra w i ng CJJ/T 130-2009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9年12月1日中囯建筑工业出版社2 0 0 9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Standar

2、d of gas engineering drawing CJJ/T 130-200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 X1 1 68毫 米 1/3 2 印张:1M 字数:50 千字 2 0 0 9年 1 1 月第一版 2 0 0 9年 1 1 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10.00元 统一书号:1 51 1 2 1 771 4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 0 0 0 3 7)本社网址:http:/w w 网上书店:http:/w w w.china-buildi

3、ng,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345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的公告现批准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130-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7月8日前 a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 订、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 1993 28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衮,认真总 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制图基本规定、

4、常用代号 和图形符号、图样内容及画法等。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 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 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 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 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贵州燃气热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陈云玉阎海鹏张 涛张 琳于京春姜林庆杨永慧陈 敏牛卓韬袁 冶广 宏杜 娟顾 军高建文本

5、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孟学思俞善东张锦霖黄振梅韩 露王胜炎王云林目 次1总 则.12制图基本规定.22.1 _ 畐.22.2图 纸 编 排顺 序.22.3 图线.22.4 比例.42.5 字体.52.6尺寸标 注.62.7管 径 和 管 道 坡 度.72.8 标高.82.9设备和管道编号标注.92.10剖面图的剖切符号.1 02.1 1指 北 针.1 13常用代号和图形符号.123.1 一般规定.1 23.2管 道 代 号.1 23.3 图形符号.1 34 图样内容及画法.2 64.1 一般规定.2 64.2图样内容及画法.2 7本标准用词说明.3 4引用标准名录.3 5附:条文说明.3 75Co

6、ntents1 Genera l Prov i si ons.12 Ba si c Requi rement.22.1 Drawing Sheet.22.2 Blueprint Sequential Organization.22.3 Lines of Drawing.22.4 Scale.42.5 Font.52.6 Size Marking.62.7 Pitch.72.8 Elevation.82.9 The Serial Number Labelling of Equipment and Pipeline.92.10 Section Symbol.102.11 Compass.113 D

7、esi g na ti on a nd Gra ph i c Sy mb ol.1 23.1 General Requirement.123.2 Pipeling Code Number.123.3 Graph Symbol.134 Pa ttern Content a nd Dra w i ng.2 64.1 General Requirement.264.2 Pattern Content and Drawing.27Ex pla na ti on of Wordi ng i n Th i s Sta nda rd.3 4N orma ti v e Sta nda rds.3 5Ex pl

8、a na ti on of Prov i si ons.3 71.0.1为统一燃气工程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 率,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等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 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燃气工程的手工和计算机制图: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2既有燃气设施的实测图;3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1.0.3燃气工程制图应准确表达设计意图,做到图面正确、简 明和清晰。1.0.4燃气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2制图基本规定2.1图 幅2.1.1图纸幅面和图框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制 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

9、规定,图框线应采用粗实线,标题 栏图框线应采用中实线。2.1.2当对幅面有特殊要求时,图纸幅面和格式应按现行国家 标 准 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和格式GB/T 14689中的有关规定 执行。2.2图纸编排顺序2.2.1图纸的排列宜符合下列顺序:工程项目的图纸目录、选 用标准图或图集目录、设计施工说明、设备及主要材料表、图 例、设计图。2.2.2各专业设计图纸应独立编号。图纸编号宜符合下列顺序:目录、总图、流程图、系统图、平面图、剖面图、详图等。平面 图宜按建筑层次由下至上排列。2.3图 线2.3.1图线的粗实线宽度(6),应根据图纸的比例和类别按现 行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

10、1的规定选 择。线宽可分为粗、中、细三种。2.3.2 张图纸上同一线型的宽度应保持一致,一套图纸中大 多数图样同一线型的宽度宜保持一致。2.3.3 常用线型的画法及用途宜符合表2.3.3的规定。表 2.3.3中未给出的其他线型的画法及用途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 准的规定。表2.3.3线型画法及用途名称线型线宽用途示例粗实线b1 单线表示的管道 2 设备平面图及剖面图中的设备 外轮廓线 3 设备及零部件等编号标志线 4 剖切符号线 5表格外轮廓线中实线0.50 61 双线表示的管道.2 设备和管道平面及剖面图中的 设备外轮廓线 3 尺寸起止符 4 单线表示的管道横剖面细实线0.2 561 可见建(

11、构)筑物、道路、河 流、地形地貌等的轮廓线 2 尺寸线、尺寸界线 3 材料剖面线、设备及附件等的 图形符号 4 设备、零部件及管路附件等的 编号引出线 5较小图形中心线 6管道平面图及剖面图中的设备 及管路附件的外轮廓线 7表格内线粗虚线-b1 被遮挡的单线表示的管道 2 设备平面及剖面图中被遮挡设 备外轮廓线 3 埋地单线表示的管道中虚线-0.50 61 被遮挡的双线表示的管道 2 设备和管道平面及剖面图中被 遮挡设备外轮廓线 3 埋地双线表示的管道细虚线0.2 561 被遮挡的建(构)筑物的轮 廓线2 拟建建筑物的外轮廓线 3 管道平面和剖面图中被遮挡设 备及管路附件的外轮廓线3续 表 2

12、.3.3名称线型线宽用途示例点画线-;0.2 561 建筑物的定位轴线 2 设备中心线 3 管沟或沟槽中心线 4 双线表示的管道中心线 5管路附件或其他零部件的中心 线或对称轴线双点画线-0.2 56假想轮廓线波浪线0.2 56设备和其他部件自由断开界线折断线-0.2 561 建筑物的断开界线 2 多根管道与建筑物同时被剖切 时的断开界线 3 设备及其他部件断开界线2.3.4同一张图中,虚线、点画线、双点画线的线段长及间隔 应一致,点画线、双点画线的点应使间隔均分,虚线、点画线、双点画线应在线段上转折或交汇。当图纸幅面较大时,可采用线 段较长的虚线、点画线、双点画线。2.4比 例2.4.1比例

13、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当一张图上只有一种比例 时,应在标题栏中标注;当一张图中有两种及以上的比例时,应 在图名的右侧或下方标注(图2.4.1)。2.4.2当一张图中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选用不同比例时,应分 别标注两个方向的比例。在燃气管道纵断面图中,纵向和横向可 根据需要采用不同的比例(图2.4.2)。2.4.3同一图样的不同视图、剖面图宜采用同一比例。平 面 图 1:1 0 0 平面图 管道纵断面图1:100图2.4.1 比例标注示意 图2.4.2比例标注示意纵向1:50横向1:50 02.4.4流程图和按比例绘制确有困难的局部大样图,可不按比例绘制。2.4.5燃气工程制图常用比例宜符合表2.

14、4.5 的规定。表 2.4.5 常 用 比 例图 名常 用 比 例规划图、系统布置图1:1 0 0 0 0 0,1:50 0 0 0,1:2 50 0 0,1:2 0 0 0 0,1:1 0 0 0 0,1:50 0 0,1:2 0 0 0制气厂、液化厂、储存 站、加气站、灌装站、气 化站、混气站、储配站、门站、小区庭院管网等的 平面图1:1 0 0 0,1:50 0,1:2 0 0,1:1 0 0工艺流程图不按比例瓶组气化站、瓶装供应 站、调压站等的平面图1:50 0,1:1 0 0,1:50,1:3 0厂站的设备和管道安 装图1:2 0 0,1:1 0 0,1:50,1:3 0,1:1 0

15、室外高压、中低压燃气 输配管道平面图1:1 0 0 0,1:50 0室外高压、中低压燃气 输配管道纵断面图横向 1:1 0 0 0,1:50 0 纵向:1:1 0 0,1:50室内燃气管道平面图、系统图、剖面图1:1 0 0,1:50大样图1:2 0,1:1 0,1:5设备加工图1:1 0 0,1:50,1:2 0,1:1 0,1:2,1:1零部件详图1:1 0 0,1:2 0,1:1 0,1:5,1:3,1:2,1:1,2:12.5字 体2.5.1图纸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字高与字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选用。汉 字字髙宜根据图纸的幅面确定,但不宜

16、小于3.5mm。2.5.2 一张图或一套图中同一种用途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大小 宜相同,数字与字母宜采用直体。2.6尺 寸 标 注2.6.1尺寸标注的深度应根据设计阶段和图纸用途确定。2.6.2尺寸标注应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和尺寸 数字。尺寸食标注在图形轮廓线以外。2.6.3尺寸线的起止符可采用箭头、短斜线或圆点。一张图宜 采用同一种起止符。其画法宜符合表2.6.3的规定。表2.6.3箭头、短斜线和圆点的画法项 目箭 头短斜线圆 点画 法J-4/2.6.4除半径、直径、角度及弧线的尺寸线外,尺寸线应与被 标注长度平行。多条相互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标注图轮廓线 由内向外排列,小尺寸宜离

17、轮廓线较近,大尺寸宜离轮廓线较 远。尺寸线间距宜为(510)mm。尺寸界线的一端应由被标 注的图形轮廓线或中心线引出,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3mm(图 2.6.4)。(a)(b)(c)图 2.6.4 尺寸标注示意2.6.5半径、直径、角度和弧线的尺寸线起止符应采用箭头o2.6.6尺寸数字应标注在尺寸线上方的中部。当注写位置不足 时,可引出标注,不得被图线、文字或符号中断。角度数字应在 水平方向注写。2.6.7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应以米(m)及燃气管道平 面布置图中的管道长度应以米(m)或 千 米(k m)为单位外,其他均应以毫米(m m)为单位,否则应加以说明。2.6.8尺寸数字的方向宜按现行

18、国家标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 标准GB/T 50 0 0 1 的规定标注。2.7管径和管道坡度2.7.1管径应以毫米(m m)为单位。2.7.2管径的表示方法应根据管道材质确定,且宜符合表 2.7.2的规定。表2.7.2管径的表示方法管道材质示 例(mm)钢管、不锈钢管1 以外径DX壁厚表示(如:D1 0 8X4.5)2 以公称直径Di V表 示(如:DN 2 0 0)铜管以 外 径 壁 厚 表 示(如:始XI)铸铁管以 公 称 直 径 表 示(如:DN 3 0 0)钢筋混凝土管以公称内径A)表 示(如:A=80 0)铝塑复合管以公称直径Di V表 示(如:DN65)聚乙烯管按对应国家现行产品标

19、准的内容表示(如:办1 1 0,SDR11)胶管以外径以壁厚表示(如:对2 X2)2.7.3管道管径的标注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管径的单位采用毫米(m m)时,单位可省略不写;2水平管道宜标注在管道上方;垂直管道宜标注在管道左侧;斜向管道宜标注在管道斜上方;3管道规格变化处应绘制异径管图形符号,并应在该图形 符号前后分别标注管径;4单根管道时,应按图2.7.3-1的方式标注;2 1 9X5图2.7.3-1单管管径标注示意 多根管道时,应按图2.7.3-2的方式标注。DAG0 0DM 50DN200DN200DN300DN300DN200DN250DN25Q(a)(b)(c)图2.7.3-2多

20、管管径标注示意2.7.4管道坡度应采用单边箭头表示。箭头应指向标高降低的 方向,箭头部分宜比数字每端长出(12)mm(图2.7.4)。5%o0.0 0 5(a)(b)图2.7.4管道坡度标注示意2.8 标 高2.8.1标高符号及一般标注方式应符合表2.8.1及现行国家标 准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规定。表 2.8.1 管道标高符号项 目管顶标高管中标髙管底标高符号VW2.8.2标高的标注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面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2.8.2-1的方式标注;3.2 85-SZI平面图中,沟渠标高应按图2.8.2-2的方式标注;3.8503.4 2 5(a)(b)图2.8.2-1

21、平面图管道标高 标注示意3.4 50S2L图2.8.2-2平面图沟渠标高 标注示意立面图、剖面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2.8.2-3、的方式 轴测图、系统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2.8.2-4的方式命命3.2 0 02.200XZ1.200 5Z图2.8.2-3立面图、剖面图 管道标高标注示意图2.8.2-4轴测图、系统图 管道标高标注示意2.8.3室内工程应标注相对标高,室外工程宜标注绝对标高。在标注相对标髙时,应与总图专业一致。2.8.4标高应标注在管道的起止点、转角点、连接点、变坡点、变管径处及交叉处。2.设备和管道编号标注2.9.1当图纸中的设备或部件不便用文字标注时,可进行编号。在图样中应只

22、注明编号,其名称和技术参数应在图纸附设的设备 表中进行对应说明。编号引出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引出线始端应9指在编号件上。宜采用长度为(510)mm的粗实线作为编号的 书写处(图2.9.1)。2.9.2在图纸中的管道编号标志引出线末端,宜采用直径(510)mm的细实线圆或细实线作为编号的书写处(图2.9.2)。管号一 丨 0 8X5图 2.9.(a)(b)设备编号标注示意 图2.9.2管道编号标注示意2.1 0剖面图的剖切符号2.10.1剖面图的剖切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和剖视方向线组成,均应以粗实线绘制。剖切位置线长度宜为(510)mm。剖视方 向线应垂直于剖切位置线,其长度宜为(46)mm,并应采

23、用箭 头表示剖视方向(图2.10.1)。2.1 0.2剖切符号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大写字母,按 照自左至右、由下向上的顺序连续编排,并应标注到剖视线的端 部。当剖切位置转折处易与其他图线发生混淆时,应在转角处加 注与该符号相同的编号(图2.10.2)。1,r233 L3-1La.1J 2图2.1 0.1剖切符号标注示意图2.1 0.2剖切符号标注示意2.1 0.3当剖面图与被剖切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在 剖切位置线处注明其所在图纸的图号,也可在图上说明(图 2.10.3)。10图 2.10.3剖切符号标注示意针北指112.2.1 1.1平面图上应有指北针。其形状宜按图2.11.1绘

24、制。圆 的直径宜为2 4 mm,采用细实线绘制;指北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尾部的宽度宜为3 mm。当需要较大直径绘制指北针 时,指针尾部宽度宜为直径的1/8。指北针宜绘制在平面图的右 上角。指北针也可用风玫瑰代替。图 2.1 1.1指北针画法3常用代号和图形符号3.1 一 般 规 定3.1.1流程图和系统图中的管线、设备、阀门和管件宜用管道 代号和图形符号表示。3.1.2同一燃气工程图样中所采用的代号、线型和图形符号宜 集中列出,并加以注释。3.1.3本节示例中未列出的管道代号和图形符号,设计中可自行定义。3.2管 道 代 号3.2.1燃气工程常用管道代号宜符合表3.2.1的规定,自定义

25、 的管道代号不应与表3.2.1中的示例重复,并应在图面中说明。表 3.2.1 燃气工程常用管道代号序号管道名称管道代号序号管道名称管道代号1燃气管道(通用)G1 6给水管道W2高压燃气管道HG1 7排水管道D3中压燃气管道MG1 8雨水管道R4低压燃气管道L G1 9热水管道H5天然气管道N G2 0蒸汽管道S6 I压缩天然气管道CN G2 1润滑油管道L O7液化天然气气相管道L N GV2 2仪表空气管道IA8液化天然气液相管道L N GL2 3 蒸汽伴热管道TS9液化石油气气相管道L PGV2 4冷却水管道CW1 0液化石油气液相管道L PGL2 5凝结水管道C1 1液化石油气混空气管道

26、L PG-AIR2 6放散管道V1 2 人工煤气管道M2 7旁通管道BP1 3供油管道O2 8回流管道RE1 4压缩空气管道A2 9排污管道B1 5氮气管道N3 0循环管道CI123.3图 形 符 号 3.3.1区域规划图、布置图中燃气厂站的常用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1的规定。表 3.3.1燃气厂站常用图形符号序号名 称图形符号1气源厂12门站3储配站、储存站一1 一一4液化石油气储配站I5液化天然气储配站|6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储配站Q7.区域调压站8专用调压站9汽车加油站?13续 表 3.3.1序号名 称图形符号1 0汽车加气站1 1汽车加油加气站1 2燃气发电站A/Ak A 1 3阀室1

27、 4阀井-ex-3.3.2常用不同用途管道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2的规定。表 3.3.2常用不同用途管道图形符号图形符号序 号名称管线加套管管线穿地沟桥面穿越软管、挠性管保温管、保冷管蒸汽伴热管电伴热管14续 表 3.3.2序 号名 称图形符号8报废管-(9管线重叠上或前1 0管线交叉113.3.3常用管线、道路等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3的规定。表3.3.3常用管线、道路等图形符号图形符号wFW-DSHRDL-DX-序 号名 称燃气管道给水管道消防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热水供水管线热水回水管线蒸汽管道电力线缆10电信线缆仪表控制线缆12压缩空气管道15续 表 3.3.3序 号_ 氮气管道供油

28、管道架空电力线图形符号o架空通信线DX-块石护底石笼稳管混凝土压块稳管&20桁架跨越21管道固定墩22管道穿墙2 3管道穿楼板2 4铁路2 5桥梁2 6行道树2 7y/2 8自然土壤2 93 0素土夯实护坡16续表 3.3.3序 号名 称图形符号3 1台阶或梯子3 2围墙及大门3 3集液槽r03 4门3 5窗1:.:.i.L3 6拆除的建筑物3.3.4常用阀门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_ 3.4的规定。表 3.3.4常用阀门图形符号序 号名 称图形符号1阀门(通用)、截止阀2球阀 X 3闸阀W4蝶阀M5旋塞阀17续 表 3.3.4序 号名 称图形符号6排污阀7止回阀 3 1通风管3 2灌瓶嘴 一 、

29、TH/-.Z3 3加气机=3 4视镜E 3 3.3.6常用管件和其他附件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6的规定。表3.3.6常用管件和其他附件的图形符号序 号名 称图形符号1钢塑过渡接头a 2.承插式接头 0 3同心异径管21续 表 3.3.6序 号名 称图形符号|4偏心异径管r,5法兰 I I 6法兰盖-II7钢盲板-18管帽H)9丝堵-n1 0绝缘法兰 in1 1绝缘接头1 2金属软管1 390 弯头o-P G1 490 弯头C-(一1 5三通o 1 0 1 6快装接头-G活接头1 223.3.7 常用阀门与管路连接方式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7 的规定。固定支座、管架单管固定双管固定5 导

30、向支座、管架滚动支座、管架_ Q _支墩滑动支座、管架序号名 称图形符号平面图纵剖面表 3.3.7 常用阀门与管路连接方式图形符号3.3.8常用管道支座、管架和支吊架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8 的规定。表 3.3.8 常用管道支座、管架和支吊架图形符号3.3.9常用检测、计量仪表的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9的规定。序 号名 称图形符号1螺纹连接2法兰连接-H D x lh-3焊接连接4卡套连接H M E-5环压连接23表 3.3.9 常用检测、计量仪表图形符号序号名 称图形符号1压力表52液位计&3U 形压力计34温度计5差压流量计6孔板流量计H:7腰轮式流量计卜8涡轮流量计3 K9罗茨流量计

31、1 0质量流量计|L1 1转子流量计1LV3.3.1 0用户工程的常用设备图形符号宜符合表3.3.10的规定。24表 3.3.1 0 用户工程的常用设备图形符号序号名 称图形符号1用户调压器_E2皮膜燃气表3燃气热水器4壁挂炉、两用炉0 05家用燃气双眼灶l o o l6燃气多眼灶0 0&美7大锅灶卜8炒菜灶9燃气沸水器l|?ni1 0燃气烤箱1 1燃气直燃机c S1 2燃气锅炉1 3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器回1 4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控制器1ZI254图样内容及画法4.1 一 般 规 定4.1.1燃气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应满足相应的设计深度要求。4.1.2图面应突出重点、布置匀称,并应合理选用比例

32、,凡能 用图样和图形符号表达清楚的内容不宜采用文字说明。有关全项 目的问题应在首页说明,局部问题应注写在对应图纸内。4.1.3图名的标注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张图中仅有一个图样时,可在标题栏中标注图名;2当一张图中有两个及以上图样时,应分别标注各自的图 名,且图名应标注在图样的下方正中。4.1.4图面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在一张图内布置两个及以上图样时,宜按平面图在下,正剖面图在上,侧剖面图、流程图、管路系统图或详图在右的原 则绘制;2当在一张图内布置两个及以上平面图时,宜按工艺流程 的顺序或下层平面图在下、上层平面图在上的原则绘制;3图样的说明应布置在图面右侧或下方。4.1.5在同一套工

33、程设计图纸中,图样线宽、图例、术语、符号等绘制方法应一致。4.1.6设备材料表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备注等栏;管道材料表应包括序号(或编号)、材料名称、规 格(或物理性 能)、数量、单位、备注等栏。4.1.7图样的文字说明,宜 以“注:”、“附 注 或“说明:”的 形式书写,并 用“1、2、3”进行编号。4.1.8简化画法宜符合下列规定:261两个及以上相同的图形或图样,可绘制其中的一个,其 余的可采用简化画法;2两个及以上形状类似、尺寸不同的图形或图样,可绘制 其中的一个,其余的可采用简化画法,但尺寸应标注清楚。4.2图样内容及画法4.2.1燃气厂站工艺流程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

34、艺流程图应采用单线绘制,可不按比例绘制。其中燃 气管线应采用粗实线,其他管线应采用中线(实线、虚线、点画 线),设备轮廓线应采用细实线。2工艺流程图应绘出燃气厂站内的工艺装置、设备与管道 间的相对关系,以及工艺过程进行的先后顺序。当绘制带控制点 的工艺流程图时,应同时符合自控专业制图的规定。3工艺流程图应绘出全部工艺设备,并标注设备编号或名 称。工艺设备应按设备形状以细实线绘制或用图形符号表示。4工艺流程图应绘出全部工艺管线及必要的公用管线,按 照各设计阶段的不同深度要求,工艺管线应注明管道编号、管道 规格、介质流向,公用管线应注明介质名称、流向和必要的参 数等。5应绘出管线上的阀门等管道附件

35、,但不包括管道的连 接件。6管道与设备的接口方位宜与实际情况相符。7管线应采用水平和垂直绘制,不宜用斜线绘制。管线不 应穿越设备图形,并应减少管线交叉;当有交叉时,主要管路应 连通,次要管路可断开。8当有两套及以上相同系统时,可只绘制一套系统的工艺 流程图,其余系统的相同设备及相应阀件等可省略,但应表示出 相连支管,并标明设备编号。4.2.2燃气厂站总平面布置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绘出厂站围墙内的建(构)筑物轮廓、装置区范围、27处于室外及装置区外的设备轮廓;工程设计阶段的总平面布置图 应在现状实测地形图的基础上绘制,对于邻近燃气厂站的建(构)筑物及地形、地貌应表示清楚。应绘出指北针或风

36、玫瑰图。2图中的建(构)筑物应标注编号或设计子项分号。对应 编号或设计子项分号应给出建(构)筑物一览表;表中应注明各 建(构)筑物的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形式等。3图中应标出有爆炸危险的建(构)筑物与厂站内外其他 建(构)筑物的水平净距。4图中应标出厂站围墙、建(构)筑物、装置区范围、征 地红线范围等的四角坐标;对处于室外及装置区外的设备,应标 出其中心坐标。5图中应用粗实线表示新建的建(构)筑物,用粗虚线表 示预 留建 设的建(构)筑物,用细实线表示原有的建(构)筑物。6图中应给出厂站的占地面积、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建筑 面积、建筑系数、绿化系数、围墙长度、道路及回车场地面积等 主要技

37、术指标。4.2.3燃气厂站设备和管道安装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图应按照设计子项分号分别进行设计。安装图应包括平面图、剖面图及剖视图。2设备和管道安装的平面图应在设计子项的建筑平面图、结构平面图或总平面布置图的基础上绘制。应绘出设计子项内的 燃气工艺设备的外轮廓线和管道,并给出设备和管道安装的定位 尺寸。应按建筑图标出建(构)筑物的轴线号及主要尺寸,并应 绘出墙、门、窗、柱、楼梯和操作平台等。平面图中应绘出指北 针或风玫瑰图。3在平面图上不能表示清楚的位置,应绘制设备和管道安 装的剖面图或剖视图。剖面图、剖视图应绘出剖切面投影方向可 见 的建(构)筑物、设备的外轮廓线和管道,

38、并应标出设备和管 道安装的定位尺寸和标高。284安装图中的管道编号应与流程图中的管道编号一致,并 标注在管道的上方或左侧;也可用细实线引至空白处,标出管道 编号、规格、材质、输送介质等。5安装图中的设备轮廓线应采用细实线绘制。设备编号应 与设备明细表一致;当设备有操作平台时,还应标出操作平台的 标尚。6安装图中应给出设备明细表,表中应注明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工艺参数、材料、数量、加工图或通用图图号、选 型所执行的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等内容。7安装图中直径小于300mm的管道宜采用单条粗实线绘 制,直径大于等于300mm的管道宜采用两条粗实线绘制,法兰 宜采用两条细实线绘制。埋地管道应采用粗虚线

39、绘制,管沟内的 管道应采用单粗实线绘制,并用细实线绘制出管沟的边缘。8安装图中的工艺管道应给出管道标高,并应注明坡度、坡向和介质流向。9安装图中应绘出管道的支、吊架,给出定位尺寸,并编 号。总图和罐区支架宜列出支架一览表,给出支架中心坐标、管 道标高、支架顶标髙、地面标高、支架长度等。1 0平面图中应标注设计子项建(构)筑物的定位坐标和设 备基础的定位尺寸。当有储罐区时,应标注防液堤的四角坐标。1 1剖面图、剖视图中应标出设备的安装高度、设备基础高 度和设备进出口管道的标高。图中应表示出管道转弯、交叉等的 方向和标高变化。1 2对于非标设备,应绘制管口方位图,并列出管口表,标 明管口的压力等级

40、、连接方式和用途等。1 3与其他设计子项相接的管道应注明续接的子项分号和图 号。当管道超出本图图幅时应注明续接图纸的图号。4.2.4小区和庭院燃气管道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小区和庭院燃气管道施工图应绘制燃气管道平面布置图,可不绘制管道纵断面图。当小区较大时,应绘制区位示意图对燃29气管道的区域进行标识。2燃气管道平面图应在小区和庭院的平面施工图、竣工图 或实际测绘地形图的基础上绘制。图中的地形、地貌、道路及所 有 建(构)筑物等均应采用细线绘制。应标注出建(构)筑物和 道路的名称,多层建筑应注明层数,并应绘出指北针。3平面图中应绘出中、低压燃气管道和调压站、调压箱、阀门、凝水缸、放水管

41、等,燃气管道应采用粗实线绘制。4平面图中应给出燃气管道的定位尺寸。5平面图中应注明燃气管道的规格、长度、坡度、标高等。6燃气管道平面图中应注明调压站、调压箱、阀门、凝水 缸、放水管及管道附件的规格和编号,并给出定位尺寸。7平面图中不能表示清楚的地方,应绘制局部大样图。局 部大样图可不按比例绘制。8平面图中宜绘出与燃气管道相邻或交叉的其他管道,并 注明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的相对位置。4.2.5室内燃气管道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燃气管道施工图应绘制平面图和系统图。当管道、设备布置较为复杂,系统图不能表示清楚时,宜辅以剖面图。2室内燃气管道平面图应在建筑物的平面施工图、竣工图 或实际测绘平

42、面图的基础上绘制。平面图应按直接正投影法绘 制。明敷的燃气管道应采用粗实线绘制;墙内暗埋或埋地的燃气 管道应采用粗虚线绘制;图中的建筑物应采用细线绘制。3平面图中应绘出燃气管道、燃气表、调压器、阀门、燃 具等。4平面图中燃气管道的相对位置和管径应标注清楚。5系统图应按4 5 正面斜轴测法绘制。系统图的布图方向 应与平面图一致,并应按比例绘制;当局部管道按比例不能表示 清楚时,可不按比例。6系统图中应绘出燃气管道、燃气表、调压器、阀门、管 件等,并应注明规格。307系统图中应标出室内燃气管道的标高、坡度等。8室内燃气设备、入户管道等处的连接做法,宜绘制大 样图。4.2.6高压输配管道走向图、中低

43、压输配管网布置图的绘制应 符合下列规定:1高压输配管道、中低压输配管网布置图应在现有地形图、道路图、规划图的基础上绘制。图中的地形、地貌、道路及所有 建(构)筑物等均应采用细线绘制,并应绘出指北针。2图中应表示出各厂站的位置和管道的走向,并标注管径。按照设计阶段的不同深度要求,应表示出管道上阀门的位置。3燃气管道应采用粗线(实线、虚线、点画线)绘制,当 绘制彩图时,可采用同一种线型的不同颜色来区分不同压力级制 或不同建设分期的燃气管道。4图中应标注主要道路、河流、街区、村镇等的名称。4.2.7高压、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平面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下 列规定:1高压、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平面施工图应在沿燃

44、气管道 路由实际测绘的带状地形图或道路平面施工图、竣工图的基础上 绘制。图中的地形、地貌、道路及所有建(构)筑物等均应采用 细线绘制,并应绘出指北针。2宜采用幅面代号为A 2或A2加长尺寸的图幅。3图中应绘出燃气管道及与之相邻、相交的其他管线。燃 气管道应采用粗实线单线绘制,其他管线应采用细实线、细虚线 或细点画线绘制。4图中应注明燃气管道的定位尺寸,在管道起点、止点、转点等重要控制点应标注坐标;管道平面弹性敷设时,应给出弹 性敷设曲线的相关参数。5图中应注明燃气管道的规格,其他管线宜标注名称及 规格。6图中应绘出凝水缸、放水管、阀门和管道附件等,并注31明规格、编号及防腐等级、做法。7当图中

45、三通、弯头等处不能表示清楚时,应绘制局部大 样图。,8图中应绘出管道里程桩,标明里程数。里程桩宜采用长 度为3mm垂直于燃气管道的细实线表示。9图中管道平面转点处,应标注转角度数。1 0应绘出管道配重稳管、管道锚固、管道水工保护等的位 置、范围,并给出做法说明。1 1对于采用定向钻方式的管道穿越工程,宜绘出管道入 土、出土处的工作场地范围;对于架空敷设的管道,应绘出管道 支架,并应给出支架、支座的形式、编号。1 2当平面图的内容较少时,可作为管道平面示意图并入到 燃气输配管道纵断面图中。1 3当两条燃气管道同沟并行敷设时,应分别进行设计。设 计的燃气管道应用粗实线表示,并行燃气管道应用中虚线表

46、示。4.2.8高压、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纵断面施工图的绘制应符合 下列规定:1高压、中低压燃气输配管道纵断面施工图应在沿燃气管 道路由实际测绘的地形纵断面图或道路纵断面施工图、竣工图的 基础上绘制。2宜采用幅面代号为A2或A 2加长尺寸的图幅。3对应标高标尺,应绘出管道路由处的现状地面线、设计 地面线、燃气管道及与之交叉的其他管线。穿越有水的河流、沟 渠、水塘等处应绘出水位线。燃气管道应采用中粗实线双线绘 制。现状地面线、其他管线应采用细实线绘制;设计地面线应采 用细虚线绘制。4应绘出燃气管道的平面示意图。5对应平面图中的里程桩,应分别标明管道里程数、原地 面髙程、设计地面高程、设计管底高程、管

47、沟挖深、管道坡 度等。326管道纵向弹性敷设时,图面应标注出弹性敷设曲线的相关参数。7图中应绘出凝水缸、放水管、阀门、三通等,并注明规 格和编号。8应绘出管道配重稳管、管道锚固、管道水工保护、套管 保护等的位置、范围,并给出做法说明及相关的大样图。9对于采用定向钻方式的管道穿越工程,应在管道纵断图 中绘出穿越段的土壤地质状况。对于架空敷设的管道,应绘出管 道支架,并给出支架、支座的形式、编号、做法。1 0应注明管道的材质、规格及防腐等级、做法。1 1宜注明管道沿线的土壤电阻率状况和管道施工的土石 方量。1 2图中管道竖向或空间转角处,应标注转角度数及弯头 规格。1 3对于顶管穿越或加设套管敷设

48、的管道,应标注出套管的 管底标高。1 4应标出与燃气管道交叉的其他管线及障碍物的位置及相关参数。33本标准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34引用标准名录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49、GB/T 50001 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和格式GB/T 1468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燃气工程制图标准CJJ/T 130-2009条 文 说 明制 订 说 明 燃气工程制图标准CJJ/T 130-2009经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2009年7月8日以第345号公告批准颁布。在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对燃气专业传统制图画法进行了 调研,结合工程实践,参考了国内其他行业的制图标准,对燃气 工程制图的各项要求作出了规定。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燃气工程制图标准编 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 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

50、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 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 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38目 次細.4 0制图基本规定.4 12.1图 幅.412.2图纸编排顺序.4 12.3 图 线.4 12.4 比 例.422.5 字 体.4 22.6 尺寸标注.422.7管径和管道坡度.4 32.8 标 高.4 32.9设备和管道编号标注.4 32.10剖面图的剖切符号.4 3常用代号和图形符号.4 43.1 一般规定.443.2 管道代号.443.3、图形符号.4 5图样内容及画法.4 64.1 一 般 规 定.4 64.2图样内容及画法.4 6391总 则1.0.1本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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