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023交通路桥规范大全》GB50647-2023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8.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2023交通路桥规范大全》GB50647-2023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8.pdf(13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 1 0 0?08 50647-2011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00(6 01 13 1111111 0支 1111:61:5601:10115 011 111-13 8 11 103(52010 12 24 发布 20120 1 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00(6 01:|1&II111115 0 王 1 1 1 1;615601:10115 011 1 1 1-1)3 1 1 1*0&508 50647-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2、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月 1日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2011 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0 8 50647-2011中 国 计 划 出版社出版(地 址: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木 樨 地 北 里 甲1 1号 国 宏 大 厦0座4层)(邮 政 编 码:100038 电 话:63906433 新 华 书 店 北 京 发 行 所 发 行 世 界 知 识 印 刷 厂 印 刷850X 1168毫米 1/32 4丨375印张 110千字 1插页 2011年1 2月 第1版 2011年1 2月 第1次印刷 印 数1 一
3、20100册 令统 一 书 号:158 0177 721定 价4 7.0 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 7 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的公告现 批 准 城 市 道 路 交 叉 口 规 划 规 范 为 国 家 标 准,编号为06 5064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 中,第4,2、3 5 1(5、3上 2(3 、1 5、1 1.1(1、I 1.3(4、5.4.2 5.5.1、5 5.2 5.6.1、6籲 1.“”、6 2.2 6 3 “口)、1.1.之、1.1.3 (丄)、1.1.5(1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
4、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曰刖 目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 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 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同济 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 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 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 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 号、基本规定、平面交叉口规划、立体交叉规划、道路与铁路交叉规 划、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设施规划、公共交通设施规划、交叉口辅 助设施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
5、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同济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 中,总结实践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同济 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 00号,邮 政编码:2018 04,0-1113丨1:1口 丨118 1丨163.!),以供今后修订 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 编 单 位:同济大学参 编 单 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重庆
6、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所 郑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华中科技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哈尔滨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杨佩昆李克平赵 杰陈小鸿刘 勇朱兆芳王晓华郑连勇林 群滕生强周 涛王巨涛李 杰杨晓光林航飞戴继锋张慧敏闫 勃全 波张贻生宋建平钱红波向旭东傅 彦朱 彬白子建谷李忠庄 斌周 佺高 霄张国华白 玉姚 琪朱胜跃顾启英沈莉芳龚凤刚主要审查人:全永燊崔健球朱兆芳段里仁陈洪仁严宝杰张均任1刘运通1陈声洪王晓明次1总 则 12 术 语 和 符 号 22.1 术语 22.2 符 号 43 基本规定 73.1 般 规 定 7 3.2城 市 道 路 交 叉 口 分 类、功能及选型 7 3.3城 市 规 划
7、 各 阶 段 交 叉 口 规 划 内 容103.4 交 叉 口 规 划 范 围123.5 交 叉 口 规 划 要 素144 平面交叉口规划 0 91 1 一般规定 1 94.2 信 号 控 制 交 叉 口 234.3 无 信 号 控 制 交 叉 口 274.4 常 规 环 形 交 叉 口 274.5 短 间 距 交 叉 口 规 划 0 0 5立 体 交 叉 规 划 3 15.1 般 规 定 3 15.2立 体 交 叉 主 线 规 划 0 2 5.3立 体 交 叉 匝 道 规 划门25.4 立 体 交 叉 变 速 车 道 规 划 3 45.5 立 体 交 叉 集 散 车 道 规 划3 55.6
8、立 体 交 叉 辅 助 车 道 规 划3 5 5.7立 体 交 叉 范 围 内 辅 路、人 行 道 等 其 他 设 施 规 划3 66道 路 与 铁 路 交 叉 规 划(苫 了)6.1 一 般 规 定 了)6.2道 路 与 铁 路 平 面 交 叉 道 口 “了)6.3道 路 与 铁 路 立 体 交 叉 0”7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设施规划7.1行 人 过 街 设 施7.2非 机 动 车 过 街 设 施(“)8公 共 交 通 设 施 规 划“仔)8.1 一 般 规 定8.2 交 叉 口 公 共 汽(电)车 停 靠 站 8.3公 共 汽(电)车 专 用 进 出 口 车 道8.4公 共 汽(电)车 优
9、先 控 制9 交 叉 口 辅 助 设 施9.1 安 全(牙。)9.2 环 境 保 护 工)9.3 排 水 工)9.4 绿 化 与 景 观 (牙之)附 录 八 设 计 通 行 能 力(云 )附 录8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设施附图附 录 匸 公 共 交 通 设 施 附 图“?)本规范用词说明“云)引用标准名录附:条 文 说 明“?)0 0 1 1 1:6111:50 6 1 1 6 1&1 1*0 1 81 0 1 1 5 1了61*1118 3 1101 吵爪&匕 21.1 丁611115 22#2 5X 11113 015 48&5 1 0 1*6 1 1 1 1*6 1 1 1 6 1 1 1
10、73參 1 0 6 1 1 6 1-3 1 1-6 0 1 1-6 1 1 1 6 1 1 1;73 2 0 1 3881 1 0 31 1 0 1 1?111101:1011 3 1 1 561601:1011 0 1111;6?86 0 1;10115 7 3 3 1111:6 1 5 6 0 1 1 0 1 1 13 11111118 00111:61115 63(11 111*13 3 111)13 11111118 5 1 3 6 1 04?13 11111112 1 30 6 0【1111:613 601;10113 1 23 5?1&II111112 6161X16111:5 0
11、 1111;65601:10113 1 41-21-8(16 111161-3 601:1011 13 11111118 1 94,1 061161*3 1 1-6(1111-6016111 1 94 2 518 113 1126(1 1111;615601;1011 2 34着 3 1)113 18 113 1126(1 1111:61-56011011 2 74 4 101111013 13 0111;2 74參 5 51101*1;13 1:3 1106 111161-3 6011011 13 11111112 3 01111:61 0113 118 6 13 11111118 3 15
12、奪 1 061161*3 1 1-6 1 1 1 1-6 1 1 1 6 1 1 1:3 15 2 13 111 11116 13 11111118 0 1111:61-0113 116 3 25馨 3 尺3 111口 1)13 0111118 0 325 4 8 6601-0113 118 6 13 116 1)13 11111118 0 111161x113 118 6 3 45,5 13 116 13 11111118 0 1111;60113 1126 3 55,6 八 11x1113 1 1&116 1)13 11111118 11111x113 118 6 3 5 5 7 八 11
13、X1113 1*7 1*03 018,51(63 1 3 1101 011161:【3(11143?13 11111|181111111 1111:61-0113 1126 3 66 03(1-1-21113 7 01*08 8 1118 12111111118 3 7 6 1 0611613 1 16(11111:61116111:3 7 6,2 03-1*3 113 7 8 1*3 6 0108 3 1118 37 6導 3 103(1-1-3 113 8 1*3 6 8 61?3 3 1;1011 397&11&11(1 1)107016 01*08 8 1118 0 1 1 1 1 1
14、 6 5 111111112 4 2 7 1?61163 1:1*13 11 01*08 53 115 13 01111;168 4 21.2 8 10016 01-08 3 1118 3 01111:165 4 58?111)110 11-&118 11:01111:168 13 11111118 4 6 8,1 061161-3 1 1*6(11111:61116111;4 6 8,2 8 118 (丁8 1008 3 1 1111;61:8 601:1011 4 6 8 3 8 115(丁6X01118 16 3口 口 10:11 3 11(1 6X11 1&116 4 9 8參 4 丁
15、1*3 11511 3 18 113 1 口10“乂 00111:1*01 4 9 9 8 111)51(113 1-7 61068 01 1 1 1 6 3 8 1 1 1:6 3 2 1 1 1 1 1 1:6 1*8 6 0 1:1 0 1 1 5 0 9,1 丁53 61;7 61065 5 09,2 211士0 1 1 1 1 1 6 1 1 1 3 1 1*0 1:6 0 1 1 0)1 1 1 1 6 3 8 1 1 1:65 5 1 9 3 0 1*3 1 1 1 3 6 6 6 1 0 6 3 1 5 1 9 4 0 1-6 6 1 1 1 1 1 8 3 1 1(1 1 3
16、 1 1(1 8 0 3 1)6 0 1 6 3 5 1 1 1 5 5 2 八卯6 1 1 出X 八 0 68111 0 3)3 3 0 1 1 7 5 3 八 口 口 已 打 出 乂 6 13 7 0 1 1 1;0支 1)6(1 6 8 1:1*1 3 1 1 8 1 1 0 1 1)1 0 7 0 1 6 0 1*0 5 3 1 1 1 801111168 5 9 八口口0 12170111:0 口 11614 11*21118 11:01111:165 6 3 圮X口 13 113 1:1011 0 界0101111邑 111 11118 00(6 6 5 118 1 0 11016
17、01 6 6八3(111:1011:&113 11011 0 13 1*018 10118 6 7 1.0.1为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道路交叉口,充分利用交叉口时 空资源,实现交叉口人流和车流的交通安全与通达,制定本规范。1.0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各阶段相应的道路交叉口规划,以 及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或立体交叉的新建、改建与交通治理专项 规划。1.0#3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应坚持科学发展和因地制宜的原则,符合保障安全、保证效率,保护环境、节约土地资源的要求。1.0 4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之.1术 语2,1.1 交通功能 113讯。1
18、1 1 1 0 1 1 0 1 1交通设施在交通系统中所承担的作用,以及对出行者所能提 供的交通服务和服务水平。1.1.2 宏观交通组织 爪此:。II-&10 0 1-3 1 1 1 2 8 1 1:1 0 1 1在一定范围的交通系统中,规定各类道路上各种交通方式在 空间与时间上的协调关系,使各种交通方式在道路系统中能有序、安全、髙效地通行的交通运行方案 1.1.3 微观交通组织 1 1 1丨01*0 II&10 018抓 丨2仏1 1在交叉口可通行的空间与时间范围内,安排组织从各方面汇 集到交叉口的各种交通流有序地向各方向疏散,以保障人流和车 流安全、高效地通过交叉口的交通运行方案。2.1.
19、4 快速公共交通 6118 1 叩 丨3 1 1:&1511:尺!运用大容量公共交通车辆和先进的控制管理系统,在专用的 车道上运行,具有运量大、运行速度快等特性的新型公共交通方 式。2.1.5 信号控制交叉口 8丨 叩4丨26(1丨用交通信号灯组织指挥冲突交通流运行次序的平面交叉口。2.1.6 无信号控制交叉口 11118丨8灿 丨 丨 沈4丨1 1 1:打8 601;1011不用交通信号灯,而用交通标志、标线或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 法中对通行权的规定,组织相冲突交通流运行次序的平面交叉口。2.1.7 减速让行标志交叉口 8匕1 1主要道路与次要道路相交,用减速让行标志来规定次要道路 车辆在进入
20、交叉口前必须减速、让主要道路车辆先行,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的交叉口。2.1.8 停车让行标志交叉口 3 100 8丨81 1丨1111*8 6(011主要道路与次要道路相交,或次要道路相交,用停车让行标志 来规定次要道路车辆或各向车辆在进入交叉口前必须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的交叉口。2.1.9 全无管制交叉口 11110:0111:10116(1 1 1 1 1;65601:1011没有任何管制措施,各流向的交通流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的先后通行次序通行的平面交叉口。1.1.10 枢纽立交 1特大城市、大城市的快速路与快速路、城际髙速公路或重要主 干路相交,车流分层通行的交叉、转向交通节点
21、。1.1.11 一般立交 00111111011 丨 11161x113 118 6城市主干路或次干路与城市快速路或城际高速公路相交,主 线车流分层通行的交叉、转向交通节点。2.1.12 分离立交 以乂已 563 1-3 1:1011 11;11001;3 111 口5 0 1抓 七 印&)城市快速路或交通量特大的主干路与其他城市道路相交,主 线车流以上跨或下穿方式连续通行、无任何形式转向匝道的交通节点。1.1.13 集散车道 七巧。!-出8 1;1 1 3 1 1 1:01&1 16为了减少立体交叉主线上进出口的数量和交通流的交织,在 主线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与主线平行且横向分离,并在两端与主线
22、 相连,供进出主线车辆运行的车道。2.1.14 辅助车道 311x11丨 肛7 1&1 16在立体交叉分流段上游、合流段下游,为使匝道上、下游主线 道路车道数平衡且保持主线的基本车道数而在主线一侧增设的车 道02.1.15 进口道 3 卯平面交叉口上,车辆从上游路段驶入交叉口的一段车行道。2.1.16 出口道 6x11平面交叉口上,车辆从交叉口驶入下游路段的一段车行道。1.1.17 基本饱和流量 13 3 8 4 8&1111-3 11011 打0研理想条件下,一条进口车道上单位绿灯时间内所能通过的最 大车辆数。2.1.18 规划(设计 饱和流量 口13 1111丨叩 如3丨 沿1)8 3 1
23、1113 1;丨011化呢 基本饱和流量经各种影响因素修正后的饱和流量。1.1.19 短间距交叉口 8 11011:0118 1:3 1106 1 1 1 1:65601:1011相邻交叉口间距小于上游交叉口所需出口道总长与下游交叉 口所需进口道总长之和的两交叉口。2.2符 号0一一让行标志交叉口实际通行能力;00一让行标志交叉口基本通行能力;信号控制交叉口进口道通行能力(口/卜);03一一匝道一条车道基本通行能力(/匕);0一一单向匝道一条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口/匕);一一减速或停车让行标志交叉口低优先级车流的基本通 行 能 力/1 0 ;070-自行车当量;I一一让行标志交叉口考虑各种干扰因
24、素的通行能力折减 系数;“一一饱和流量的纵坡与重车修正系数;广单向匝道的车道数对通行能力的修正系数;驾驶员条件对通行能力的修正系数;转弯车道饱和流量的转弯半径修正系数;/丨饱和流量车道宽度修正系数;八一一匝道车道宽度对通行能力的修正系数;0 道 路 纵 坡换算成标准车后的重车率;“一一公交车车辆长度(爪);匕港湾式公交停靠站长度(爪);一一进口道规划展宽长度(爪);-一公交车站站台长度(见);一一进口道展宽段渐变段长度(爪);“进口道展宽段长度(爪);廳 乂,-条匝道第I级服务水平的最大服务交通量(!/!);”一一路段单向车道数;高 峰15111内每一信号周期的左转或右转车的平 均排队车辆数(
25、卜);一一公交站台停车泊位数;一一减速或停车让行标志交叉口高优先级车流交通量(口 /!);广进口道展宽系数;4-基本饱和流量(卩/匕);5。一 道 口 侧 向 视 距(爪);直 行 车 道 基 本 饱 和 流 量;5“-左转车道基本饱和流量(卩/匕);5-右转车道基本饱和流量(卩/匕);第 条进口车道的规划(设计 饱和流量(/卜);3一左转车道经转弯半径-车道宽度等修正后的规划(设计 饱 和 流 量(!/!);5 一右转车道经转弯半径-车道宽度等修正后的规划(设计 饱和流量(/卜);么安全停车视距(仍);3一车道宽度等修正后的直行车道规划(设计 饱和流量(/);-一让行标志交叉口低优先级车流平
26、均跟驶穿越空档匕);0一低优先级车辆能穿越高优先级车流的临界空档匕);厂道路设计车速(卜 瓜/卜)9一 第 级服务水平的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的比值;一右转专用车道加宽后的宽度(爪);一进口道规划红线的展宽宽度(爪);2一路段平均一条车道规划宽度(市);义厂一 第 条进口车道所属信号相位的绿信比。3基 本 规 定3.1 一 般 规 定3.1.1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和规划方案,应根据下 列因素确定:1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所确定的相交道路的类型。2依照交叉口所在地区的道路网络及其在道路网中的定位、周边用地、环境特点等因素确定的交通功能,以及平面交叉口或立 体交叉的规划选型。3公共
27、交通线网规划中快速公交线、公交专用道、专用车道 线网规划和港湾式公交站的布局方案。4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布局及规划指标。5平面交叉口各类相交道路红线宽度指标和典型横断面形 式;立体交叉规划选型、主线及匝道规划方案等。3.1.2交叉口规划应结合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在进行 多方案综合比选后确定。3.2城市道路交叉口分类、功能及选型3 2.1交叉口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1交 叉 口 按 城 市 大 小 与 相 交 道 路 类 型 的 分 类 应 符 合 表 3上1-1 表 之.1-3的规定。表3.211-1特大城市与大城市交叉口按相交道路类型的分类相交道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快速路快-快交
28、叉口主干路快-主交叉口主-主交叉口次干路快-次交叉口主-次交叉口次-次交叉口支路主-支交叉口次-支交叉口支-支交叉口表3.2.1-2中等城市交叉口按相交道路类型的分类相交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主干路主-主交叉口次干路主-次交叉口次-次交叉口支路主-支交叉口次-支交叉口支-支交叉口表3.2.1-3小城市交叉口按相交道路类型的分类相交道路干路支路干路干-干交叉口支路干-支交叉口支-支交叉口2平面交叉口应分为信号控制交叉口 平 八 类:!、无信号控 制交叉口(平8类)和环形交叉口(平0类,平面交叉口分类应符 合下列规定:工)信号控制交叉口应分为进、出口道展宽 交叉口(平 八1 类)和进、出口道不展宽交
29、叉口(平八2类 之)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应分为支路只准右转通行交叉口(平 6 1类)、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交叉口(平82类)和全 无管制交叉口(平83类3立体交叉应分为枢纽立交 立 人 类一般立交(立8类)和分离立交(立0类3.2.2各类交叉口的功能和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快-快交叉口应满足快速路主线车流快速、连续通行,车行 道应为机动车专用车道,主线上不得因设置匝道而使匝道进出口 上游与下游通行能力严重不匹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0在主要公共交通客流通道的快速路应规划快速公共交通 专用车道及港湾式停靠站;之)行人、非机动车应与机动车分层通行。2快-主交叉口应满足快速路主线车流快速、连续通行,
30、车行 道应为机动车专用车道,主线上不得因设置匝道而使匝道进出口上游与下游通行能力严重不匹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干路上应按公共交通客流需求规划快速公共交通或主 干公交专用车道及港湾式停靠站;之)行人、非机动车应与快速路上机动车分层通行,主干路的 人行过街横道中间应设安全岛,并应采用专用信号控制。3快-次交叉口应满足快速路主线交通快速、连续通行功能 和次干路局部生活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工)次干路-快速路间提供必要流向的转向、集散交通通道;2 次干路应按公交客流需求规划主干公交或区域公交专用 车道及港湾式停靠站;3 次干路人行过街横道中间应设安全岛,并应采用专用信 号控制。4主-主交叉口应
31、满足主干路主要流向车流畅通、能以中等 速度间断通行、以交通功能为主,并应符合主干路的基本要求。5 主-次交叉口应满足主干路畅通及次干路-主干路间转向 交通需求、能以中等速度间断通行、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次 干路局部生活功能,并应符合主、次干路的要求以及交叉口通行能 力与转向交通需求相匹配的要求。6主-支交叉口应满足主干路畅通、能以中等速度连续通行,支路应右转进出主干路,有必要时,经论证可选用其他相交形式;主干路应以交通功能为主,支路应以生活功能为主,并应符合主、支道路的要求。7次-次交叉口应满足次干路主要流向车流畅通、能以中等 速度间断通行,应兼具交通与生活功能,并应符合次干路的要求。8次
32、-支交叉口应满足次干路集散交通功能和支路的生活功 能,当不采用信号控制时,应保证次干路车流连续通行,并应符合 次、支道路的要求。9支-支交叉口应满足生活功能,并应符合支路的要求。3.2.3交叉口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安全、通达、节约用地及交通功能的要求。2总体规划阶段应按下列原则选定平面交叉或立体交叉形式:1 城市快速路系统上交叉口应采用立体交叉形式;2 除快速路之外的城区道路上不宜采用立体交叉形式;3 当通过主-主交叉口的预测总交通量不超过120001!作 时,不宜采用立体交叉形式。3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叉口类型应按表3,2,3的规定选择。表3.2.3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叉口选型交叉口
33、类型选 型应选类型可选类型快-快交叉立八类快-主交叉立8类立 八 类 或 立0类快-次交叉立0类立8类主-主交叉平八1类立8类中的下穿型菱形立交主-次交叉平八1类主-支交叉平81类平八1类次-次交叉平八1类次-支交叉平82类 平0类或平八1类支-支交叉平82类 或 平&3类平0:类或平八2类注 当 城 市 道 路 与 公 路 相 交 时,高 速 公 路 应 按快 速 路,一级 公 路 应 按 主 干 路,-二、三级公路按次干路,四级公路按支路,确定与公路相交的城市道路交叉口的类型。2小城市干-干交叉口可按表中的次-次交叉口确定,干-支交叉口可按次-支交 叉口确定。3.3城市规划各阶段交叉口规划
34、内容3 3.1交叉口规划应分别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控 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工程规划阶段的内容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并应将其中交叉口规划成果纳丨10入城市总体规划。2应编制交通工程规划,并应明确工程设计阶段交叉口的控 制性条件与关键要素。3 3 2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交叉口规划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与规划道路网系统及道路系统整体宏观交通组织方案 相协调,应明确不同区域交叉口交通组织策略以及选择不同类型 交叉口形式的基本原则,并应确定道路系统主要交叉口的布局。2应按相交道路的类型及功能,选择立体交叉的类型、框定 立体交叉用地范围,应合理控制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规划间
35、距,并应 协调与周围环境及用地布局的关系。3 3丨3城市分区规划阶段交叉口规划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与分区规划道路网系统及分区道路系统整体宏观交通 组织方案相协调,并应明确立体交叉及主、次干路相交交叉口的整 体布局。2应优化立体交叉类型,并应确定主、次干路相交交叉口的类型。3应确定立体交叉及主、次干路相交交叉口控制点坐标、标高。4应确定立体交叉及主、次干路相交交叉口红线范围。3 3 4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叉口规划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结合道路系统宏观交通组织方案,并应明确交叉口微观 交通组织方式。2应确定各类交叉口控制点坐标及标高。3立体交叉规划应根据交通功能、用地条件等因素,结合交 通需
36、求分析,进行方案比选,应经技术、经济综合比较后明确推荐 方案,并应确定立体交叉红线范围。4平面交叉口规划应提出平面布局初步方案,并应确定红线 范围。5应根据交叉口初步方案,提出交叉口附近道路外侧规划用 地和建筑物出人口控制要求。3#3,5交通工程规划阶段交叉口规划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编制交叉口微观交通组织方案。交叉口微观交通组织 方案应根据红线控制范围、交叉口规划的现实条件、交通需求等因 素拟定,并应与道路系统整体宏观交通组织、周边用地规模、用地 性质、景观、环境条件等相协调。2应审核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及其他相关规划成果提出的 交叉口初步方案,并应结合地形、地物及相关标准对初步方案进行 完
37、善和细化。3应确定立体交叉各组成部分的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应主 要包括主线、匣道、变速车道、集散车道、辅助车道、辅路等,并应提 出平面交叉口渠化布局方案以及相适宜的信号控制方案,应明确 重要技术参数的取值以及上下游交叉口的信号协调关系。4应确定交叉口规划范围内公交停靠站及行人与非机动车 过街设施布局方案、交通安全与交通管理设施布局方案。5应确定交叉口用地规模,并应估算改建与治理交叉口的用 地拆迁量,进行规划方案评价。3.4交叉口规划范围3.4.1 平面交叉口规划范围应包括构成该平面交叉口各条道路 的相交部分和进口道、出口道及其向外延伸1011120111的路段所 共同围成的空间(图3.4,;0。
38、3.4.2新建、改建交通工程规划中的平面交叉口规划,必须对交 叉口规划范围内规划道路及相交道路的进口道、出口道各组成部 分作整体规划。3.4.3立体交叉规划范围应包括相交道路中线投影平面交点至 相交道路各进出口变速车道渐变段及其向外延伸101X120111的 主线路段间所共同围成的空间(图3.4.3。3.4.4交叉口的规划范围可根据所需交通设施及其管线的要求 适当扩大。12“鱼肚形”导向标线图3.4.1平面交叉口规划范围辅路主路辅路图3.1 3 立体交叉规划范围3.5交叉口规划要素3.5.1平面交叉口红线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总体规划阶段,除支路外,进口道规划车道数应按上游路 段规划车道数的2
39、倍进行用地预留。2分区规划阶段,应确定干路交叉口规划红线范围,其宽度 应将进口道、出口道、行人过街安全岛、公交车站等设施所需要的 空间作一体化规划;出口道规划车道数应与上游各路段进口道同 时流入的最多进口车道数相匹配。3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交叉口红线 规划内容,且宜同步开展交通工程规划,应根据交叉口布置的具体 形 式 以 及 交 通 工 程 规 划 规 定 的 详 细 尺 寸,并 应确 定交叉口 红 线。4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检验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所定交 叉口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驾车安全视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交叉口平面规划时,应检验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的交 叉口转角部
40、分的安全视距三角形限界;2 交叉口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高架路、立交桥或人行天桥桥 墩台阶及隧道进出口等,可能遮挡驾车视线的构筑物应 作安全视距分析。5改建、治理规划,检验实际安全视距三角形限界不符合要 求时,应按实有限界所能提供的停车视距允许车速,在交叉口上 游布设限速标志。6规划红线在满足进、出口车道数等总宽的要求下,宜两侧 对称布置。3.5.2平面交叉口转角部位平面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面交叉口转角部位红线应作切角处理,常规丁字、十字 交叉口的红线切角长度(图3丨5,2-1 宜按主、次 干 路20111251X1、支 路151X120111的方案进行控制。14 图3丨5.2-1交 叉 口 红
41、 线 切 角 长 度 示 意 2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检验总体、分区规划阶段所定交 叉口转角部位红线切角长度是否符合安全停车视距三角形限界的 要求;三角形限界应由安全停车视距和转角部位曲线或曲线的切 线构成(图3.5.2-2:10图3 5.2-2平 面 交 叉 口 视 距 三 角 形 3平面交叉口红线规划必须满足安全停车视距三角形限界 的要求,安全停车视距不得小于表3.5,2-1的规定。视距三角形 限界内,不得规划布设任何高出道路平面标高1.0111且影响驾驶 员视线的物体。表3.5.2-1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要求的安全停车视距路线设 计车速6050454035302520安 全 停 车 视 距5
42、,(11075605040353025204在多车道的道路上,检验安全视距三角形限界时,视距线必 须设在最易发生冲突的车道上。交叉口安全视距三角形限界应符 合 图3馨5.2-3的规定。图3.5.2 4 交 叉 口 安 全 视 距 三 角 形 限 界 安全停车视距5平面交叉口转角处路缘石宜为圆曲线。交叉口转角路缘 石转弯最小半径宜按表3.5,2-2的规定确定。表3.5.2 4交叉口转角路缘石转弯最小半径右转弯计算行车速度(卜爪几)3 0252015路缘石转弯半径无非机动车道25201510有非机动车道20151053.5.3立体交叉红线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阶段,当已选择立体交
43、叉方案时,应 框定所选择的立体交叉方案红线范围;当未选择立体交叉方案时,可按苜蓿叶形互通立交的外框初步框定立体交叉的红线范围。16 2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应根据选定立体交叉的类型及其规 划方案的平面图确定立体交叉的规划边缘线,应以规划方案边缘 线 外 延511110111的范围作为立体交叉的红线控制范围。3 5#4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规划车型应与城市道路规划车型一致。3.5.5城市道路交叉口范围内的规划最小净高应与道路规划最小 净高一致,并应根据规划道路通行车辆的类型,按下列规定确定:1 通行一般机动车的道路,规划最小净高应为4.51115.0111,主干路应为5111;通行无轨电车的道路,应 为
44、5.0111;通行有轨电车 的道路,应 为5.510。2 通行超高车辆的道路,规划最小净高应根据通行的超高 车辆类型确定。3 通行行人和自行车的道路,规划最小净高应为2.5111。4 当地形条件受到限制时,支路降低规划最小净高应经技 术、经济论证,但 不 得 小 于2.5 III;当通行公交车辆时,不得小于3.5 111。支路规划最小净高降低后,应保证大于规划净高的车辆 有绕行的道路,支路规划最小净高处应采取保护措施。3,5.6交叉口机动车设计车速应按规划交叉口类型及其不同部 位确定,并应符合表3.5.6的规定。表3.5.6交叉口机动车设计车速沐田/交叉口类型部 位交 叉 口 设计车速平面交叉
45、口进口道直 行 车道0,7 进口道 左转 车道0 5 进 口 道右转 车道无 转 角 岛 式 渠 化 不 大 于 转角岛 式 渠化 不大 于立体交叉主线所 属 路 线 相 应 等 级 道 路 的 设 计 车 速V定 向 匝 道、半 定 向 匝 道 及 辅 路.61 7)1一 般 匝 道、集散车道56 菱 形 立 交 的 平 交 部 分取 本 表 平 面 交 叉 的 设 计 车 速注:1 为 道 路 设 计 车 速,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城 市 道 路 交 通 规 划 设 计 规 范 0 2 50220的 有 关 规 定。2平 面 交 叉 口 进 口 道 共 用 车 道 的 设 计
46、 车 速 应 按 相 应 的 转 弯 车 道 选 取。17 3.5.7交叉口行人过街设计步速应为1.0111/8。3#5.8交叉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规划交通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体交叉匝道规划机动车交通量应按规划年的预测高峰 小时内高峰15111丨II换算的小时交通量确定。2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阶段,平面交叉口规划机动车与非机 动车交通量可采用交叉口所处道路路段的规划交通量。3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交通工程规划阶段,平面交叉口规划 机动车交通量应区分直行及左、右转交通量。信号控制平面交叉 口进口道车道数、交叉口几何设计时的规划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 通量,应采用规划年预测高峰小时内信号周期平均到达量;在确
47、定 渠化及信号相位方案时,应采用道路通车期信号配时时段的高峰 小时内高峰15111丨11换算的小时交通量。4确定平面交叉口进口道间断交通流规划交通量时,应把各 种类型的车辆数折算成当量小汽车,车型折算系数应按表3丨5 8 的规定选用。表3.5.8车型折算系数车型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特大型车折算系数12.43 64.8注:小 型车指车 长小于或等于6X 1 1的 车辆,中 型 车 指 车 长 大 于6111且小于或等于12*11的车辆,大 型 车指车长大 于12爪 且 小 于 或 等 于18 111的 车 辆,特大型车指 车 长 大 于18 111的车辆。3.5.9行人规划交通量应采用高峰小时内的
48、信号周期平均行人 到达量。无行人到达量数据时,可按类似规模和区位的交叉口确定。3.5.1 0交叉口规划通行能力应按本规范附录八的规定确定。,18 4平面交叉口规划4.1 一 般 规 定4.1.1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交叉口规划应对总体规划阶段确 定 的 平 面 交 叉 口 间 距、形 状 进 行 优 化 调 整,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新建道路交通网规划中,规划干路交叉口不应规划超过4 条进口道的多路交叉口、错位交叉口、畸形交叉口;相交道路的交 角不应小于70地形条件特殊困难时,不应小于452交通信号控制的各平面交叉口间距宜相等。4.1.2道路外侧规划用地建筑物机动车出人口规划,应符合下
49、列 规定:1道路外侧规划用地建筑物机动车出人口不得规划在新建 交叉口范围内,应设置在支路或专为道路外侧规划用地建筑物集 散车辆所建的内部道路上。2改建、治理交叉口规划,道路外侧规划用地建筑物机动车 出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I应设在交叉口规划范围之外的路段上,或设在道路外侧 规划用地建筑物离交叉口的最远端;2 干路上道路外侧规划用地建筑物出入口的&出交通组织 应为右进右出。4.1.3平面交叉口进口道红线展宽、车道宽度及展宽段长度,应 符合下列规定:1新建、改建交叉口,应按下式确定进口道规划红线展宽宽 度。路段上规划有路缘带和分隔带时,进口道规划红线展宽宽度 应扣除路缘带和分隔带可用于进口道展宽的宽
50、度:(么 1.3式中:进口道规划红线展宽宽度,以0丨51X1为单位向上取 整(爪)?研2路段平均一条车道规划宽度(爪);-进口道展宽系数,按 表1 1.3 1取值;”一 路 段 单 向 车 道 数。表4.1.3-1进口道展宽系数路段平均一条车道规划宽度(爪)3 003 253 503 75展宽系数广1.000 850 710 602治理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段的宽度,应根据实测各交通流向 的交通量及可实施的治理条件确定。3进口道规划设置公交港湾停靠站时,进口道规划红线展宽 宽度应在进口道展宽的基础上再增加3 1X 1。4进、出口道部位机动车道总宽度大于16111时,规划人行过 街横道应设置行人过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