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通用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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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通用6篇)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篇1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蛋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4、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

2、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部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箱(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部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池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村垃圾填埋场。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学校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德育处、少队部要充分

3、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学校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班级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篇2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

4、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橡胶、家具、电气电子产品及其大件垃圾等。) 2、有毒有害垃圾(指: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蛋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4、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四种垃圾箱,可回收垃圾箱,厨余垃圾箱、有害垃圾箱、其他垃圾箱,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

5、垃圾箱内,各班各办公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箱,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办公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汇集后运送至桶车对接点。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学校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德育处、团支部、少队部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

6、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学校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班级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篇3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质量,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

7、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和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对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科学管理、绿色发展,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统筹协调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国民经

8、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并实施年度考核制度。 第五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和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全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的管理工作;负责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纳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争取中央、省级项目和资金支持。 财政主管部门履行本级财政资金保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争取中央、省级资金的支持。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和用地保障工作。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加

9、强回收企业的管理,推进回收网络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指导超市、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有害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管,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开展有害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物业服务示范企业等评定内容。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建立并实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 新闻媒

10、体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新闻媒体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等做好厨余垃圾收集及分类相关工作。 税务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交通运输、水务、公安交警、司法行政、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业和信息化、机关事务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

11、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等。 第六条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教育基地。 第七条鼓励环境卫生、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餐饮、旅游、物业服务等行业协会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培训和评价,指导和督促其会员单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性活动。 第八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专项规划,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第九条车站、机场、码头、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场)、公园、旅游

12、景区(点)、商场、宾馆、饭店、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和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根据需要配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所需经费列入工程总概算。 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应当同步配建蔬菜瓜果等就地处置设施。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场所、建设项目、市场已经建成,但未配建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或者就地处置设施的,应当由现经营管理单位补建。 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

13、施、场所。因工程建设、公共利益等确需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并按照下列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电池、家用化学品和家用过期药品等; (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前款规定标准,国家、省有调整的,遵照其规定,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适时进行调整和宣传

14、。 第十二条住宅区、办公区域、生产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应当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种类的实际需要,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 第十三条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由符合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站(点)回收; (三)厨余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严禁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厨余垃圾应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盛装;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站

15、(点)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旧家具、废弃电器产品等大件垃圾进行规范回收利用。 第十四条从事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经营资格的,从其规定。 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单位。 第十五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 (二)对厨余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 (三)对其他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 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所交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向所在地

1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应当配置数量适宜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以及大件垃圾等分类运输车辆。 单位或个人发现收集、运输单位违反分类收集、运输要求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 第十七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执行行业规范和操作规范,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专用车辆分类运输生活垃圾,专用车辆应当清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实行封闭运输; (二)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不得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 (三)按照要求将需要转运的生活垃圾运输至符

17、合条件的转运场所。 第十八条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处置: (一)可回收物由具备经营资格的单位统一回收利用处置; (二)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暂存、处置,同时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三)厨余垃圾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其他垃圾采用集中焚烧、卫生填埋等符合国家规范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一)未按

18、照规定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以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监督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 (三)接到有关投诉、举报,未依法调查处理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篇4 1分类投放管理责任 1.1施工总承包为房建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施工总承包方可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实施工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工作。 1.2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在适当场所依据本导则第4项规定设置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 1.3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至区环卫管理部门完成相关申报手续,并与

19、环卫作业单位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在合同约定的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交付点做好分类工作,做到垃圾分类集中驳运处置。 1.4设置分类投放指引,根据本导则第3项规定对工地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流动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方法宣传和指导。 2分类标准 2.1本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为: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植物、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

20、活废弃物;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2.2鼓励管理责任人根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种类和处置利用需要,细化收集容器设置。 3容器设置导则 3.1工地办公区 工地办公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以便投放,并予以明确指引。可根据内部管理需要设施湿垃圾收集点,容器设置数量可根据内部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配置。 3.2集中供餐区域 集中供餐区域,如工地食堂应设置含有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容器,容器需成组摆放。 采用外送方式的工地供餐区域应成组设置干垃圾、可回收物分类容器,并予以明确指引。可根据湿垃圾产生情况因地制宜设置湿垃圾收

21、集点。 鼓励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集中供餐区域,按照标准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 3.3宿舍区域 工地宿舍区域应成组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以便投放,并予以明确指引。容器设置数量可根据内部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配置。 3.4公共场所区域 工地周边、道路、通道等公共场所区域,应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以便投放。 3.5生活垃圾集中存放、交付点区域 工地应设置垃圾箱房等垃圾集中存放、交付点区域。应配置与本市环卫收运系统衔接的240升标准容器,容器类型与标识应符合相关要求。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篇5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防止垃圾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

22、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全公司的垃圾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设备部门为本文件的编制归口部门。 3.2槽窑部门负责固废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3.3设备部门负责固废垃圾、生活垃圾、危废垃圾的处理工作。 3.4物控办分部负责生产垃圾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垃圾分类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运营情况,分为固废垃圾、危废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垃圾。 4.1.1固废垃圾 碎玻璃灰、被污染的碎玻璃、废耐火材料(炉灰、耐火砖、保温棉)。 4.1.2危废垃圾 废滤芯、废机油。 4.1.2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剩餐、塑

23、料包装盒、办公废旧纸张等。 4.1.3生产垃圾 废旧钢材、废旧无价值备件、废旧材料、废包装材料(废纸、废钢带等)。 4.2垃圾定点存放及管理 4.2.1固废垃圾 1)公司固废垃圾存放点为原料碎玻璃堆场,由槽窑部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固废垃圾必须专人定期运至固废垃圾存放点。 4.2.2危废垃圾 公司危废垃圾存放点在河北浮法,设备部负责运送到存放处并处理,由河北浮法负责管理。 4.2.3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存放点为原料配料楼南侧,由槽窑部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早晨由专人运至生活垃圾存放处。 4.2.4生产垃圾 1)生产垃圾存放点为原料袋装库

24、,由物控办统一管理和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生产垃圾必须专人定期运至生产垃圾存放处,分类放置。 4.3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4.3.1公司各种垃圾存放点必须明确标示,以便快速识别,防止人为失误。 4.3.2垃圾存放点及各部门使用的垃圾斗或者垃圾桶必须进行颜色区分并且进行定置,固废用红色,生活垃圾用黄色,生产垃圾用绿色。 4.3.3各部门必须及时将本区域产生的垃圾运送至中转站,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4.4其他注意事项 4.4.1夏季为防止生活垃圾滋生蚊蝇,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或者由保洁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 4.4.2为防止产生过多的垃圾,公司全员应该进行清洁生产,如:利

25、用二次纸、尽量用OA办公、进行精细化生产操作防止产生落板灰尘、精细点检、维护设备等。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篇6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一)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二)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三)使师生从

26、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四)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六)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二、校园垃圾的分类:(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二)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三)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

27、能变卖的垃圾)。(四)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扫垃圾等)。(七)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三、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一)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二)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

28、入到可回收垃圾箱。(三)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四)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六)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一)政教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二)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 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四)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 21 页 共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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