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T85-2023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88.pdf

上传人:周** 文档编号:74002023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PDF 页数:33 大小:651.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T85-2023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88.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T85-2023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88.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T85-2023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88.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T85-2023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88.pdf(3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urban green spaceC JJ/T 85 2002 J 1 8 5 20 0 22 0 0 2 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Standard f or classif ication of urban green spaceCJJ/T 852002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2年9月1日2 0 0 2 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Stand ard f or classif ication of urban green s

2、pace C J J/T 8 52 0 0 2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新华书店经销 北京市兴顺印刷厂印刷*开本:850X1168毫 米 1/3 2 印张:1 H 字数:27千字 2002年7 月第一版 2002年 7 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 60,000册 定价:5.00元 统一书号:15112 10614 版 权 所 有 翻 印 必 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 _ 3 7)本社网址:http:/www.china- 网上书店:http:/www_ china-build ing,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通知建标2 0 0 2 1 3

3、 5号根据我部 关于印发 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 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 9 9 3 69 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 城市绿地分 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U/T 8 5 2 0 0 2,自2 0 0 2年9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 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 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 0 0 2年6月3日前 g根据建设部建标1 9 9 3 69 9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 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

4、和国内先进 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城市绿地分类;2.城市绿地 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 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 司(原北京林业大学园林规划建筑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清华东 路3 5号北京林业大学1 2 2信箱;邮政编码:1 0 0 0 8 3)本标准参编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 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南省三亚市园林 局、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园林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波、李金路、赵锋、曹礼昆、高仁 凤、吴淑琴、陈世平

5、、肖志中、江长桥、王胜永、张文娟、孙国 强41总则.2城市绿地分类.3城市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本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0.1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 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1.0.3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 性标准的规定。2城市绿地分类2.0.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2.0.3绿

6、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表2.0.4 绿 地 分 类类别 代码类 别内容与范围备 注大类中类小类名 称公 园 绿 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 功能,兼具生态、美 化、防灾 等作用的绿地综 合 公 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 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 规模较大的绿地GhGin全市性 公 园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 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G!G2区域性 公 园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 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 设施完善的绿地社 区 公 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 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 设施的集中绿地不包括居住组 团绿地

7、G12Gi2l居住区 公 园服务于一个居 住区的居 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 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0.5 1.0kmG122小 区 游 园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0.3 0.5km续表类别 代码类 别内容与范围备 注大类中类小类名 称专 类 公 园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 定游憩设施的绿地G!3l儿 童 公 园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 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 活 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g i32动物园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 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 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 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G133植物园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

8、驯 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 普活动的绿地G134历 史 名 园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 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 保护单位的园林Gi35风景名胜公园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 景名 胜 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 的绿地Gk%游 乐 公 园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 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绿化占地比例 应大于等于65%G137其他专类公园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 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包括雕 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 念性公园等绿化占地比例 应大于等于65%0,4带 状 公 园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15街 旁 绿 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

9、 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 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绿化占地比例 应大于等于65%续表类别 代码类 别内容与范围备 注大类中类小类名 称02生 产 绿 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 圃、草圃等圃 地G3防 护 绿 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 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 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 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 组团隔离带等附 属 绿 地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 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 括居住用地、公 共 设 施 用 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 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 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G41居 住 绿 地城市居住用地内社区公园以 外的绿地,

10、包括组团绿地、宅 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小区 道路绿地等g4 2公共设施绿地公共设施用地内的绿地g4G43工 业 绿 地工业用地内的绿地G44仓 储 绿 地仓储用地内的绿地G45对外交通绿地对外交通用地内的绿地g4 6道 路 绿 地道路广场用地内的绿地,包 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 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 绿地等G47市政设施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内的绿地j G48特 殊 m地特殊用地内的绿地4续表类别代码类 别 名 称内容与范围备 注大类中类小类05其 他 绿 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 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 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

11、、自然保 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 离带、野 生 动 植 物 园、湿 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53城市绿地的计算 原则与方法3.0.1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 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 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3.0.2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D3.0.3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 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Agi m =A gl/i V p(3.0.4-1)式 中Ag 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 2/

12、A);Ag l 公园绿地面积(m 2);Np城市人口数量(人)。(A gi+Ag2+A g3+A g4)/N p(3.0.4-2)式中焱人均绿地面积(m 2/A);Ag l 公园绿地面积(m 2);A g 2 生产绿地面积(m 2);A g s防护绿地面积(m2);Ag 4附属绿地面积(m 2);Np城市人口数量(人)。Ag (Agi+Ag2+Ag3+Ag4)/A c x 100%(3.0.4-3)式 中A g 绿地率();Ag l公园绿地面积(m2);A g 2 生产绿地面积(m 2);A g 3-防护绿地面积(m 2);A g 4-附属绿地面积(m 2);A c-城市的用地面积(m2)。3

13、.0.5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格式汇总。表3.0.5 城市绿地统计表序号类别代码类别名称绿地面积(hm2)绿地率()(绿地占城市 建设用地比例)人均绿地 面积(m2/人)绿地占城市 总体规划用地 比例()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1Gi公园绿地2g2生产绿地3g3防护绿地小 计4g4附属绿地中 计5g5其他绿地合 计备注:_ _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_ _ hm2,现状人口 _ _ 万人;一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_ _ hm2,规划人口 _ _ 万人;_ _ 年城市总体规划用地hm2。3.0.6城市绿化覆盖率应作为绿地建设的考核指标。本标准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

14、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 面 词 采 用“必须”;反 面 词 采 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 面 词 采 用“应”;反 面 词 采 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 面 词 采 用“宜”;反 面 词 采 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 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 要 求(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 J/T 8 5 2 0 0 2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I J/T 8 5 2

15、0 0 2),经建设部2 0 0 2年 6月3日 以 建 标2 0 0 2 1 3 5号文批准,业已发布。为便于广大规划、设 计、施工、管理、统计、科研、学校等 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 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 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市清华东路3 5号北京林业大学1 2 2信箱,北 京 北 林 地 景 园 林 规 划 设 计 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邮 政 编 码:1 0 0 0 8 3)o11目 次1 总则.1 32城市绿地分类.1 53城市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2 6121

16、总 则1.0.1本标准所称城市绿地(以 下 简 称“绿地”)是指以自然植 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 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 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 环境较好的区域。这个概念建立在充分认识绿地生态功能、使用 功能和美化功能,城市发展与环境建设互动关系的基础上,是对 绿地的一种广义的理解,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以下 简 称 为“绿地系统”)。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绿地 建设的重要性巳为人们所认识。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全国统 一的绿地分类标准,所以各个城市的绿地分类

17、差别较大,有些即 使是同类绿地,名称相同,但其内涵和统计口径也不尽相同。绿 地分类及统计口径的不规范,导致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 缺少协调关系,使城市之间的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缺乏可比性,直 接影响到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影响到绿地的建设与管 理。从绿地建设实践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来看,迫切需要制订全 国统一的绿地分类标准。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总结建国以来绿地规划、建设、管理 的经验,参考和学习国外先进方法,建立符合我国城市建设特点 的绿地分类,以统一全国的绿地分类和统计口径,提高绿地系统 规划编制、审批的科学性,提高绿地保护、建设和管理水平,切 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1

18、.0.2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城市(1)绿地规划 与设计的编制与审批;(2)绿地的建设与管理;(3)绿地的统计 等工作。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本标准所称城市13包括直辖市、市、镇。将建制镇作为本标准的适用对象,是考虑 到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镇的发展较为迅速,其环境问题亦日 益突出,注重城镇的绿地保护与建设,将有利于城镇经济和环境 的同步发展。1.0.3各个城市在进行绿地的规划、设 计、建设、管理及统计 工作时,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与绿地相关的法 律法规、技术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142城市绿地分类2.0.1建国以来,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研究部门

19、和学者从不 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过多种绿地的分类方法。世界各国由于国情 不同,绿地规划、建设、管理、统计的机制不同,所采用的绿地 分类方法也不统一。本标准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根据各地区主要城市的绿地 现状和规划特点,以及城市建设发展尤其是经济与环境同步发展 的需要,参考国外有关资料,以绿地的功能和用途作为分类的依 据。由于同一块绿地同时可以具备游憩、生 态、景观、防灾等多 种功能,因此,在分类时以其主要功能为依据。与绿地相关的现行法规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 准 G B J 1 3 7、公园设计规范 CU 4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规

20、范 GB 50 1 8 0和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QU 7 5等。这些法规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某些种类的绿地作了明确规定。从 行业要求出发编制本标准时,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协调。2.0.2本标准将绿地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共5大 类、1 3中类、1 1小类,以反映绿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绿地与城市 其他各类用地之间的层次关系,满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 理、科学研究和统计等工作使用的需要。2.0.3为使分类代码具有较好的识别性,便于图纸、文件的使 用和绿地的管理,本标准使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分类 代码。大类用英文GRE E N S P A C E (绿地)的第一个字母G和 一位

21、阿拉伯数字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G表示公园绿地,Gn表示公园绿地中的综合公园,。表 示综合公园中的全市性公园。15本标准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并列关系,不同层级类目之间 存在着隶属关系,即每一大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中类,每一中类 包含着若干并列的小类。2.0.4表2.0.4已就各类绿地的名称、内容与范围作了规定,以下按顺序说明。1公园绿地(1)关 于 取 消“公共绿地”的说明“公共绿地”引自前苏联,建国以来在我国城市规划与绿地 规 划、建 设、管理、统计工作中曾广泛使用。但是,从长期的绿 地建设和发展趋势来看,需 要从 以 下 几 方 面 重 新 考 虑“公共绿 地”的命名

22、。1)准确的命名是建立科学的分类方法的基本保证。类别名称的确定,反映了不同分类方法的出发点和基本原 则。命名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分类方法的科学合理性。我国现行 的法规、标准及行政文件对“公共绿地”的定义及内容的规定主 要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 定“公共绿 地”为“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 内的水域”;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 建1 9 9 3 7 8 4号):“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 园、小游 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 物 园、特种公园 等”。另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编写的 城市绿化条例释 义第三章中有这样的论述:“

23、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 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属城市公有,为全市服务,既是城市居民共享的,又是城市绿地系统中的骨干部分”。由此 可见,“公共绿地”突出 反映的 是“公共性”,与它相对应的是非 公共绿地。因此,继 续 使 用“公共绿地”将使本标准产生分类名 称上的不准确。2)充分体现绿地的功能和用途。“公共绿地”体现的是所属关系和服务对象的范围,但无论 是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还是本标准,均以用地16的性质和功能为主要分类依据。因此,继 续 使 用“公共绿地”将 使本标准产生分类依据上的不统一。3)适应绿地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公共绿地”是;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带有社会福利

24、性质的 市政公用设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绿地建设的投资渠 道、开发方式和管理机制均发生了变化,由园林系统外建设并向 公众开放的公园绿地在各地均有出现,这些公园绿地与“公共绿 地”在概念上有所不同,但在功能和用途上是相同的。因此,继 续 使 用“公共绿地”不能如实反映我国绿地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 势。4)有利于国际间的横向比较。世界各国的绿地分类及绿地规划建设指标因国情不同而各 异,但我国目前使用的“公共绿地”与其他国家相对于非公有绿 地 的“公共绿地”缺乏可比性。为此,本标准不再使 用“公共绿地”,而 用“公园绿地”替代。(2)关 于“公园绿地”名称的说明“公园绿地”是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

25、、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 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示城市整体环境 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本 标 准 将“公共绿地”改 称“公园绿地”主要出于以下考虑:1)突出绿地的主要功能。相对于其他绿地来说,为居民提供绿化环境和良好的户外游 憩 场 所 是“公共绿地”的主要功能,但“公共绿地”从字面上看 强调的是公共性,而“公园绿地”则直接体现的是这类绿地的功 能性。“公园绿地”并 非“公园”和“绿地”的叠加,不是公园 和其他类别绿地的并列,而是对具有公园作用的所有绿地的

26、统17称,即公园性质的绿地。2)具备一定的延续性和协调性。首先,以“公园绿地”替 代“公共绿地”,基本保持原有的 内涵,既能保证命名的科学、准确,又使绿地统计数据具有一定 的延续性。其次,国家现行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CJ J 48中提出的公园 类 型 基本 上 与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 B J 1 3 7中“公共绿地”的内容相吻合,只是所用名称有所不同,如 将“街 头绿地”表 述 为“带状公园”和“街旁游园”,并做出了相应的 规定。因此,使 用“公园绿地”既 可 以 涵 盖“公共绿地”的内 容,又与相关标准、规范具有协调性。3)建立国际间横向比较的基础。“人均公园面积”是欧美、日本

27、等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 反映绿地建设水平的指标,本 标 准 使 用“公园绿地”的名称,以“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取 代“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有利于国际间 的横向比较。虽 然世界 各国“公园”的内涵不一定完全相同,但 是基本概念是相对应的,而且从发展的角度看,也有趋同的趋 势。(3)关 于“公园绿地”的分类对“公园绿地”进一步分类,目的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园绿 地提出不同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要求。本标准按各种公园 绿地的主要功能和内容,将其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 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5个 中 类 及1 1个小类,小类基本上与 国家现行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 CU 4 8的规定相对应。1)综

28、合公园。综合公园包括全市性公园和区域性公园,与国家现行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 C J J 4 8的内容保持一致。因各城市的性质、规 模、用地条件、历史沿革等具体情况不同,综合公园的规模和分 布差异较大,故本标准对综合公园的最小规模和服务半径不作具 体规定。182)关 于“社区公园”的说明。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是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居民 的生活范围发生着变化,另一方面是城市开发建设的多元化使开 发项目的单位规模多样化,因此,使 用“社区”的概念,既可以 从用地规模上保证覆盖面,同时强调社区体系的建立和社区文化 的创造。“社区”的基本要 素为“有一定的地域;有一定的 人群;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共同

29、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及相应 的管理机构;有满足成员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各种生活服务设 施”(摘 自 辞海)。因此,“社区”与“居住用地”基本上是吻 合的。本标准在公园绿地的分类中设“社区公园”中类,结合国家 现 行 标 准 城市居住区规范设计规范 GB 50 1 8 0下 设“居住区 公园”和“小区游园”两个小类,并对其服务半径做出规定,旨 在着重强调这类公园绿地都属于公园性质,与居民生活关系密 切,必须和住宅开发配套建设,合理分布。在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居住区公园”归 属“公共绿地”,而“小区游园”归 属“居住用地”。为保证统 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延续性,在城市用地统计时,从 本

30、 标 准 的“公 园绿地”中 扣 除“小区游园”项之后,可 替 代 原“公共绿地”参 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在进行城市绿地统计时,“小区游园”已 计 人“公园绿地”,故不可再 计人“附属绿地”中重复统计。3)关于 增 设“游乐公园”的说明。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兴建了大型游乐场所,但是其建设、管 理均不够规范。1 9 9 7年,国 务 院 下 发 关于游艺机、游乐园有 关情况的报告(国 经 贸 质1 9 9 7 661号),明确规定将游乐园 的管理权归属建设部。本 标 准 增 设“游乐公园”,是考虑到:大型游乐场作为城市旅游景点和居民户外活动场所之一应当纳入 城市公园绿地的范畴;将游乐场所定位为“游

31、乐公园”,明确 其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的规定,有利于提高游乐场所 的环境质量和整体水平;将游乐场所从偏重于经济效益向注重19环境、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方向引导。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CJ J 48对公园绿地的 要求,本 标 准 提 出“游乐公园”中的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 65%的规定。对于已建成的游乐场所,如达不到该项要求,不能 按“公园绿地”计算。4)关 于“带状公园”的说明。“带状公园”常常结合城市道路、水 系、城墙而建设,是绿 地系统中颇具特色的构成要素,承担着城市生态廊道的职能。“带状公园”的宽度受用地条件的影响,一般呈狭长形,以绿化 为主,辅以简单的设施。本 标

32、准 虽未 对“带状公园”提出宽度的 规定,但在带状公园的最窄处必须满足游人的通行、绿化种植带 的延续以及小型休息设施布置的要求。5)关 于“街旁绿地”的说明。“街旁绿地”是散布于城市中的中小型开放式绿地,虽然有 的街旁绿地面积较小,但具备游憩和美化城市景观的功能,是城 市中量大面广的一种公园绿地类型。本 标 准 提 出“街旁绿地”的绿化占地比例的规定,其主要依 据是国家现行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 QU 4 8规 定“街旁游园”的 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6)关 于“街道广场绿地”的说明。在“街旁绿地”的“内容与范围”一栏中提到了“街道广场 绿地”的概念,“街道广场绿地”是我国绿地建设中一种新

33、的类 型,是美化城市景观,降低城市建筑密度,提供市民活动、交流 和避难场所的开放型空间。“街道广场绿地”在空间位置和尺度 上,在设计方法和景观效果上不同于小型的沿街绿化用地,也不 同于一般的城市游憩集会广场、交通广场和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建 设 部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明中,将“街道广 场绿地”归 为“公共绿地”的一种,但没有做出定义。从对北 京、上海、沈 阳、武 汉 等1 9个城市的调查结果看,其中,1 7个 城 市 在“公共绿地”统 计 中 有“街道广场绿地”。20“街道广场绿地”与“道路绿地”中 的“产场绿地”不同,“街道广场绿地”位于道路红线之外,而“广场绿地”在城市规 划的道

34、路广场用地(即道路红线范围)以内。本 标 准 提 出“街 道 广 场 绿 地”中绿化占地比例大于等于 65%这一量化规定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现行标准 城市道路绿 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 J J 7 5规定城市公共活动广场集中成片绿地 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对上海、天津、山东等地1 6个 街道广场绿地的调查,绿化占地比例的平均值达63.3%,其中 最低值为43%(不含水体),最高达8 1%;虽广场绿地中的人 流量一般大于普通的沿街绿地,但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 C J J 4 8关于绿化占地比例的规 定。2生产绿地国 家 现 行 标 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

35、用地标准 G B J 1 3 7将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合并为一个中类。考虑到这两类绿地 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往往分类规划、分项建设。参照建设部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考虑绿地规划和建设的实际需 要,本标准将这两类绿地分成两个大类。不管是否为园林部门所属,只要是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 市提供苗木、草 坪、花卉和种子的各类圃地,均应作为生产绿 地,而不应计入其他类用地。其他季节性或临时性的苗圃,如从 事苗木生产的农田,不应计入生产绿地。单位内附属的苗圃,应 计入单位用地,如学校自用的苗圃,与学校一并作为教育科研设 计用地,在计算绿地时则作为附属绿地。由于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定和苗木供应市场化

36、,生产绿地 已显现出郊区化的趋势。因此,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生产 绿地不参勻城市建设用地平衡,但在用地规模上应达到相关标准 的规定。圃地具有生产的特点,许多城市中临时性存放或展示苗木、花卉的用地,如花卉展销中心等不能作为生产绿地。213防护绿地防护绿地是为了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的要求而设置 的,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和城市公害起到一定的防护或减弱作 用,不宜兼作公园绿地使用。因所在位置和防护对象的不同,对 防护绿地的宽度和种植方式的要求各异,目前较多省市的相关法 规针对当地情况有相应的规定,可参照执行。4附属绿地(1)关 于“附属绿地”含义的说明“附属绿地”在过去的绿地分类中,被 称 为

37、“专用绿地”或“单位附属绿地”。虽然从功用上看,“专用绿地”和“附属绿地”内容相同,但从名称的字面解释上看,“专用绿地”容易产生误 解,因 为 许 多“专用绿地”并不专用,而是对公众开放的。由于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已对“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 地”做出了规定,使 用“附属绿地”一词则更能够准确地反映出 包含在其他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地的含义。“附属绿地”不能单 独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2)关 于“附属绿地”分类的说明附属绿地的分类基本上与国家现行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 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J 1 3 7中建设用地分类的大类相对应,既概 念明确,又便于绿地的统计、指标的确定和管理上的

38、操作。附属 绿地因所附属的用地性质不同,而在功能用途、规划设计与建设 管理上有较大差异,应符合相关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如“道 路绿地”应参照国家现行标准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 J J 75的规定执行。由于附属绿地的分类与城市建设用地的类别紧密相关,为方 便本标准的使用,特 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 相关内容摘录如下:类别名称范 围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 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22续表类别名称范 围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 济、文 化、教 育、卫 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 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9、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 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仓储用池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 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铁 路、公 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 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 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市政公用设拖用地市 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 筑 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特殊用地特殊性质的用地,如军事用地、外事用地、保安用地等(3)关 于“居住绿地”的说明居住绿地在城市绿地中占有较大比重,与城市生活密切相 关,是居民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绿地类型。在 城市绿

40、化条例 中将居住绿地作为一个大类,考虑到分类依据的统一性,以及居 住绿地是附属于居住用地的绿化用地,本标准将居住绿地作为中 类归入附属绿地。居住绿地不能单独参加城市建设用地平衡。随着城市环境建设水平的提高,全国已有许多城市要求居民 出行50 0 m可进入公园绿地。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求,结合我国城市用地现状,本 标 准 将“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 园”归 属“公园绿地”,在城市绿地指标统计时不得作为“居住 绿地”计算。居住绿地的规划设计应参照国家现行标准 城市居 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 1 8 0的规定执行。5其他绿地(1)关 于“其他绿地”的说明1)必要性。城市通常有若干个空间层

41、次,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角 度讲,则主要有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规划区空间层次。2 3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居民休闲时间的增加 和出行能力的增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城市规划区范围以 内,生态、景观和游憩环境较好、面积较大、环境类型多样的区 域开始承担起城市生态、景观保护和居民游憩的职能,使市区与 周边环境的结合更加有机,使居民生活更加丰富。这些区域能够体现出城市规划区中的生态、景观、旅 游、娱 乐等资源状况,它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上述诸系统的延伸,它 与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共同构成完整的绿地系统。因此在绿地 分类中必须包含这些内容。2)关 于“其他绿地”的含义及其命名。“其他绿

42、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生态、景 观、旅游 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一般是植被覆盖较好、山水 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这类区域对城市居民休闲生活的 影响较大,它不但可以为本地居民的休闲生活服务,还可以为外 地和外国游人提供旅游观光服务,有时其中的优秀景观甚至可以 成为城市的景观标志。其主要功能偏重生态环境保护、景观培 育、建设控制、减灾防灾、观光旅游、郊游探险、自然和文化遗 产保护等。如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有些城市新出现的郊野 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 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由于上述区域与城 市和居民的关系较为密切,故应当按

43、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要求保持 现状或定向发展,一般不改变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使用性质。上述类型的区域在很多城市的绿地规划和建设中已经出现,并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命名比较混乱。“其他绿地”的命名 既考虑到这些类型的区域与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的相对关系,又能够对不断扩展的区域类型有较大的覆盖面。“其他绿地”不能替代或折合成为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地,它只是起到功能上的补充、景观上的丰富和空间上的延续等作 用,使城市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生态、景观基础上进行可持续发 展。“其他绿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它的统计范围应与24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一致。(2)关 于“其他绿地”中“城市绿化隔离带”的说明城市绿化隔

44、离带包括城市绿化隔离带和城市组团绿化隔离 带。不同于城市组团绿化隔离带的城市绿化隔离带指我国已经出 现的城镇连片地区,有些城镇中心相距1 0 余公里,城镇边缘已 经相接,这些城镇应当用绿色空间分隔,防止城镇的无序蔓延和 建设效益的降低。(3)关 于“其他绿地”中“湿地”的说明根 据 关于特别是水禽生境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拉姆萨 公约)在序言中的定义,湿地为:“沼泽、湿 原、泥炭地或水 域,其中水域包括天然的和人工的,永久的和暂时的,水体可以 是静止的或流动的,是淡水、半咸水或咸水,包括落潮时水深不 超 过 6 米的海域,另外还包括毗邻的梯岸和海滨”。这是一个广 泛的定义。2 53城市绿地的计算

45、原则与方法3.0.1绿地作为城市用地的一种类型,计算时应采用相应的城 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以利于用地指标的分析比较,增强 绿地统计工作的科学性。3.0.2绿地面积应按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进行计算,山丘、坡地不能以表面积计算。每块绿地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3.0.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城市规划不同 阶段用地计算的图纸比例、计算单位、数字统计精确度作了明确 规定,绿地计算时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以保证城 市用地统计数据的整合性。3.0.4为统一绿地主要指标的计算工作,便于绿地系统规划的 编制与审批,以及有利于开展城市间的比较研究,本标准提出了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

46、绿地面积、绿地率三项主要的绿地统计 指标的计算公式。现就三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做如下说明:可以用于不同的城 市用地统计范围,如城市中心区、城市建设用地、城市总体规划 用地等,一般在绿地系统规划中和无特指的情况下,均以城市建 设用地范围为用地统计范围,即:计算公式中的A。一般指城市 建设用地面积;三项指标的计算公式既可以用于现状绿地的统 计,也可以用于规划指标的计算,但计算时应符合3.0.1条的规 定,即用于现状绿地统计时,采用城市现状人口和城市现状建设 用地数据;用于规划指标计算时,采用城市规划人口和城市规划 建设用地数据,这些数据均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3.0.5在 表3.0.5中 设“小计”、

47、“中计”、“合计”项是为了便 于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小计”项 中 扣 除“小区游园”后与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中 的“绿地”一 致;“中26计”项 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相对应;“合计”项可以得出 绿地占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比例。因为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总体 规划用地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统计中使用的两个不同的用 地范围,所以本标准提出针对这两个用地范围的绿地率指标,以 反映不同空间层次的绿化水平。附录:主要绿地分类名称中英文对照表代码C OD E S主要绿地中文名称 CHI NE S E英 文 同(近)义词 E NGL I SH0,公园绿地P UB L I C P A RKg2生产绿地NURS E RY防护绿地GRE E N B UF F E Rg4附属绿地AT T A CHED GRE E N S P A C Eg5其他绿地OT HE R GRE E N S P A C E2 7统一书号:15】12_10614 定 价:5.00 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国家标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