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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2 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案 卷 封 面劳 动 保 障 监 察 案 卷案卷名称:某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案行政处分决定文号:石人社监罚字(2011)第0002号办案单位: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立卷人:赵书忠 归档时间:2011年7月12日自2011年7月至 年 月保管期限长期本卷共 1 件 61 页归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号责任人名 称日期页号备注1201101001顾海峰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2011.6.3012J112001投诉材料2011.6.302-33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咨询笔录(张某)2011.7.14-54营业执照复印
2、件2011.7.165委托书2011.7.176工资表等证据材料2011.7.18-317赵书忠立案审批表2011.7.13282002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11.7.2339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2011.7.23410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咨询笔录(张某)2011.7.635-3611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终结报告2011.7.637-3912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有关事项审批表2011.7.640处分13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有关事项审批表2011.7.641处理事先1400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分事先告知书2011.7.6421500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分听证告知书201
3、1.7.64316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2011.7.6441700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2011.7.645卷内文件目录序号文号责任人名 称日期页号备注18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2011.7.64619郝文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集体讨论记录2011.7.114720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分内部审批表2011.7.114821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有关事项审批表2011.7.1149处理决定220002行政处分决定书2011.7.115023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2011.7.115124002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2011.7.115225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201
4、1.7.115326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结案报告2011.7.1254-5527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结案审批表2011.7.125628赵书忠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备考表2011.7.12571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 举报 投诉 编号:201101002举报(投诉)人姓名张三性别男工作单位某公司住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举报(投诉)时间2011年6月30日联络13023000000举报(投诉)方式书面举报身份证号132104197801011668被举报(投诉)单位某公司单位负责人张某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联络85088888举报(投诉)人认为被举报(投诉)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内容
5、摘要 张三反映该公司于2011年1月招用10名职工至今,但未依法与他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未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材料书面举报材料一份共2页举报(投诉)人签名张三监察员意 见举报人反映情况属我大队管辖范围,建议受理、由企业检查科调查处理 签字:顾海峰 2011年 6 月 30 日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同意受理,由企业监察科依法调查处理 签字:杨改周 2011年 6 月 30 日备 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2-3举报材料1份4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咨询笔录案由:某公司涉嫌违背劳动合同订立规定时间:2011年 7 月 1日 10 时 10 分至10 时 20 分地点: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6、被调查询咨询人:张某 性别 男 年龄:33 身份证号码:142103197801011668住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 :050000 工作单位:某公司 职务和分管工作:人力资源部经理 负责人事工作 联络:85088888调查询咨询人姓名及监察证号:赵书忠 Z01038 郝文华 Z01029 记录人:郝文华(劳动保障监察员说明身份、出示证件以及为被调查询咨询人确认的记录,并告知执法依照、内容及被调查询咨询人权利和义务)我们是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的劳动保障监察员,这是我们的监察执法证件,请核实。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对 某公司 恪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进展调查询咨询,请你据实答
7、复,否则应负法律责任。调查(询咨询)记录:咨询: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答:单位全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四。咨询:你单位地址?答: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厦101室。注:1、本笔录尾页由被调查询咨询人注明:本调查询咨询笔录记录的所有情况属实”。并签名(盖章),注明具时间,被调查人回绝签字或盖章的,应依法注明拒签情况。 2、调查询咨询人、记录人需签字(盖章),注明详细时间。 共 2 页 第 1 页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55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咨询:你在该公司负责什么工作? 答:负责人事工作。 咨询:你公司现有职工多少人? 答:30人。 咨询:经查阅你公司报送的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
8、表等材料,你单位只有20 人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张三等10名职工还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吗? 答:是。 咨询:你公司是什么时间招用他们在你公司工作? 答:我公司是2011年1月招用的。 咨询:他们2011年2月到6月份工资合计是多少? 答:工资合计为10万元,工资表上有详细的金额。 咨询:你单位2-6月是否按双倍标准支付他们工资? 答:没有,按一倍支付的。 咨询:以上内容请过目,如无误请签字? 答:已过目,以上无误。 张某 2011年7月1日 监察员:赵书忠 郝文华 2011年7月1日 共 2 页 第 2 页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66营业执照复印件 7接受劳动保障监察委托书石家庄市劳
9、动监察大队:现委托我公司 张某 作为接受贵大队调查处理我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负责人,委托权限如下:1接受贵大队办案人员的询咨询,如实反映我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2按要求向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人员提供有关材料;3签收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4参与处理本单位与职工 关于订立劳动合同 的劳动纠纷;5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理(处分)决定和负责组织协调对本单位存在咨询题进展整改,并与贵大队办案人员进展联络。委托单位名称:某公司 受委托人情况:单位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 姓 名:张某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李四 工作单位:某公司职 务: 总经理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粘贴处: 职 务:人力资源部经理 联络:85088888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委托单位盖章2011年 7月 1日8-31322011年1-6月工资表、劳动合同、考勤表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 石 人社劳监立字2011第J112001号案件来源日常巡查 书面审查 举报 投诉 其他案件名称某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案当事人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李四职务总经理80588889劳资负责人张某职务人力资源部经理85088888案 情 及立案依照2011年6月30日我科收到举报材料,反映某公司未依法与10名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对该公司提供的材料,及对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调查
11、,认定该公司于2011年1月招用张三等10名职工,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按双倍标准支付工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申请立案。主办监察员意 见该公司涉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建议立案查处。签 名:赵书忠 郝文华监察证号:Z01038 Z01029 2011年 7月 1日案件主管负责人意见同意立案签名:苏建文 2011年 7月 1日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同意立案 签名:杨改周 2011年 7月 1日备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253334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石 人社劳监改通字 2011 第2002号某公司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以下
12、咨询题: 未依法在一个月内与10名职工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2-6月份双倍工资 。上述行为违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二款、劳动 合同法施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规定,依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方法施行 条例第三十四条 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2011 年 07 月 05 日 17时前对以上咨询题限期改正,并于 2011 年 07月 05 日 17时前,将改正情况以书面方式报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 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劳动监察机构联络人:
13、赵书忠 郝文华 联络: 89631908 行政机关(印章) 2011年 07月02 日注:本文书一式二份,当事人(填写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入卷各一份。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劳动保障监察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某公司送达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送达文件名称及文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石人社劳监改通字2011第2002号受送达人签名(盖章)张某 2011年 7月 2日代收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送达方式直截了当送达送达时间2011年7月2日邮寄时间邮寄凭证名称及编号拒收理由送达人签名(盖章)监察证编号赵书忠Z01038郝文华Z01029见证人签名(盖章) 年 月
14、 日备注注:受送达人回绝签收的,送达人应依法留置送达。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35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咨询笔录案由:某公司违背劳动合同订立规定时间:2011年 7 月 6日 10 时 10 分至10 时 20 分地点: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被调查询咨询人:张某 性别 男 年龄:33 身份证号码:142103197801011668住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 :050000 工作单位:某公司 职务和分管工作:人力资源部经理 负责人事工作 联络:850888888调查询咨询人姓名及监察证号:赵书忠 Z01038 郝文华 Z01029 记录人:郝文华(劳动保障监察员说明身份、出示证件以及
15、为被调查询咨询人确认的记录,并告知执法依照、内容及被调查询咨询人权利和义务)我们是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的劳动保障监察员,这是我们的监察执法证件,请核实。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对 某公司 恪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进展调查询咨询,请你据实答复,否则应负法律责任。调查(询咨询)记录:咨询:你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答:单位全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四。咨询:你单位地址?答: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厦101室。注:1、本笔录尾页由被调查询咨询人注明:本调查询咨询笔录记录的所有情况属实”。并签名(盖章),注明具时间,被调查人回绝签字或盖章的,应依法注明拒签情况。 2、调查询咨询人、
16、记录人需签字(盖章),注明详细时间。 共 2 页 第 1 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36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咨询:我局2011年7月2日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通知 书石人社劳监改通字2011第2002号文书,要求你单位依法与职工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你单位是否已按要求改正? 答:现没有改正。 咨询:以上内容请过目,如无误请签字? 答:已过目,以上无误。 张某 2011年7月6日 监察员:赵书忠 郝文华 2011年7月6日 共 2 页 第 2 页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37劳动保障监察调查终结报告调查报告事项: 张三举报某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被调查单位(个人):
17、某公司 调查时间和地点: 2011年7月1日-2011年7月6日 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调查人(姓名、单位、职务等): 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 赵书忠 科员 郝文华 科员 内容:1、当事人的根本情况。2、案件调查的来源、调查通过(概括交代案件由来,包括案件来源、登记时间、立案时间和批准立案的机关等;调查通过,包括办案人员的组成、调查方式、调查时间等)。3、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记录(当事人施行违法行为的详细事实包括其从事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情节、违法所得、危害后果等,要客观事实,所描绘的事实必须得到相关证据的支持)。4、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行政处分的法律依照及行政处分自由裁量规则
18、依照(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展定性,援用法律条文要详细到条、款、项、目以及结合当地的自由裁量规则进展裁量的内容)。5、案件调查处理建议(办案机构提出的对案件当事人的详细处分意见,包括明确的行政处分的品种和幅度)。 1、当事人根本情况 被投诉人全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四,职务:总经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详细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厦101室 注:本报告须报告人签字或盖章共3页 第1页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38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 2、案件调查来源、调查通过 2011年6月30日张三到我大队举报,反响某公司2011年1月招用10名职工,至今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监察员赵书
19、忠、郝文华对该公司的用工情况进展了检查,发觉该公司确有违法行为。于2011年7月1日申请立案,经大队主管领导杨改周审批后处理。 2011年7月1日通知某公司负责人张某到我大队接受询咨询,并提供2011年1月-6月工资表、劳动合同、考勤表等相关证据。 3、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记录 经对公司提供证据和陈述分析,某建筑公司2011年1月招用张三等10名职工,至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0名职工2-6月份的工资总额为10万元。我局于2011年7月1日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石人社劳监改通字2011第2002号文书,要求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逾期未执行该
20、指令书。 相关证据:对被投诉单位负责人调查询咨询笔录、2011年1-6月工资表、劳动合同、考勤表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招用张三等10名工人6个月,2-6月工资总额为10万元;2011年7月2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2011年7月6日对张某调查询咨询,证明该公司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4、违法条款、处分依照及处理建议 该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 共 3 页 第 2 页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
21、制3940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专用纸行为。违背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规定。 因该公司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数占公司总人数较多,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时,不便于劳动部门调查理解,给劳动者维权带来较大困难,且该公司回绝整改的行为情节特别严峻。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二条第五款第四项规定,建议处分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另因该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议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支付工人工资2-6月份双倍工资10万元。 我科于2011年7月5日告知举报
22、人代表张三,因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和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我大队将按程序依法给予处分和处理,催促该单位履行义务。 监察员:赵书忠 郝文华 2011年7月6日 共 3 页 第 3 页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41劳动保障监察有关事项审批表当事人某公司案件名称某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案立案时间2011年7月1日立案编号石人社劳监立字2011第J112001号审批事项申请签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分事先告知书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分听证告知书简要案情 2011年7月1日我大队接到张三举报,反映某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经我大队调查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我大队依法对该
23、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石人社劳监改通字2011第2002号文,要求该公司整改,但该公司未改正。提请审批的理由及法律依照该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回绝改正违背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规定。因该公司未订立合同人数较多回绝整改情节严峻,到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执行标准第二条第五款第四项规定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一、四十二条规定。监察员意 见建议处分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签字:赵书忠 郝文华 2011年 7 月 6 日案件主管负责人意见同意 签字:杨改周 苏建文 2011年 7 月6
24、 日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 同意 签字:董力强 2011年 7 月6 日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 同意 签字:孙国平 2011年 7 月 6 日备 注注:本文书适用案件移送、证据登记保存、撤销立案、事先告知、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强迫执行、延期调查和处理等事项的内部审批。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35劳动保障监察有关事项审批表当事人某公司案件名称某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案立案时间2011年7月1日立案编号石人社劳监立字2011第J112001号审批事项申请签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简要案情2011年7月1日我大队接到张三举报,反映某公司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经我大队
25、调查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我大队依法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石人社劳监改通字2011第2002号文,要求该公司整改,但该公司未改正。提请审批的理由及法律依照该公司未支付双倍工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事实清晰,数额明确,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施行条例第三十四条处理要求。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监察员意 见 建议要求该公司补发工资10万元。签字:赵书忠 郝文华 2011年 7 月 6 日案件主管负责人意见同意 签字:杨改周 苏建文 2011年 7 月6 日监察机构负责人意见 同意 签字:董力强 2011年 7 月6 日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同意 签字:孙国平 2011年 7 月6 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