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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安全工作汇报 加强属地监管(精选7篇)_加强暑期安全工作汇报 安全工作汇报 加强属地监管(精选7篇)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加强暑期安全工作汇报”。 第1篇:工商局加强外资企业属地监管 一是推行科所联动,实现外资监管网络全覆盖。受大环境和外资企业登记、年检、监管体制的制约,外资企业经济户口管理水平落后于内资企业。今年,新区分局监管科联合工商所对辖区的外资企业,特别是重热点行业的外资企业开展摸底式巡查,主要解决“管不管”和“怎么管”的问题,坚持网上认领和实地认领相结合,核查企业实际情况;坚持动态和静态相结合,建立经济户口档案,健全属地监管制度。 二是推
2、行分类指导,实现外资监管方法灵活化。积极探索监管方式的转变,在今年的外资企业摸底式巡查中,从服务企业出发,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出发,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分行业、分类别行政指导,解决了“走进去”、“联起来”的问题。细化房地产、食品流通、新能源材料研发等行业的行政建议、行政告诫和责令整改类监管文书,在企业出资期限、前置审批许可期限、经营期限、年度检验期限等16种事项积极推行柔性地、提示性地监管,发放行政指导书。 三是推行行政约谈,实现外资监管事前预见性。本着“合理合法、公开公平、方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新区分局每月对企业进行梳理和统计,从防上下功夫,在服务性外资企业采取共性问题集中约谈、个性问题个
3、别约谈、建议性问题上门约谈的方式 第2篇: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与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与法律责任 一、法律授权属地监管包括: 1.县级政府领导领导责任;2.安全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3.有关部门在法律授权范围内监管责任;4.乡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协助查处责任; 5.村(居)委员会隐患报告及协助工作责任。二、综合监管特征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是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与同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之间为促进安全监管发生的内部行政管理行为 ; 2、综合监管是安监机关执行政府授权措施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监管者”履行职责,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工作人员产生影响,并
4、无对职责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违法行为的制止或纠正权; 3、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任务是协助人民政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式是划分责任、交办督办、工作约谈、考核评比、情况通报、参与责任追究、事故统计等。三、正确行使委托执法权 1、安全生产委托宣贯权。安全生产法律和政策的宣传贯彻,本质上是政府通过各种载体和形式,对辖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法律规则、政策制度、知识技能进行行政指导,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并最终提高社会成员的安全生产自我保护能力。 2、正确行使委托行政检查权。区安监局组织乡镇、街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明确乡检查对象
5、并根据风险特点合理确定每一检查对象频次。煤炭、煤监、公安、国土资源、建筑施工、交通、国防科工、质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按照推行安监机关行政检查方式,执行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 3、正确行使现场处置措施权。总局24号令第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6)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4、正确行使委托当场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相对于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而言的一种执法程序。对于违法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处罚案件在立案、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方面的执法办案程序予以适当简化,基于违法事实确凿和法定依据明确,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处罚较轻。由于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此也称为当场处罚或即时处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人员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应当以委托人名义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其当场下达给予责令限期改正现场处理措施,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如到期复查仍未改正的,可视其情节轻重再次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100
7、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提请县级安监局立案给予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5、违法行为提请查处权。(1)发现超出县市区安全监管机关委托管辖权限的应当及时提请委托机关查处;发现属于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机关权限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移交;发现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作出提请查处违法行为的报告并附线索来源和有关初步证据;(3)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及时提请报告,防止产生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依法处理的风险责任。 四、县乡政府及部门属地监管的法律责任 (一)县乡政府及部门事故发生前安全监管责任 1、县乡人民政府事故发生前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
8、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23号)第31条“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在所辖地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归责要件:第一,要以是否查实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三种情形发现的为归责充分条件;第二,以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其仍然存在为必要条件,第三,注意处分格标准适用,未发生事故以给予降级为最低处分、发生事故涉嫌犯罪的以移送司法机
9、关追究刑事处罚为最高处分。 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办法充分授予工商部门“查无”职权。一是安全生产高危行业领域和非高危行业领域“查无”全覆盖;二是前述(一)至(五)项“查无”全覆盖;三是无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的“查无”全覆盖。而办法只有限授予许可审批部门“查无”职权。只可查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的办法第(一)项和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而不可查无营业执照或无其他部门办理的许证、批准文件的行为;除有关法律法规没有作出规定者外,不能依照本办法查处(见办法第十七条)。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
10、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同时也要查清被调查人员是否具有下列排除事故责任事项:行为人不对危害后果负有阻止责任;行为人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行为人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中介入不可抗力因素;行为人穷尽自己职责;主观上对危害结果没有预料;是否超过追诉期;已被处罚过。 第3篇:食品安全属地监管的影响浅见 食品安全属地监管的影响浅见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一
11、直是老百姓最关注、社会最敏感的话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工商及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头管理,工商、食品卫生、质监,大家都在管,出现问题后容易相互推诿、抱怨。谁负主要责任,责任不明确,使监管工作出现盲区,因此,笔者认为食品安全若能实现属地监管,确能改善一些问题,现提出如下调研探讨意见: 一、当前工商垂管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1.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存在监管界限模糊。 目前,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包括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相互之间有的职能界限模糊,职能权限界定不清,
12、导致出现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重复检查,资源浪费,制度推行不力。依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重复检查现象。食品监管职能、责任被多个部门分解,形成分散的监测系统,缺乏统一协调监管,资源浪费,制度推行不力。要彻底解决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能交叉、法规重复等问题,整合食品安全管理职能至关重要。其中,以下三点问题尤为突出: 一是食品中间品的监管问题。较典型的是三聚氰胺事件和瘦肉精事件。事件中的鲜牛奶、生猪其实就是中间品。这些中间产品,既可 以直接流向市场,也可以供给大企业加工后再销售,不同的流通方式意味着监管的责任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包
13、括农业、质检、商务、工商等,职能彼此交叉,因此,食品中间品的监管难以界定清晰的责任部门。 二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问题。诸如蛋糕生产作坊、粮油加工作坊等,这些小作坊既从事食品生产也直接销售,而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领域由质监部门管理,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监管,涉及餐饮的由食药监局监管。那么,对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到底是应该由哪个部门监管?似乎都可以管,也都可以不管,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 三是食品辅料添加问题。如一滴香变浓汤、“杂牌米+香精”熏出“五常香米”、滥用牛肉膏、地沟油加工销售等,涵盖到生产、流通和餐饮等领域,涉及到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监等多个部门。而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
14、虽然政府对此屡次高调打击,但仍然问题不断。一旦问责,就很容易出现推诿的情况。 2.垂直监管与分段监管的优劣争议。 分段监管还是垂直监管?这个问题在国内已争议了许久。在英国,食品安全问题由一个部门全程监管,实行首问负责制,谁先接手,最后由谁负责。被认为食品最安全的美国,实行的也是“农田到餐桌”的一揽子管理;如农业部管肉类禽蛋,就从饲养场一直管到居民餐桌上的成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除肉蛋外的其他一切食品。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这种垂直管理就能直接一查到底,减少中间沟 通协调环节,降低行政执法成本。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各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法律人士认为,设立食
15、品安全委员会的初衷是好的,但也只能算是当前体制下的一种变通,问题可能依然没有解决,有些部门没有高层协调机构,很难具备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问题的能力。 其实,一些地方已开始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深圳就已经构建“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原质监、工商、卫生部门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统一划归到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这种食品监管体制下,其食品安全的生产、流通、消费将由一个部门监管,改变了食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分段监管的状况。 二、工商在当前食品安全现状下的困境分析 1.职责分工仍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者缺失。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质量监督部门、
16、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卫生部门之间的权限应当重新调整。职责分工的前提是确定明确的划分标准,但食品安全法没有界定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的含义,给具体实施操作带来了难度。如何明确目前各职能部门责任,避免重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都是食品安全法在实施后迫切需要化解的难题。 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监管带来操作性难题。 目前,工商部门抽检的费用来源主要有三:一是地方财政拨款; 二是县级局根据省局抽检计划的食品监管专项经费;三是各基层工商所办公经费。目前大多数县级工商局所在的县级财政并没有划拨相关经费,而食品安全法未对地方财政保障制定硬性规定;县级局每年按照省工商局要求进行的抽检,由于抽检的时间
17、、批次、类别过于集中、单一,影响了食品抽检工作的实际效果;而工商所则是经费包干,抽检费用需从办公经费中列支,这些因素均直接影响了工商部门抽检工作的开展。 3.现实中多种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商监管职责的履行。如食品科技水平的制约、人民总体收入水平的制约、食品经营户业态多样性的制约、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现状的制约,源头管理复杂性的制约等。 三、工商实行属地监管,划归地方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有利 2023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2348号文(下称“文件”),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检行政管理体制,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文件称,将工商、质检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业务接受上级
18、工商、质检部门的指导和监管,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其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这份涉及到工商质监体系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文件的诞生,是当前食品安全现状的一种必然。 工商部门划归地方管理最直接的原因是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的需要。工商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1998年实行省 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以来,在促进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力、减少地方干预、打破市场封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形势的不断发展、责任不断加重,食品安全监管确实存在权责脱节的问题,特别是在县一级显得尤为
19、突出。工商、质监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但人和财的管理权限不在地方,地方追责的力度势必大打折扣,对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不利的影响。要从体制上解决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变工商质监等食品监管部门的管理体制确实不失为一项重要举措。 四、工商属地监管后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影响与建议 1.明确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方职能。工商质监体制若能改革成属地监管,那么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能动性,根据当地的特有情况初步界定各部门监管职能。一方面,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各个部门在界限模糊的监管领域进行具体的规定,使其明确职能,充分履行监管职责,消除“可管可不管”、“想管不敢管”的心态。另一方面,在面
20、对具体的个案时,也必须把责任分配到各个部门,明确主次,强调协调沟通,及时有效处理问题。多头监管等于无人监管,监管界限的模糊与法不责众的心态,往往容易引发行政不作为。职能明确,后续问责到位,可以很大程度上消除职能部门的推诿心态。 2.强化部门协调,提高联动合作意识。划归地方后,由政府起领导作用,上级部门作出指导。既然在职能监管领域存在界限模糊的问题,那么相关部门之间就有合作协调监管的可能性存在。一是在信息资料的沟通协调方面。比如,在食品的上游-生产领域发现了问题,质监部门可以及时通知工商部门,在对应的领域进行及时的查处,防止事故的扩大。相关部门之间通过互通有无,提高监管的精确性和针对性。二是在许
21、可审批的前臵证明文件方面。如上文中提到的食品小作坊、前店后厂等的监管问题,到底由哪个部门进行前臵审批,可以由当地的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联系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监管职责。三是在实际的监管执法行动中。遇到具体的食品安全事件,确实涉及几个部门时,可以联合行动,加强配合,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 3.加强长效建设,提升队伍监管能力。目前,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食品安全事件也接连出现,各种违法手段层出不穷。因此,更需要加强“缝隙监管”。一是要创新监管手段。要针对新的形势,及时更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如采用新的检测手段、新的的检测标准等。二是要提升监管能力。对监管薄弱、职能界限模糊的领域,
22、要及时明确职责,确定职能;对相关部门的监管人员要加强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消除观望心态。三是要加强长效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在短期内是绝对无法杜绝食品问题的,因此要树立食品监管的长远目标。对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从制度、问责、考核等方面进行长期把关;对公众,可以从维权意识、鼓励举报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严惩违法行为,防微杜渐,逐渐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笔者相信,通过工商的体制改革,使得我国执法与监管主体能够切实依法维护食品生产、销售市场的秩序;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最终实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4篇:加强安全监管 加强安全监管 推动责任落实 努力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 在全县
23、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主任 王 红 (2023年3月22日)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今天召开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总结我县“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早安排部署我县“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为全县“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春节前后,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湖北省先后两次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国务院、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刚才,县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廷寿同志通报了2023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传达了省
24、、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好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为扎实抓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一五”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了“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措施和办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逐年下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
25、制体系基本建立。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党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思想理念,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业绩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了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落实了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得到了健全和完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层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量化到岗、落实到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是抓综合协调,部门和行业的安全监管合力日益显现。在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安委会的联席会议和工作制
26、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形成了重大问题集中力量抓、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一般问题和日常监管由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三是抓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危化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情况,以及行业安全条件规范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力度。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了车辆客货混
27、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情况,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渡口码头和“四客一危”船舶监管情况。公聚场所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了娱乐场所、网吧、歌厅、学校、医院、超市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治理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四是抓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逐步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了各级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和各行业、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机动车驾驶员、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促进了全民安全生产意识的不断提高,全社会关爱生命、重视安全的氛围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
28、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日益提高、执证上岗率也逐年提升,作业场所的“三违”现象逐年下降。 五是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企业抓自检自查,部门搞专项排查,政府抓综合检查,专家找隐患、企业搞整改、部门抓督办”的工作思路,扎实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五一”、恶劣天气、国庆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各乡镇、各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了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六是抓救援队伍建设,全县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明显增强。依托县消防大队成立了江陵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并配备了必须的应急救援装
29、备,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单位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正确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任务 2023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安全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我县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大多数企业生产技术落后,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素质不高,人员流动性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违章作业仍然突出。 二是认识不高,监管不到位。部分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的现象,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仍有差距,
30、个别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仍然存在死角;县、乡安全监管人员监管业务能力偏低,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不稳定,工作经费紧缺,监管装备严重缺乏,隐患治理督办不到位,安全监管档案台帐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整改不及时。我县大部分企业规模小、分布散、起点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和技术落后,部分业主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仍然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治理进展缓慢,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不齐,人员变动大,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针对以上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
31、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上采取更加扎实的措施,为促进“平安和谐江陵”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保障。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
32、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思路和要求,科学地、客观地分析安全生产新形势、新问题,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合理安排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 202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起步之年,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通知为抓手,集中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攻坚仗。搞好
33、安全生产关键在企业,重点在一把手,重中之重在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今年,要继续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为重要抓手,切实强化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是抓好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好通知精神,让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全面了解和掌握通知的具体条文规定。特别要强化对企业的宣传,要做到从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到班组长直至生产现场的每一位员工人人皆知通知的具体规定。二是以宣传贯彻通知精神为契机,督促各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现场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把通知规定的每一项要求逐一落实执行到位,不留死角。特别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及安全监督检查
34、规定。通过严格执法、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今年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在安全生产督查监管中认真加以落实,凡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一定措施进行督办整改。 二是严格依法监管,继续打好“打非治违”攻坚仗。要全面总结前一阶段我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三非行为”(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违章现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对打非治违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敢
35、于碰硬,绝不手软。即: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部门之间要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变化和严峻挑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三是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攻坚仗。
36、要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及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实行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重要时段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监管办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登记制度、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整改报告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道路交通要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重处超限、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提高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改善行车条件。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强化生产、储存
37、、经营、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防范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要以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环节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对车站、学校、超市、歌舞厅、网吧、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等是否通畅完好,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要以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槽罐车等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检测检验,严厉查处在用锅炉非法改装、超期服役和
38、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行为。建筑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要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凡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坚决清理出市场。各乡镇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各行业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还要抓好电力、农业机械等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履行调整后的职责职能,安监、卫生等部门要抓好职业卫生职能调整的衔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 四是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相
39、关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停产整顿,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要继续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乡镇、部门和企业直接责任人和渎职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查明事故原因、事故责任的基础上,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
40、责任。 五是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虽然我县已经成立了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各专业应急救援分队,配备了一定的应急救援装备,但远远满足不了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针对我县在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指挥协调和事后处臵工作等各个环节存在的一些问题,今年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抓紧建立完善“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臵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臵能力,重点抓好全县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各部门专项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使预案更结合实际、更有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发现、解决好在应急救援演练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理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与其他部门应急机构、企业应
41、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协调机制,同时要加强信息通报、工作交流、情况沟通和支持协作,增强合力。各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水平,以确保有效应对和处臵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是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要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有一支思想稳定、专业突出、作风优良的监管队伍。安监系统要深入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继续采取定期培训、短期轮训、安全讲座和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管监察业
42、务培训,大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管监察执法程序等知识,加快培养更多的安全生产行家里手,把我县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升一个新的水平,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竭尽全力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开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5篇: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 关于汛期施工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2023X交明电 19号)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
43、视,积极调度,做到了防汛工作早布置、早准备、早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区开展汛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为认真落实市局工作要求,把防汛工作抓实、抓好,我局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安志强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副组长,下属业务科室为成员,具体领导指挥防汛工作。制定了2023年防汛工作和应急工作方案,组建了抢险队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应急工作到位,汛期交通安全通畅。 二、全力提供硬件保障 一是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促进汛期交通安全。对全区镇、街道交管所长及工作人员进行了交通执法及业务培训。二是认真抓好公路养护和应急机械、物资准备。三是加强对汛期易发塌方、洪水
44、路段运行的监管。对可能引发泥石流、滑坡飞石路段的全面排查,设置警示标志。 三、狠抓在建工程安全 在建工程做到“一手抓建设,一手抓安全”,实行一岗双 责的管理模式。一是对在建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三是对边坡及桥梁安全施工以及施工地段临时排水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检查。五是对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域内项目的办公营地、生产设施、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隐患排查治理,民工驻地的选点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XX路于5月30日开工建设,我局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以
45、桥梁施工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加大了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完善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针对桥梁工程施工高处作业多、交叉作业密集的情况,对于高处坠落、人工挖孔桩、深基坑的支护等桥梁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高的施工过程进行了重点检查,杜绝现场出现的“三违”现象。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加大了日常安全巡查力度,对于桥梁施工的重点部位的施工,采取了全程监察的方式,努力将危险降低到最小程度;对于移动模架、各类吊车、施工电梯、气体储罐等特种设备的加大了检查力度,及时送检,确保特种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截止目前,我区2023年农村公路计划XX公里,在建XX公里;计划改造桥梁X座,尚未开工。进入汛期以来,在提前准备的情况下,
46、我局所有施工项目均正常进行,无安全事 故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行业职能,以本次检查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调度,认真做好2023年防汛工作。确保农村公路汛期安全畅通。 二一二年X月X日 第6篇: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十 项 要 求 一、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要靠企业来保证,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凡在我市有两处及以上煤矿的主体企业必须在临汾设立分公司,起到宏观决策和安全监管作用,并实现“五到位”;煤矿企业要建立以煤矿为基础、以矿长为核心的生产建设和安全管理体制及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安全发展的经营机制,并达
47、到“十要求”。煤矿企业要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带班在一线,指挥在一线,隐患处理在一线。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将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相结合,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区队、每个班组、每个人头。 二、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在全力防治煤矿五大自然灾害的基础上,突出治理瓦斯和防治水两个重点,贯彻落实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煤矿防治水工作“十条规定”。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强化煤矿安全规范执法 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法制观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要按照“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原则,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化、程序化的执法工作制度,明确监管执法工作流程,规定案件办理各环节的运行时限、办理要求和责任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水平和效能。 四、落实煤矿安全县级监管 煤矿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落实领导干部包片、五人小组包矿责任制,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应当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依法实施经济处罚;煤矿整改完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