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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著作权的的问题和建议 【作者简介】于小龙(1990-),男,汉族,河南周口人,法律硕士,研究方向:民商法。【摘 要】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于著作权的网络侵权行为日趋频繁。深刻认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基本特征,反观当下我国著作权立法之不足,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才能更好地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才能更好地落实国家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关键词】网络;侵权;立法完善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越来越多,虽然我国有著作权法、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但网络传播技术对复制作品在效率上的优势,以及对网络作品编辑利用的便捷性,使得网络著作
2、权人对其作品的不可控性不断提升。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传统作品在网络环境下,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被侵害;二是网络作品,包括发表在网络上的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或保护作品完整权被侵权和发表在网络上的作品在线下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被侵权。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旦具备了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权利人即可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探索我国著作权的立法原则,可以看出,著作权的立法始终追求着对著作权人的专有权与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共享权,以及公共秩序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平衡。当前,我国在网络著作权方面的立法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侵权责任认定
3、模糊不清。网络著作权在侵权责任认定上模糊不清,主要因为侵权主体的不明确性。侵权主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用户,另一类是网络服务提供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网络用户因个人信息在网络上的不确定,很难从真正意义上成为侵权责任的主体。但在网络环境下,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真正意义上的侵权主体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商成为了网络环境下的侵权主体,而被诉诸法庭。但在有多个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情况下,容易给侵权责任的认定造成困难。二、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 (一)在没有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实施一定的行为 常见的行为形式有上载、下载、转载。在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下载网络作品
4、并非法使用,也是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普遍行为之一。例如有的网站提供免费下载资料、歌曲和视频,提高自己的浏览量,但是却侵害原作者及相关企业的权益。还有一种是我们在日常网络生活接触较多,甚至会经常参与的侵权行为。那就是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络上转载其作品的行为,不论在转载是否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地。例如在新浪微博、QQ 空间、微信上出现的某张图或者某段话,可能在一夜之间登上各大网站的热门,但却没有注明来源出处等。(二)超出著作人授予的权利的范围 侵权人在行使著作权人授予的某些权利,例如下载权利时,又在著作权人不知的情况下,将该作品上传到网上供人免费观看、下载,著作权人的授予了下载观看的权利
5、,但是并未授予传播的权利,所以这些超出著作权人授予的权利就构成了著作权的侵权。(三)将作品用于网络传播 虽然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但未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这属于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主要有?法定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并将作品在网络上传播,但为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双方达成合作并签订合同,依照合同约定获得作品使用权,但未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支付报酬;依法强制许可的使用人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在未经作者同意情况下,私自对作品进行增删、更改,损害著作权人的声誉。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保护其作品完整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其他人歪曲、篡改作品更加容易,加上网络虚拟性,使得确定侵权人
6、的身份难度也加大。三、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制度 (一)加强网络监管,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氛围 网络著作权的载体与传统载体相比,有着数字化及高技术化的特点。怎样才能加强网络载体的监管,保护网络著作权。可以通过提高网络安全技术,例如加强客户端访问的权限,利用防火墙等来提高网络安全。在提高网络安全同时,加强网络监管。对非法用户的入侵及访问做到有效的控制。并在监管网络时,对那些不良记录的客户进行一定的权限设置,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氛围。(二)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民众的法律意识 网络著作权侵害行为时有发生,并没有好转的趋势,这与我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有很大的关系。民众对网络著作权的一些法律知识有所欠缺,需要加强宣
7、传,提高法律意识。(三)完善立法 立法的完善是保护著作权的基础。以著作权侵权的管辖权确定为例,我国在管辖权问题上可以应用国际私法中的相关管辖原则,如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的联系地等。采用这种做法主要有两个优点,一是更方便权利人及时提起诉讼,以减少权利人的损失,确保权利人的利益。二是管辖权明确后受案法院能够更好的调查案件具体状况。(四)实行技术保护措施 技术措施是由权利人主动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目前我国主要采取的技术措施可有控制访问的技术措施、控制使用的技术措施、对作品监督和接触记录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以上技术措施主动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保护。四、结语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促进了信息传播和共享的速度,极大地满足了受众获取信息、共享资源的需求,但也引发出了一系列新的法律纠纷,对传统著作权法的适用提出了严峻挑战。但要达到著作权作品的合理使用,在司法实践中仍面临着许多的问题。相信通过加快著作权领域的立法完善和法律规则的调整,必定会促进著作权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从立法上就应当遵循利益平衡的原则,以建立一个有利于文化传播的网络环境。参考文献:1白茸.论网络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J.法治与社会,2017(3).2李丹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攀枝花学院学报,2016(6).3白琼.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及保护.智库时代,2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