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融资合同范文合集六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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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 融资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融资合同篇 1 甲方:_ 住址:_ 通讯 法定代表人:_ 电话:_ 传真:_ 乙方:_ 通讯_ 身份证号码:_ 电话:_ 传真:_ 鉴于:1.甲方为完成河北省衡水市工程建设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位于

2、河北省衡水市区路号,甲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项目施工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 x 元人民币,大写。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

3、合等服务。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第三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万元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电汇)分期支付。经双方同意,此酬金分四期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 25%)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 RMB500,000 元整。第二期: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开始售楼或已开工三个月内(以先到期限为准),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 25%)

4、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 RMB500,000 元整。第三期: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楼层盖到八层以上或楼已销售 65%以上的(以先到期限为准),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 25%)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 RMB500,000 元整。第四期: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楼已封顶或楼已销售完毕(以先到期限为准),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25%)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 RMB500,000 元整。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

5、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双方同意,由为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酬金承担担保责任。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3.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_。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

6、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_%作为违约金。第六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1.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

7、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

8、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年。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

9、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

10、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

11、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留交备案。(此页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 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 乙方:_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 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 融资合同篇 2 同出租方(甲方):电话:传真:银行帐户号:承租方(乙方):电话:传真:银行帐户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

12、合同附表第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国内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人

13、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内价格变动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租赁物件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

14、用地点后,乙方应在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天内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

15、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

16、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

17、入总租金内用人民币支付,由乙方负担。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 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

18、部分。()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决。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租赁合同附表(略);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19、;租赁设备确认书(略);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第十五条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甲方:(章)乙方:(章)代表:代表:月日月日 融资合同篇 3 合同编号:_ 合同签订日期:_ 合同签订地点:_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 _邮政编码:_ 法定代表人:_电传:_

20、电话:_开户银行:_ 传真:_账号:_ 电挂: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 _邮政编码:_ 法定代表人:_电传:_ 电话:_开户银行:_ 传真:_账号:_ 电挂:_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于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物件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合同第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担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

21、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的,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数(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年的利率计算)。4根据本条款 2、3 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 及 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和(12)项

22、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和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服务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3甲方负责筹措购

23、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货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 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他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2 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

24、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目为本合同起租日。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制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迟延运输、卸货和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5乙 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第六条租赁物件瑕

25、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 1 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者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货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由购货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迫索。2租赁物件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承租人;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货合同中明确。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

26、第三人或允许他人使用。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和使用等致使第三人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5按本条款第 1 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除外)。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27、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负担一切费用。(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人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

28、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时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1)作为第八条第 1 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2)作为第八条第 2 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者一部分。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 1 至 5 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者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

29、施:(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2)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 3 项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抵扣,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和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

30、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 1 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租赁物件不属于承租人破产清算的范围。第十二条所有权的保护 在承租人行使购买选择权之前,租赁物件始终是出租人绝对的、排他的财产。1承租人必须保持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并反驳任何由第三方提出的所有权要求。2承租人不得给予自己以租赁物件所有者的权利。3承租人应确保出租人成为租赁物件的所有者。4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随意放弃对租赁物件的占有,也不得随意将租赁物件转租或出售给第三人。5承租人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件。6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

31、有权定期检查租赁物 件,包括检查租赁物件的存放位置、运转情况等。7承租人应在租赁物件的显著位置附着租赁物件所有者的标签,以免租赁物件被扣押或查封。8承租人或第三人不得自行设立对租赁物件的留置权。第十三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第十四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第十五条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1自愿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期期满 30 天前,

32、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_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第十六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涕泣诉讼。第十八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

33、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第十九条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终止。1承租人有严重违反融资租赁合同的行为,如承租人停止支付租金等。出租人有权在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候通知承租人合同业已停止。2承租人已经破产,或已经宣布公司合并、解散或重整。3租赁物件因受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等)的作用而意外灭失。4租赁合同中可以规定承租人具有自愿终止权,即承租人可以提前付清未到期的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但还应规定承租人在行使自愿终止权之前,必须提前几个月向出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征得出租人的同

34、意,同时须支付必要的提前损失赔偿金。第二十条默示条款 默示条款是租赁合同特有的内容,是指尽管某些事项在租赁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但通常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中。融资租赁合同的默示条款主要有:1合同所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只能由出租人或承租人以书面形式明确地表示放弃或改变。否则,不行使权利并不等于放弃权利。2融资租赁关系是由交易双方的租赁合同构成的。租赁合同缔结前所发生的任何委托书或电传都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含义。3融资租赁合同不能被双方或其中的任何一方随意修订。4如果将合同断章取义,则其中的任何条款均是无效的、非法的或不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5租赁合同的各种附表及附表中所规定的附带条款,均为该合同不可分割

35、的一部分,与该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6出租人所指派的代理人或委托人具有全权代表出租人的能力。第二十一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货合同、附表、租赁物件明细表、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收据等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甲方:_乙方: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担保人:_ 法定代表人(签字):_电话:_ _邮政编码:_ 传真:_电挂:_ 开户银行:_账号:_ 附表 (1)租赁物件(制造厂)(2)卖方 (3)交付地点 (4)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5)租赁期间 (6)预

36、计交付期及租赁物件收据支付期 (7)概算成本 (8)保证金 (9)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0)续租租金 (11)所定损失金 第一次租金 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二次租金支付后 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 第五次租金支付后 第六次租金支付后 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第八次租金支付后 第九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次租金支付后 第十一次租金支付后 (12)续租所定损失金额 (13)迟延利息 以中国银行的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贷款利率 x120%计算 (14)附带条款 租赁物件明细表 租赁物件名称与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价格 进口国别与制造厂 交货时间 实际租金表 敬启者: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之租赁合同(no

37、_)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8)、(9)、(10)、(11)和(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_公司业务部(盖章)总经理(签字):_ 业务经理(签字):_ 业务员(签字):_ _年_月_日 附表第(8)项保证金调整 概算成本时的保证金 按实际成本调整的保证金 附表(9)项租金调整 概算租金(共次)第一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第五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第二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第六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第三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第七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第四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第八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附表第(10)项续租租金调整 概算续租租

38、金(共次)实际续租租金(共次)每次:每次:附表第(11)项所定损失金调整 第一次租金支付前 第一次租金支付后 第二次租金支付后 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概算:概算:概算:概算:实际:实际:实际:实际:第四次租金支付后 第五次租金支付后 第六次租金支付后 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概算:概算:概算:概算:实际:实际:实际:实际:附表第(12)项续租所定损失金调整 概算:实际:附注:1租赁合同签订日:_年_月_日 2起租日:_年_月_日 3租赁期间:_个月(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4租金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付),在支付日前电汇到公司开户银行:_ 银行_分行,现汇帐号:_ 5租赁物件概算成本为:_,

39、实际成本为:_ 6按实际成本,保证金为:_,已预付。余额/欠额为:_ 抄送:担保人(1):_ 担保人(2):_ 合同号码:_ 租赁合同起算日:_ _年_月_日 租赁物件收据 根据_年_月_日你公司与订立的租赁合同,下列租赁物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承租单位(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_ 租赁物件(制造厂)祥见第号购货合同 卖方 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租赁期间 个月(本租赁物件提单交付日为起算日)下面的表格由出租人填写 部门负责人复核人经办 融资合同篇 4 (一)合同前置部分 合同前置部分包括合同名称及当事人基本情况。合同名称,即合同标题应具体地体

40、现合同的交易性质,融资租赁交易中合同文本名称应标明为融资租赁合同。同时注明融资租赁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明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二)合同中的名词解释与条款定义 合同中名词如:租赁物件、还租期限、租前息等,所含的意义、内容、范围,应当由当事人商定并在合同中加以阐明。为了阅读方便,有些合同将各种需要解释的名词集中在一起,逐一解释说明,将之写在合同前条或作为合同附件。除此之外,大多数合同则在有关条款加以阐明,而不是集中解释。(三)租赁物件名称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是承租人自行选定并要求出租人出资购买的技术设备,它同时是一份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因此,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中将

41、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技术性能等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详列租赁物名称及一系列物件清单,必定影响合同文本的简洁。在实践中往往只在合同文本中给出租赁物件的明确定义并注明详见合同附件,即买卖合同,如,可以写道:“租赁物件是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号买卖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四)租赁物的数量、规格和技术性能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是由承租人选定的,出租人只负责融资,对租赁物的选择无专业知识,因此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和技术性能条款的订立要尽最大的职责,对租赁物的规格和技术性能条款,即租赁物的质量条款,写作时应尽量全面、明确。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承担租

42、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此条款是承租人要求出卖人承担租赁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重要依据,故承租人必须对此条款尽最大程度的注意。(五)租赁物的交付和验收 租赁物交付条款是指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应写明租赁物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从国外购买租赁物件应遵循国际贸易惯例。卖方(供货人)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付于船上即完成交货,风险的转移以货物于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因此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当供货人完成交货之时,即视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货完毕,租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风险,从此便转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处受领合同货物。这一点需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特别阐明。出租人支付货款并取得租赁物件的

43、提单后,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到目的港从承运人处受领租赁物件。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件,如果因承租人不能及时缴纳进口关税或办理受领货物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在受领租赁物件后,应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对租赁物件进行商检、验收,并将商检、验收结果迅速通知出租人。对租赁物的验收是针对出卖人(供货人)而非针对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的验收条款对承租人十分重要,一般说来,租赁物的验收方法,除了规定采取什么方式、手段进行检验外,还应当规定验收期限。承租人一旦检查出租赁物有质量问题,应当立即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出面向出卖人索赔,或者出租人将索赔权转让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向出卖人追偿。(六)

44、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体现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定出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以约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也可以约定某个事件的发生为合同生效、终止时间,例如,可约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自承租人接收到租赁物之日起到承租人交付完所有租金之日止。这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需要来定。合同法规定了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而融资租赁合同无此限制。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不适宜多次出租,一般出租人都希望从该项融资交易中收回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润,租赁期限决定于出租人收回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润的年限,有可能长于 20 年,有可能短于20 年,不能一概而论。(七)租金条款 所谓租

45、金条款是指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构成、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作出约定。此条款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租金由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成本或者全部成本加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构成。合同中应当对租金加以明确的定义,是包括全部成本还是大部分成本,合理的利润如何确定等,都应当约定清楚。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由成本乘以租赁费率得出。成本的核算方法及租赁费率的高低反映了出租人的收费标准。一般说来,成本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购买租赁物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以及上述费用到还租起算日止应计利息之和。租赁费率相当于贷款利率,租赁费率由融资成本利润、融资手续费率、风险费率及出租人的

46、收益率几部分组成。国际租赁公司的资金_大多从国外银行或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而来,其筹资利率水平随国际金融市场的行情浮动。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及筹资手续费的高低主要决定了融资成本利率。租赁公司经营方法和收费标准也会影响租赁率的高低。所以,承租人在同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租赁费率水平的高低,更要注意收费标准和收费方法对租金总额和实际负担百分比的高低的影响。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是采取固定租赁费率,还是采取浮动租赁费率。采取浮动租赁费率方式时,一要确定浮动日期,间隔;二要确定浮动原则以及如何变更并通知每期调整的租金额。采取固定租赁费率方式时,一要确定固定期,二要确定固定值以及确定固定值期。租金支付日期

47、主要是在合同中明确还租起算日和还租期限。还租期限是指从还租起算日起,到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止。租金支付方式主要包括还租期内租金支付次数,每次需付租金金额,出租人开户银行帐户等。币种的约定,也应算是租金条款,它对出租人关系较大,尤其是当出租人与出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出租人得支付外币,如美元或者英镑,因此,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也应是同种外币。罚息标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也不同意承租人提前偿还租金,在合同中往往都写明对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加收罚息的规定,并明确罚息的计息标准。(八)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条款 合同期限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出租

48、人占有租赁物件所有权行为实际上是拥有该物件处置权。为保障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承租人除非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件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及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行为。也可以规定:在租赁期限,出租人有权定期检查租赁物件的完好程度和使用保养情况。合同中也要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九)租赁物件瑕疵处理条款 我国所有的融资租赁合同都规定:关于租赁物件的质量品质、技术性能、适用与否,出租人对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虽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技术质量问题不负责任,但出租人仍应根据承租人的书面要求和提供的有关证据、证明文件等,根据买卖合同的

49、规定及时向出卖人提出索赔、仲裁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承租人在索赔过程中应派员协助,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但无论采取何种措施、有何结果,都不能因此免除承租人按期交纳租金的义务。(十)保险条款 对租赁物件保险是让出租人和承租人避免损失的一种保障手段。投保范围,包括财产保险、盗窃综合险、机损险、安装险、对第三者损害事故责任险等,具体投保范围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视租赁物的情况而商定。具体的保险条款应有以下几点规定:1.何人经办投保手续 可由承租人或出租人进行投保,无论谁投保,保险费都由承租人承担。2.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自货到目的港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日止。3.保险金额和投保币种 保险额是租赁物件的购买成

50、本总额或租金总额,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商订。投保币种应该与合同的租金币种一致。4.保险金的受益人 在合同中规定,保险金的受益人为出租人。(十一)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应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可以约定租赁物归出租人、续租或者归承租人所有。约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届满归承租人所有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决定的,也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租赁合同之处。融资租赁合同除上述条款之外,还需约定下列条款:租赁保证金;担保;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合同中还应有对某些事项必须作出约定的条款,即必约条款,如租赁物的购买条款,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出租人为承租人出资购买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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