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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保险法与车险理赔一、保险利益一、保险利益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二款财产保险的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与现行保险法相比:与现行保险法相比:1 1、明确了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明确了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时间点。益的时间点。2 2、关于保险利益主体,新保险法将财、关于保险利益主体,新保险法将财产保险中具有保险利益的主体从投保人改产保险中具有保险利益的主体从投保人改为被保险人。为被保险人。二、保险人解除权二、保险人解除权第十六条第二、三款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
2、前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如家庭自用营运、非营货车营运,车型不符。如家庭自用营运、非营货车营运,车型不符。三、禁止反言三、禁止反言第十六条第六款第十六条第六款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
3、解除合同;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五、保险事故的通知义务保险事故的通知义务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承担赔偿或
4、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六、理赔时效六、理赔时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应当及时作
5、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
6、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七、诉讼时效七、诉讼时效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7、,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注意责任保险的诉讼时效具体规定注意责任保险的诉讼时效具体规定:九、财产保险标的转让九、财产保险标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
8、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
9、险金的责任。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如何理解和证明风险增加)(具体如何理解和证明风险增加)十、车险的保险价值十、车险的保险价值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车险的保险价值到底是值为赔偿计算标准。(车险的保险价值到底是?)?)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
10、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十二、代位追偿十二、代位追偿第六十一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相应的保险金。十四、溯及力十四、溯及力未明确未明确网上有人说:有待司法解释网上有人说:有待司法解释但我可以现在告诉你?但我可以现在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