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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SXAEPI 122022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缩略语.2 5 组成结构.2 5.1 系统组成.2 5.2 系统结构.3 6 技术要求.4 6.1 外观要求.4 6.2 功能要求.4 6.3 性能要求.6 6.4 安全要求.7 7 检测方法.7 7.1 检测环境.7 7.2 标准物质.7 7.3 性能检测.8 7.4 安全检测.13 8 质量保证.13 8.1 安装质量保证.13 8.2 检测质量保证.14 8.3 运行期质量保证.14 9 检测项目.14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附录 A C-CEMS 日报表
2、、月报表和年报表.16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附录 B C-CEMS 数据采集记录和处理要求.19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附录 C 检测原始记录报.27 参考文献.30 T/SXAEPI 12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及运营行业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文件由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
3、省检验检测中心、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中绿碳测未来(大同)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科城环保产业协同创新研究院、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太原海纳辰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红梅、张利军、张晋彪、王锦峰、王瑞文、严玮、高瑞斌、安强、武振华、闫兴钰、丁相午、马良、张利军、谢海运、张纲、宋福盛、郝鹏、李云飞、于晓勇、赵琳琳。本文件为首次发布。T/SXAEPI 122022 III 引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促进环保技术装备发展,规范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工作,统一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的组
4、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测方法、质量保证、检测项目等,特制定本文件。T/SXAEPI 122022 1 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测方法、质量保证和检测项目。本文件适用于以固体、液体为燃料或原料的火电厂锅炉、工业/民用锅炉以及工业炉窑等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生活垃圾焚烧炉、危险废物焚烧炉及气体为燃料或原料的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可参照本文件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
5、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479 工业自动化仪表绝缘电阻、耐电压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 HJ
6、 212-201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传输标准 T/CAEPI 47-2022 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连续监测系统 连续监测工业排放源碳气体辅助参数所需要的全部设备。3.2 碳连续监测系统 连续监测工业排放源碳气体参数浓度和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3.3 碳因子气体 特指本文中的CO2、CO、CH4含碳元素气体,碳因子气体简称为被测气体。3.4 满量程 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设置 C-CEMS的最大测量值。T/SXAEPI 122022 2 3.5 系统响应时间 指从C-CEMS采样探头通入气体标准物质的时刻起,到
7、分析仪示值达到气体标准物质标称值90%的时刻止,中间的时间间隔。3.6 零点漂移 在C-CEMS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零点气体,仪器的读数与零点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3.7 量程漂移 在C-CEMS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仪器的读数与量程校准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3.8 相对准确度 采用参比方法与C-CEMS同步测量烟气中被测气体浓度,取同时间区间且相同状态的测量结果组成若干数据对,数据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与置信系数的绝对值之和与参比方法测定数据
8、的平均值之比。3.9 现行有效的参比测量方法 用于与C-CEMS测量结果相比较的国家或行业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现行有效的参比测量方法简称为参比方法。3.10 干烟气浓度 烟气经预处理,露点温度4时,烟气中各种被测气体的浓度,也称为干基浓度。3.11 标准状态 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本文件中的测量气体质量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浓度。3.12 标干浓度 实测浓度换算成标准状态下(273K、101.325kPa)的干烟气浓度。3.13 标干流量 实测流量换算成标准状态下(273K、101.325kPa)的干烟气流量。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C-CM
9、S:连续监测系统。C-CEMS:碳连续监测系统。5 组成结构 5.1 系统组成T/SXAEPI 122022 3 C-CEMS由CO2监测单元、CO监测单元、CH4监测单元、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如图1所示)。系统测量烟气中CO2、CO和CH4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同时计算烟气中被测气体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信息平台。5.2 系统结构 C-CEMS结构主要包括: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预处理设备、分析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等。依据C-CEMS测量方
10、式和原理的不同,C-CEMS由上述全部或部分结构组成,如图1所示。图1 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组成示意图 5.2.1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 烟气参数测量监测单元 烟气温度变送器 温度测量仪 烟气压力变送器 压力测量仪 烟气流速变送器 流速测量仪 零气、标准气体 烟气湿度变送器 湿度测量仪 零气、标准气体 含氧量采样器和预处理装置 含氧量测量仪 碳排放(CO2、CO、CH4)监测单元 完全抽取法 CO2、CO、CH4分析仪 气体控制器 零气、标准气体 工业排放源碳监控管理系统 数 据 采 集 与 控 制 系 统 数据处理与远程通讯设备 打印 显示 大
11、气压力监测单元(可选)大气压力变送器 大气压力测量仪 可输入大气压 查询 处理 CO2、CO、CH4 分析仪 零气、标准气体 等效校准装置 样气采样器 CO2、CO、CH4分析仪 零气、标准气体 稀释气体 样气采样器 样气预处理装置T/SXAEPI 122022 4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主要包括:采样探头、样品传输管线、流量控制设备和采样泵等;采样装置的材料和安装应不影响仪器测量。一般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C-CEMS均具备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5.2.2 预处理设备 预处理设备主要包括:样品过滤设备和除湿设备等;预处理设备的材料和安装应不影响仪器测量。部分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C-CEMS具备预处理设备
12、。5.2.3 分析仪器 分析仪器用于对采集的被测气体样品进行测量分析。5.2.4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5.2.5 辅助设备 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C-CEMS,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尾气排放装置、反吹净化及其控制装置等。6 技术要求 6.1 外观要求 C-CEMS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使用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技术参数等信息。C-CEMS表面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各操作键、按钮使用灵活,定位准确。C-CEMS主机面板显示清晰,涂色牢
13、固,字符、标识易于识别,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C-CEMS外壳或外罩应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防尘、防雨,户内使用达到防护等级IP24级以上,户外使用达到防护等级IP54级以上。6.2 功能要求 6.2.1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a)样品采集装置应具备加热、保温和反吹净化功能。其加热温度一般在 120以上,且应高于烟气露点温度 10以上,其实际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b)样品采集装置的材质应选用耐高温、防腐蚀和不吸附、不与被测气体发生反应的材料,应不影响被测气体的正常测量。c)被测气体样品采集装置应具备颗粒物过滤功能。其采样设备的前端或后端应具备便
14、于更换或清洗的颗粒物过滤器,过滤器滤料的材质应不吸附和不与被测气体发生反应,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510)m 粒径以上的颗粒物。d)样品传输管线应长度适中。当使用伴热管线时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设置加热温度一般在 120以上,且应高于烟气露点温度 10以上,其实际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T/SXAEPI 122022 5 e)样品传输管线内包覆的气体传输管应至少为两根,一根用于样品气体的采集传输,另一根用于气体标准物质的全系统校准;C-CEMS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应具备完成 C-CEMS 全系统校准的功能要求。f)样品传输管线应使用不吸附和不与被测气体发生反应的材料
15、。g)采样泵应具备克服烟道负压的足够抽气能力,并且保障采样流量准确可靠、相对稳定。6.2.2 预处理设备 预处理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a)C-CEMS 预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应方便清理和更换。b)C-CEMS 除湿设备的设置温度应保持在 4左右(设备出口烟气露点温度应4),正常波动在2以内,其实际温度数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c)预处理设备的材质应使用不吸附和不与被测气体发生反应的材料。d)除湿设备除湿过程产生的冷凝液应采用自动方式通过冷凝液收集和排放装置及时、顺畅排出。e)为防止颗粒物污染被测气体分析仪,在气体样品进入分析仪之前可设置精细过滤器;过滤器滤芯应使用不吸附和不与被测气体发生
16、反应的疏水材料,过滤器应至少能过滤(0.52)m 粒径以上的颗粒物。6.2.3 辅助设备 辅助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a)C-CEMS 排气管路应规范敷设,不应随意放置,防止排放尾气污染周围环境。b)当室外环境温度低于 0时,C-CEMS 尾气排放管应配套加热或伴热装置,确保排放尾气中的水分不冷凝或结冰,造成尾气排放管堵塞和排气不畅。c)C-CEMS 应配备定期反吹装置,用以定期对样品采集装置进行反吹,避免出现由于颗粒物等累积造成的堵塞状况。d)C-CEMS 应具备除湿冷凝设备,其除湿过程产生的冷凝液应通过冷凝液排放装置及时、顺畅排出。e)C-CEMS 机柜内部气体管路以及电路、数据传输线路等应规
17、范敷设,同类管路应尽可能集中汇总设置;不同类型的管路或不同作用、方向的管路应采用明确标识加以区分;各种走线应安全合理,便于查找维护维修。f)C-CEMS 机柜内应具备良好的散热装置,确保机柜内的温度符合仪器正常工作温度;应配备照明设备,便于日常维护和检查。6.2.4 校准功能 C-CEMS应具备以下校准功能:a)C-CEMS 应能用手动和(或)自动方式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b)采用抽取测量方式的被测气体 C-CEMS,应具备固定的和便于操作的气体标准物质全系统校准功能;即能够完成从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预处理设备和分析仪器的全系统校准。6.2.5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 C-CEMS应具备以下数据采集
18、和传输设备:a)应显示和记录超出其零点以下和量程以上至少 10%的数据值。当测量结果超过零点以下和量程以上 10%时,数据记录存储其最小或最大值。b)应具备显示、设置系统时间和时间标签功能,数据为设置时段的平均值。T/SXAEPI 122022 6 c)能够显示实时数据,具备查询历史数据的功能,并能以报表或报告形式输出,相关日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的格式要求。d)具备数字信号输出功能。e)具有中文数据采集、记录、处理和控制软件。f)仪器掉电后,能自动保存数据;恢复供电后系统可自动启动。6.3 性能要求 6.3.1 排放源碳物质性能指标 6.3.1.1 系统响应时间 200s。6.3.1.2 重复
19、性 2%(相对标准偏差)。6.3.1.3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不超过2%满量程。6.3.1.4 示值误差 与气体标准物质浓度标称值相对误差不超过5%。6.3.1.5 准确度 6.3.1.5.1 CO2准确度 当参比方法测量二氧化碳排放体积浓度的平均值:a)20%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相对准确度:10%;b)14%20%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2%;c)7%14%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相对误差的绝对值:15%;d)7%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1%。6.3.1.5.2 CO 准确度 当参比方法
20、测量一氧化碳排放体积浓度的平均值:a)250mol/mol 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相对准确度:15%;b)50mol/mol250mol/mol 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20mol/mol;c)20mol/mol50 mol/mol 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相对误差的绝对值:30%;d)20mol/mol 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6mol/mol。6.3.1.5.3 CH4准确度 当参比方法测量甲烷排放体积浓度的平均值:a)250mol/mol 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相对准确度
21、:15%;T/SXAEPI 122022 7 b)50mol/mol250mol/mol 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20mol/mol;c)20mol/mol50 mol/mol 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相对误差的绝对值:30%;d)20mol/mol 时,C-CEMS 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6mol/mol。6.3.2 烟气参数 C-CMS 性能指标 6.3.2.1 流速 C-CMS 准确度 流速10m/s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0%;流速10m/s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2%。6.3.2.2 温度 C-CMS 准确度 绝对误差
22、不超过3。6.3.2.3 湿度 C-CMS 准确度 烟气湿度5.0%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5%;烟气湿度5.0%时,绝对误差不超过1.5%。6.4 安全要求 6.4.1 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85%条件下,系统带电部分与机壳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4 M,系统电源端子对地或机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 20M。6.4.2 绝缘强度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85%条件下,系统在1500V(有效值)、50Hz正弦波实验电压下持续1min,不应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6.4.3 漏电保护 系统应具有漏电保护装置,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防止雷击等对系统造成损坏。7 检测方法 7.1 检测环
23、境 C-CEMS在以下条件中可正常工作:a)室内环境温度:(1535);b)室外环境温度:(-2050);c)相对湿度:85%RH;d)大气压力:(80106)kPa;e)供电电压:AC(22022)V,(501)Hz。注:低温、低压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7.2 标准物质 7.2.1 零气(零点气体)T/SXAEPI 122022 8 高纯氮气,浓度99.999%,含有其它气体的浓度不应干扰仪器的读数,标准物质应在有效期内。7.2.2 气体标准物质 由国家计量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一、二级气体标准物质,其不确定度不超过2.0%。量程校准气体指浓度或等效浓度在
24、(80%100%)满量程范围内的气体标准物质。较低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如不能满足不确定度要求,可以使用满足要求的高浓度气体标准物质采用等比例稀释的方式获得,等比例稀释装置的精密度应在1.0%以内,气体标准物质应在有效期内。7.3 性能检测 7.3.1 排放源碳物质性能检测 7.3.1.1 系统响应时间 待测CEMS运行稳定后,按照系统设定采样流量通入零点气体,待读数稳定后按照相同流量通入量程校准气体,同时用秒表开始计时;观察分析仪示值,至读数开始跃变止,记录并计算样气管路传输时间T1;继续观察并记录待测C-CEMS显示值上升至气体标准物质浓度标称值90%时的仪表响应时间T2;系统响应时间为T1和
25、T2之和。系统响应时间每天测试1次,重复测试3天,平均值应符合6.3.1.1的要求。7.3.1.2 重复性 待测C-CEMS运行稳定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待读数稳定后记录显示值Ci,使用同一浓度量程校准气体重复上述测试操作至少6次,按公式(1)计算待测C-CEMS的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应符合6.3.1.2的要求。%1001112nCCCSniir.(1)式中:Sr-待测C-CEMS重复性,%;Ci-量程校准气体第i次测量值,mol/mol(%);C-量程校准气体测量平均值,mol/mol(%);i-记录数据的序号(i=1n);n-测量次数(n6)。7.3.1.3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待测C
26、-CEMS运行稳定后,通入零点气体,记录分析仪零点稳定读数为Z0;然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记录稳定读数S0。通气结束后,待测C-CEMS连续运行24h(期间不允许任何校准和维护)后分别通入同一浓度零点气体和量程校准气体重复上述操作,并分别记录稳定后读数Zn和Sn。按公式(2)、(3)、(4)和(5)计算待测C-CEMS的24h零点漂移Zd和24h量程漂移Sd,然后可对待测C-CEMS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如果不校准可将本次零点和量程测量值作为C-CEMS运行24h后零点和量程漂移测试的初始值Z0和S0)。重复上述测试3次,全部24h零点漂移值Zd和24h量程漂移Sd均应符合6.3.1.3的要求。0
27、nmaxZZZn.(2)%100maxdRZZn.(3)T/SXAEPI 122022 9 式中:Zd-待测C-CEMS的24h零点漂移,%;Z0-待测C-CEMS通入零点气体的初始测量值,mol/mol(%);Zn-待测C-CEMS运行24h后通入零点气体的测量值,mol/mol(%);Znmax-待测C-CEMS运行24h后的零点变化绝对误差最大值,mol/mol(%);R-待测C-CEMS满量程值,mol/mol(%);0nmaxSSSn.(4)%100maxdRSSn.(5)式中:Sd-待测C-CEMS的24h量程漂移,%;S0-待测C-CEMS通入量程校准气体的初始测量值,mol/m
28、ol(%);Sn-待测C-CEMS运行24h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的测量值,mol/mol(%);Snmax-待测C-CEMS运行24h后的量程点变化绝对误差最大值,mol/mol(%)。7.3.1.4 示值误差 待C-CEMS运行稳定后,分别进行零点校准和满量程校准。依次通入低浓度(20%30%满量程值)、中浓度(50%60%满量程值)和高浓度(80%100%满量程值)的气体标准物质;读数稳定后分别记录各浓度气体标准物质的显示值;再通入零点气体,重复测试3次,按公式(6)计算待测仪器每种浓度气体标准物质示值误差Lei,全部Lei均应符合6.3.1.4的要求。%100sisidieiCCCL.(6
29、)式中:eiL-待测仪器测量第i种浓度气体标准物质的示值误差,%;siC-第i种浓度气体标准物质浓度标称值,%;diC-第i种浓度气体标准物质3次测量的平均值,%;i-测量气体标准物质序号(i=13)。7.3.1.5 准确度 当24h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和示值误差检测通过并且生产设施达到最大生产能力50%以上时,可进行准确度检测。a)待测 C-CEMS 运行稳定后,分别进行零点校准和满量程校准。b)待测 C-CEMS 与参比测试方法同步对排放被测气体进行测量,由数据采集器每分钟记录 1 个累积测量值,连续记录至参比方法测试结束。c)取同一时间区间内(一般为 3min15min)参比方法与 C-C
30、EMS 测量结果平均值组成一个数据对,确保参比方法与 C-CEMS 测量数据在同一条件下(烟气温度、压力、湿度和含氧量等,一般取标态干基浓度)。d)每天获取至少 9 组以上数据对,用于准确度计算。e)当参比方法测量烟气中被测气体体积浓度平均值小于 7%或大于等于 14%且小于 20%时,按公式(7)、(8)、(9)计算全部数据对待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T/SXAEPI 122022 10 f)当参比方法测量烟气中被测气体体积浓度平均值大于等于 7%且小于 14%时,按公式(8)、(9)、(10)计算全部数据对待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相对误差的绝对值。g)当参比
31、方法测量烟气中被测气体积浓度平均值大于等于 20%时,按公式(11)(15)计算全部数据对待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相对准确度,应符合 6.3.1.5 的要求。CEMSCRMAE.(7)式中:AE-待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RM-参比方法全部数据对测量结果的平均值,%;CEMSC-待测仪器全部数据对测量结果的平均值,%。niiRMnRM11.(8)niiCEMSCnCEMSC11.(9)式中:iRM-第i个数据对中的参比方法测量值,%;iCEMSC-第i个数据对中的待测仪器测量值,%;i-数据对的序号(i=1n);n-数据对的个数(n9)。%100RMCEMSCRM
32、RE.(10)式中:RE-待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平均值相对误差的绝对值,%。%100RMccdRA.(11)式中:RA-待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量结果相对准确度,%;d-待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量各数据对差的平均值,%;cc-置信系数,%。niidnd11.(12)iiiCEMSCRMd.(13)式中:di-每个数据对待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量值之差,%。注:在计算数据对差的和时,保留数据差值的正、负号。T/SXAEPI 122022 11 nStccdf95.0,.(14)式中:tf,0.95-统计常数,由t表(见表1)查得,f=n-1;Sd-待测仪器与参比方法测量各数据对差的标准偏差,%。1)(1
33、2nddSniid.(15)表1 计算置信区间和允许区间参数表 f tf vf n un(75)8 2.306 1.7110 8 1.233 9 2.262 1.6452 9 1.214 10 2.228 1.5931 10 1.208 11 2.201 1.5506 11 1.203 12 2.179 1.5153 12 1.199 13 2.160 1.4854 13 1.195 14 2.145 1.4597 14 1.192 15 2.131 1.4373 15 1.189 16 2.120 1.4176 16 1.187 17 2.110 1.4001 17 1.185 18 2.1
34、01 1.3845 18 1.183 19 2.093 1.3704 19 1.181 20 2.086 1.3576 20 1.179 21 2.080 1.3460 21 1.178 22 2.074 1.3353 22 1.177 23 2.069 1.3255 23 1.175 24 2.064 1.3165 24 1.174 25 2.060 1.3081 25 1.173 30 2.042 1.2737 30 1.170 35 2.030 1.2482 35 1.167 40 2.021 1.2284 40 1.165 45 2.014 1.2125 45 1.163 50 2.0
35、09 1.1993 50 1.162 注:f=n-1 7.3.2 烟气参数 C-CMS 性能检测T/SXAEPI 122022 12 采用参比方法与流速、烟温、湿度C-CMS同步测量,至少获取5个同时段测试断面值数据对,分别计算流速、烟温、湿度C-CMS准确度。7.3.2.1 流速准确度 烟气流速准确度计算方法如下:绝对误差:niiCMSCviVVdn11.(16)相对误差:%100VdRiviev.(17)式中:dvi-流速绝对误差,m/s;n-测定次数(5);VC-CMS-流速C-CMS与参比方法同时段测定的烟气平均流速,m/s;Vi-参比方法测定的测试断面的烟气平均流速,m/s;Rev-
36、流速相对误差,%。7.3.2.2 烟温准确度 烟温绝对误差计算方法:niiCMSCTTnT11 .(18)式中:T-烟温绝对误差,;n-测定次数(5);TC-CMS-烟温C-CMS与参比方法同时段测定的平均烟温,;Ti-参比方法测定的平均烟温,。7.3.2.3 湿度准确度 湿度准确度计算方法如下:绝对误差:niSWiCMSSWCSWXXXn11.(19)相对误差:%100XXRSWiSWes.(20)式中:XSW-烟气湿度绝对误差,%;n-测定次数(5);T/SXAEPI 122022 13 XSWC-CMS-烟气湿度C-CMS与参比方法同时段测定的平均烟气湿度,%;XSWi-现行有效的参比方
37、法测定的平均烟气湿度,%;Res-烟气湿度相对误差,%。7.4 安全检测 7.4.1 绝缘电阻检测 待测仪器不连接供电电源,但接通仪器的电源开关,将绝缘电阻测试仪的一个接线接到电源插座相、中线上,另一端接到待测仪器的接地线上,施加DC500V,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量待测仪器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7.4.2 绝缘强度检测 待测仪器不连接供电电源,试验前打开待测仪器电源开关,把耐压试验仪的两根接线分别接在待测仪器电源插座的相中线及接地端(或机壳上)。检验时电源应平稳上升到规定值1.5kV,保持1min,漏电流10mA,然后将电压平稳地下降到0V,检验过程中不应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7.4.3 漏电
38、保护检测 检测试验按钮能否准确、迅速动作,起到保护作用。8 质量保证 8.1 安装质量保证 安装位置和现场配套环境条件应符合HJ 75的相关要求。原则上要求一个工业源排放口安装一套系统。若一个工业源排放口排气先通过多个烟道或管道后进入该工业源排放口的总排气管时,应尽可能将系统安装在总排气管上;不得只在其中的一个烟道或管道上安装系统,并将测定值作为该源的排放结果;但允许在每个烟道或管道上安装相同的监测系统。排放烟囱或烟道设置的采样平台和爬梯应符合HJ 75的相关要求,采样平台应易于到达,有足够的工作空间,安全且便于操作;应牢固并有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采样平台设置在高空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折梯、旋梯
39、或升降梯。监测系统准确度达不到要求,应查明原因并解决;若无法查明原因,可按公式(21)和(22)对系统测量数据进行调节;经调节仍不能准确测量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安装系统,重新进行检测。acadEEE.(21)式中:Ead-系统调节后的数据,mol/mol(mg/m3);E-系统测量数据,mol/mol(mg/m3);Eac-偏差调节系数。EdEac1.(22)式中:Eac-偏差调节系数;d-系统与参比方法测量各数据对差的平均值,mol/mol(mg/m3);T/SXAEPI 122022 14 E-系统全部数据对测量结果的平均值,mol/mol(mg/m3)。8.2 检测质量保证 系统检测
40、应在工业排放源正常排放被测气体条件下进行。初检和复检时,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排污单位应根据相关校准工作的要求调整工况或净化设备的运行参数,在测试期间保持相对稳定。为了保证获得被测气体参比方法与系统在同时间区间的测定数据,对于完全抽取式监测系统,必要时可扣除参比方法测量被测气体到达检测器的时间(滞后时间)和系统的管路传输时间。被测气体到达检测器的时间可按公式(23)估算。slV/Qt .(23)式中:t-滞后时间,min;V-导气管的体积,L;Qsl-气体通过导气管的流速,L/min。参比方法应采用国家或行业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分析方法。被测气体参比方法测试可采用仪器分析法;仪器分析法测量被测
41、气体时,采样测量前、后均需用气体标准物质进行校准或校验。对于完全抽取式,当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时,原则上要求零气和气体标准物质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如:采样管、过滤器、洗涤器、调节器)相同。8.3 运行期质量保证 系统至少进行90天的运行,运行期间对系统质量保证提出以下基本要求。a)不超过 15 天用零气和量程校准气体或校准装置校准一次系统零点和量程,此期间的零点和量程漂移应符合本技术要求 6.3.1.3 的要求;b)不超过 3 个月更换一次采样探头滤料,不超过 3 个月更换一次净化稀释空气的除湿、滤尘等的材料;c)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气体标准物质。9 检测项目 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
42、4)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检测项目详见表2。T/SXAEPI 122022 15 表2 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检测项目 序号 监测因子 检测项目 技术要求 1 CO2 系统响应时间 200s 2 重复性 2%(相对标准偏差)3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F.S.4 示值误差 不超过5%5 准确度 20%时,相对准确度10%14%20%时,绝对误差2%7%14%时,相对误差15%7%时,绝对误差1%6 CO 系统响应时间 200s 7 重复性 2%8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F.S.9 示值误差 不超过5%10 准确度 250 mol/mol 时,相对准确度:15%;50
43、 mol/mol250 mol/mol 时,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20 mol/mol;20 mol/mo50 mol/mo 时,平均值相对误差的绝对值:30%;20 mol/mo 时,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6 mol/mol。11 CH4 系统响应时间 200s 12 重复性 2%13 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F.S.14 示值误差 不超过5%15 准确度 250 mol/mol 时,相对准确度:15%;50 mol/mol250 mol/mol 时,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20 mol/mol;20 mol/mo50 mol/mo 时,平均值相对误差的绝对值:30%;20 mol/mo
44、 时,平均值绝对误差的绝对值:6 mol/mol。注:F.S.表示满量程。T/SXAEPI 122022 16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附录 A C-CEMS 日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 表A.1 工业排放源连续监测小时平均值日报表 工业排放源名称:工业排放源编号:监测日期:年 月 日 时间 h CO2 CO CH4 标干 流量 m3/h 温度 湿度%负荷%备注 标干浓度 g/m3 排放量 t/h 标干 浓度 mg/m3 排放量 t/h 标干 浓度 mg/m3 排放量 t/h 0001 0102 0203 0304 0405 0506 0607 0708 0809 0910 1011 1112 1
45、213 1314 1415 1516 1617 1718 1819 1920 2021 2122 2223 2324 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样本数 日排放总量 t 烟气日排放总量单位:104m3/d 上报单位(盖章):负责人:报告人:报告日期:年 月 日T/SXAEPI 122022 17 表A.2 工业排放源连续监测日平均值月报表 工业排放源名称:工业排放源编号:监测月份:年 月 日期 CO2 CO CH4 标干 流量 104m3/d 温度 湿度%负荷%备注 标干浓度 g/m3 排放量 t/h 标干 浓度 mg/m3 排放量 t/h 标干 浓度 mg/m3 排放量 t/h 1 日 2 日
46、3 日 4 日 5 日 6 日 7 日 8 日 9 日 10 日 11 日 12 日 13 日 14 日 15 日 16 日 17 日 18 日 19 日 20 日 21 日 22 日 23 日 24 日 25 日 26 日 27 日 28 日 29 日 30 日 31 日 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样本数 月排放总量 t 烟气月排放总量单位:104m3/m 上报单位(盖章):负责人:报告人:报告日期:年 月 日T/SXAEPI 122022 18 表A.3 工业排放源连续监测月平均值年报表 工业排放源名称:工业排放源编号:监测年份:年 时间 CO2 排放量 t/m CO 排放量 t/m CH4
47、 排放量 t/m 标干流量 104m3/m 温度 湿度%负荷%备注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样本数 年排放总量 t 年排放总量单位:104m3/y T/SXAEPI 122022 19 A B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附录 B C-CEMS 数据采集记录和处理要求 C-CEMS应具有具备数据采集、处理、存储、表格或图文显示、故障警告和打印等功能的操作软件;系统应设置通信接口,用于数据输出和通讯功能。B.1 数据采集记录存储要求 由C-CEMS的控制功能协调整个系统的时序,系统能够将采集和记录的
48、实时数据自动处理为1min数据和小时数据。a)至少每 5s 采集一组系统测量的实时数据;主要包括:二氧化碳体积浓度、一氧化碳体积浓度、甲烷体积浓度、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静压、烟气湿度等。b)至少每 1min 记录存储一组系统测量的分钟数据,数据为该时段的平均值;主要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烷体积浓度、烟气流速和流量、烟气温度、烟气静压、烟气湿度及大气压值。若测量结果有湿/干基不同转换数值,则应同时显示记录该测量值湿基和干基的测量数据。c)小时数据应包含本小时内至少 45min 的分钟有效数据,数据为该时段的平均值;主要包括:二氧化碳质量浓度、一氧化碳质量浓度、甲烷质量浓度、二氧化碳、一
49、氧化碳、甲烷排放量、烟气流量、烟气温度、烟气静压、烟气湿度和生产负荷等。小时数据记录表即为日报表。d)日数据应包含本日至少 20h 的小时有效数据,数据为该时段的平均值;主要包括:二氧化碳质量浓度、一氧化碳质量浓度、甲烷质量浓度、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烷排放量、烟气流量、烟气温度、烟气静压、烟气湿度和生产负荷等。日数据记录表即为月报表。e)月数据应包含本月至少 25 天(其中二月至少 23 天)的日有效数据,数据均为该时段的平均值;主要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烷排放量、烟气流量、烟气温度、烟气静压、烟气湿度和生产负荷等。月数据记录表即为年报表。f)数据报表中应统计记录当日、当月、当年各指标
50、数据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g)C-CEMS 日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中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烷浓度、烟气流量均为干基标准状态值。B.1.1 数据格式要求 C-CEMS记录处理实时数据和定时段数据时,数据格式应至少符合表B.1和表B.2的要求。T/SXAEPI 122022 20 表B.1 C-CEMS 数据格式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小数位 1 CO2体积浓度%V/V 2 2 CO2质量浓度 g/m3 3 3 CO 体积浓度%V/V 2 4 CO 质量浓度 mg/m3 1 5 CH4体积浓度%V/V 2 6 CH4质量浓度 mg/m3 1 7 烟气流速 m/s 2 8 烟气温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