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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公司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与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六项制度建设 和执行工作,按照项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为确保工程施工测量的准确性,保证建筑物、构造物的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测量复核职责(一)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 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来保证。测量单位必须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运作,测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的基本要 求。(二)项目经理部测量管理工作,应在项目总工程师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测量制度的建立、落实。负责工程开工前交接桩、施工复测、建立重要建筑物控制网、工序各 部施工放样、竣工测量等有关测量管理
2、工作。(三)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标段施工定测及负责工作,并提 交测量评估报告。负责项目部的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精密 控制网的测量资料整理与保管,沉降观测资料的签认、上报。(四)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专职测量主管负责制定和执行重 点工程的测量施工方案。对控制测量成果资料进行复核,履行签字,换手复核手续。负责纠正施工期间的测量偏差和测量事故的 分析。(五)项目专职测量主管或工区技术主管负责日常施工测量 2 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建设单位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参加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接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
3、交接桩记录。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以便及时处理。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负责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并在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第三条 测量复核工作要求(一)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以保证测量 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工作效率。同时必须做到:1.在测量工作的各个程序中实行双检制,其中:(1)项目技术部门至少由 2 人对有关设计文件和监理签认的控制网点测
4、量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的结果应作记录并进行签 认,成果须经项目专职测量主管或工程部长复核签认,项目总工 程师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2)利用原有导线控制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或已知成果时,必须坚持“先检查、复测,后使用”的原则。测量外业必须采用“多余观测”(水平测量往返观测,中线测量多测回观测等),并构成闭合检核条件。当一项工程由两个 (含)以上单位同时施工时,应联合测量。若不同时施工时,先 施工的单位进行整体复测,相关单位复核确认后使用。施工复测 3 时,必须跨越管段范围与相邻的测量桩点联测,并与有关单位共 同确认共用的桩点和资料。测量复测成果经项目专职测量主管或工程部长现场进行检
5、查签认,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需报监理、业主相关单位审批的,按规定上报审批认可后 方可使用。(3)高度重视构筑物关键阶段部位测量控制复核工作。如:线路测量引伸,路基填筑开始,隧道掘进引伸和衬砌时的曲线(含缓和曲线)起始,桥梁墩台、涵洞等建筑物的控制点,基底、基顶、墩台顶建筑物竖向特殊变化部位的高程等,必须采用换手复测(换人或更换方法)对工程部位点位进行检算,或用同一种方法采用其它有关控制点加以检核,确认无误。施工放样前,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专职测量主管应组织施工放样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办理签认手续,做好施工记录,确保准确无误完成施工放样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4)在验工计价前,
6、项目技术部门及时组织对已完工程的 位置、尺寸、标高、限界等控制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工程数 量予以核定,核定结果报项目总工程师审定。(5)测量内业资料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项目专职测量主管或工程部长、工区技术负责人对各自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2.所有工点、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工区技术部门应自检 复核和签认;对分工衔接上的测量工作,项目技术部门要进行互 检复核和签认。(二)项目总工程师要定期组织对技术部门执行测量复核签 4 认制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三)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 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具体包括 1.项目交接桩资料,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
7、测量控制网点,放样数据变更文件。2.项目及各工点、各工序测量原始记录,观测方案布置图、放样数据计算书。3.测量内业计算书,测量成果数据图表。4.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文件。(四)控制测量、每项单位工程施工测量必须分别使用单项测量记录本。测量记录统一使用水平仪簿和经纬仪簿及全站仪簿。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记录中不准连环更改,不合格时应重测。手簿必须填列页次,注明观测者、观测日期、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气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和觇标类型及编号,并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凡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毁。(五)内业计算前应复查外业资料,核对起算
8、数据;计算书 要书面整洁,计算清楚,格式统一;计算者、复核者要签认;采 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计算时,应使用正版软件。(六)项目技术部门应设专人管理测量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台帐,及时收集,按控制测量、单位工程分项整理立卷;因人 事变动所涉及的测量记录和资料,应由项目专职测量主管或工程部长主持办理交接手续;工点工程竣工测量完成后,工区技术部 5 门应将全部测量记录资料整理上交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经检查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项目经理部方可组织工点验收;项目全部工程完工,线路贯通竣工测量完成之后,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应将全部测量记录和资料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按交工验收的要求将测量记录资料编入竣工文件。第四条 附则(一)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二)本制度至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