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灌溉产品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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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C泓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节水灌溉产品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目录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2第二章 宏观环境分析4第三章 项目基本情况9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9二、 结论分析9第四章 公司简介12一、 基本信息12二、 公司简介12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13第五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15一、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15二、 招标投标法21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7第一章 行业背景分析节水灌溉是指以较少的灌溉水量取得较好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喷灌、滴灌、微喷灌等灌溉方式,受益于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全国灌溉发展总体规划,中国节水灌溉产品的市场规模

2、快速发展,已经由2014年的107.4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65.5亿元。根据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的规划,到2020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8亿亩;到2020年和2030年全国农业灌溉用水量分别保持在3,720亿立方米和3,730亿立方米;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0年和203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别达到0.55和0.60以上。目前,我国距这一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另外,我国采用节水灌溉的面积虽然在不断的增长,但占全国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不是很高,较国外还有较大的差距,我国节水灌溉产品发展前景较好。中国节水灌溉产品行业发展前景较好,吸引了不少新的投资者进入,

3、中国节水灌溉产品行业的市场竞争越发的激烈。但中国节水灌溉产品行业内大部分企业的生产规模都较小,大规模企业较少,造成中国节水灌溉产品行业内的市场集中度较低。中国节水灌溉产品行业内的大型企业有大禹节水、天业节水、沐禾节水、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另外,中国节水灌溉产品行业还有一部分来自以色列、美国的外资企业,如rainbird、netafim等。由于外资企业的产品价格高昂,随着中国节水灌溉产品企业的崛起,这些企业在中国节水灌溉市场的比重日渐萎缩,主要占据着高端市场。第二章 宏观环境分析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推进跨江融合综合改革试点,主动对接宁镇扬同城化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

4、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人才、企业、城市国际化,丰富开放内涵,提高开放水平。(一)深入推进跨江融合发展抓住开展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机遇,注重整体推进、板块式发展,围绕基础设施互通、产业转型转移、开发园区共建、产学研合作、跨区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重要领域、重点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内生动力,着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融入上海和苏南经济板块。对接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教中心,重点打造承接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人才实训和产业化基地。把握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动态,抓住苏南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承接产业转移,优化自身产业结构,壮大产业规模。依托扬州牵头组织实施的长三角协调会健康服务业专业

5、委员会,推进和加强长三角地区城市间健康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覆盖长三角城市的健康服务产业咨询体系和加快推进宁镇扬同城化。积极对接南京江北新区建设,以重点融合发展区域为突破口,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对接和区域创新体系共建,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合作共享,打造跨江融合发展的先行示范区。以实现跨城通勤交通为重点,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与布局优化;大力推进产业高级化、集群化和国际化,合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合力打造创新创业引领区和开放创新先行区,建设以南京为中心、宁镇扬一体化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创新创业合作示范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就业与社会

6、保障、公共事务管理协同发展;推动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一体化,引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园区共建水平。加快建设波司登高邮工业园和上海莘庄工业区宝应工业园。推进其他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与上海、苏南园区的共建步伐。加强园区共建的顶层设计与合作规范,完善组织落实与规划引领。创新合作共建模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理顺利益分配关系。完善共建管理体系与项目引进,注重要素流动,完善共建园区运营主体企业化模式。(二)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创新外经外贸发展方式,提升投资贸易便利水平,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市场环境,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环境。积极探索我市开放型经济在改革、服务、创新等方面的新路径

7、。开展外商投资审批改革工作,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行“清单化审核,备案化管理”改革,减少外资项目报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全面推进贸易通关便利化,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步伐,完善以口岸通关执法管理、口岸物流协同服务为主,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电子口岸服务平台。创新利用外资新方式。探索引资与引智相结合的新途径,引进一批成长性好、核心技术多、管理模式新、市场前景广的创新型项目。引导本土企业引入海外投资者并购参股,推动企业实现境外上市融资,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实施新一轮530招商行动计划,瞄准世界500强和行业100强,着力引进一

8、批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积极引导外资向新兴产业集聚,加大医疗、旅游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开放力度,重点招引软件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项目、金融和信息后台中心、现代物流业、地区总部经济、城市综合体、研发设计和影视文化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提高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占比。推动企业“走出去”迈出新步伐。推动机械、光伏、水泥、纺织服装等优势企业到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地区设立加工生产基地。鼓励出口企业设立境外贸易公司或销售窗口。引导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和高端劳务合作。鼓励旅游业和以“三把刀”为代表的传统服务业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鼓励企业在发达国家或地区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引导企业成立“走出去”

9、商(协)会,打造抱团“走出去”集群,加快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区。搭建“走出去”服务平台,提供政策法规、投资环境、项目信息、风险提示等信息服务。到2020年,外经营业额达到11.7亿美元,年均增长10%。增添对外贸易新动能。培育新型外贸业态。继续探索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外贸新模式,加快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提高服务贸易出口比重。支持企业拓展国际电子商务,鼓励各方资本试水跨境电商的承载区域、服务平台、支付功能、推广服务等多个环节,提升电子商务与外贸行业的融合水平,争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促进市场多元化。在巩固美国、欧盟、日本等主体市场

10、的同时,加快开拓“一带一路”及非洲、南美、印度等新兴市场。建好“扬州外贸商品展示交易平台”,打造更加专业规范的网络营销平台和走向国际市场的快速通道。提升产品竞争力。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出口产品认证、境外广告宣传、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等活动。引导玩具、服装、日化用品和船舶等行业的龙头企业通过自创、收购等多种途径培育国际化品牌。加快推进省级出口基地的培育与建设,支持各类基地开展行业公共服务与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集聚优势转化为出口优势。到2020年,一般贸易占出口比重达到65%。打造开放新载体。提升开发园区承载能力。围绕完善园区功能,促进产城融合,推进园区加快建设以信息、市场、法规、配套、物流、

11、资金、人才、技术、服务等“新九通”为代表的第四代园区。深化与上海、苏南等先进园区的合作,推进“德国梅泰尔工业园”、“中意食品产业园”、“海峡两岸(扬州)绿色石化产业合作区”等中外合作园区建设。加快提档升级。推进江都、仪征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扬州出口加工区争创国家综合保税区。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维扬开发区、江都开发区等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园区、创新型园区。(三)拓宽国际化交流平台积极开展公共外交,挖掘扬州“一带一路”的历史文化遗存,放大鉴真、崔致远、马可波罗、普哈丁等名人效应,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向世界宣传扬州,讲好扬州故事,形成地方公共外交的特色品牌。

12、继续深化对欧美发达国家的友城工作,拓展“一带一路”、“金砖五国”等地区和城市建立友好交往关系,为推进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搭建新平台,争取每年缔结1-2个友好城市或友好交往城市。第三章 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一)项目名称节水灌溉产品公司(二)项目投资人xxx集团有限公司(三)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二、 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92.00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三)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8401.4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

13、368.4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4.29%;建设期利息383.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0%;流动资金5649.3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71%。(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38401.40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22745.58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5655.82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653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52357.73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9459.37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19.47%。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

14、.66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26472.93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61333.00约92.00亩1.1总建筑面积108642.90容积率1.771.2基底面积38026.46建筑系数62.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28.332总投资万元38401.402.1建设投资万元32368.442.1.1工程费用万元26945.52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4574.342.1.3预备费万元848.582.2建设期利息万元383.572.3流动资金万元5649.393资金筹措万元38401.403.1

15、自筹资金万元22745.583.2银行贷款万元15655.824营业收入万元653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52357.736利润总额万元12612.507净利润万元9459.378所得税万元3153.139增值税万元2748.0910税金及附加万元329.7711纳税总额万元6230.9912工业增加值万元21271.8613盈亏平衡点万元26472.93产值14回收期年5.66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19.47%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12544.79所得税后第四章 公司简介一、 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邵xx3、注册资本:1320万

16、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4-10-67、营业期限:2014-10-6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9、经营范围:从事节水灌溉产品相关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 公司简介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公司在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企业文化、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着力探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配合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同时,公司注重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践行“责任、

17、人本、和谐、感恩”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坚持以诚信经营来赢得信任。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表格题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7462.6313970.1013096.97负债总额6523.225218.584892.41股东权益合计10939.41875

18、1.538204.56表格题目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28901.2723121.0221675.95营业利润6349.965079.974762.47利润总额5568.784455.024176.59净利润4176.593257.743007.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76.593257.743007.14第五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一、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的主要环节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等。(一)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19、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需要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需要发出投标邀请书。1、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对于工程设计招标,还需包括技术成果经济补偿。2、工程勘察设计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是否参加投标的确认,招标人及招标代

20、理机构联系方式。对于工程设计招标,还需包括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二)投标单位资格预审1、资格预审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前需从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等方面审查投标人资格。(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21、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应填报满足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5)其他主要人

22、员要求。“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应填报满足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员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6)勘察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应填报满足要求的勘察设备。(7)其他要求。需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予以明确。2、投标人违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违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

23、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也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投

25、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的,应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的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明确的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也可由招标人在接到申请后及时邮寄给有意参加投标者。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通过指定的电子招标

26、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能按时参加,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7、二、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招标1、招标方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1)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媒介发布招标公告。(2)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

28、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2、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招标人

29、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其他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二)投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1)

30、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对属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如果准备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31、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人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联合投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

32、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其他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禁止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人的主持下,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

33、证。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做记录,并存档备查。1、评标(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当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进行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投标文件的澄清或

34、者说明。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评标。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

35、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据此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中标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

36、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以及投诉与处理等方面内容,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一)招标1、招标范围和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由核准部门审批、核准。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1)可以邀请招标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

37、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2)可以不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2、招标文件与资格审查(1)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

38、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

39、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如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2)资格预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

40、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当至少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之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

41、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招标工作的实施(1)禁止投标限制。招标人如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42、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总承包招标。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

43、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3)两阶段招标。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如果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4)投标有效

44、期。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5)投标保证金。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如果招标人终止招标,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

45、行同期存款利息。(6)标底及投标限价。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如果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二)投标1、投标基本要求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46、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如果联

47、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果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其投标无效。2、申通投标和弄虚作假情形(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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