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四版)第七章--主观与管辖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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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七章第七章 主主观与管与管辖第一第一节 民事民事诉讼主管主管第二第二节 管管辖概述概述第三第三节 级别管管辖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第五第五节 裁定管裁定管辖第六第六节 管管辖权异异议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一第一节 民事民事诉讼主管主管一、民事一、民事诉讼主管概述主管概述 主管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的职权范围。民事诉讼中的主管,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权限范围。有利于当事人正确行使起诉权 有利于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一第一节 民事民事诉讼主管主管

2、二、民事诉讼主管的标准二、民事诉讼主管的标准民事诉讼法第3条:以发生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是否属于民事关系是否属于民事关系为标准来划定民事诉讼主管范围。逐步扩大: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损害赔偿三、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三、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1、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纠纷2、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3、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的其他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一第一节 民事民事诉讼主管主管四、法院民事诉讼主管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四、法院民事诉讼主管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处理争议的关系织处理争议的关系(一)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

3、二)人民法院与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三)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四)人民法院与其他行政机关主管民事纠纷的关系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一第一节 民事民事诉讼主管主管1.人民法院主管优先。2.双方当事人均请求行政机关处理的,由行政机关主管。3.行政机关的处理行为属行政行为性质,当事人不服处理提起诉讼的,属行政诉讼的主管范围。4.行政机关的处理行为非行政行为性质,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主管范围。5.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居间调解提起诉讼的,属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主管范围。6.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是否属于人民法院

4、民事诉讼主观范围,要依行政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而定。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二第二节 管管辖概述概述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主管与管辖的区别:主管与管辖的区别: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二第二节 管管辖概述概述科学、合理地解决管辖问题的意义:科学、合理地解决管辖问题的意义:1使审判权得到落实,使诉讼顺利开始 2有利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3使各人民法院明确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4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实行监督 民事诉

5、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二第二节 管管辖概述概述二、确定管辖的原则二、确定管辖的原则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2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执行裁判 3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 4保证各级人民法院工作负担的均衡 5确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6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二第二节 管管辖概述概述三、管辖恒定三、管辖恒定 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其管辖权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受影响。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二第二节 管管辖概述概述意义意

6、义 管辖恒定反映了诉讼经济诉讼经济的要求,可以避免因管辖变动造成的司法资源的浪费,减少当事人诉累。分类分类 (1)级别管辖恒定 (2)地域管辖恒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二第二节 管管辖概述概述(一)管辖在法律上的分类(一)管辖在法律上的分类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3移送管辖 4指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二第二节 管管辖概述概述(二)管辖在诉讼理论上的分类(二)管辖在诉讼理论上的分类 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三第三节

7、级别管管辖一、级别管辖的一、级别管辖的概念概念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确定级别管辖的二、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标准 1案件的性质 2案件的繁简程度 3.案件的影响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三第三节 级别管管辖三、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三、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撤销仲裁裁决案件 4.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

8、育出版社2013版第三第三节 级别管管辖(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一、地域管辖的概念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隶属关系来划分诉讼管辖。二、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二、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 1当事人的所在地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三、一般地域管辖三、一般地域管辖 一

9、般地域管辖,是指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诉讼管辖。(一)原则规定(一)原则规定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为公民 2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二)例外规定(二)例外规定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5被告一方被注销城

10、镇户口的诉讼6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诉讼7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8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夫或妻起诉离婚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 (三)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三)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

11、住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我国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四、特殊地域管辖四、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通常指不是以被告所在地,而是以引起诉讼的法律引起诉讼的法律事实事实的所在地、诉

12、讼标的所在地诉讼标的所在地为标准确定诉讼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1.因合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法第62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批复。2.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3.3.票据纠纷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4.4.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等纠纷公司住所地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5.5.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

13、同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6.因侵因侵权行行为提起的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7.因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求损害害赔偿提起的提起的诉讼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8 8.船舶碰撞或其他海损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船舶碰撞或其他海损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9.9.海难救助费用纠纷海难救助费用纠纷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 10.10.共同海损纠纷共同海损纠纷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

14、或者航程终止地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五、专属管辖五、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是排他性管辖,既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诉讼的管辖权,又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议方式选择国内的其他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 类型类型 1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 2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 3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4.为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而提起的诉讼原审法院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

15、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六、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六、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1.共同管辖 共同管辖,是指法律规定两个以上的法院对某类诉讼都有管辖权。2.选择管辖 选择管辖,是指当两个以上的法院对诉讼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七、协议管辖七、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明示的协议管辖19911991年年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涉外民事诉讼两种方式20122012年年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增设了默示的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

16、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一)明示(一)明示协议管管辖 1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财产权益纠纷 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案件 3协议管辖是书面要式行为 4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 5当事人必须作确定的、单一的选择 6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辖(二)默示(二)默示协议管管辖1.原告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被告在答辩期内未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3.被告向受诉法院提交答辩状并应诉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四第四节 地域管地域管

17、辖小结:小结:1.1.管辖适用的思维顺序:管辖适用的思维顺序:(1 1)级别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地域管辖(2 2)地地域域管管辖辖:专专属属管管辖辖协协议议管管辖辖特特殊殊地地域管辖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2.2.确定管辖的基准时点确定管辖的基准时点:管辖恒定管辖恒定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五第五节 裁定管裁定管辖 裁定管辖是指依据法院的裁定确定诉讼管辖。是法定管辖的必要补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定管辖有三种,即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一、移送管一、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

18、的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五第五节 裁定管裁定管辖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 3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不得移送的两种情况:不得移送的两种情况:1、受移送的法院认为本院对移送来的案件无管辖权不得再自行将案件移送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管辖恒定原则不再受行政区域变更、当事人住所地或居住地变更影响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五第五节 裁定管裁定管辖二、指定管辖二、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指上级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1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对移送来的案

19、件无管辖权 2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1)法院的全体法官均需回避 (2)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 3通过协商未能解决管辖权争议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五第五节 裁定管裁定管辖三、管辖权转移三、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转移,是指依据上级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从原来有管辖权的法院转移至无管辖权的法院,使无管辖权的法院因此而取得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五第五节 裁定管裁定管辖1 1向上转移向上转移(1)上级法院提审(2)下级法院报请上级法院审理 2 2向下转移向下转移 20122012

20、年修订:年修订:第一,确有必要时才可以转移。第二,要报请其上一级法院。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六第六节 管管辖权异异议一、管一、管辖权异异议的概念的概念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使当事人有机会向法院表达关于管辖权问题的不同意见。使法院能够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对管辖问题作出审慎的决定。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六第六节 管管辖权异异议二、管辖权异议的二、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条件 1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

21、间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第五第五节 裁定管裁定管辖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1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2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异议 3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有权在接到裁定书后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课堂堂讨论案例案例【案情简介案情简介】199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陈发发居住所在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1996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发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1996年5月,陈发发的

22、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问题:郑明明诉陈发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课堂堂讨论案例案例【法理分析法理分析】根据管辖恒定原则,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而且本案并不存在邓明明有故意规避地域管辖规定的证据,因此,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四版)江伟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版课后思考后思考题 1.确定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标准是什么?2.协议管辖何以排除法定管辖?3.一般管辖、特殊管辖和专属管辖之间的关系?4.地域管辖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的正当性理由在于保护被告的利益和防止原告滥诉以及便于法院执行,但是,对那些在特殊情况下的原告以及特殊原告如弱势群体在不便或无力行使诉权时,我国地域管辖立法却未给予充分的保护。对此你有何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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